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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有限責任公司章程(設董事會監事會)

2015最新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範本(設董事會監事會)

  第一章 公司名稱、住所和經營範圍

  第一條 公司名稱:××××××××有限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市××××區××××路××××號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為準)。

  第四條 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註冊,公司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五條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

  股東出資期限由股東自行約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

  公司變更註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並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並作出決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第三章 股東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六條 股東名稱或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名稱或者姓名

證照號碼

資本金

出資方式(金額:萬元)    

%

 出資

時間

貨幣金額

實物金額

無形金額

其他金額

合計金額

xxx

xxxxxxxxxx

認繳

xx

xx

xx

xx

xx

xx

xxxx.xx.xx

實繳

xx

xx

xx

xx

xx

xx

xxxx.xx.xx

xxx

xxxxxxxxxx

認繳

xx

xx

xx

xx

xx

xx

xxxx.xx.xx

實繳

xx

xx

xx

xx

xx

xx

xxxx.xx.xx

  第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或監事;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五)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七)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八)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十一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不得抽逃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