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服務合同範文錦集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託服務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委託服務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絡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專案及費用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_______________ (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_______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_______ (學歷或非學歷教育)。(注:在實際操作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填寫幾個學校專業或大類別專業)
第二條 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中介服務費不包括護照費、公證費、使領館檔案認證費,簽證費和機票款等費用。
其中人民幣_______元系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該款應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後即行支付;
人民幣_______元系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該款應在獲得申請留學院校錄取通知書當天支付。
委託人如同時申請多所院校的,需交納額外申請院校的通訊費計人民幣_______元。
二、受託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資訊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資訊、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_________(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託人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託人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託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
5.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檔案。
2.受託人收到委託人按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應當在____工作日內向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約定,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託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 其他
1.如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託人收取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託人開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3.受託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託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受託人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檔案。
有關受託人代收取的上述費用的退費規定按照合同附件或以委託人所申請的國外院校及海外合作機構的書面通知為準。
5.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6.委託人同時申請多所院校的,其獲得其中任何一所院校的(預)錄取通知書,即視為受託人已履行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的義務。
三、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檔案、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按受託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詳見附表)交與受託人,並應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任何一筆款項。
第十一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託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應向委託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 受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託人提供虛假檔案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___%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第十六條 受託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受託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受託人應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向委託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第十七條 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檔案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託人無正當理由拒付或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筆款項的,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託人因個人原因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交留學申請所需資料或未能辦妥護照或未能透過相關的體檢而導致留學申請無法繼續或拒籤的;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託人被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查實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記錄而被拒籤的,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託人未按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簽證要求提供所需檔案及手續,並書面(正本)要求送籤而被拒籤的,受託人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
2.受託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託人入學申請材料,委託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知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託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信遞交委託人簽證申請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託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託人申請簽證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6.受託人在獲得前往國簽證預評估或正式簽證後,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二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 如委託人未委託受託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其代理人、受託人、受託人法定代表人簽署, 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委託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的專業保安服務事宜,簽定本合同:
一、委託服務區域:
二、委託服務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___年。
三、著裝和基本要求:
1、乙方需提前5天進場,熟悉小區環境,並接受甲方崗前培訓。
2、保安人員上崗著裝應按甲乙雙方商定的款式落實,按季節變化統一著裝,甲方提供第一批保安員上崗服裝,以後服裝更換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保安人員上崗應持有相關證書,並必須是能勝任物業管理保安工作。
4、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如實按月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員考勤考核表。
5、乙方應經常檢查督促,派出的隊員須文明值勤、禮貌用語,認真執行《上海市物業管理行業規範》,注重維護甲方企業形象,確保小區的治安穩定和安全,盡心盡責做好小區的衛士和業主的貼心。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小區人員、車輛、物資等進出驗證及登記。
2、落實服務區域的大門警衛、安全巡邏、小區的公共裝置設施、業主的財產安全及監控室的監控裝置使用等。
3、負責車輛停放管理和臨時停車費收取工作,停車費收取應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收費標準執行,收取費用後必須出具甲方提供的票據,並按時將收取的費用匯繳所在的管理處。
4 、乙方需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保安業務實施規程,按小區保安服務內容和標準制訂年度工作計劃,並按計劃實施保安服務工作。
5、 乙方保安人員應積極協助甲方制定對保安部門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安全防範巡視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
6 、乙方保安人員按照甲方要求在執勤中,遇到手續不符合規定及有明顯問題,乙方保安人員按照甲方規定,為了維護甲方合法利益,有權堅持原則,履行職責,甲方領導或有關部門應給於支援配合,並積極協助妥善處理。
五、甲方管理責任:
1、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改進保安工作的意見。
2、甲方負責教育本單位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和維護安全管理規定,配合保 安人員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甲方應接受乙方對安全防範方面提出的整改意見。
4、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保安事項方面的有關證件和資料。
5、甲方管理處負責對乙方保安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考核,對發現工作表現不稱職的隊員,除有權向乙方提出撤換外,可同時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
6、小區內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突發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採取相應措施,甲方管理處應協助乙方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妥善解決。
六、乙方管理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合法用工。書面簽訂勞動合同,及時支付勞動報酬( 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依法繳納員工的社會綜合保險,做好員工培訓和勞動安全防護,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2、乙方保安人員在值勤當班時,由於失職、瀆職造成事故或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視具體情況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3、乙方保安人員在值勤時發現治安、刑事案件、火情等事故,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報告甲方管理處人員和有關部門,同時注意保護現場。如因維護小區利益與違法分子作鬥爭或因不可抗拒災害而發生傷亡,由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善後工作,甲方應予道義上的經濟慰問。
4、保安隊員的住宿由乙方負責,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保安人員住宿場所的,其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每月按實結算,直接從服務費中扣除。
5、乙方對保安人員住宿場所的安全、消防負有管理責任,如發生意外事故應採取相關措施,因事故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和賠償責任。
七、甲、乙雙方共盡事宜:
1、甲方按雙方約定的崗位配置、服務標準和要求,保安員按每人每月 元的標準,共 人,保安隊長,每月 元的標準,共計 人。共計人民幣 元,在每月 號之前,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乙方上月的服務費用。
2、 甲方若連續貳個月仍未能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甲方應申明原因,若連續叄個月仍未能足額付給乙方服務費,按欠繳保安服務費的總額償付5%的違約金,並賠償經濟損失。
4、 乙方隊員應遵守甲方的考評、獎懲制度,獎罰款在當月服務費中結算。
5、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一方遇到重大政策、形勢變化,合同未到期,一方要求終止合同時,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若單方無故終止合同,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6、其他約定,對甲方原有門崗保安人員,由甲乙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予以辭退,乙方承擔5名保安的經濟賠償,補償責任,其餘由甲方承擔。
7、在服務期間,乙方員工的住宿間題由甲方解決,甲方承諾免費提供給乙方員工住宿所需的房間。
8、在服務小區內,因工作乙方所需要到的硬體裝置由甲方提供,如:對講機,巡邏打點棒,巡邏警棍,巡邏強光燈等。
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武警醫院住宅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小區物業服務
座落位置: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武警總隊醫院
建築面積:高層 平方米(含車庫), ;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四條 物業服務內容
1、共用裝置設施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垃圾收集;
5、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6、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收費管理;
7、房屋裝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
9、其他委託事項。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小區有明顯的層號、棟號、房號引路方面標記。
2、裝置執行:良好,執行正常,無事故隱患,保養、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
4、公共環境:環衛裝置完備,設專職保潔人員和明確的責任範圍,實行標準化管理;
5、綠化:公共綠地定期澆水和養護。
6、交通秩序:道路通暢、路面平整,井蓋無缺損、無丟失,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登記;
7、秩序維護:負責小區的安全秩序維護及消防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小修和急修:24小時服務熱線,工作日上門服務;
第三章 委託服務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委託服務期限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負責返修; 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無償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電卡裝置及軟體,由乙方無償使用。
11、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水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2)電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12、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3、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14、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每年年末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1、 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戶)收取,即多層住宅按建築面積0.40元/月/平方米;多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築面積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層住宅按建築面積1.50元/月/平方米;高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築面積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業服務費用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公用部分、共用設施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10)稅金(5.5%)。
(11)物業服務企業利潤(2-5%)。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標準按季、年支付物業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
第十條 其它有償服務費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償服務標準或政府指導價執行。
第十一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單位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收繳工作,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二條 停車服務費
停車服務費執行烏髮改房[20xx]5號檔案。
第十三條 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延期交納應交的物業服務費及代收代繳的水電費,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3交納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公司可採取限水、限電等催繳措施。
第十五條 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資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者進行如下物業管理活動時,對業主造成的財產損失可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財產損失:
(1)比如有人在房間內企圖自殺,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門、破窗而入;
(2)為避免業主或使用者財產受損或可能受損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比如業主房間漏水、失火又無人在內,為不使其造成巨大損失,物業管理者強行入內處理);
(3)為抓捕違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為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
(4)其它類似上述情況。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服務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四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服務合同 篇4
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單位:_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聯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協議有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為了加大各地招商引資的力度,促進招商成果的良好取得,加快地方經濟發展。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在乙方設立招商辦事處並委託乙方為甲方提供招商服務等事宜達成下列協議:
一、根據乙方《上海招商辦事處服務內容介紹》規定,甲方必須是乙方的團體招商會員, 並符合設立招商辦事處資格;甲方自願在乙方設立招商辦事處, 接受條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並履行《介紹》中甲方的責任。
二、甲方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在乙方設立招商辦事處, 期限暫定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根據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應按規定向乙方交納本協議期限內招商辦事處開辦費和辦公費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自本協議生效一週內甲方將以銀行匯款或現金形式支付給乙方,乙方將為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三、甲方在乙方正式設立招商辦事處後,將為乙方提供招商平面材料(宣傳畫冊)、多媒體資料(光碟或幻燈檔案)等招商資料若干份,以便乙方向投資客戶和重點客戶推介時應用。同時,甲方將自身招商網站的連結地址和圖示也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利用網路幫助甲方做招商推廣。
四、在本協議期限內,乙方將按照《上海招商辦事處服務內容》規定,為甲方提供如下招商服務:
1.為甲方招商辦事處提供辦公場所、電話、傳真、電腦、影印機等辦公裝置,為辦事處配備專業招商人員。
2.為甲方待接投資諮詢電話、傳真、郵件、為委託方向投資者發放招商資料。
3.為甲方進行招商專案的宣傳、推廣, 並與有意向的客商進行對接,商務談判。
4.為甲方提供臺商及其他客商的投資資訊,並挑選有意向的投資客商到甲方當地進行實地考察, 並對考察客商進行後續服務的跟蹤。
5.利用中國臺商網站等專業招商平臺進行全方位的推介,擴大其影響,增加投資信心。
6.為甲方人員到上海的接站,賓館、飛機、火車票的預定等工作。負責在華東地區為甲方代理出席相關會議、活動等工作。
五、甲方必須嚴格履行乙方團體會員的權利和義務,並按時交納會費,乙方必須按照《招商團體會員條例》的規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六、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在執行過程中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或違反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內容和協議正文一樣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八、如果甲方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1.甲方提供虛假招商資料;
2.甲方未能履行和乙方簽訂協議中規定事項;
3.甲方未能對乙方推薦的投資客商履行合同、規定、承諾。
委託單位(蓋章):_________ 受託單位(蓋章):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受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匯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服務合同 篇5
( ) 第 號
受委託人: 進賢縣羅溪鎮法律服務所 (以下稱“甲方”)。
委託人:姓名 ,性別,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1、委託事務及許可權: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指派法律工作者 (聯絡電話: ,工作證編號: )、 (聯絡電話: ,工作證編號: )為乙方 就(與) 法律事務(以下又稱“案件”)提供:一審 二審 偵查 審查起訴 申訴 (再)審 執行 仲裁 勞動仲裁 非訴訟階段法律服務。
代理許可權為(詳見《授權委託書》):一般代理 特別代理。
2、代理費及其他費用:
(1)雙方商定按下列方式計算代理費並於本協議簽訂時支付: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計件收費 計時收費 分期付款 風險代理
(2) 代理費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元整。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足額及時向甲方支付代理費的,法律工作者有權拒絕辦理合同項下案件(風險代理除外)。
(3)①若選擇計時收費方式的計費標準為每小時人民幣(大寫) 元,最小計時單位為一小時,完成本事務約需用小時,預收法律工作者費用(大寫) 萬 仟 佰 拾元整。結案後憑計時清單與乙方結算,多退少補。
②若選擇分期付款方式,約定代理費(大寫) 萬 仟佰 拾元整,協議簽訂時支付(大寫) 萬 仟 佰 拾元整(首次付款不低於總額的30%),餘款 在 付清。
③風險代理,按照案件標的額的百分之 計算並於結案後一次性支付。
④法律工作者在辦理案件中所發生的以下實支費用(以下稱辦案費)由乙方另外承擔,包括但不限於:通訊費、檔案快遞費、辦理案件材料影印費、辦理案件所需檔案查詢費、調查費、交通差旅費、案件所需的訴訟費用、公告送達費用等等。
⑤ 辦案費的支付:雙方一致約定辦案費用(訴訟費及保全費、案件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公告費及應繳金額超過 元的專案除外,由乙方自行支付)採取以下方式支付。包乾制。 據實報銷制。
合同簽訂3日內甲方先行支付 元作為預交辦案費用,其他實際支出專案費用由甲方根據辦案需要自預交辦案費用中支出,待案件結案時憑合法票據結算,多退少補。
3、以下視為結案即甲方已經完成乙方委託的法律事務並以先到為準:
⑴訴訟案件:
①受訴法院作出並已送達判決書、調解書或撤銷訴訟、撤銷案件、駁回起訴、准予原告撤訴或被法院視為撤訴裁定、執行終止裁定書等法律文書或甲方已經領取債權憑證或已經實際獲得相關訴訟利益的;
②原告或申請人放棄起訴或放棄申請或雙方當事人案外和解;
③乙方解除本協議或撤銷本次委託;
⑵非訴訟案件:
①非訴訟案件的處理部門已經作出終結裁決或者結論性意見或者申請方撤回處理申請或被視為撤回申請的;
②相對方完成了滿足乙方要求的行為;
③乙方向對方作出了新的要約或承諾致使受託事務成為不必要;
④調查或談判物件滅失或終止;
⑤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或慣例應視為甲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
⑥乙方解除本協議或撤銷本次委託;
⑦爭議雙方自行和解或被第三方居中調解並達成協議或利益方放棄爭議利益的;
⑧委託事項涉及乙方的期待利益已為乙方或其指定方實際受領或享有;
4、甲方和法律工作者的義務:
⑴遵守法律工作者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⑵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⑶不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⑷變更聯絡資訊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⑸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洩露乙方委託事務相關資訊。
5、乙方的義務:
⑴與甲方和法律工作者誠實合作,向法律工作者如實、全面、及時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資訊;
⑵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法律工作者;
⑶如變更聯絡資訊應當及時通知甲方法律工作者,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⑷按照約定支付法律工作者費和其他費用;
⑸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法律工作者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法律工作者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規定。
6、協議的解除:
⑴經書面通知,乙方可以書面通知解除本協議。一旦收到乙方的解除通知,甲方法律工作者立即停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
⑵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預付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⑶如果乙方違法本協議第5條第五項約定的,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
⑷本協議因上述情況解除,乙方承諾仍繼續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法律工作者費和實際發生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