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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高階管理人員

保密協議高階管理人員

  在生活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密協議高階管理人員,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鑑於員工受聘於____________(中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職期間獲得商業秘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公司對員工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福利及獎金等報酬和相關的投資以及培訓。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基本原則,員工與企業在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以保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一條保守公司機密,忠實履行工作職責是每一位公司員工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因此: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和各項保密制度;

  (二)員工不得利用崗位、職務之便取得未經許可的利益;

  (三)員工不得使自己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相沖突。

  第二條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採取了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資訊、研究資訊、計算機程式、價格表、成本核算、會計資訊等,或包含體現於產品設計及投資組合中的資訊。這些資訊可能是全部的由員工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並具有以下幾個特徵:

  (一)或將要用於行業或業務之中;

  (二)在該行業或業務中尚未公知;

  (三)因為尚未公知,因而具有經濟價值,並且公司在特定情勢下已盡合理的保密努力。

  公司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公司的客戶資料及相關業務資訊、資料;

  (二)公司的所有來往賬目及資金運轉情況;

  (三)公司所有人員的工資、獎金、相關福利待遇以及公司辦公系統平臺(包括OA協同辦公系統、文件共享系統、CRM客戶關係管理系統)的賬號;

  (四)與公司經營管理有關的各類內部資料、資料及規章制度;

  (五)公司的市場設計、市場宣傳、營銷計劃、價格資料、銷售報告、計算機資料庫,計算機軟硬體、工作日記檔案、招投標檔案、市場分析等各類資訊資料(包括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設計或發展的軟體,以及與使用者的商業聯絡等無形的資訊資料)以及公司合作的資料廠商所提供的資料內容;

  (六)其他可能給公司帶來經濟利益的技術及經營資訊;

  (七)凡是員工工作範圍內涉及到的所有公司的相關資訊。

  第三條保密義務的產生。

  (一)員工從公司獲取的資訊如果存在下列情況,應負保密義務:

  1、員工對公司的明示承諾,對資訊或包容資訊的資訊描述予以保密;

  2、員工對公司事實上的承諾,即因員工對公司未做相反表示,因從雙方關係的性質或從員工行為與公司關係可以推論的承諾;

  3、員工及他人獲得資訊,知道或基於全部情勢,應該知道該資訊屬於本公司或其他公司,依本協議產生保密義務。

  第四條保密義務產生的責任。

  員工就協議規定的保密義務負有以下責任:

  (一)披露或使用資訊的責任。員工在公司明示授權下,即僅在授權程度內有披露或使用的責任;

  (二)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保證資訊不被披露或使用或在第1項涉及的程度內的披露或使用;

  (三)明知或者應知不允許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的'公司商業秘密,不論是否離開公司都應盡保密義務。

  (四)公司支付員工的工資中已包含員工承擔保密責任和義務的相應補償。

  第五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終止員工的保密義務:

  (一)公司明示解除了該義務;

  (二)有關資訊進入公共領域;

  (三)法院判決範圍內包含解除該義務的內容。

  員工對上述資訊保密義務的終止,並不影響員工對該資訊的其他部分仍負有保密義務(不論員工是否離開公司)。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員工違反本協議規定,員工應承擔如下責任:

  1、返還或銷燬因違反協議而獲取的任何資料及物品;

  2、賠償公司損失,該賠償費包括:

  (1)公司所受損失(包括直接損失、調查費用、律師費、訴訟費等);

  (2)員工因違反協議所獲利潤及調查費、律師費。

  (二)如果公司對員工的保密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

  2、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

  公司應負違約責任,並賠償員工的直接損失。

  第七條競業限制。

  鑑於員工在職期間獲得或掌握的商業秘密對公司在市場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合同關係續存期間及解除或終止之後,員工承認公司因投資、培訓和提供、創造機會而對這些商業秘密擁有所有權。因此,員工同意在勞動合同期內及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離開公司後,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以下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

  1、幫助他人在與公司競爭領域內使用公司的商業秘密;

  2、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公司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公司;

  3、在離開公司的一年內不得到與公司相同或相近專業有競爭關係或利益關係的其他公司任職。

  第八條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有關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員工(簽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