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文集錦9篇
隨著時代在進步,申請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願望和請求得到合理表達。大家知道申請書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9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反請求是指在仲裁程式中,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提出的,旨在抵銷或吞併申請人的仲裁請求的,與仲裁請求之標的和理由有牽連的,保護自己的民事權利和合法權益的獨立的請求。反請求是被申請人對抗申請人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法律手段。
從法律地位來分析,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既然申請人具有提出申請的權利,那麼被申請人也具有提出反請求的權利。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可以在答辯期間提出反申請,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被申請人反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通知被申請人。”該反申請是對被申請人權利的保護,這和在訴訟中在原告提出訴訟後,被告可以提出反訴是同樣的道理。
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對提出反請求的條件沒有作出具體、明確規定。根據仲裁理論,反請求應該具備以下5個條件:
1、反請求只能是由被申請人提起。如果被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不以申請人為指向物件的仲裁請求,否則不成立反請求。
2、反請求只能向受理仲裁申請的仲裁委員會提起。
3、反請求與仲裁請求屬於同一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事項範圍,否則,仲裁委員會對被申請人的反請求無權管轄。
4、反請求與仲裁請求必須有事實或法律上的聯絡。
5、反請求應該以書面形式提出,格式與仲裁申請書一樣。
6、反請求應該在仲裁答辯期內提出。從理論上來說,只要被申請人在仲裁答辯期內提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請求,就成立反請求。在實踐中,反請求被受理後,由於反請求本身與本請求是基於同樣法律關係,並且當事人也相同,因此,為了節省時間、費用、有利於審理方便,仲裁庭往往將申請人提起的本請求與被申請人提起的反請求合併審理。如果出現提出仲裁申請的申請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撤回仲裁申請的情況,也不影響反請求的繼續審理。以上是可以提起反請求的情況。
具體到一些個案,典型的如工傷賠償,單位就不能就此提出反請求。如果就此提出,就可能違背“一事不再理”原則。這個原則強調的是“事實”,而不是看提起仲裁的主體,以工傷賠償為例,員工主張工傷賠償,如果單位又提出反請求,要求員工承擔所謂“員工違章操作”造成的經濟損失,那麼單位提起反請求的事實仍然是“員工遭受工傷傷害”,這就明顯與員工提起工傷賠償的事實和理由一致了,只是申請主體不同而已。這有悖於“一事不再理”原則。另外,工傷損害賠償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無論員工在工傷事件中是否存在過錯,除非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工傷系由員工故意造成,否則,用人單位均應承擔法定賠償責任。所以在工傷賠償中,用人單位不得再提起反請求。
綜上所述,在勞動爭議仲裁中能否提起反請求,我們不能以偏概全,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劉#,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申請人: ###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申請人對20xx年6月9日向貴委提出的勞動仲裁申請,現請求撤回。
申請理由:
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勞動爭議一案,申請人於20xx年6月9日申請勞動仲裁,貴委已經受理。現因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達成庭外和解,故申請人向貴委撤回勞動仲裁申請,請予批准。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本人xxx,男,現年42歲。本人於20xx年6月進入弘大康寶利建築器材搬運有限公司工資,期間與公司簽訂了用工合同。
用工合同規定工資是每年2萬元,按月支付1500元。而該公司於20xx年9月就開始以各種理由拖欠本人工資。直到20xx年10月累計拖欠本人工資2萬元左右。
特此,向貴局申請勞動仲裁,希望貴局根據我的實際困難,給予公正的仲裁。
此致!
申訴人:xxx
20xx年7月2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訴人:姓名,年齡,漢族,出生年月
住所地:
被申訴人:公司名稱
住所地:公司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訴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元;
2、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元;
3、仲裁費用由被申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此致
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XXX,男/女,漢族(或具體的少數民族名稱),1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市XXX區XXX路XXX號。聯絡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xxxx元(月平均工資xxxx元*x個月)。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加班費共xxxx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xxxxx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xxxx元;2、休息日加班費xxxxx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xxxx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xxx年xx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xx一職至今。xxxx年xx月xx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xxxxx,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xxx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外,星期六、日還要求我加班,平均每月星期六、日x天以上(公司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加班,我早上x時x分上班,直到x時x分下班,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x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x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xxx元(xxx年x月x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xxx元)為基數計算,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xxxxx元(xxxx元/21.75*1.5倍*x個小時*x周*xx個月*x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xxxxx元(xxx元/21.75*2倍*x個小時*x天*xx個月*x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簽名)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00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男,漢族,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電話: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 ,電話:。
法定代表人:李,烏魯木齊市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
20xx年10月21號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徐強,男,漢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龍庭·林清園二單元301室, 電話:13809972614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 銀川路39號 ,電話:0991-3668600。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 徐強
20xx年10月21號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9
申 訴 人: 聯絡電話:
被 申 訴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電 話:
郵 編: 被 申 訴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區 街 號
電 話: 郵 編: 請求事項
1、解除申訴人同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
2、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20__年x月至今拖欠的工資96000元;
3、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1000元;
4、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50600元;
5、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20__年1月至解除合同日拖欠的勞動保險金21000元;
6、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000元;
7、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6404元;
8、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3005元;
9、兩被訴人對上述所列各項訴請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自__年x月16日年起即在被申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處工作,並簽訂勞動合同。20__年煙大建設集團內部調整,申訴人所在部門名稱變更為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築安裝勞務有限公司(後變更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要求申訴人及所在部門所有工作人員同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築安裝勞務有限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自20__年1月開始,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即停止為申訴人繳納社會保險,自20__年11月開始,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又開始拖欠申訴人工資,20__年,申訴人在工作期間受傷,被認定為九級傷殘,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也未向申訴人支付各項工傷福利待遇。不得已,申訴人不得不向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請求事項中所列各項仲裁請求。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訴諸貴委,望裁如所請。
申請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