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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仲裁協議

什麼是仲裁協議

  仲裁協議的概念

  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者爭議發生之後,自願達成的將特定爭議事項提請約定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審理並作出仲裁裁決的書面意思表示。仲裁協議是仲裁程式開始的前提,不同於一般民事合同,具有以下特點:

  1、仲裁協議的要式性。即仲裁協議需要以書面形式作出,並需要具備法定的.內容,否則仲裁協議一律無效。

  2、仲裁協議的間接性。仲裁協議的間接性是相對於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實體權利與義務關係而言的,一般民事合同往往是直接透過合同條款確定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實體權利與義務關係,而仲裁協議作為一種特殊的合同,僅僅確認一種爭議方式,並進而透過對當事人之間所發生爭議的解決來確定當事人之間的實體權利與義務關係。

  3、仲裁協議效力的廣延性。一般民事合同僅對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產生相應的約束力,而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則具有廣延性,即仲裁協議有效成立後,不僅對簽訂該協議的雙方當事人產生應有的約束力,而且對仲裁機構與法院也產生相應的約束力。

  4、仲裁協議的獨立性。即仲裁協議有效成立後,即具有效力的獨立性,不受合同的無效、解除、終止、變更的影響。

  仲裁申請協議格式

  甲方:……乙方:……

  雙方同意,願就_______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