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運算律的評課稿
今天張老師執教的《加法運算律》這節課。張老師的課總的來說條理比較清晰,課堂師生互動有趣,學生的積極性很高。
本節課張老師能以合理的情境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課伊始出示例題讓學生列式解答,學生自然而然會有28+17和17+28這兩種算式,張老師因勢利導,引導學生觀察兩道算式的相同點和不同點,學生透過比較很快發現兩道算式的加數相同,位置交換,結果也相同。這時張老師巧妙地把兩道算式用等號連線。這時有個小細節張老師擦去了原來的計算結果,再改成“=”,這裡是否能換個方式,將原來的.結果板書時寫在算式的下方,當學生髮現它們的結果相同時,直接劃上等號是否更合適?(另外老師板書時等號最好也要用直尺,給學生做好示範)
張老師在講授加法交換律時,引導學生透過模仿例題的等式舉例,並且在舉例的基礎上讓學生把具體的算式抽象成用圖形、符號或語言描述來表達,既充分體現了數學學習的本質,又能讓學生在自主的探索中總結出要學習的新知,這一點很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鑑。不過,當學生用□+△=△+□時,張老師又引導學生說“你們說說方框表示什麼三角表示什麼”學生這時似乎沒能聽懂老師的問題,所以出現了一些答非所問的情況,轉了幾個彎,最後老師只得自己說出來。其實張老師的本意是希望學生能說出表示一個加數和另一個加數,如果我們換個方式問“在加法算式中,我們把它們叫作什麼?”估計學生應該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