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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賃合同

住房租賃合同範文集合6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住房租賃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住房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情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人,最多不超過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連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連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連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日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校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算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年月日。

  (二)押金:人民幣元整(¥),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證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大連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多少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較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大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者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釋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區120幢401室內的一間單間。用於普通住房。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計______元。

  (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務必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職責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用心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能夠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四、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五、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到達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七、其他說明:水電數字由甲乙雙方與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時的水電數字:電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住房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位於第__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乙方租賃該房用途為______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付款方式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_元整(不含稅)。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__________。租金每乙方必須於上次租金期前一週內將下個半年度租金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應對其租賃房屋及其附著設施定期進行維護檢修。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七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年月內問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構成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

  第八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費: 2.電費: 3.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付)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租憑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甲方按本合同附件設施表驗收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確定其完整性,並確認乙方無任何拖欠費用後,退還乙方押金。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在合同期滿前___個月內給乙方答覆,並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第十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乙方違約提前退房,甲方不退押金。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拒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情況,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一個月數名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由甲方所在地司法所解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住房租賃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2、房屋的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產權編號:_________ 。

  第二條: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裝置

  (寫明內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裝置裝置情況,如:房屋為簡易裝修,其內裝置為……)

  第三條: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月/年)。從___年___月___日中午12時零分起至___年___月___日中午12時零。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那麼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第四條: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寫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個月的租金。

  以後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個月的租金。

  第五條:押金

  押金___元,大寫___。該押金用於保障房屋內的裝置完好,如出現裝置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裝置,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房屋修繕和裝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保證正常的水電供應,如出現漏水、牆面自然脫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響的情形,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內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公安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三條:房屋產權證影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影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後。

  出租方: 承租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於寬城區首山逸居小區棟單元室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及共同承租人居住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以權威機構出具的房屋建築面積測算報告書為準),戶型室廳。

  第二條房屋租賃期限為12個月,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佰拾元)。

  第四條租金季度繳納,乙方應當提前一個月繳納下一租期租金,季度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仟佰拾元)。

  第五條合同簽訂之日,乙方繳納租賃保證金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合同期滿或終止,乙方無違約事項和其他損害事由,甲方在乙方騰退房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定期檢查房屋,確保出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安全、完好狀態。

  2、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管理,並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3、對乙方的戶籍、家庭人口、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

  4、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拒不騰退住房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租賃期間對該房屋的正常使用權。

  2、乙方應當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不得對房屋進行拆該裝修。

  3、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損壞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的,乙方承擔維修責任、賠償責任。

  4、配合甲方對房屋及附屬設施進行檢查或維修,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及附屬設施不能及時維修而發生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間未盡約定的修繕義務,經房屋安全鑑定機構書面確認嚴重影響居住的。

  3、租賃期內,乙方超過規定的收入標準或者透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4、乙方採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騙方式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權。

  5、乙方轉租、出借、擅自調換的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

  6、乙方無正當理由連續空臵承租房屋6個月以上的。

  7、乙方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8、乙方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結構或使用性質的。

  9、乙方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10、乙方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11、乙方違反租賃合同約定的。

  1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九條房屋騰退

  1、乙方應自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30日內騰空該房屋,並結清租金、物業費、水、電、氣等相關費用,將房屋及附屬設施按原樣交還甲方。

  2、乙方在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後,不符合租住條件但暫時無法退房的,可以給予3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市場租金計收租金。

  3、乙方提出續租申請但經稽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應當在30日內騰退該房屋。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可從其租賃保證金中直接劃扣。

  2、租賃期間,乙方承擔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有線電視、物業服務、車輛停放費等費用。

  3、乙方行為致甲方負責的物業公共區域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

  4、租賃期滿,乙方應當退出公共租賃住房。需要續租的,應當在合同期滿3個月前重新向區住房保障部門申請,經稽核符合條件的,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5、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共同申請人可按原租賃合同繼續承租,但需確定新的承租人,變更租賃合同,租賃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餘時間計算。

  6、房屋設施裝置見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7、甲方可以委託運營單位對該房屋進行管理,代為履行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長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委託的公共租賃住房運營單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賃合同 篇6

  出租人:

  租賃代理機構:

  承租人: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租賃代理機構: 備案證明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即租賃代理機構)和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乙方為外地來京人員的,應填寫《來京人員資訊登記表》(見附件一);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租金支付方式: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甲方委託的租賃代理機構在 銀行開立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租金賬戶”,該賬戶資訊可透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和北京建設網()查詢),帳號為 ,乙方透過第 種方式按期將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賬戶:

  1、委託租金賬戶開戶行按合同約定代扣租金,乙方在 銀行開設付款賬戶,帳號為 ;

  2、乙方將租金直接匯入租金賬戶(包括匯款、轉賬或POS機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將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賬戶,乙方委託租賃代理機構代交租金。租賃代理機構應在24小時內將租金存入租金賬戶,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賬戶。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佣金

  本合同簽訂後(□即時/ □ 日內),租賃代理機構可按月租金的 %收取佣金人民幣 元整(: ),其中乙方應向租賃代理機構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幣 元整(: )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佣金總額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合同範本《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租賃代理機構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租賃代理機構簽章: 國籍: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來京人員資訊登記表

  區/縣 街道/鄉鎮 社群/村 登記表序號

  基

  本

  信

  息 姓 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照片

  身份證號碼*

  民 族* 政治面貌* 受教育程度*

  戶 籍 類 別* □非農業 □農業

  □無戶口 婚姻狀況* 聯絡電話

  原籍戶籍地址*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盟、州) 區(旗、縣)

  居 住 證 件* □有 □無 婚育證明* □原籍證明 □本市證明

  □無 免疫接種*

  (18歲以下) □有 □無

  家

  庭

  戶

  信

  息 家庭戶流入* □否 □是 人 16歲以下 人(其中: 男 女)

  戶 主 □是 □否 與戶主關係 戶主登記表序號

  居

  住

  信

  息 離開原籍日期* 年 月 日 來 京 日 期* _ 年 月 日 來現住地日期* 年 月 日

  來 京 原 因* 居 住 類 型* 房屋登記表序號

  現 住 地 址* 區(縣)

  所屬派出所* 民 警 姓 名*

  就

  業

  信

  息 目 前 狀 況* 就業單位名稱* 就業單位行業*

  主要從事工作* 職 業* 單位登記表序號

  參加社會保險* □無 □工傷 □醫療 □失業 □養老 □生育 工作所在地* 區/縣

  在 京*

  參加社會保險 □無 □工傷 □醫療 □失業 □養老 □生育 簽訂勞動合同* □有 □無

  其它

  ***姓名: ***編號: 填表日期:______年 月 日

  說明:1. 表中帶“*”的項為必填項;2. 表中帶下劃線“XXXX”的項請按照“填表說明”填寫。

  填表說明

  身 份 證 號 碼: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