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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方案

關於績效工資方案範文錦集五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並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那麼大家知道方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小學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物件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並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複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衛、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幹、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摺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後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部門工作津貼(參照部門管理細則發放)

  副校長 50 教導主任 40 總務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隊輔導員 20 辦公室主任 20 工會主席 40

  圖書管理員 10 德育專幹 10 教育技術 10 成 教 10

  寢 管 20 電子政務 10 計育專幹 10 勤雜 20

  出納 20 關協 10

  五、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後納入人平核算。

  備註:20xx年上學期績效工資發放,經全體教師研究決定:班津和教學津貼按人平發放。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根據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X縣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責任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稽核後,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彙總幹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後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幹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複議,對於考核組難以答覆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幹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後,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併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後,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幹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範後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佔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佔30%。主要體現幹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幹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幹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後,剩餘部分作為單位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兌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幹部職工考核週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幹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況,並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X局、人社局。

  經縣XX局、人社局稽核後,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幹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准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於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幹部職工大會討論透過,考評細則一旦透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執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透過上述程式透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X局認為符合規範程式的,予以審批,並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幹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係到廣大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幹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於幹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集體研究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透過報縣局批准後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規定程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佈,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透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後,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為進一步調動我校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勵機制的內部分配製度,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教師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順利發展。

  二、實施物件

  本年度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員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業績為依據,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構建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一”)。學校一把手任組長,小組成員由學校領導、處室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對教職工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工作。

  五、分配辦法

  (一)績效工資構成

  1、教職工績效工資按每位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出全校考核得分,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總量及校長績效工資再除以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總分,得出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2、每位教職工考核總分為100分,分為四項即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學(工作)過程(25分)、工作業績(15分),還有獎勵加分(不超過總得分的5%)。

  (二)考核辦法

  1、出勤(10分),考核全校教職工出勤情況。

  (1)負責部門:辦公室

  (2)計算方法:當月本人實出勤天數/當月應出勤天數*10

  (3)說明:病假2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此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曠工一天扣完當月此項得分;無故曠工1天以上,及當月請病、事假累計達5天及以上,扣除當月所有獎勵性工資,婚喪嫁娶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考勤一自然月一總結,按月考核計分,公示考勤機記錄及其它記錄,計入考勤表內。

  2、工作量(50分)

  ①負責部門:督導室

  ②計算方法:按照《安平縣綜合職業技術學校教職工工作量統一衡量辦法》(見附件二),計算每個教職工的工作量,每月按標準工作量40課時計算,每個教職工得分為:(50*參與考核的教職工人數)/(參與考核教職工月工作標準課時量)*本人月總工作量。

  ③教職工工作量個人積分一自然月一總結,計入考核表。

  3、教育教學(工作)過程25分

  負責部門:學校分配工作領導小組、教務處、各職能處室。

  ①教學人員的教育教學過程,考核方法見附件三。

  ②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過程考核。考核標準見附件四;非教學人員是指行政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後勤人員。

  4、工作業績(15分)

  (1)、負責部門: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2)、教學人員考核方法:

  ①考核測試成績8分,每學期期中、期末兩次測試,及格(合格)率應達80%以上,達不到80%,扣2分,每低10個百分點扣1分。

  ②評教 4分。學生對教師評教,每學期2次,滿意票70%以上4分;滿意票50%以上,70%以下3分;滿意票50%以下,30%以上2分;滿意票30%以下1分.

  ③學生流失 3分。每流失一名扣1分,扣完為止。以自然月計。

  (3)、非教學人員與工作過程一併考核,考核方法見附件四。

  5、班主任工作考核辦法:

  (1)負責部門:政教處。

  (2)考核辦法:班主任每月津貼按照學校標準確定,並按班主任考核情況進行分配。具體津貼數:班主任本人津貼標準/100*本人考核得分。每自然月公佈一次。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五。

  6、獎勵加分

  ①負責部門:辦公室。

  ②計算方法:

  a獎勵包括榮譽稱號、教育科研成果、競賽獲獎(包括指導學生大賽獲獎)、優秀教案、講課大賽等,獲得縣級獎勵得2分,市級得3分,省級得5分。可累計得分,但每學期不超過5分。

  各處室主任每大周任課超過10課時,獎勵3分,超過20課時,獎勵5分。副主任每大周超過20課時,獎勵3分。

  ③以上獎勵須經校級推薦獲得,個人私自參加獲獎不計考核分。

  7其他事項

  (1)有以下情況的可扣發或減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a.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教育局安排的退居二線人員及學校安排的後勤人員除外)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①本學期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病假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含)以上的;

  ②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③借調到教育系統之外工作的。

  b.在師德師風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夠不上組織處理的,在總得分中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學校或教育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總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2)學校安排的教輔和後勤人員,特殊崗位工作業績考核得分權重由學校考核小組研究決定。

  9績效考核積分彙總辦法:

  (1)、考評方式:個人積分的獲得採取層層考評的方式,即處室主任由主管領導和考核小組考評;處室一般人員由各處室主管領導和考核小組考評;任課教師由教務處、教研處負責人考評。

  (2)、核算辦法:根據不同崗位工作量擬定核算辦法。中層主任的實際得分為其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考核得分的0.9倍。其他非教學人員得分為其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考核得分的0.7倍。

  (3)考評辦法:個人積分一月一彙總,每月月初公佈,由辦公室執行。

  六、本《方案》解釋和修改權歸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七、本《方案》自學校教職工大會透過之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方案 篇4

  根據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和教育部《關於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和省教育廳[]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教育系統績效工資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最佳化和提升學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全面履行職業教育職責,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內部考核分配機制,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崗位績效工資的調節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做與不做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激勵全校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不斷推進我校事業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一)“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除了有法規規定的以外,凡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不能參與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滿工作量的規定

  教師聘課12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二)標準課時係數

  按省教體廳檔案規定,政治、計算機課時係數為1;語文、英語、數學課時係數為1.25;體育課時係數為0.9;音樂、美術、健康教育、勞動技能課時係數為0.83;專業理論課、實習指導課時係數為1.25(各科均包括備課、講課、自習輔導、批改作業、命題證卷,實驗實習指導等所有的教育環節,體育包括早操、課間操和課外活動,禮儀、美術、音樂、書法含課外輔導和學校活動服務工作。)

  (三)考核績效工資

  學期考核績效工資分專任教師、中層幹部、行政及工勤人員三個系列,分別按教代會透過的量化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考勤標準。按照《**省中職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進行考核。教職工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對教職工實行平時月考核及學期考核相結合的崗位考核及管理體制。

  2、教工一個月內曠工累計2天以上,或事假累計3天以上,或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不得當月績效工資;教工在一個學期內內曠工累計10天以上,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得當期績效工資,且目標考核分為0分,並取消年度評先及年度考核“先進”資格以及年終考核獎。

  3、以上凡屬曠工曠課的扣分每月累計後按追究責任的辦法通報,學期結束從個人目標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為單位,每月統計彙總一次,按考核分數推出科部順序.扣款由各科室負責實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員負責,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領導負責追究計扣至責任人。

  五、工作量工資分配辦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的50%為其工作量工資,按照上級規定,認真、科學核定每一位教師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滿量、滿勤工作者,每月足額髮放;

  2、工作量不飽滿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資;

  3、缺勤者,根據考核制度規定,從工作量工資中足額扣除;

  4、每學期末按規定核算扣除後,發給剩餘部分。

  5、層級、單位領導與工作人員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3倍

  六、績效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擔任三年級課程的教師按期末考試成績或教考分離成績計算績效津貼;超額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加分計算,獲得大於100%的績效工資;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基本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應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根據完成任務的比例減分計算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2、擔任一、二年級課程教師,參加省、市統調考的科目,按統調考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科目,按參加學校教考分離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既有對口升學成績又有統調考成績及教考分離成績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則加計考核分計算績效工資。無法進行教考分離的學科教師按考核分獲得績效工資。統調考考試:參加統考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20%(數學、英語10%)以上的專業部教師獲得100%的'績效工資;達不到的教師減考核分後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在登封同類學校沒有相同專業的學科統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到20%以上者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及格率小於80%優秀率小於20%的學科教師減考核分後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學科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考分離考試,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20%以上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兩項都達不到者減考核分、只能獲得第三等次的績效工資。

  3、畢業生技能鑑定獲證率達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訓260人,學員安置到國內知名企業就業,簽有勞動就業合同者、畢業生當年就業率達99%以上(對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業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務750人以上者,負責招生、就業、培訓、鑑定工作的教師加計考核成績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任務者減考核分按完成任務比例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4、沒有任課的管理人員、工勤崗按目標考核分(100分制)計算績效工資。

  5、各項任務完不成的個人或單位,主任扣總額的5%,主管科長扣3%,主管副校長扣2%。

  6、每學年第一學期,若沒有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可按學校期未考試教考分離成績(管理人員按目標考核分數)計算績效津貼。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不請假或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一學期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2、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學生,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影響惡劣的;

  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

  4、向學生推銷、代銷教輔資料或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6、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八、崗位績效工資的發放形式

  崗位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和學期考核相結合,具體由各科室聯合計算。辦公室彙總,經校長稽核,公式3天以上無異議,最後由財務室按月以學期發放月崗位績效工資,學期結束後發放學期績效工資。

  九、稽核程式及實行

  本實施方案經過教代會討論透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稽核後,從20xx年月起執行。學校之前出臺的其他相關規定若與本辦法相悖,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十、本《辦法》由校務會負責解釋

  中職學校績效工資實施

績效工資方案 篇5

  一、目的

  為充分調動製造部員工工作用心性,提高勞動生產效率,建立起以崗位為基礎,以工作績效考核為核心的正向激勵機制,把員工的薪酬與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密切結合起來,實現薪酬管理與分配的制度化,規範化shu。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各製造部副經理以下所有從事非計件制及計件制工作的員工。

  三、員工薪資構成及分配辦法

  根據公司《員工薪資定級標準與考核原則》相關規定,本部門員工薪資由職級工資、工齡工資、點工工資及各項福利補(津)貼三部分構成,其中,職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考核工資”兩部分。

  1職級工資

  由各製造部制定內部員工薪資定級評價指標體系,結合崗位關鍵度、個人工作潛力等考量因素,參照《員工薪資定級標準與考核原則》之210《各製造部崗位、職級及薪資範圍表》確定。

  11基本工資

  該部分以職級工資總額的50%為限。作為保障員工基本生活之部分,只與當月員工個人出勤狀況相掛鉤。

  12考核工資

  以各製造部崗位性質不同,該考核工資細分為非計件制考核工資和計件制考核工資兩大類,該部分不以職級工資總額的50%為限。各製造部自行制定部門內考核實施細則。

  121非計件制考核工資

  原則上非計件制工作崗位應依據崗位標準設立周嚴性關鍵業績指標予以考核。

  122計件制考核工資

  (1)計件制崗位應在完成勞動定額基礎上實施產量計件制考核。

  (2)公司根據各製造部當月交庫計件產品的製造工資成本對各製造部計件工資進行總額控制,並於每月底彙總當月各製造部計件工資總額。酒類資料對由於各工序計件產量與各製造部交庫產量不一致造成的當月各製造部計件工資總額與應發計件工資總額不一致的情形,根據實際狀況放在次月調劑。

  (3)各製造部根據各工序定額、計件單價和作業員當天產量直接計算當天個人應得計件工資。計件制考核工資由生管部統計人員彙總並經過核對後交人事、財務部門辦理工資發放事宜。

  2點工工資

  各製造部理解暫時沒有計件單價的工作及其他臨時突擊性工作任務的,在合理安排勞動定額前提下執行3元/小時的點工工資,此項工資在計件工資外單獨報批。(此項工資從事非計件製作業的製造部員工不能享受)。

  3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與員工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掛鉤,

  4各項補(津)貼

  41全勤獎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鼓勵員工出滿勤,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對本部門員工實行全勤獎考核制度,該項津貼額度為30元/月,按公司規定每月分解為上、下兩半月考核。

  42交通補貼

  對各製造部從事計件制工作員工及從事跟班的非計件制工作員工發放每月30元的乘車補貼,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獎外,按1元/天扣發本項補貼。

  43營養補貼

  該項補貼結合崗位特殊性只適用於部分計件制工作崗位,具體補貼標準為LAMP線配膠員、封裝作業員、DISPLAY線配膠員、壓PCB作業員:30元/月;LAMP線封裝領班、品管、DISPLAY線其他封裝人員:15元/月。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獎外,須以實際缺勤天數扣發本項補貼。

  注:此項補貼包含在各製造部當月交庫計件產品製造工資成本總額之中,公司不另行發放。

  44夜班補貼

  該項補貼由製造部發放,適用於從事計件制工作夜班員工,補貼標準是:凌晨1點後3元/班,凌晨4點後5元/班。

  45加班補貼

  該項補貼由製造部發放,適用於需加班從事計件制工作的手動工序員工,補貼標準是:2元/小時。

  46病假補貼

  根據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對正常辦理病假手續並能帶給有效診斷證明的員工給予病假工資待遇,

  47公假補貼

  凡國家規定的各種公假,如喪假、婚假、探親假、產假等,在履行公司規定手續後,可依據相關規定享受24元/日的公假補貼。

  四、試用期員工薪資待遇規定

  處於試用培訓期內員工,在其透過試用考察期後,其試用期薪資級別原則上依據其個人工作潛力及擬聘用崗位參照公司《員工薪資定級標準與考核原則》之210《各製造部崗位、職級及薪資範圍表》在末級內確定;在此期間內,除可依規定享受學歷與職稱津貼外,不享受任何其它形式的補(津)貼待遇,但從公司內其它部門調進本部門試用培訓、此前已透過進廠試用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