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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

【精選】聘用合同彙編八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聘用合同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聘用合同 篇1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受聘崗位: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聘期壹年,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以人事局稽核審定工資為準

  2、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甲方負責辦理。

  3、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稽核審定

  4、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以院內規則為準。

  5、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資訊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2、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檔案和其他技術資訊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4、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5、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

  全民所有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性別:______民族:______學歷: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居住地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室

  戶口所在地: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室

  根據上海市人事局《關於完善事業單位崗位(專案)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滬人[XX]29號)檔案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XX]35號)和《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滬府發[XX]4號)檔案精神,以及《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和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為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為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為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4、甲方根據乙方每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核,並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產後長休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類法定節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寒暑假等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每週工作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並嚴格要求執行。

  3、乙方應樹立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單位及個人人身安全,對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獎勵與處分

  1、乙方工作表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崗位紀律,給工作帶來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懲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

  (二)續訂:本合同期滿前,根據崗位需要,經考核合格,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時按照規定的程式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三)變更:

  甲乙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無法履行合同有關內容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經業務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聘用合同。乙方應當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甲方利益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

  3、違反本聘用合同約定經甲方兩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負責任(zuciwang.com),發生責任事故,給國家或甲方造成大損失的;

  4、連續兩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7、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競聘崗位不成功,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六)在合同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條第(四)款列舉情況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目前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除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又不屬於第六條第(六)款規定情形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九)下列情況下,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擔重大科研專案任務未完成的;

  2、承擔研究課題任務未完成的;

  3、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學期未結束的。

  七、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及賠償責任

  (一)聘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損失和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資)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從崗位調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而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由甲方出資接受教育、培訓、購房(包括貨幣分配)出國等,必須為本校服務一定年限。如服務年限超過本合同期限的,根據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應當續延。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違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等)的,需按甲方有關規定支付違約金。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四)關於違約補償和賠償按照《本校有關費用賠償、補償的規定》執行。

  八、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人事部門申請調解。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受理的人事爭議,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結案,到期未能結案視作調解不成。如調解不成,雙方均可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行使權利。

  九、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1、如乙方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為聘用制幹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繼續聘用在幹部崗位上,則由甲方按工人身份進行管理,並享受工人待遇,按國家對工人身份的政策辦理退休手續。

  3、根據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計無故遲到10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應聘材料或職務評審提供材料中有虛假行為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合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2、《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崗位任務書》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歸入人事檔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訂立的其他各類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乙方簽名:______

  (蓋章)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用合同 篇3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具體部門: 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受聘崗位:醫生( )護士( )技師( )其他( )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 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為: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為: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扣除50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資訊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 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檔案和其他技術資訊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式為:(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認可,(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身份證影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標準並簽字認可,(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影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為一式三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籤) 年 月 日

  丙方(籤) 年 月 日

  附:聘用專業技術人員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本職工作,服從科室安排。

  2、醫生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本科或大專生,護士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中專以上學歷。

  3、必須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護師、技師資格,畢業不足一年者除外。

  附件1 聘用制臨時工管理規定

  一、所有臨時工必須與醫院簽署“聘用合同書”,有擔保人時要求擔保人同時簽定“聘用臨時工擔保責任書”。合同書籤字生效後,院科按合同規定發放**及實施獎懲。

  二、**規定:試用期月**醫生、護士、技師均為 - 元,正式聘用期月**為醫生 - 元,護士與技師為 - 元,具體數額由科負責人於此範圍自定。

  三、獎金規定:試用期不享受任何獎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由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及連續聘用期限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四、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本院正式職工相同。

  五、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六、試用及聘用程式:部門負責人提出人選建議→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確認→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聘用)→乙方將相關證件影印交辦公室備存→部門負責人與聘用(試用)人員商定**標準並簽定合同認可(有擔保人時同時簽署擔保責任書)→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

  附三: 聘用臨時工擔保責任書

  1、為確保醫院醫療安全,我願為 同志作擔保人。

  2、在 同志合同期內,保證負責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嚴格履行合同中屬於乙方責任的各項條款。

  3、在合同期內,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願負連帶賠償責任;被保人發生其他違法行為時,根據案情嚴重程度,願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理。

  4、本《擔保責任書》一式三份,擔保人留存一份,被擔保臨時工一份,醫院辦公室一份。

  擔保人簽字:

  用人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臨時聘用單位 (甲方)

  臨時受聘人 (乙方)

  甲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

  根據《 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確立臨時聘用關係,簽訂臨時聘用合同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臨時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短期合同,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第二條 聘用崗位和工作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考核,聘用乙方為(管理、專業技術、工勤)人員,在 崗位,從事 工作。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工作報酬

  1、甲方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工作環境,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管理知識、勞動安全、遵紀守法的教育和培訓。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根據乙方所在單位及崗位對專業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乙方的實際工作業績等確定,並按工作責任大小和崗位目標完成情況,由甲方自主確定績效工資的分配。

  3、乙方不應享受的因工負傷、女職工保護、非因工負傷、患病等其他工作待遇,由乙方自行安排解決,甲方不擔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 工作紀律

  1、甲方應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內部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3、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的,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或辭退。

  第五條 合同變更、終止與解除的條件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⑵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⑶未經同意,擅自離崗或者離崗逾期不歸的;

  ⑷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⑸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⑹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⑺乙方患病或者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4、此合同如與上級相關檔案精神相牴觸,乙方不能在現崗位繼續工作,甲方可以隨時無條件解除臨時聘用合同。

  5、乙方需交3000元風險抵押金,乙方在臨時聘用期間違反規章制度、工作紀律、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嚴重擾亂工作秩序,造成較大不良影響的,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三款之規定執行。由甲方領導班子研究酌情扣除風險抵押金,正常情況下,臨時聘用合同期滿後,甲方將風險抵押金全額歸還乙方。

  6、乙方在甲方的臨時聘用合同期限內,甲方不負責為乙方辦理相應的人事勞動及編制手續。

  7、本臨時聘用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滿如重新聘用,須填寫臨時聘用合同《續訂書》。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 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第一條 聘用合同期限

  本聘用臺同期限 年自 年月至 年月。合同期滿,根據學校和聘用人員的工作悄況可繼續聘用。

  第二條 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 為 ,在聘用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調整乙力工作崗位

  (二)熱受本職工作,樹互一切為學生和教師服務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三)嚴格按照學校食堂管理規定和蛋奶加工、儲存規定要求規範操作.

  (四)嚴格執行營養衛生要求,把好食物的驗收關,蔬菜先洗後切,做到無沙、無塵、無雜質,食具餐具消毒,熟食加蓋,生熟分開,嚴防食物中毒

  (五)注意個人衛生,上班要穿著乾淨、整齊,上廁所或千髒活後要用肥皂把手洗淨,定期進行體檢。

  (萬)乙立必須身體健康,無任何傳染病。

  (七)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保護自己,責任自負。

  (八)做好教師下班後和假日的護校工作,保證學校則產安全。

  第三條 工作報酬

  (一)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支付乙萬每月 元的固定工資。

  (二)經甲、乙方協商約定,甲力不承擔乙力的醫療險。

  第四條聘用合同的終止與解除失業,養老等保

  (一)聘用期問乙力觸犯法律,法規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二)聘用期問,如乙方違反校方制度,或嚴重失職,造成安全事故,

  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解除合同,並提前一個星期通知乙萬。

  (三)乙方如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時,甲力解除本合同.

  (四)固行業及特殊性,乙方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違反賠

  甲方違約金。

  (五)固本崗位的特殊勝,年齡不能太大,如年齡太大,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八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有規定按規定辦,沒規定的按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二)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份.

  甲方代表

  乙 方

  年月 日

聘用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為搞好甲方酒店的經營管理,甲方聘任乙方為甲方酒店的總經理,負責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甲方聘任乙方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酒店

  本合同的酒店指位於 。

  第二條:聘用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酒店的總經理。

  第三條: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營業額

  在本合同中,營業額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裝置所有的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五條:本合同的金額都以人民幣計價。

  第六條: 乙方須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20萬元,甲方每月給與乙方15%的淨利潤。該20萬元在雙方終止合同後由甲方不計息歸還給乙方。

  第七條:管理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接受聘任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乙方及其授權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檔案、合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因管理酒店而產生的一切權利與業務均歸屬於甲方。

  第八條:乙方的工作

  1.主持酒店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並向甲方報告工作;

  2.制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3.制定酒店的基本管理制度;

  4.制訂酒店的具體規章;

  5.制訂酒店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制度,決定酒店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6.做好酒店工商、稅務等各種證照的辦理、年檢等工作;

  7.協調酒店的各種外部事務,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並對因此而產生的各種費用作必要的記錄與說明。

  第九條:乙方禁止性行為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不得將酒店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3. 未經甲方授權,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檔案;

  4.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第十條:乙方的報酬

  乙方的報酬分為工資報酬和利潤分紅兩部分:

  1.工資報酬

  乙方工資報酬由崗位工資、通訊費、經營獎勵三部分組成,計算方法為:工資報酬=崗位工資+通訊費+經營獎勵。

  崗位工資、通訊費、經營獎勵具體如下:

  崗位工資每月10000元;通訊費每月1000元;如果當月的營業額大於100萬元,則以當月的淨利潤的5%作為經營獎勵給乙方,該經營獎勵當月考核兌現。

  2.利潤分紅

  甲方承諾在乙方管理酒店期間,第六條提及的15%的淨利潤按月發放,並保證依第六條所述乙方第一年的利潤分紅不少於20萬元。

  第十一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酒店的財產。

  第十二條:日常經營支出由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人簽字。單筆費用超過3萬元的,須徵得甲方的批准。3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或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批准方可添置或簽署。

  第十三條: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管理工作,並提出意見和建議,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

  第十四條: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但乙方已盡一個善良管理人應盡的義務仍不能達到本合同相關條款對乙方的要求的,不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應一次性支付 元給乙方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後,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或修改。合同的補充或修改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共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為保證xx專案實現與市場接軌,最終達到能適合休養院實際的三星級標準的管理服務和佔有一定份額的散客市場,均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對xx經營管理專案(客房部、、康樂部KTV、游泳館、保齡球館、網球館、室內外水療區),實行在黨支部、綜合辦公室和民主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授權乙方負責該專案經營管理責任目標的按期實現。

  二、受聘經營管理資產見清單

  三、受聘期限為5年,從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四、受聘期待遇:扣除xx原有經營客源和今後發展的新客源收入,所產生的營業收入的10作為總經理的相關待遇(包含專案為:責任工資、崗位津貼、獎金、加班費、交通費、通訊費、各種保險費、各種外聯接待費)

  五、乙方在交通休養院內的食宿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在金色港灣公司和交通休養院法定代表人簽字認可的經營管理組織框架、人員定編和核定待遇範圍內,有權組織召集相關人員研究決定經營管理人員和一般服務員的招聘、培訓、管理、使用、考核、獎懲、解聘等相關事宜。

  七、乙方享有金色港灣公司和交通休養院法定代表人簽字認可範圍內(環保、公安、稅務、工商、衛生等政府職能部門)的打折、簽單權;

  八、乙方必須制訂出一套結合交通休養院實際,並能操作實施的經營管理方案(附件:2)。

  可,不得收取和支付現金、支票和有價證卷;

  十一、乙方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按三星級標準的工作流程進行,並在次日上午10:00以前將上日的經營情況以書面形式報交通休養院綜合辦公室;

  十二、甲方財務在對乙方監管過程中,必須按時把日、月、季、年報表,以書面形式報金色港灣公司、綜合辦公室;

  十三、乙方實現責任目標,在20xx年元月1日能正常對散客營業,並實現星級管理服務水平;

  十四、乙方實現責任目標,在20xx年6月1日前完成全員培訓計劃,達到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按三星級標準範本對照檢查),有一定數量的散客。

  十五、乙方實現責任目標,20xx年12月31,保持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扣除老客源和交通休養院發展的新客源營業收入,實現營業收入60萬元,經營成本(水、電、氣、燃料、一次性用品、裝置折舊、人員經費、稅等)控制在60以內。

  十六、乙方實現責任目標,20xx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保持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扣除交通休養院老客源和交通休養院發展的新客源營業收入,實現營業收入150萬元,經營成本(同前)控制在40以內;

  十七、乙方實現責任目標,20xx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保持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扣除老客源和交通休養院發展的新客源營業收入,實現營業收入200萬元,經營成本(同前)控制在40以內;第三年實現營業收入300萬元;第四、五年實現營業收入400萬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競聘權。

  十八、甲方按日、月統計記錄,季度考核,對乙方的責任考核必須客觀公正,否則,乙方有權拒絕。

  十九、甲方不得無故辭退乙方。否則,應發給辭退補助費。

  二十、凡因乙方違法犯罪或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能履行該合同六至十六條約定,甲方有權給予乙方經濟扣款直至辭退。

  二十一、本合同自20xx年元月1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聘用合同 篇8

  聘用單位:

  受聘人:

  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合同期限為以下第種: 1、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於一年,但乙方提出簽訂期限低於一年期限合同的除外。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完成任務的標誌是: 。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透過教職工代表大會 — 2 —

  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資訊;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為 (當或上)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期內包含寒暑假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九條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寒暑假的工資。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並被司法機關採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 3 —

  (七)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者1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 4 —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