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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命題作文議論文的寫作方法

高考命題作文議論文的寫作方法

  命題,一般是指出題者給出一個既定的題目,要求應試者根據這個給定題目進行寫作。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高考命題作文議論文的寫作方法,歡迎閱讀。

  (一)命題作文的出題形式

  通常情況下,命題作文所給出的既定題目,可以是一個完整的題目,也可以是一個不夠完整、缺少部分詞語的題目,因此,我們可以把命題作文分為全命題與半命題兩大類。

  1、全命題。

  是指出題者給出一個完整的題目,讓應試者按照題目要求寫作。這種命題是一種傳統的作文考查方式。如《比金錢更寶貴的》、《學然後知不足》等。這類命題作文在寫作時,關鍵之處在於如何審題,抓住題眼。一般說來,只要理解了題目的涵義及出題者的意圖就比較容易寫作,就議論文而言,全命題作文的立意一般都會在題目中有所提示(或暗示),有的題目實際就是直接點明瞭主題,如《開卷有益》,這樣,作文選材的範圍也就相對比較明確,不會無從下筆。

  2、半命題。

  是指出題者給出一個不夠完整的題目,應試者自己必須先補全題目才能寫作。這種半命題作文,是一種比較靈活的考查方式,應試者有較大的自由。應試者在考場上可以根據自己佔有材料的情況確定選材的範圍,根據自己的思考所得確立主題,以保證選取自己比較熟悉的內容來寫。如《難忘》、《在我心中》、《論文憑與》等。這類命題在寫作時,首先必須補全題目,然後才能根據所補題目文字的涵義進行審題、立意,關鍵之處在於如何補全題目。由於這種命題給了應試者選材、立意方面很大的自由性,因而應試者應該儘量利用這一自由,選取自我最熟悉、最有話可說的內容來補題,這樣,作文的立意與選材就會相對比較容易了。

  (二)命題作文的寫作過程

  應試作文是一種在特殊情境下進行的寫作活動,這決定了它不同於通常意義上的寫作,因此,應試作文的具體寫作過程也與一般的自由寫作有所不同。應試作文中的命題作文的具體寫作過程,主要包括審題、立意、選材、佈局、行文、修改等環節;而對於半命題作文還必須有一個“補題”的環節,半命題作文在審題之前必須先補全題目。

  1、審題。

  所謂“審題”,就是對所給題目中文字所蘊涵的有效寫作資訊進行分析研究,從而把握出題者的出題動機,抓住作文的中心問題。審題的關鍵是尋找“題眼”,也即尋找題目中的關鍵詞語。如《比金錢更寶貴的》一文的寫作,在審題時,應試者應該首先尋找題目文字中的關鍵詞語“寶貴”,抓住了這一題眼,然後就可以選擇作文寫作的範疇了。你認為比金錢更寶貴的究竟是什麼呢?是生命,還是友情?是人格,還是享受?一旦你選定了其中一方面,接下來的立意、選材就會非常輕鬆了。

  2、立意。

  “意”,即文意、主題,是寫作主體在文章寫作中透過各種具體材料所表達出來的中心意思,就議論文而言就是文章的中心論點。主題是文章的靈魂,主題決定著文章寫作的構思、行文及修改活動,文章材料的`選擇、結構的安排、表達方式的選用及語言的遣用等,都必須圍繞主題的表現進行,都要服從、服務於主題表現的需要。

  文章的主題決定著文章價值的高低,因此,一篇優秀文章的主題應該儘量做到明確、正確、深刻、新穎,這是文章主題的四個基本要求。

  所謂明確,就是要求文章的主題應該清楚明白,使讀者透過閱讀能夠準確地理解並把握,不至於產生歧義,甚至不知所云。普通寫作者在一篇文章之中常常什麼都想說,寫出的東西卻什麼也沒說清楚,含糊不清。清人劉熙載認為:“凡作一篇文,其用意俱可以一言蔽之。”說的就是這個道理。明確,是與集中分不開的。主題集中才能保證其明確。

  所謂正確,就是要正確地反映客觀事物的本質及其發展規律。主題是寫作者對客觀事物的主觀看法,這種看法只有是符合事物發展規律的認識才是正確的,不能是對事物本質及其規律的錯認或歪曲。主題正確,還要求寫作者必須站在代表先進生產力的階級的立場上,以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看待事物,保持先進的認識和高尚的思想情懷。

  所謂深刻,就是指文章的主題要有一定的思想深度,不能僅僅停留在一般意義的正確上,而應該進一步開掘,力爭深入地反映事物的本質及其內在規律,讓讀者從中得到啟迪,受到教益,從而深化對事物的瞭解和認識,給讀者留下永難忘記的印象。深刻的主題不是靠作者空洞的說教或人為的拔高實現的,而是透過具體材料揭示出來的,主題的深刻性應該寓於真實、典型的材料之中。魯迅作品中深刻的反對封建禮教的主題正是這樣體現的。

  所謂新穎,就是文章的觀點見解要有新意,要“見人所未見,發人所未發”,而不是人人皆知的道理。新穎,並不是標新立異,只要善於抓住客觀事物的特徵、避免一般化,善於發現新問題、提出新問題並能聯絡實際進行分析,就能寫出主題新穎的文章來。新穎的主題,一是可以透過選擇新鮮的現實材料來實現。現實生活中新近發生的事件,本身就是“人所未見”的,很容易“發人所未發”。選擇現實生活中發生的新鮮感人的材料,不僅可以發掘新穎的主題,還可以加強文章的時代感。二是可以透過變換立意的角度來實現。對於為人熟知的材料,變換一個角度去思考問題、分析問題,會有新的發現,會得到新的啟示。

  立意,就是確立主題。就議論文的寫作而言,文章的主題(中心論點)一般都會在作文題目中有所提示,如《誰說“班門”不能“弄斧”》,這類文章在寫作時,立意這一環節一般不需要再多做思考;但並非所有的題目都是如此,如《論文憑與學識》、《學與思》等。關於《論文憑與學識》,一般的應試者在立意時容易簡單化,把論點確立為“學識比文憑重要”這一層面,這實際是審題不嚴的結果;比較好的立意應該是學識與文憑雙重:有文憑沒有學識不行,在當前有學識沒有文憑也不行。這樣的立意在寫作時,關鍵是如何論證後者,如能結合當前職場招聘的現實加以具體闡釋,文章會達到一定的深度。

  一般意義上的文章寫作,在立意時應該儘量遵循以下原則:

  A符合材料事實。一篇文章的主題是透過具體材料提煉出來的,而不是寫作者隨意臆想的,它首先要求符合材料本身的事實,應該是具體材料的本質的真實體現。這樣確立的主題也才是可信的,文章也才能具有真實感人的力量。

  B反映事物本質。符合事實的主題不一定能夠反映事物的本質,一個正確的立意,應該既真實又能揭示事件的本質。普通寫作者易於對生活中的事實現象的表象所左右,而不能透過現象反映其本質,因而在寫作時常常做出客觀的描述,然而往往是簡單的羅列,流於表象,不能挖掘到事物本質的真實,這樣的立意是不好的。

  C體現時代精神。文章的內容是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的,文章的立意也應該體現出鮮明的時代特徵。時代性是文章主題的一個重要特性。白居易曾說:“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文章的立意就應該緊扣時代脈搏,把握時代的律動,力爭寫出具有強烈時代氣息、反映時代生活本質的優秀之作。《紅樓夢》、《祝福》等作的立意無不如此。在公務員的應試作文中,更有必要緊密聯絡實際,著眼於社會現實,加強文章的時代性。

  3、選材。

  “材”,即材料,是寫作主體從生活和學習中積聚到的供寫作之用的一系列事實現象、理論依據和主觀感受方面的資訊。在議論文中,就是指用來證明論點的各種論據。

  在文章寫作中,一方面,材料是形成觀點、提煉主題的基礎。任何文章寫作都有一定的主題,主題無論大小,都是在具體材料的基礎上形成的,是對一定的客觀材料進行提煉的結果;另一方面,材料又是說明觀點、表現主題的支柱。一定的主題必須透過一定的材料加以表現和支援。有了充足翔實而又典型的材料,才能使文章血肉豐滿,表現力強;反之,文章就會空洞無物,缺乏感染力。

  材料是文章的血肉,一篇文章的內容充實與否,就是文章寫作選材成敗的具體顯現。因此,在文章寫作過程中,選材就顯得尤為重要。那麼究竟該如何選擇材料呢?

  首先,選材必須建立在聚材的基礎上。也就是說,要想選好材料,必須先積聚一定數量的相關材料,使選材時能夠有材可選。材料是寫作的物質基礎,積聚、佔有豐富翔實的材料,對於文章寫作是十分必要的。清代思想家章學誠曾說:“凡立言之要,在於有物。”(《文史通義?文理》)這裡的“有物”即有材料,他把“言之有物”看作寫文章(立言)的首要問題,是對材料在文章寫作活動中的地位的正確定位,可見,積聚、佔有材料地位之重要。聚材是寫作的第一步,選材只有在聚材的基礎上才能順利進行。

  其次,選材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與要求。文章寫作中,選材的總原則是要圍繞主題選材。這也是選材的最基本要求,文章如何寫作都必須遵循這一原則。從這種意義上說,議論文寫作中的選擇材料實際上就是為了證明論點選擇論據,只有論據確鑿、充分,才能很好地證明論點。而要做到這樣,選材還必須符合以下幾方面的要求:

  (1)真實。所謂真實,即要求所選取的材料(論據)要確實可信,而不能有半分虛假。這是選材的最基本要求。一般文章要求的材料真實,也就是要選取生活中發生、存在的實實在在的事件、現象或確鑿可信的理論依據。前者應該和客觀事物的本來面貌、實際情況相符,後者應該是科學、合理,經得起推敲和論證的。議論文的寫作,更應該注意所選事實論據或理論論據的真實可信程度,只有這樣才能以無可辯駁的力量說服人。

  (2)典型。所謂典型,即要求所選的材料(論據)具有代表性,而不是單純的個別事例。典型材料是既有共性又有鮮明個性的事例或理論,能夠深刻地揭示事物的本質及其發展規律,有力地表現主題。只有這樣的材料,才能以一當十,具有很強的說服力。

  (3)新穎。所謂新穎,就是新鮮別緻,即要求所選材料應儘量新鮮或角度獨特,能夠使讀者耳目一新,獲得全新的體驗與感受,而不要人云亦云,拾人牙慧。應試者在寫作議論文時,應該儘量從自我的觀察與閱讀中選擇那些人所未雲的論據。要發現新鮮的材料,首先必須時時關注現實生活中發生的新生事物,其次是尋找別人沒有用過或不常使用的材料,再次還可以變換選擇的角度使舊材料出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