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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

關於擔保合同合集9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擔保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擔保合同 篇1

  在大多數借款合同中,都有擔保的存在,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在主債務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能保證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收回。但在實踐中,有的是業務不熟,有的是人情作怪,有的是行政命令,往往出現擔保無效的情況。

  擔保無效主要有以下幾類:

  1、擔保的主體不合格。按照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有些部門和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就是說沒有擔保資格。國家法規規定,學校、醫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因為這些部門和機構從事的是社會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財產為國家所有,與此同時,這些部門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斷性。不可能因為其進行擔保而將其財產執行而造成學校停學,醫院停診。

  2、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發出的《關於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有關保證的若干問題的》(以下簡稱《保證規定》“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同意,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保證規定》18項“法人的內部職能部門未經法人同意,為他人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由法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為的擔保無效。《擔保法解釋》第四條規定”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是其他個人債務提供 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4、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造成的擔保合同無效。《保證規定》第19項“主合同債權人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惡意串通,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擔保的合同無效。《擔保法解》第五條規定“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6、未經批准及無權設立的對外擔保無效。在對外擔保問題上我國法律和法規有嚴格的限制。《擔保法解釋》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一)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三)為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文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五)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保證規定》第20項”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也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主合同無效而仍然為之提供保證的,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後,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綜上,擔保無效的情形主要有:擔保的主體不合格;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為的擔保無效;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造成的擔保合同無效;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擔保的合同無效;未經批准及無權設立的對外擔保無效;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希望以上保證合同無效的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擔保合同 篇2

  貸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地址: 電話:

  擔保人1(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擔保人2(丙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借款人、貸款人、擔保人經平等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

  民間借貸原則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短期人民幣資金貸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由丙方擔任本借款的擔保人,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及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為:(大寫)人民幣 叄仟伍佰萬 元整(小寫)¥00,000,000.00 元,利率為:月息 3.5% 。日利息計算方法為月利率/30天。

  第二條 貸款支付方式:

  貸款以現金支付或者透過銀行轉賬支付,該筆款項劃入,以實際達賬日起計息。

  第三條 借款限期:

  借款限期為 15天 ,即自 20xx年 9月 日起至 20xx 年 9月 日止。最終按實際借用天數計息。

  第四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搭橋資金借款。

  第五條 還款日期:

  借款人透過現金或者銀行轉賬的還款方式於 年 月 日前歸還貸款人的借款,還款的賬戶 。借款人因條件變化而不能依照約定方式按期歸還借款時,貸款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自借款人收到時生效。貸款人依照借款合同上借款人確認的地址寄發信箋,借款人簽收則視為送達,信箋被退回,亦視為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借款人。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採用以下方式擔保:

  (一)由 提供 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物為(詳見抵押清單)。 如抵押物貶值、損失、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二)由 提供保證擔保,如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借款的,由丙方承擔連帶保證擔保責任,對借款本息及產生的所有費用負連帶清償責任。

  第七條 宣告與承諾

  借款人宣告如下:

  (一)借款人具備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權利。

  (二)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三)借款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正在發生的、有可能性影響對其履約能力判斷的下列情況:

  1、 與借款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3、借款人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4、未了結的訴訟、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借款人承諾如下:

  (一) 按貸款人要求隨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等檔案和資料。

  (二) 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三) 借款人進行任何投資活動或對其財產作重要處分的,需事先通知貸款人。如上述行為將對借款人的償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四) 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償還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借款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定抵押、質押擔保時,將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承諾其擔保的債務總額不高於其自身淨資產。

  (五) 借款人對貸款人債務的清償順序不亞於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借款人在其他銀行申請貸款或增加其他債務前,應取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

  (六) 在借款人未還清借款時,抵押物由貸款方儲存、監管、提取,借款人無任何異議。

  (七) 借款人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貸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借款人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3、借款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借款人發生其他影響其他償還能力的情形。

  (八) 發生下列情況時借款人承諾貸款人有權按抵押物價值(以購進時不含稅價為準)的60%立即處理抵押物,並按貸款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證明、票據等檔案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 違約事件處理:

  如借款人逾期還款的,要向貸款人承擔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形式的款項。

  1、借款本金(以借款收據為準)

  2、借款利息(月利率3.5%)

  3、滯納金(借款金額×0.05%×逾期天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都有權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全部立即到期:

  (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

  (二)借款人在其他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三)借款人財務狀況嚴重惡化:

  (四)抵押物、質押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或凍結,借款人未按貸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的。

  第九條實現債權的費用、索賠費用承擔

  借款人同意承擔貸款因向借款人主張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向借款人追收款項)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形式的款項:

  1、 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處理費:

  2、 貨款人委託律師事務所及律師代理人代貸款人向違約方主張權利、追收款項等法律事務而發生和/或將要發生的律師費(即包括在準備提起訴訟、訴訟、強制執行等過程中貸款人已支付的律師費和/或根據貸款人與律師事務所訂立的委託合同約定根據案件或委託事務辦理結果將要支付但尚未支付的總額不超過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或支付款項30%的風險代理律師費):

  3、 差旅費(包括貸款人工作人員、委託律師的差旅費):

  4、 評估費、公告費、公證費:

  5、 依法處置違約方財產而發生的稅、費。

  借款人同意貸款人有權在其向借款人提起訴訟時一併提出要求借款人承擔上述費用的訴訟請求,因該項請求而發生的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等費用同樣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條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經雙方當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 通知

  借貸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書面檔案以郵遞方式寄送至下列地址:自發出之日起五日內則視為送達:

  借款人地址: 郵政編碼:

  貸款人地址: 郵政編碼:

  擔保人地址: 郵政編碼: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

  方同意採取如下方式加以解決。

  依法直接向原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附件

  下列附件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其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 借款借據:

  (二) 合同中列明作為本合同附件產生效力的檔案:

  (三) 貸款人和借款人依照本合同同時規定在本合同簽署時和本合同簽署後再行簽署的所有輔

  助型檔案。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叄份,借貸、擔保方叄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特別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借款人已經與貸款人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擔保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

  理解。貸款人已經應各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以下無正方)

  貸款人: 借款人:

  擔保人1:擔保人2:

  簽約時間 :

  簽約地點:

擔保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 )

  擔保方:

  乙方因溫州強豐農貿綜合批發市場專案需要向甲方租賃鋼管、扣件、套管,頂絲、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至 月 日,租賃數量鋼管暫定 噸、扣件 萬隻、頂絲、 個。

  2、租金為鋼管 元/天.米(250米為1噸、 元/月.噸)、扣件(套管) 元/天.只(1000只/噸)(以上價格為不含稅價格,如乙方要求開具發票的,稅金 %由乙方承擔),價格每年調整一次。租期每滿一年按11個月結算租費。

  3、租賃物根據乙方的正常施工需要陸續出租,乙方應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甲方所需的鋼管扣件的規格數量,否則甲方不承擔材料供應不及時的責任。

  4、乙方認可租賃物的質量符合工程要求。如有質量異議,應於租賃當日提出,否則,視為對質量無異議。施工前,乙方應檢測甲方出租材料的效能,根據鋼管扣件的效能制定腳手架的施工方案,並且乙方對腳手架工程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擔責任。

  5、租賃物的使用地點溫州強豐農貿綜合批發市場。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的使用地點或轉讓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租金的計算及支付:鋼管扣件套管的租賃時間從乙方提貨之日起計算至歸還到甲方倉庫之日(如1月1日提貨,1月31日歸還,則按31天計算租金).租金及費用每月對帳,按一季度支付70%。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如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乙方應在2個月內付清全部租費。

  7、租賃物出租由裝車費由,運費甲方承擔 元/噸、其餘由乙方承擔。租賃物歸還由乙方運到甲方倉庫,運費甲方承擔 元/噸、其餘由乙方承擔。歸還卸車整理費吊裝費 元/噸、扣件清理費 元/只、扣件少螺絲 元/套,由甲方承擔。乙方在使用中不得鋸斷鋼管,如鋸斷一處賠償 20 元(6米鋼管不能鋸斷)。歸還數量與出租數量之差即為鋸斷數;鋼管如彎曲,每處收調直費 1 元,由乙方承擔,隨租付一併支付。

  甲方出租的鋼管為未油漆鋼管,如工程需油漆,油漆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擔。

  8、租賃物遺失、損壞,按賠償時該租賃物的市場全新價格賠償 (以杭州市建築裝置租賃商會提供的當月標準鋼管扣件的參考價格計算)。

  9、租賃期滿,乙方應及時、完好地歸還租賃物。

  (1)甲方可收回租賃物、

  (2)或者甲方可視為乙方繼續不定期租賃、

  (3)或者甲方可要求乙方折價歸還(以杭州市建築裝置租賃商會提供的當月標準鋼管扣件的參考價格計算,折價款付清前、乙方仍應支付租金)。

  無論甲方選擇以上何種處理方法,乙方都應按本合同約定租金單價向甲方支付超期租金。

  10、乙方應按時支付租金(包括各種費用等),逾期每日按付順序為(1)違約金、(2)本合同的其他費用、(3)租金。乙方逾期付款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1、本合同生效後,乙方由 (包括但不限於簽發收、發料單、對帳、付款、簽訂提貨委託書、補充協議、確認書、承諾書以及本合同所及的任何事務),乙方不再另籤授權書,該代表的行為即乙方的行為。

  12、雙方應依法全面履行本協議,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約定的除外),因故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依法另立協議,補充協議效力優先於本協議。

  13、、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1)租賃物承擔,乙方不承擔租賃物在運輸途中及使用期間的損環及滅失等責任。

  (2)支模架的鋼管可用10CM、20CM、30CM的套管。

  (3)鋼管:扣件的比例不能低於1噸:150只,否則按此比例計算扣件的租金。

  (4)租期每滿一年按11個月結算租費。

  14、如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乙方單位註冊地(東陽市)人民法院管轄,並且催討租賃物及租金產生的律師費(按20xx浙江律師收費標準)由甲方承擔。

  15、擔保方為承租方履行本協議的義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為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後兩年。

  16、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壹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架子班主{ }身份證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擔保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擔保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出借人):xx,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丙方(出質人):xx , 身份證號碼:

  丁方(保證人):xx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現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同意發放借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

  1.1 甲方同意借款¥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給乙方用於正常生產經營。

  1.2 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由乙方無條件地將本金一次性歸還給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計算。

  2.2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 擔保條款

  3.1 股權質押擔保條款:

  3.1.1 丙方自願為乙方的借款行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權(佔乙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為19.5%)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質押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採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質押股權優先受償。

  3.1.2 丙方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的責任範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質保證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3.1.3 丙方保證其為乙方債務提供股權質押擔保行為不違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2 連帶保證擔保

  3.2.1 丁方自願為乙方的借款行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的,丙方願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3.2.2 丁方的連帶保證擔保的責任範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保證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3.2.3 本連帶保證的保證期間為兩年,甲方在主債權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未向丁方主張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丁方的保證責任消滅。

  四、宣告與保證

  4.1乙方在此向甲方宣告:

  (1)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會或相應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授權,且不違反適應於乙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規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已說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結的訴訟、仲裁和企業破產審理程式。

  (4)乙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下列事實:

  a 、與乙方或乙方主要領導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c、乙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向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

  d、其他可能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4.2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檔案、報表、憑證等資料,上述資料沒有重大遺漏。

  (2)未經甲方同意,不將本合同項下債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五、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5.1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3.1.1項之規定,沒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並解除本合同。

  5.2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中所作的宣告與保證中的任何一項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5.3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乙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5.4 借款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法定抑或約定事由被終止的,乙方應當自借款期限屆滿時或本合同終止之日起15日內借款本金、利息及相應違約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權以借款總額為基數,按0.5%的標準按日收取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條款及其它

  6.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涉及級別管轄或專屬管轄,以法律規定為準)。

  6.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丙、丁各執一份,均具有等同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四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丁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6

  借款人:

  擔保人:

  貸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__________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用於__________且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年/月)利率為__________。(借款人到期未歸還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條約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利率)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__________(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__________(月/季)末本清。

  3、其他。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按照借款用途使用且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__________擔保條款

  第九條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__________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__________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淮北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經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擔保合同 篇7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聯絡電話:

  擔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借款金額、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1.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甲方應按1.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 %,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4.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 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 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 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 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 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5.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 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5.3 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 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6.1 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 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6.3.3 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6.3.4 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

  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 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8.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透過訴訟解決。

  9.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簽訂地

  本合同簽訂於杭州市 。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8

  一、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戶為:

  二、開戶銀行:農行會東縣支行

  三、賬戶名稱:

  四、賬 號: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率為 % ,利息按年結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同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七、保證條款

  1、丙方自願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保證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期逾期還款,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外,還應按如下方式賠償甲方之損失:逾期還款期限在30日以內的部分,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2‰)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超過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點伍(2.5‰)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

  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違約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擔保合同 篇9

  所謂瑕疵擔保責任,出賣人就買賣標的物上的權利瑕疵或物的瑕疵所承擔的法定責任。所謂瑕疵,指買賣的標的物的本身或權利存在瑕疵。瑕疵擔保責任分為兩種,即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和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瑕疵擔保責任,是法定責任。在傳統大陸法系國家,只要權利或物有瑕疵,出賣人必須負責,因此屬於無過錯責任。正好與其違約責任的過錯歸責相對應。其制度設計的目的在於平衡出賣人與買受人的利益和風險。

  瑕疵擔保責任作為一種法定責任,與違約責任有一定區別。在傳統大陸法系,學者認為,違約責任屬於違反義務的責任,而瑕疵擔保責任,還沒有違反義務。因此瑕疵擔保責任,與違約責任相比,其責任內容要輕。首先對於物的瑕疵擔保,在補救方式上僅限於解除合同和減價,而且重點在於減價請求權。沒有損害賠償請求權,甚至連另行交付無瑕疵物的請求權都沒有。只有在特殊情況下買受人才能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即出賣人明示擔保物的品質或者故意不告知瑕疵時,可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此時出賣人主觀上有過錯存在,因此可以按照債的不履行承擔違約責任。其次,在訴訟時效上也有不同;對於瑕疵擔保請求權,大陸法系各國大都規定一個比較短的訴訟時效,如德國、西班牙都規定瑕疵擔保的訴訟時效對動產為6個月,對不動產為1年。

  中國《合同法》對於瑕疵擔保責任又是如何處理。在學理上應當如何認識瑕疵擔保責任在中國《合同法》上的地位。應當區別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與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分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