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帶頭人和骨幹教師管理考核試行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我校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深化新課程改革,推進素質教育,健全和規範我校的市、區級骨幹教師選拔、培養、管理和考核機制,充分發揮骨幹教師在教書育人、教育科研、指導培養青年教師等方面的示範、引領與輻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物件
在職、在崗的市級“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經區教委重新考核審定的區級“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以及區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眩
三、考核辦法
1.區級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由區教委、進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考核。
2.區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考核評價由區人力社保局進行考核。
3.市級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參照區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的考核標準,原則上市級學科帶頭人考核標準與區學術技術帶頭人相當,市級骨幹教師考核標準與區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相當,由學校進行考核。
4.學校考核的人員,其考核工作由校長室統領,分管教學的副校長主抓,教科室負責材料核實並作出初評,將考核結果報校長辦公會審定。
5.考核時間為每學年一次,由上級主管部門考核的各類人員的考核結果,學校得到正式通知後予以公佈,由學校考核的人員其考核結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佈。
6.經過考核,等次被確定為“優”的,學校按相關檔案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1)市、區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人民幣500、300元;(另政府每月應有津貼)
(2)市級“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人民幣500、300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貼則對優秀等級獲得者的獎勵與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同,無津貼則建議適當提高其標準)
(3)區級“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人民幣600、500元。(政府每月無津貼)
以三年為一個週期,在週期內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員,在年度考核、職級晉升、評先評優方面予以優先資格。
7.經過考核,等次被確定為“不合格”的,相關主管部門將作出取消資格的處理,有政府補貼的'將終止發放,不再享受相應榮譽的一切待遇。此外,學校還將取消其三年之內的年度考核優秀、職級晉升和評先評優的申報資格。
四、考核內容及標準
●區級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考核標準(摘自(巴南區中小學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考核評分表))
1.遵紀守法,模範遵守(中小學職業道德規範)和學校規章制度。分值5分。
2.認真落實教學常規,最佳化學科教學工作流程。分值5分。
3.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目標任務,所教班級的成績位於同年級同學科前列。分值10分。
4.堅持教育教學創新,每學年在學校或區內上2節以上的研究課、示範課或觀摩課。分值10分。
5.積極參加學校教研活動,每學年在學校教研活動中作2次以上的書面專題發言,引領其他教師進行教育教學交流和探討。分值10分。
6.積極參加校本培訓,每學年在校本培訓中至少承擔1次以上學術講座或學術報告。分值10分。
7.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每學年主研或參與一個教育教學課題研究。分值10分。
8.撰寫教育教學論文,每學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學論文在區級以上的教育刊物上發表或在區以上教研會上交流發言或區級以上教育教學競賽獲獎1次以上。分值10分。分值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