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贈與合同> 【推薦】贈與合同錦集5篇

贈與合同

【推薦】贈與合同錦集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贈與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贈與合同 篇1

  附義務的贈與合同,也稱附負擔贈與合同,是指在贈與合同中贈與人對其贈與附加一定的條件,使受贈人負擔一定的給付義務的合同。附義務贈與作為一種特殊的贈與,在受贈人獲得較大利益,負擔較小義務的同時,滿足了贈與人或贈與人指定的第三人的特定權益,因而成為贈與合同的主流形式。本文從附義務贈與的概念特徵、效力、合同雙方的義務以及合同的解除對附義務贈與合同進行了詳細的解讀,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附義務的贈與的概念及其特徵

  生活中經常遇到某人將某物贈與他人,同時要求受贈與人履行一定的義務,這就是附義務的贈與 附義務的贈與,也稱附負擔的贈與,是指以受贈人對贈與人或者第三人為一定給付為條件的贈與,也即使受贈人接受贈與後負擔一定義務的贈與。附義務的贈與不同於一般的贈與,而屬一種特殊的贈與。其特徵在於:

  1.一般的贈與,受贈人僅享有取得贈與財產的權利,不承擔任何義務。而附義務的贈與,贈與人對其贈與附加一定的條件,使受贈人承擔一定的義務。

  2.附義務的贈與,其所附義務有一定限度,通常低於贈與財產的價值。

  3.一般情況下,在贈與人履行了贈與義務後,才發生受贈人義務的履行問題,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也無不可。

  4.贈與所附義務,可以約定向贈與人履行,也可以約定向第三人履行,還可以約定向不特定的多數人履行。

  5.履行贈與所負的義務,依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

  6.贈與所附義務,是贈與合同的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獨立合同。

  二、附義務的'贈與的效力

  1.受贈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贈與人向受贈人給付贈與財產後,受贈人應依約履行其義務。受贈人不履行的,贈與人有權要求受贈人履行義務或者撤銷贈與。贈與人撤銷贈與的,受贈人應將取得的贈與財產返還贈與人。

  2.受贈人僅在贈與財產的價值限度內有履行其義務的責任。贈與本為無償合同,其目的在於使受贈人獲益。所附義務如果超出贈與財產的價值,則使受贈人蒙受不利,也與贈與的本旨不相符合。因而如果贈與的財產不足以抵償其所附義務的,受贈人僅就贈與財產的價值限度內,有履行其義務的責任。換句話說,如果贈與所附義務超過贈與財產的價值,受贈人對超過贈與財產價值部分的義務沒有履行的責任。

  3.在附義務的贈與中,贈與的財產如有瑕疵,贈與人在贈與所附義務的限度內,應當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瑕疵擔保責任(詳見後述)。

  三、贈與合同中贈與人需要履行哪些義務?

  贈與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體現在贈與人的義務。一般認為,贈與人有以下義務:

  1.交付贈與物的義務。

  贈與人應當依照合同的約定,將贈與物交付受贈人並轉移所有權。儘管在一般情況下,贈與人可以在交付贈與物之前撤銷贈與,但對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並且受贈人還可以要求贈與人交付贈與物。

  2.擔保贈與物瑕疵的義務。

  贈與人應當對贈與物的瑕疵負責。一方面,贈與物有瑕疵的,贈與人有義務如實告知受贈人;另一方面,贈與人保證贈與物無瑕疵的,就應當對贈與物的瑕疵負責,如果由此造成受贈人損失,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贈與合同中受贈人需要履行哪些義務?

  1.受贈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贈與人向受贈人給付贈與財產後,受贈人應依約履行其義務。受贈人不履行的,贈與人有權要求受贈人履行義務或者撤銷贈與。贈與人撤銷贈與的,受贈人應將取得的贈與財產返還贈與人。

  2.受贈人僅在贈與財產的價值限度內有履行其義務的責任。

  贈與本為無償合同,其目的在於使受贈人獲益。所附義務如果超出贈與財產的價值,則使受贈人蒙受不利,也與贈與的本旨不相符合。因而如果贈與的財產不足以抵償其所附義務的,受贈人僅在贈與財產的價值限度內,有履行其義務的責任。換句話說,如果贈與所附義務超過贈與財產的價值,受贈人對超過贈與財產價值部分的義務沒有履行的責任。

  3.在附義務的贈與中,贈與的財產如有瑕疵,贈與人在贈與所附義務的限度內,應當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假疵擔保責任。

贈與合同 篇2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_________(寫明贈與標的物)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寫明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_________(寫明證明甲方所有權的證據名稱)

  二、贈與財產的狀況:

  名稱:

  數量:

  質量:

  價值:

  位置:

  三、贈與目的:

  四、贈與財產的交付:甲方會同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寫明具體的不動產產權登記機關名稱)進行贈與的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五、乙方應在_________(寫明具體的期間)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九、本合同自_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寫具體的生效時間,也可以寫自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贈與合同 篇3

  甲方:_____(贈與方)

  乙方:_____(受贈方)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贈與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將_____贈與乙方

  (贈與物的名稱、數量、質量)

  2.甲方將於_____(時間)在_____(地點)將贈與物交付給乙方

  3.甲方承擔_____的責任義務

  4.甲方享有_____權利

  (明確甲方的撤銷權及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5.乙方應於_____(時間)之前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簽字:_____蓋章:_____

  住址:_____電話:_____

  乙方:_____簽字:_____蓋章:_____

  住址:_____電話: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贈與合同 篇4

  一、贈與合同有下列法律特徵:

  1.贈與合同是雙方法律行為。贈與合同必須在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達成一致時才能成立。一方贈與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無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或者一方有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無贈與的意思表示,贈與合同均不成立。正是這一特徵,是贈與合同區別於遺囑。

  2.贈與合同以轉移贈與物的所有權於受贈人為目的。贈與是對財產歸屬的一種處分行為,其目的是贈與物的所有權從贈與人處轉移至受贈人處。贈與合同的成立,將導致贈與物所有權的轉移。

  3.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在贈與合同中,贈與人負有轉移贈與物的所有權給受贈人的義務,而受贈人則僅享有接受贈與物的權利,並不承擔對價性義務。

  4.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在贈與合同中,贈與人將贈與物的所有權轉移給受贈人是沒有對價格給付條件的,受贈人取得贈與物的所有權無須支付對價。

  5.贈與合同是諾成性合同。《合同法》第185條把贈與合同規定為諾成合同,與傳統觀點把贈與合同定位於實踐合同不同。按照《合同法》,贈與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需將贈與財產交付受贈人,合同即告成立。

  二、贈與合同的效力

  贈與合同為單務合同,故贈與合同的效力主要表現為贈與人的義務及其免除。

  (一)贈與人的義務

  1.交付贈與物並轉移財產的義務。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合同生效後,按照合同的約定交付贈與物是贈與人的主要義務。贈與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方式等,將贈與物交付受贈人,同時,還應將贈與物的所有權轉移給受贈人。但是,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2.特殊情形中贈與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贈與同同為無償合同,原則上贈與人對贈與物的瑕疵不承擔責任,但是,在下列兩種特殊情形,贈與人負有責任:1.附義務贈與中,贈與物有下次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2.贈與人故意不告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但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損害贈與物的賠償義務。《合同法》第189條規定,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該規定的意旨在於設定贈與人對贈與物的善良管理義務,防止因贈與人的惡意或者重大過失損害受贈人的合法利益,而一旦發生此種損害,則將損失分配給惡意或者重大過失者。

  (二)履行贈與義務的免除

  贈與合同雖為諾成合同,但是因其為無償合同,在特殊情形,如果拘泥合同效力,難免使當事人利益分配失卻公平。因此,《合同法》第195條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贈與人依該條請求免除履行義務的,負有舉證義務,證明自己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導致經濟狀況惡化的原因並不重要,關鍵是要有經濟狀況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事實。

贈與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贈與人:

  受贈人:

  第一條 贈與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和價值

  1.名稱:

  2.數量:

  3.質量:

  4.價值: 贈與的財產屬不動產的,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及狀況:

  第二條 本贈與(是/否)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具體的 贈與目的是: 。如果本贈與是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則:贈與合同1. 贈與人不享有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規定的權利;

  2. 贈與財產未給付之前,因贈與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贈與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對受贈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 受贈人可以在本合同生效後請求贈與人交付贈與財產。

  第三條 本贈與合同(是/否)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所附義務是: 。贈與人應當在該所附義務的範圍內,對受贈人承擔贈與財產的質量上的和權利上的瑕疵擔保責任。

  第四條 贈與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指贈與物的 。 贈與人應當在受贈人簽字蓋章之前明確將該瑕疵告知受贈人,故意不告知受贈人的,或者贈與人向受贈人保證贈與的財產沒有瑕疵的,因贈與財產的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贈與人應當對所造成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無需對贈與財產本身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五條 贈與財產的交付

  1. 時間:

  2. 地點:

  3. 方式:

  第六條 贈與人的權利

  4. 贈與人在給付贈與財產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按照本合同第八條規定需要辦理特定手續合同才生效的,贈與人拒絕辦理該手續的行為視為撤銷贈與。

  5. 贈與人在給付贈與財產之前,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自己的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拒絕履行本贈與義務。

  6. 在贈與財產給付之後,贈與人在下列情形下仍可以依法撤銷贈與:(a)受贈人不履行本贈與合同第三條約定的義務的;(b)其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2條、第193條規定的情形的。

  第七條 贈與人的義務和責任

  1. 贈與人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一條和第五條的規定,給付贈與財產。

  2.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 受贈人的權利

  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請求贈與人交付贈與財產的權利。

  2. 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請求贈與人承擔損害賠償義務的權利。

  第九條 受贈人的義務為履行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義務。受贈人不履行此項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其已受領的贈與財產不受影響。

  第十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即成立,自 生效。辦理前述手續的費用由(受贈人/ 贈與人)承擔。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贈與人、受贈人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執一份。

  贈與人(章): 受贈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公證機關: (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