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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貸款合同

關於委託貸款合同模板錦集五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貸款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委託貸款合同 篇1

  託 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受 託 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為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自願將自有資金:幣種_____ ,金額 (大寫 _______________)委託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根據我國有關委託貸款業務之法律規定,為明確委託人、借款人、受託人各方之權利、義務,經三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義

  第1條 公司委託貸款(以下簡稱“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物件、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而代理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其貸款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貸款人(即受託人)只收取相應委託貸款手續費,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

  第二章 委託貸款事項

  第2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幣種為:_____ ,金額為 (大寫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 )。

  2.2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貸款期限為: _____年,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貸款實際發放日與上述貸款期限約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貸款實際發放日為貸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約定的貸款期限不變,貸款到期日自動變更。貸款實際發放日以實際放款時的借據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第3條 貸款用途

  3.1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借款人的用途為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2 未經委託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

  3.3 委託人應自行稽核借款人的貸款用途的合規性,受託人不對借款人運用貸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擔任何責任。

  第4條 貸款利率

  4.1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 如果委託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受託人,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方可進行調整,但調整後的貸款利率應符合人民銀行的相關規定。

  4.3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須自該筆貸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逾期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_____%。

  4.4 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借款人須自未按照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挪用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挪用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_____%。

  4.5對借款人未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受託人有權按照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第三章 賬戶開立

  第5條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日內,委託人應當在受託人處開立結算賬戶作為“委託貸款資金專戶”(以下簡稱為“委託人賬戶”),用於發放委託貸款和收取貸款本息等;借款人應當在委託人開立貸款賬戶和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為“借款人賬戶”),用於辦理提款和還本付息等。委託人賬戶內的資金不計利息。

  第四章 委託貸款的發放

  第6條 委託人應在本合同第7條、第8條規定的貸款發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 _____個對公營業日將委託貸款資金足額存入委託人賬戶,以用於發放委託貸款。

  第7條 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保證合同、質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檔案正式生效並且受託人取得委託人簽發的《委託貸款通知書》後,借款人方可辦理提款。

  第8條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發放方式為一次發放或分次發放,具體發放日期和金額以委託人《委託貸款通知書》通知內容為準。

  第9條 借款人在辦理提款時應向受託人提交借據,由受託人在相應的貸款發放日期當日將委託貸款金額從委託人賬戶劃入借款人賬戶中。如果委託人賬戶中的金額小於貸款發放金額,則受託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委託人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託人並不承擔未能足額髮放貸款的違約責任。

  第10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提取貸款,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項下之委託貸款。

  第五章 委託貸款的償還

  第11條 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的還款來源是 ;償還方式為下列第 __________項: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貸款,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一年以上的貸款,按 _____結息,利息支付日為_____ ,利息共分_____ 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額為_____ ,到期結清本息;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2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並應按第11條的約定於本合同所約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結清日將應付款項匯入借款人賬戶,由受託人劃入委託人賬戶。如果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小於應付款項金額,則受託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託人並不承擔未能足額還款的違約責任。

  第13條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日向受託人按時足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14條 借款人如欲提前歸還貸款,應提前30個對公營業日日向受託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同意後方可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章 委託貸款的擔保

  第15條 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_____項:

  15.1 受託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 編號為 _____擔保字第 _____號《保證合同》;

  □ 編號為 _____擔抵字第 _____號《抵押合同》;

  □ 編號為 _____擔質字第 _____號《質押合同》;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委託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另行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

  第16條 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委託貸款金額和委託貸款期限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為 。

  對於因借款人未按期還本付息的違約行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罰息,受託人按照罰息金額向委託人加收手續費,手續費費率為 。

  第17條 委託貸款手續費由委託人承擔,受託人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的具體方式及時間,按下列第 _____項約定辦理:

  17.1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委託人向受託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託人直接從委託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2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借款人代委託人向受託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託人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3其他 。

  第18條 受託人對於委託貸款手續費的收取不受委託貸款是否歸還或提前歸還的影響。

  第七章 委託人的宣告及保證

  第19條 委託人自願委託受託人,以受託人名義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並自行承擔該貸款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委託人宣告其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20條 委託人保證其提供的委託貸款資金是其擁有所有權和支配權的合法自有資金,其來源和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21條 委託人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並已辦妥對委託人而言屬於必要的批准、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委託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委託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委託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檔案,以使委託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22條 委託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檔案,不違反任何委託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委託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委託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委託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檔案。

  第23條 委託人在簽署本合同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條 委託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貸款的手續費。

  第25條 委託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檔案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26條 委託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委託貸款發放前將自有資金足額存入委託人賬戶,並保證該賬戶上的資金餘額能夠滿足本合同所規定的貸款發放金額。

  第27條 委託人宣告: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借款人系委託人指定,委託貸款金額、用途、利率、貸款期限等均經委託人確認。

  第28條 委託人承諾: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本合同項下貸款損失的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受託人不承擔貸款損失的任何風險。

  第八章 借款人的宣告及保證

  第29條 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並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並從事經營活動。

  第30條 借款人保證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並已辦妥對借款人而言屬於必要的批准、登記、備案手續;代表借款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借款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借款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檔案,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31條 借款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檔案,不違反任何借款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議,且不違反借款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借款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檔案。

  第32條 就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以及其他足以影響到委託人或/及受託人判斷本合同項下的風險或決定是否簽署本合同、是否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是否採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行動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盡其所能向委託人和受託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實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檔案資料、陳述、說明、解釋和其他資訊;借款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檔案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33條 截至簽署本合同時為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責任的、任何針對借款人的訴訟、仲裁、強制執行、行政處罰、強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式,並且借款人基於善意和誠信原則已合理預期直至貸款發放日都不會出現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隱瞞任何業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可能使委託人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事件。

  第34條 借款人宣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借款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八章 受託人的宣告及保證

  第35條 受託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委託貸款經營資格。

  第36條 已發放的委託貸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後尚未收回的,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歸還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受託人不承擔委託貸款的任何風險。

  第37條 受託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對於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託人應於到賬後5日內劃至委託人賬戶。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時支付了其應付的本金和利息,受託人應於到賬後5日內劃至委託人賬戶。

  第38條 受託人在向委託人劃付利息收入時,應依法履行為委託人代扣代繳相關稅費的義務,受託人實際劃付給委託人的利息應為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繳納相關稅費後的餘額。

  第九章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39條 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39.1 委託人有權委託受託人協助其催收貸款,但委託人應承擔催收費用;

  39.2 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按本合同之約定及時劃付借款人按期償還的委託貸款本息;

  39.3 委託人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39.4 委託人有義務承擔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風險;

  39.5 委託人有義務在受託人處開立賬戶,用於辦理交付委託貸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償還的委託貸款的本息。

  第40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0.1 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並使用委託貸款。

  40.2 借款人在使用委託貸款前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發放計劃,向受託人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

  40.3 借款人有義務在受託人處開立賬戶,用於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40.4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利息並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0.5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並保證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0.6 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如發生借款人名稱和法定代表人變更、法定地址變更等重大事項,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日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40.7 借款人在清償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之前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停業整頓、解散、破產以及其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日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並經委託人書面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否則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40.8 借款人如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理影響的其他任何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40.9 如借款人發生隸屬關係變更、董事會成員變動、公司章程修改的,須得到委託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發生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職位變動的,借款人須在變動後十個對公營業日內書面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

  40.10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委託人、受託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

  第41條 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41.1 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的委託提供委託貸款服務,根據委託人的委託負責辦理委託人委託之貸款的發放及催收等手續;

  41.2 受託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委託人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

  41.3 受託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

  41.4因借款人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收回的委託貸款,受託人可根據委託人的書面通知,終止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如受託人未收到委託人書面通知,則在委託貸款逾期滿1年後,受託人有權將該筆委託貸款登出,受託人不再履行委託貸款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一切責任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十章 委託貸款風險的承擔

  第42條 根據我國有關委託貸款的法律規定,委託人、受託人明確約定,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的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若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時未能清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等債務,受託人對委託人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或擔保責任,委託人無權要求受託人返還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

  第43條 委託貸款到期後借款人不能償還的,如需要透過司法程式進行追索,受託人無義務為委託人的利益主動提起訴訟。經委託人的要求並經受託人同意由受託人向借款人提起訴訟的,委託人應承擔受託人為此產生的一切支出和費用。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44條 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之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45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作出的宣告與保證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

  4、借款人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報表,或者拒絕接受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的;

  5、發生本合同第40.7條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託人滿意的償還安排的;

  6、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的;

  7、借款人破產、被解散、關閉或撤銷的;

  8、借款人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行為。

  第46條 發生上述任何借款人違約事件後,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的申請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按照本合同第4.3條規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罰息;

  2、按照本合同第4.4條規定收取挪用罰息;

  3、限期要求借款人糾正違約行為;

  4、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額度;

  5、宣佈所有已發放的貸款立即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

  第47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委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未按本合同規定在委託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貸款資金;

  2、委託貸款資金來源不合法或不合規;

  3、委託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48條 發生上述任何委託人違約事件後,受託人或借款人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要求委託人糾正違約行為;

  2、受託人有權拒絕為委託人辦理委託貸款業務;

  3、如造成受託人或借款人損失的,借款人和受託人要求委託人賠償損失。

  第49條 如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須按本合同第14條規定辦理手續,並按如下第 _____項處理:

  1、借款人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2、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償還本金數額的 _____%支付違約金;

  3、其他: 。

  第十二章 受託人的除外責任

  第50條 受託人不負責審查借款人的資信情況、財務狀況以及貸款專案的可行性,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1條 受託人不負責審查擔保人的資信情況、擔保物狀況以及擔保物的監管等工作,且不發表任何意見。

  第52條 貸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託人負責,受託人僅限於協助出具並代為郵寄利息清單和貸款催收通知單,且相關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52.1 借款人、擔保人地址變更後沒有通知受託人的,受託人不承擔未送達責任。

  52.2 委託人的郵寄憑條作為已送達憑證,無論借款人、擔保人是否收到郵件,受託人已寄出的催收單、利息清單的影印件及郵寄憑條均作為履行監管職責的證明依據。

  第53條 無論委託人是否收到貸款本息,受託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章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第54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55條 本合同一切爭議採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受託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56條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章 其他

  第57條 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均應傳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頁列明的通訊地址或傳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絡方式發生變更,則其應及時地書面通知其他方。

  第58條 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所有通知將被認為是於下列日期正式送達被通知方:(1)如為遞交,則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員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為送達日期;(2) 如為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區與郊區)採用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3)如為異地的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出之日起的第三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但是,前述規定的送達日期與被通知方實際收到或正式簽收的日期不一致時,則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為送達日期。(4)如以傳真傳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59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相關的其他任何合同、協議或承諾,不受後者存在、有效性、終止、被撤銷或可執行性的影響。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內容被依法撤銷或被認定為無效時,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不受影響,仍為有效

  第60條 本合同構成三方就該本合同項下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並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做出的一切書面的和口頭的有關合同、協議、約定、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但委託人或/及借款人為同受託人訂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向受託人提供的申請、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對委託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約束力。

  第61條 委託人、受託人給予借款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委託人、受託人依據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權利;並不應被視為委託人、受託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十六章 附件

  第62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3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委託貸款業務委託書 ;

  2. 委託貸款通知書;

  3. 公司委託貸款業務利率調整通知書。

  第十七章 附則

  第64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份,委託人、借款人及受託人各執 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65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受託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委託人、借款人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各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66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委託人、借款人、受託人在 簽訂。

  委託人: (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借款人: (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受託人: (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委託貸款合同 篇2

  (適用於對公單筆業務)

  編 號:【】

  委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人:

  職務: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傳:

  聯絡電話:

  傳真:

  貸 款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人:

  職務: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傳:

  聯絡電話:

  傳真:

  借 款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人:

  職務: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傳:

  聯絡電話:

  傳真:

  /

  合同簽訂地點:

  20xx年【】月

  簽約重要提示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之前仔細閱讀,檢查並確認以下事宜:

  一、您有權簽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經取得充分授權;

  二、您已經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合同條款,並特別注意了其中有關責任承擔、免除或限制(委託銀行)責任、以及加黑字型部分的內容;

  三、貴公司及您已經充分理解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並願意接受這些條款約定;

  四、(委託銀行)提供的合同文字僅為示範文字,合同相關條款後均留有空白行,並在合同尾部增設了“補充條款”,供各方對合同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使用;

  五、如果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請及時向(委託銀行)諮詢。

  鑑於:

  委託人交付的委託貸款資金來自於所管理的“XXXX專項管理計劃”,委託人接受“XXXX專項管理計劃”之委託人的充分授權,代表“XXXX專項管理計劃”簽署本合同,將其合法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辦理委託貸款事宜。本合同項下委託人的權利與義務最終全部由該專項計劃承擔。本合同項下委託人的收益、風險完全由委託人承擔。

  委託合同》,貸款人受委託人委託向借款人發放本委託貸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立約各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二、貸款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與政策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不可抗力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法律與政策風險:因國家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調整與變化,導致委託貸款無法按時收回或無法按時足額收回的風險。

  信用風險:因借款人未按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的風險。

  市場風險:因宏觀政策、經濟週期、市場價格等因素的變化,導致委託貸款無法按時收回或無法按時足額收回的風險。

  操作風險:在委託貸款的發放與管理過程中,由於不完善或有問題的程式和不適當的管理措施,導致委託貸款無法按時收回或無法按時足額收回的風險。

  不可抗力風險:因發生委託人或受託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導致委託貸款無法按時收回或無法按時足額收回的風險。

  其他風險:是指除上述風險外,所有導致委託貸款無法按時收回或無法按時足額收回的風險。

  三、“債權” 或稱主債權,是指借款人(債務人)向貸款人(債權人)提出申請,經委託人同意後,根據本合同向借款人提供的貸款而形成的人民幣債權(含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

  立約各方同意和認可,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所擁有的針對借款人的債權和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對貸款人的債務內容對應一致。

  四、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是指貸款人採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時支付的訴訟(仲裁)費等。

  五、本合同中“工作日”均指貸款人銀行的營業日,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某個提款、還款日為非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委託貸款合同 篇3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委託貸款業務,簽訂本協議;有關協議內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

  一、發放委託貸款。

  二、辦理委託貸款結算業務。

  三、按甲方書面意見對借款人不合理用款採取適當措施。

  四、協助甲方做好委託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與回收資金轉賬工作。

  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代扣代繳甲方委託貸款業務應繳納的有關稅金。

  六、其他委託事項。

  第二條 委託貸款發放與回收

  一、甲方在乙方開立存款賬戶,並按“先存後貸,不得透支”的原則將委託貸款資金提前劃入存款賬戶。甲方通知乙方發放貸款的同時應將委託貸款資金轉入委託貸款基金賬戶。委託貸款基金賬戶不計付利息。

  二、甲方與借款人商定後,甲方向乙方發出《個人委託貸款發放通知書》。根據《個人委託貸款發放通知書》規定的內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經辦行)雙方與借款人簽訂《中國建設銀行個人委託貸款合同》。乙方發放貸款。

  三、委託貸款有關結算業務由乙方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和銀行業通行做法執行,甲方特殊要求應與乙方協商後執行。

  四、對不能按期歸還的委託貸款,由借款人提前申請展期,經甲方同意後,甲方向乙方發出《個人委託貸款展期通知書》。根據《個人委託貸款展期通知書》規定的內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經辦行)雙方與借款人簽訂《個人委託貸款展期協議書》。

  五、乙方收回委託貸款本金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收回委託貸款利息時應及時劃入甲方規定賬戶,開戶行: 建行金橋分理處 ;戶名: ;賬號: 。

  六、委託貸款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甲方與借款人協商解決,乙方予以協助。協商不成,甲方可書面委託乙方代理訴訟,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其相應後果。協商期間,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作為委託貸款債權人,對委託貸款的發放、管理、擔保與回收全程工作負全部決策責任。委託貸款的擔保協議,由甲方與借款人另行簽訂。

  二、在遵守國家有關法規的前提下,甲方具有對委託貸款發放物件、金額、用途、期限、利率、用款與還款計劃、罰則和其他要素的決定權。

  三、保證委託貸款資金來源正當,規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通知乙方執行的指令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有義務要求借款人將法人合併、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變更情況及時報告乙方。

  四、保證委託貸款資金及時劃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委託貸款餘額不超過委託貸款基金餘額。

  五、對委託貸款合同中不涉及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的變動與修改,在與借款人協商一致的條件下,以雙方簽字確認的書面形式明確、具體、及時通知乙方。

  六、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手續費。當出現借款人違約未按時支付手續費的情況時,甲方保證及時向乙方支付借款方應付但未按時支付的手續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認真做好甲方的委託業務。

  二、積極協助甲方回收委託貸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國家規定,不承擔甲方委託發放貸款的風險,不墊付資金。

  四、按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委託貸款有關的核算資料和情況。

  五、按時向甲方收取手續費。當出現借款人違約未按時支付手續費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支付應由借款方支付但借款方未按時支付的手續費。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從借款方歸還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劃不足部分以及按第六條第三款中規定的違約金。如果借款人歸還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權從甲方的賬戶中直接扣劃手續費及違約金,不足扣劃的,甲方應就不足部分另行賠償。

  第五條 委託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手續費率及計算方式:

  1、 手續費率為委託貸款額的3‰

  2、 手續費計算方式:委託貸款業務手續費=委託貸款額×3‰

  二、委託代理業務手續費的結算時間、計交方式等按照甲方、乙方與借款人三方簽訂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委託貸款合同》約定執行。

  第六條 委託貸款逾期的處理約定

  一、對於按照甲方要求發放的委託貸款,貸款(含展期)到期後一年內,乙方承諾履行所有本協議和《中國建設銀行個人委託貸款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二、貸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後,如果借款人仍未按《中國建設銀行個人委託貸款合同》約定清償所有貸款本息,導致乙方仍需對該筆貸款以及借款人貸款賬戶、相應利息賬戶進行管理的,甲方應就貸款及相關賬戶的管理工作與乙方另行商定處理事宜。甲方可書面委託乙方繼續對甲方貸款及相關賬戶進行管理,但應另行支付乙方手續費。

  三、貸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後,如果甲方未對貸款及相關賬戶處理工作與乙方達成一致意見或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手續費的,則乙方將有權停止履行與該筆貸款有關的一切義務,由此產生的喪失訴訟時效及其他相關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四、對於乙方已停止履行相關義務的委託貸款,甲方可以與乙方協商恢復該筆貸款管理等工作。經協商一致,甲方需出具書面委託書,但應另行支付手續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按本協議完成委託事項,甲方可酌情采取扣減手續費、取消代理資格等措施。

  二、因甲方原因使乙方無法正常履行協議或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未及時給付乙方手續費,甲方應根據逾期付款的金額按人民銀行規定的罰息利率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就不足部分另行賠償。

  第八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確定委託代理關係的唯一有效檔案,其他任何涉及甲乙雙方委託代理關係的法律性檔案,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 附則

  一、本協議自甲方(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甲方為自然人時則為簽字)、乙方(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變更與解除須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

  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委託貸款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丙方)

  丙方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經審查同意後委託乙方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貸款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履行。

  第一條 借款種類: 。

  第二條 借款金額: ,以實際發放額為準。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二年,貸款起算點以甲方向乙方支付貸款的票據記載日期為準。

  第四條 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途限於 。

  第五條 借款條件

  在辦理借款前甲乙丙三方應在石家莊市商業銀行建南支行開立賬戶,用於辦理存、提款,還款等事宜。

  第六條 提款方式

  借款人提出申請後即時辦理。

  第七條 還款方式

  見第八條、第十七條的約定。

  第八條 利息的計付

  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甲丙方確定的利率1‰(年息)計算利息,到期一次付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特殊情況,甲丙方經協商重新確定利率,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委託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從調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 手續費

  按照乙、丙雙方簽訂的《金融服務協議》執行。

  第十條 甲方宣告與承諾

  1.甲方自行承擔委託貸款的風險及經濟責任。

  2.委託貸款未到期或到期後未收回,甲方不要求乙方支付部分或全部委託資金。

  第十一條 乙方宣告與承諾

  1.委託貸款到期後,乙方工作內容僅限於依照甲方要求協助甲方出具並代為郵寄利息清單和貸款催收通知單。

  2.乙方不承擔貸款風險,只負責代為發放,款到帳後立即按約定劃出,不承擔貸款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丙方宣告與承諾

  1.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全面、真實準確的向石家莊市商業銀行建南支行說明用款情況,配合甲、乙雙方的借款催收工作。

  2.按時足額清償借款本息;

  3。 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第十三條 借款展期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不予展期。但經甲、乙、丙各方協商後均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條 借款擔保

  由甲、丙雙方確定。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對逾期的借款在逾期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二點一計收罰息,該罰息由乙方代收。

  2.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對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五計收罰息,該罰息由乙方代收。

  第十七條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事項

  1.此筆借款本金的歸還見本條第二款的約定,利息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交至乙方在石家莊市商業銀行建南支行開立的賬戶。乙方應立即將上述款項劃至甲方賬戶,並出具相關票據。

  乙方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甲方名稱:

  開戶行:

  賬號:

  2.商定的其他事項:

  ① 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本金的償付由甲、丙商定後通知乙方。

  ② 甲、乙方同意委託貸款由石家莊商業銀行建南支行根據丙方申請以及施工進度進行劃轉使用。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九條 通知方式

  1.合同各方有關事項的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送達對方,此地址如有變動,應於十日內通知簽約各方。

  2.按上述地址傳送時,在下列日期視作送達:郵寄送達的,為投寄掛號信郵戳之日;專程送達的,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下委託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完全清償時終止。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不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頁無正文)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委託貸款合同 篇5

  中國工商銀行受_________(甲方)委託,辦理委託貸款。為此,與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_(乙方)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向__________辦理委託貸款,用於______ 專案,資金總額_______萬元,期限__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託乙方對貸款專案的可行性、償還能力及經濟效益進行調查,對擔 保單位的資信情況和擔保能力進行審查,由乙方寫出書面報告,並以乙方名義與借 款單位簽訂借款合同。

  三、乙方負責對貸款的使用進行監督和了解專案經濟效益實現情況,按甲方要 求填寫《委託貸款情況檢查表》,並報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單位)若因經濟效益問題和其他意外經濟損失, 到期無力償還貸款,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五、如借款單位到期不還貸款,乙方負責從借款單位開戶銀行的存款帳戶或從 擔保單位銀行帳戶上扣收。發生延付,按延付總額按日加收____的罰息。

  六、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後,在“委託貸款專案審查表”上籤注同意代理意見, 連同借款合同、借據、調查報告等材料及時寄送甲方;甲方將貸款資金匯到乙方 帳戶後,乙方當即撥交借款單位。

  七、勞務費按月貸款餘額的 ‰按季從利息收入中扣收。勞務費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

  八、委託貸款資金按借款合同從甲方匯出之日起息,乙方負責按季把貸款利息 和甲方應收的勞務費以及到期應收回的本金及時匯往甲方帳戶(____萬元以上 用電匯),並開列清單(見清單樣式。若電匯請在資金匯出時同時將清單寄往甲方) 。

  九、本協議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業務終了資金結清,協議自動終止。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