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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文小方法小要點

寫作文小方法小要點

  導語:小學生的寫作是長期以來廣大同學與語文教師既關心又感到困惑的問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寫小方法小要點,歡迎借鑑!

  1、學習目標

  透過小學階段的語文學習,寫作訓練,小學生在作文方面應該達到如下目標:

  寫作過程:

  1:審題.能夠說出題目的寫作物件,範圍的要求,找出題眼,抓住寫作的要點,能夠區分類似的題目,並能按照題目的附加要求作文。

  2.立意:能夠掌握確定一篇文章中心的方法,把文章的中心寫得正確,集中深刻。

  3.選材:能夠圍繞中心選擇材料,選擇真實、熟悉、典型、新穎的材料。

  4.編寫提綱的方法,能夠根據題目的要求列出簡明的寫作提綱。

  5.開頭、結尾。懂得開頭、結尾在文章中的作用。掌握開頭與結尾方法。能夠圍繞中心寫出恰當的開頭和結尾。

  6.過渡照應。能夠理解文章中為什麼要有過渡和照應,懂得文章中哪些地方需要過渡和照應,能夠用過渡詞、過渡句、過渡段,把上下文銜接起來,使文章做到前後呼應。

  7.修改文章。懂得修改文章的意義,學會掌握修改文章的標準和方法。能夠用增刪調換的方法修改文章中的各種毛病。

  練習方法

  1.看圖作文。掌握看圖作文的步驟和方法,能夠分清畫面內容的主次,看得清圖中所表達的中心思想,能夠按圖所表現的中心,選擇材料,展開合理的想像。

  2.擴寫。掌握擴寫不改變文章中心,不打亂原文層次結構和展開合理想像的基本要求。找準:“擴寫點”對原文體現中心思想內容進行擴寫。

  3.縮寫,掌握縮寫不改變原文的中心和基本內容,不改變原文的體裁和結構的基本要求,掌握保留、刪減、合併、壓縮、概括等方法,按規定的字數進行縮寫。

  4.改寫。掌握改寫不改變原文的中心和內容的基本要求,掌握改變體裁、改變人稱、改變結構、改變文章表達方式等各種改寫的方法和步驟,按要求進行改寫。由模仿到創作是形成作文能力的基本途徑。因此,還要掌握仿寫的練習形式。此外,還要了解和試用續寫,補寫想象等方法進行練筆。

  成文要求

  能夠按題意把記敘文的六要素交待清楚,按一定的順序把事情寫得有條有理,詳細得當;對寫人的記敘文,能夠掌握人物外貌、言行、心裡活動的寫作方法。透過一件事或幾件事記敘一個人,使人物個性分明,生動;對寫活動的記敘文,能夠寫出各種不同活動的特點,用點面結合的方法,突出活動的重點內容;對寫景、狀物的記敘文,能按一定的順序,抓住景和物的特點寫。能夠充分展開想象,恰當地應用比喻、擬人等修辭方法來寫。總之,全篇文章要中心明確,重點突出,詳略得當,層次清楚,語句通順,書寫工整。

  2、寫好命題作文的方法

  命題作文是小學生作文的主要形式。一般說來,寫好一篇命題作文要從審題、立意、選材、佈局謀篇、修改等方面下功夫。

  以《暑假裡的一件事》為例,看到題目後,首先必須認真審題,把題目中每個詞語中的意思看清楚,弄明白題目的要求,重點、範圍等,透過認真分析題目可以知道這篇文章記事的作文重點是寫出“有趣”,不能只寫一件高興的事或一件好事。更不能寫成一件傷心的事。題目對“有趣的事”還有時間和數量的限制。所寫的事必須是發生在“暑假裡”,而且只能寫一件。否則就超出了題目的要求了。

  審清了題目之後,就可以根據題目的要求來選材和立意了。選材必須放開思想去想。在暑假裡,自己耳聞目睹了哪些有趣的事,其中一定有使人發笑的事。一;邊從中選材,一邊思考立意。想一下,我為什麼要選擇這個材料。透過這件事想說明什麼,或者告訴別人什麼道理,表達自己怎樣的思想感情等等。如果想到的有趣的事很多,就要分析比較一下,哪件事印象最深,對自己教育最大,就選擇哪件事來寫。

  要選擇的材料確定之後,就該考慮立意問題,對於同一樣事來說,由於思考的角度、深度不同,立意也是多種多樣的,例如:有幾名學生都選擇了暑假看馬戲這件事。他們生來第一次看到馬戲表演,感到特別有趣,就想寫這件事。小狗耍雜技、做算術表演得多麼精彩,多麼有趣呀!有的小朋友寫這件事立意是看了小狗的精彩表演後,讓人發笑,讓人高興;有的小朋友立意是透過小狗的精彩表演說明馬戲團的叔叔阿姨馴獸有方,這一切是叔叔阿姨辛勤勞動的結果,後一種立意要比前一種有意義。選材立意之後,就該佈局謀篇,具體規劃文章的寫法了。這時,應該通盤考慮一下,先寫什麼,再寫什麼,最後寫什麼。哪些地方詳寫,哪些地方略寫,怎樣開頭,怎樣結尾,怎樣過渡,照應等。在此基礎上,列個簡單的提綱,構思成熟後動筆,一氣呵成。寫完之後,仔細看幾遍,該增就增,該刪就刪,該改的就改,修正有毛病的字詞,句和使用不當的標點符號等。待修改好以後,按作文的形式,工整地謄寫在作文字上。以上說的是寫命題作文的一般方法,領會這些道理並不難,而真正寫好命題作文卻不容易。3、審題的八種方法:

  審題是寫好文章的第一步,是作文成敗的關鍵,題目把握得準,就事半功倍,題目吃不透,就勞而無功,要想做到審題準確,必須注意以下幾點:所謂審題,就是既要知道文章的類別、文體、範圍、人稱,更要知道文章的重點是什麼。審題要注意什麼?

  審類別

  一、注意題目所揭示的中心詞和時間範圍。如:《一件好事》、《初冬的早晨》兩題,前者的中心詞是“好”即要求寫好事。後者要求寫出初冬早晨的一些自然景象,也可以寫人們在這寒冷的時間裡幹些什麼。如頂風冒雪興修水利,平整土地等等。

  二、注意題目暗示的體裁。如:《記一件小事》《怎樣刷牙》《》等。前者是記敘文,要求寫出小事的發生、發展和結果,例二是說明文,要求寫出感想和。

  三、注意題目揭示的數目如:《我和我的夥伴們》一個“們”字暗示最少寫三個人以上,如果寫成二個人,就不符合題目的要求了。

  四.注意題目揭示的季節和時間。如《春遊》和《我的一天》前者限制在春光明媚的春天這個季節,後者限制在“一天”這個時間表裡。

  五.注意題目的象徵意義。如:在改革開放的政策下,作文題目如《定心丸》、《春風送暖》就會讓你寫黨政策會給人們的實惠和利益,富裕和幸福。

  六.注意作文題目上的人稱。如《當我走進考場》和《他是我學習的榜樣》,前者要用第一人稱寫,後者要用第三人稱寫。

  另外,有的作文題目是半命題,有的是提供一段內容,讓自己命題,續寫。這些都要認真分析,做到沉著應戰,萬無一失。審範圍:

  審範圍就是要認真想一想這個題目對文章內容都限制了哪些特定的範圍。這包括:1.時間範圍。例如:《童年趣事》是寫已經發生的事而且必須是在童年發生的;《當我走進動物園的時候》是寫正在發生的事;《我的理想》是寫將要發生的事;《寒假裡的一件事》是寫寒假中發生的事等等。

  2.地點範圍。根據題目的限制確定事件發生的地點和範圍。例如《市場見聞》限定的地點是市場;《校園生活》限定的地點是校園。《故鄉的蘋果》限定的地點是故鄉等等。

  3.內容範圍。根據題目的限制確定文章內容的範圍,就要分析清楚作文題目要求寫什麼樣的事、什麼樣的人,寫哪些方面的內容。例如:《今天我當家》內容範圍應該是從自己為什麼當家,怎樣當家,有什麼收穫等來選取生活氣息濃和趣味性強的內容來寫。

  審題眼:

  題眼就是題目中揭示思想意義或者表明感情色彩的詞,也就是關鍵性的詞。抓住了重點詞就是抓住了文章的重點。抓題眼要做到四抓。

  一抓:謂語部分:如果題目是一句話,題眼常在謂語部分。例如:《家鄉變了樣》謂語部分“變了樣”就是這篇文章的題眼,作文的重點在於寫家鄉的變化。《雨露潤心田》文題含蓄,看到題目應該想到“雨露”是比喻老師辛勤育苗的汗水,而“心田”則是比喻學生的思想品質,“潤”就是題眼,文章重點應該是寫老師是怎樣在思想上幫助學生健康成長的。二抓:修飾詞:如果題目是個片語,題眼常常是表示修飾限制的那個詞。例如:《童年趣事》的題眼是“趣”文章重點是寫這件事如何有趣。《一個勤勞的人》的題眼是“勤勞”文章重點是寫那個人如何勤勞。

  三抓:物體的象徵。如果題目只是有一個詞如:《青松》、《荷花》、《紅梅》等,題眼就是物體本身或它的象徵意義,作文的重點應該是描繪這個物體的特徵或由此展開的適當聯想。例如:青松不畏風雪嚴寒,不畏惡劣環境的.崇高品格;荷花則有出自汙泥而不染的品質等等。作文時,可以由這些品格聯想到革命者,歌頌革命者不畏強暴要、堅持在惡劣環境中進行鬥爭的崇高品質,或歌頌某人廉潔奉公“出汙泥而不染”的崇高品質,以突出中心思想。四抓:聯絡:如果文題是一個聯合片語,審題時,就要抓住為個聯合片語的兩個詞之間的聯絡。例如:《我和同桌》審題時,要明確“我”和“同桌”是透過什麼事情聯絡起來的。這個聯絡說明了什麼問題等等。

  審中心:

  審中心就是要認真地想一想題目對文章中心有沒有限制,有的題目對中心沒有限定,作文時要仔細根據題目審定文章中心。如果題目對文章有限定,就要圍繞這個中心組織材料進行作文。例如:《助人為樂的xxx》就限定了文章中心,就是透過一件事或幾件事表達xxx助人為樂的精神。如果審出題目對文章中心沒有限制,就要根據自己掌握的材料確定文章要表達的中心。例如:《我的同學》如果對他的勤奮學習的事比較瞭解,文章中心就可以是表現他勤奮學習的精神;如果對他的助人為樂有事蹟瞭解得多,文章的中心就可以是表現他助人為樂的精神,如果對他熱愛勞動的事蹟掌握得多,文章的中心就可以表現他熱愛勞動的精神。審情味:

  審情味

  就是根據文題品情味,確定文章的感情色彩。例如:《一個勤勞的人》透過記敘那個人的勤勞事蹟,字裡行間應該抒發出佩服與讚美的感情;《我們的老師》“老師”的前邊為什麼加上“我們的”三個字?應該用什麼語氣讀這個文題?從而體會出暗含的敬愛與自豪的感情,作文時,應該把這種感情抒發出來。審數量:

  審數量

  就透過反覆讀文題弄清要寫人物或事件的數量。例如:《難忘的一件事》是要寫一件事;《xxx同學的二三事》是兩三件事。《一個值得我學習的人》是要寫一個人;《快樂的同學們》是要寫一些人;《市場見聞》可以寫一件事,也可以寫幾件事,還可以寫一個人或幾個人。審人稱:

  審人稱

  就是根據文題確定文章要使用的人稱。有的文題人稱很清楚,例如:《這件事教育了我》、《雷鋒精神鼓舞了我》要用第一人稱寫。有的文題,人稱不直接出現,例如:《學雷鋒做好事》人稱可以是“我”,“我們”也可以是“他”、“他們”。可以用第一人稱來寫,也可以用第三人稱來寫。無論用第幾人稱來寫,一旦確定之後,就要前後一致,不能一會用第一人稱,一會用第三人稱來寫。審條件:

  審條件

  就是分析文題的附加條件,按照條件去寫作文。最近幾年來,為了考察同學們的分析能力,題目中還常常有些附加條件。例如:《快樂的節日》附加條件是“小朋友,‘六一’國際兒童節是你們自己的節日,你們參加了各種形式的慶祝活動,如:觀看文藝演出,參加歌詠比賽或聯歡會、遊園活動……請以《快樂的節日》為題,寫一篇300字的記敘文。”如果不注意這些附加條件,只是寫了春節或元旦的歡樂,那就不符合題意了。只有寫六一兒童節的歡樂才行;另外,如果字數不夠300字也不行,必須在3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