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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12個月怎麼分四季 分別是哪幾個月

  四季的劃分方法

  1.天文劃分法

  從天文現象看,四季變化就是晝夜長短和太陽高度的季節變化。

  為此,天文劃分四季法,就是以春分(3月21日)、夏至(6月21日)、秋分(9月21日)、冬至(12月21日)作為四季的開始。

  即:春分到夏至為春季,夏至到秋分為夏季,秋分到冬至為秋季,冬至到春分為冬季。

  2.氣象劃分法

  在氣象部門,通常以陽曆3~5月為春季,6~8月為夏季,9~11月為秋季,12月~來年2月為冬季,

  並且常常把1、4、7、10月作為冬、春、夏、秋季的代表月份。

  3.古代劃分法

  以立春(2月4日或5日)作為春季開始,立夏(5月5日或6日)作為夏季開始,立秋(8月7日或8日)作為秋季開始,立冬(11月8日或9日)作為冬季開始。

  4.農曆劃分法

  我國民間習慣上用農曆月份來劃分四季。

  以每年陰曆的1~3月為春季,4~6月為夏季,7~9月為秋季,10~12月為冬季。

  5.候溫劃分法

  這種劃分法是以候(五天為一候)。

  平均氣溫作為劃分四季的`溫度指標。

  當候平均氣溫穩定在22℃以上時為夏季開始,候平均氣溫穩定在10℃以下時為冬季開始,候平均氣溫在10~22℃之間為春秋季。

  從10℃升到22℃是春季,從22℃降到10℃是秋季。

  四季的劃分, 地球上不僅各地區的氣候差異很大,就是同一地區在不同季節,氣候也是不同的。

  四季地理上怎麼劃分

  春季

  依據天象變化劃分:傳統上是以“立春”(鬥指寅,太陽達黃經315°時)作為春季的起點,至“立夏”結束。

  依據氣溫變化劃分:近代採用學者張寶堃的“候平均氣溫”劃分,以候平均溫度(連續5天氣溫的平均)從10℃以下穩定升到10℃以上時作為春季開始,至候平均溫度22℃以上(入夏)時結束。

  夏季

  依據天象變化劃分:以“立夏”(鬥指東南,太陽達黃經45°)作為夏季的起點,至“立秋”結束。

  依據氣溫變化劃分:以候平均溫度穩定升到22℃以上時作為夏季開始,至候平均溫度22℃以下時結束。

  秋季

  依據天象變化劃分:以“立秋”(鬥指西南,太陽達黃經135°)作為秋季的起點,至“立冬”結束。

  依據氣溫變化劃分:以候平均溫度從22℃以上穩定降到22℃以下作為秋季開始,至候平均溫度降到10℃以下時結束。

  冬季

  依據天象變化劃分:以“立冬”(鬥指西北,太陽達黃經225°)作為冬季的起點,至下一“立春”結束。

  依據氣溫變化劃分:以候平均溫度穩定降到10℃以下為冬季的開始,至候平均溫度10℃以上時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