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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熱門】勞動合同模板彙編8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別:

  委託代理人: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根據《上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為年。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 月日止);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年(自一九年 月 日至一九年月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年 月 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 年(自一九年 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核後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徵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為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 ××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檔案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並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著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範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印刷廠關於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虹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蓋章或簽名)

  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合同簽訂日期:

  一九九年月日 一九九年月日

  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

  注:簽訂本勞動合同必須用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園珠筆。

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 址 : 住 址:

  聯絡方式 :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型別為: 。期限為: 。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具體為:____。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

  第四條 乙方工作內容為: 。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工作崗位。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預防工作。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各項必要教育培訓。

  第十條 本合同工資計發形式為: 。

  (一)計時形式。乙方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工資調整按照甲方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義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四)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

  (二)當事人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乙方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經濟補償:

  (一)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約定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約定解除本合同;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約定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約定終止本合同;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十二個月工資收入,但雙方約定超過,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 上條所稱工資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收入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約定解除本合同,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於乙方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脫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 乙方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範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應承擔違約金為___。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 _日_年_ 月_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用人單位性質:_________

  職工姓名: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可以選定以下一項作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學徒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學徒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為: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具體工作為:_________

  二、生產(工作)任務及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為_________崗位(工種)。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_________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照崗位責任組織生產,檢查考核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情況;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3.根據生產(工作)或調整勞動組織的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後變更乙方生產(工作)崗位;

  4.當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時,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5.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條件;

  2.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3.根據有關規定及本合同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提供保險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三)乙方的權利

  1.享有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職工(生產者)等權利;

  2.按照規定領取勞動報酬和享受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按照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時,乙方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四)乙方的義務

  1.服從甲方的生產組織管理,盡職盡責,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保守國家秘密、甲方商業秘密,愛護甲方財物;

  3.遵守廠紀廠規和勞動紀律,執行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講究職業道德;

  4.努力學習政治文化知識,刻苦鑽研技術,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社會活動;從事技術工種或崗位的,上崗前必須接受培訓;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生產(工作)實際,實行_________工作制。甲方對乙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_____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_________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確需乙方加班加點時,在徵得工會和乙方同意後,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

  (二)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周、日)按元支付給乙方工資,支付時間為 _________;

  2.甲方除按本款第1項規定之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外,另每月支付給乙方:_________

  3.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本款第1項協商確定的工資標準和《勞動法》的規定計算計發,具體標準如下:_________

  4.從事午間(12時至14時)或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應付給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貼,具體標準如下:_________

  5.因生產經營發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條款變化,本款協商確定的各項勞動報酬標準需要調整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

  6.雙方商定的其他報酬: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具體繳納辦法及標準為:_________

  (二)乙方退休養老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甲方投保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領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遺屬津貼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五)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以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及終止

  (一)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由於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洩漏甲方商業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9.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依照第6、7、8、9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10.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傷殘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四)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國家、省和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保險福利待遇的;

  4.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6.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和培訓的;

  7.乙方參軍、入學或出境定居的;

  8.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五)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或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期未滿的;

  2.屬於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專案而任務未結束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_________

  2.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_________

  八、其他有關事項。

  (一)甲方違反或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為: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應交回:_________。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後,應在十五日內將勞動合同送勞動行政部門鑑證。

  十一、本合同的簽訂、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及履行要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

  十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甲方根據開展工作的需要,聘請乙方擔任重慶博寶拍賣有限公司 拍賣師,聘任日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根據“拍賣法”及工商管理的資質要求,乙方在受甲方的聘任期內以甲方“重慶博寶拍賣有限公司拍賣師”的名義負責該公司的拍賣業務。乙方“聘書”由甲方簽發。

  三、雙方約定乙方的報酬為:

  四、聘任期內乙方應遵守重慶博寶拍賣有限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在甲方的監督下嚴格執行《拍賣法》及有關法規,認真主持拍賣。

  五、聘任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理或以甲方名義簽訂任何經濟合同或舉借債務,否則視為違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義務:

  甲方在聘任期內除向乙方提供聯絡業務所必須的支援以外,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七、乙方義務:

  1、乙方的所有工作對甲方負責,乙方在聘任期內,應該遵守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為拍賣會主槌;

  2.乙方以甲方拍賣師名義主槌的拍賣會現場必須按《拍賣法》及行業有關規定嚴格操作,否則應承擔由些引起的法律後果。

  八、合同解除:如遇以下情況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主法律責任。

  1、乙方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或其他有關拍賣的法規和行業規定;

  2、乙方其他嚴重違法行為。

  九、本合同期滿自動解除或由雙方協商解除,如雙方合作愉快可期滿前另行續簽聘任合同。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壹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慶博寶拍賣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人代表: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6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資訊真實、有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3、除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的人員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九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6

  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

  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4、……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以及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資訊全面、真實、有效。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5、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工作崗位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安排從事臨時性工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須應當簽訂變更協議,崗位調整後,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六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並且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甲方制定或調整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應與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向全體勞動者公佈,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乙方的工資水平,由甲方遵循同工同酬原則,按照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崗位、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經雙方協商,甲方按下列第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依據甲方經濟效益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確定。具體辦法和標準是。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試用期的,乙方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元或執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甲方於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留存備查,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國家和省規定應由甲方支付的艱苦崗位津貼、中夜班補貼等津貼、補貼,由甲方在約定的工資標準以外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後,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變動狀況,參照政府釋出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以及地區、行業人工成本和工資水平、物價增長等因素,甲方、代表乙方的工會或職工代表均可提出對本單位工資水平進行調整的方案和意見。經甲方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公示或告知勞動者後,可對乙方工資標準和工資水平進行調整。

  乙方工作崗位變更的,甲方可按工資分配製度規定對乙方工資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第十五條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對乙方工資標準或勞動定額、計件單價進行調整的,應及時將調整後的標準和數額載入本合同附表,甲方簽章、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六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不能提供工作崗位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生活費。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第十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二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覆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黨團等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九、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第三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8

  單位名稱(甲方)

  職工姓名(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有制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

  勞動手冊編號:

  外來人員就業證編號:

  現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從事工種。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不低於國家規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小時工時制,按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l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於山西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為乙方繳納勞動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勞動保險費。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鑽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須為甲方服務年,否則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支付甲方培訓費。

  八、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並應補辦續訂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九、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

  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按有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一、合同鑑證與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簽訂後,應經同級勞動部門鑑證;經鑑證後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鑑證。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人(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合同鑑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