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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考試守則「」

學生考試守則「彙編」

  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精心為大家整理收集的學生考試守則【彙編】,供大家閱讀與參考。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生守則

  一、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憑《准考證》進入指定考場,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三、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及毛巾(擦汗用須擰乾)、無商標紙的飲料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數學和科學學科可使用不具有記憶儲存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行動電話、小靈通等)、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自己的《准考證》放在桌子的座位號旁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紙後,應先核對答題紙上貼上的條形碼上的姓名、准考證號與自己的姓名、准考證號是否一致,核對無誤後,再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自己的姓名、准考證號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紙無效。

  五、開考訊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

  六、開考十五分鐘後不準入場,考試結束前三十分鐘方可交卷離場,交卷離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主、客觀試題全部答在答題紙上,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填塗,主觀題部分必須用0.5毫米及以上書寫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規定的區域內作答。

  八、在答卷紙規定的區域內答題,否則無效;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紙上做任何標記。

  九、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題紙、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遇答題紙、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十一、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筆。整理好自己的答題紙、試卷和草稿紙等。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守則

  一、考生應嚴格遵守誠信考試承諾。

  二、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三、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考生必須憑《准考證》進入指定考場,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四、考生入場,除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及毛巾(擦汗用須擰乾)、無商標紙的'飲料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具有拍攝、傳送或者接收資訊功能的裝置、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自己的《准考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紙(卡)後,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自己的姓名、准考證號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紙(卡)無效。

  六、開考訊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

  七、開考十五分鐘後不準入場;考試結束前三十分鐘方可交卷離場,交卷離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八、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填塗,主觀題部分必須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規定的區域內作答。

  九、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紙)上做任何標記。

  十、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題卡(紙)、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一、遇答題卡(紙)、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十二、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筆。整理好自己的答題卡(紙)、試卷和草稿紙等。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中學生考試守則

  一、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老師等考試工作人老師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老師等考試工作人老師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的秩序。

  二、考生入場,除2B鉛筆、0.5毫米黑色字跡的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三、嚴禁攜帶小靈通、手機)、進入考場。一經發現即認定為舞弊行為。 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後,按要求對號入座。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座位號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

  五、開考訊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

  六、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開考十五分鐘後不準入場(英語科考試開始後,遲到考生不準入場)。考試開始六十分鐘後方可交卷出場(資訊科技開始三十分鐘後方可交卷出場),交卷出場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在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答題卡上的資訊點填塗必須使用2B鉛筆,作圖和答題都必須使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不得使用其他筆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八、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詢問。

  十、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筆,根據監考老師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