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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雨露計劃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雨露計劃工作的通知

  鄂政扶發〔20xx〕11號

  各市、州、縣扶貧辦:

  為積極引導更多貧困勞動力及其子女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提素質、穩就業、拔窮根,阻斷貧困的代際傳遞,根據《20xx年全省扶貧開發工作要點》(鄂辦發〔20xx〕2號)、《關於印發〈湖北省整村推進專項扶貧專案管理辦法〉等六個管理辦法的通知》(鄂政扶發〔2014〕22號)要求,按照“精準扶貧、瞄準物件、直補到戶、應補盡補、規範管理、提高實效”的工作原則,現就做好20xx年雨露計劃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專案計劃申報備案

  繼續遵循雨露計劃轉移培訓專案計劃“縣(市、區)自主申報、市(州)稽核下達”方式,由各縣(市、區)扶貧辦根據本地區貧困生源狀況,本著實事求是、應補盡補原則,合理確定年度培訓規模(根據調查測算,重點縣貧困生源大體佔貧困人口比例1.5—2%,各地可參照此比例確定本地雨露計劃規模),報請所在市(州)扶貧辦稽核後下達。各市(州)扶貧辦要於20xx年3月31日前將稽核下達年度計劃任務情況報省扶貧辦備查。國家、省雨露計劃實施方式改革試點縣計劃申報備案工作一併執行,其它事宜待國家政策明確後另行通知。

  二、創新雨露政策宣傳機制

  按照精準扶貧工作要求,各地要把雨露計劃政策宣傳作為推動貧困勞動力轉移培訓和打造扶貧雨露品牌的重要抓手,創新機制,提高政策宣傳的針對性。

  一是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尤其是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的一線組織動員作用,宣傳雨露計劃政策,引導貧困家庭子女參加職業教育。

  二是要把握宣傳時機,在學校、人口相對集中社群,開展集中宣傳和政策答疑等活動。

  三是要透過廣播電視、新聞媒體、網際網路站、簡訊、村務公開欄和動員會、培訓會等多種形式,多角度、多層次、全方位的`宣傳雨露計劃政策詳情,真正做到宣傳、諮詢、服務全覆蓋。

  四是重點縣要利用雨露計劃資訊化管理服務系統,透過手機、網際網路站及時、簡便、有效地釋出雨露計劃政策資訊,最大限度地提高宣傳覆蓋率,讓更多的人瞭解雨露計劃政策和補助申請程式。

  五是要宣傳雨露計劃工作成果,營造全社會關注、關心和參與雨露計劃扶貧行動的氛圍。

  三、實行資訊網路申報管理

  自20xx年起,全省29個重點縣(市)推行雨露計劃資訊化管理服務系統應用工作,實行補貼物件(接受高、中等職業教育貧困勞動力)資訊化申報管理(系統使用者名稱、密碼請與省辦培訓中心聯絡)。重點縣(市)要按照雨露計劃資訊化申報管理操作規範要求,於20xx年4月30日前擬定雨露計劃資訊化申報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基本原則、時間步驟、工作要求以及組織保障等內容,並報所在市(州)扶貧辦備案、省扶貧辦備查。各市(州)扶貧辦要指導、幫助所屬縣(市)組織實施工作方案和計劃。

  具體安排為:

  一是籌備啟動階段(20xx年3至4月)。擬訂雨露計劃資訊化申報管理實施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部署資訊化申報管理工作,組織鄉(鎮)、村級雨露計劃資訊管理系統操作人員業務培訓。

  二是政策宣傳階段(20xx年5至9月)。多形式、多途徑將雨露計劃政策和資訊網路申請程式向社會、農村基層全面公開,做到貧困農戶家喻戶曉、政策透明。

  三是物件申報階段(20xx年10月)各地透過宣傳組織工作,動員組織雨露計劃補助物件透過手機發送簡訊或登入國務院扶貧辦雨露計劃網站實名註冊,自行完成補助申報提交工作。

  四是物件稽核階段(20xx年11月)。村、鄉、縣雨露計劃資訊管理員運用管理系統,按照規定程式完成補助物件稽核工作。經向社會公示後,由縣(市)扶貧部門最終確認補助物件。

  五是補助發放階段(20xx年12月)。各縣(市)扶貧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符合條件的補助物件發放補助資金,所需資金從省裡下達到本縣(市)的財政扶貧資金總量中安排。同時,做好雨露計劃補助物件資訊資料歸檔,對實行資訊化申報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省扶貧辦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四、強化培訓補助資金投入

  各縣(市、區)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關於對農村貧困人口全面實施扶貧政策加強自我發展能力建設的意見》(鄂扶組發〔2010〕8號)關於“安排到縣(市)的財政扶貧資金,要求80%用於扶持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和提高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其中不低於30%用於提高素質能力”的要求,直接在省裡下達到本縣(市、區)的財政扶貧資金總量中統籌測算切塊安排好雨露計劃補助資金,確保符合條件的申報物件實現應補盡補。鼓勵縣(市、區)扶貧辦探索為子女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提供免抵押、免擔保的生源地扶貧助學貸款試點。鼓勵各縣(市、區)探索以獎代補、促進好學上進就業脫貧激勵機制,加大雨露計劃補貼資金投入力度,經報請所在市(州)扶貧部門稽核備案後擬定不低於省定補貼標準的地方標準。

  五、規範培訓專案實施監管

  雨露計劃作為直接面向扶貧物件“直補到戶、作用到人”最快捷、最有效的專項扶貧措施之一,已列為我省扶貧開發工作的“1+3品牌”,全省各級扶貧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精心謀劃實施、落實補助資金、保障工作經費,切實做到雨露計劃“精準識別,應補盡補”。各縣(市、區)扶貧辦要嚴格甄別補助物件,抓住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和中、高職在校生兩個關鍵要素,按照“精準識別,實事求是”的原則,規範操作程式,強化公告公示,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監管和社會監督。對虛報冒領、私分、截留、挪用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市(州)扶貧辦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深入到縣(市、區)開展督促指導,對補助物件的申請、證明、稽核等過程和補助資金的發放、稽核加強監督檢查。對發現不符合規定程式和接到群眾舉報的,要進一步核實情況,及時督促整改到位。省扶貧辦將進一步建立健全雨露計劃扶貧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將雨露計劃專案實施考核結果作為扶貧工作考核評價、扶貧資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形成考核激勵約束機制,確保雨露計劃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

  20xx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