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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

【必備】服務合同範文錦集6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服務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服務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放)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賬,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簽訂以下協議:

  一、委託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於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二、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委託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三)對委託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對委託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予以解釋。

  三、業務範圍:

  1)根據委託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材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要符合《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和稅務部門的要求,內容真實、準確;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會計資料傳遞程式和簽收手續;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

  5)按有關規定稽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6)對委託方有關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四、代理記賬收費;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賬收費標準為人民幣每月元,按季預付,次月十日前付清。另外,乙方為甲方提供財務代帳服務的同時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市內交通費、記賬報表、辦公文具費等由甲方支付。經協商一次性支付一年的賬本報表費用元,一次性支付一年的市內交通費用元。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代理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需付給對方違約金:人民幣伍佰元整。

  七、合同終止:

  委託人、受託人終止委託合同時應當辦理會計交接事宜。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安排有關20xx 會議(活動),乙方接受委託。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會議(活動)時間: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

  2、活動安排:由雙方另行商定並由授權代表蓋章,作為本協議附件。

  3、活動人數: 人(具體人數按照實際人數計算)。

  4、活動地點: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和安排本次 活動(會議),包括活動的日程安排、與會人員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務專案,具體內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經雙方授權代表蓋章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雙方應嚴格執行。

  三、費用

  此次會議單人活動費為人民幣 元/人,甲方為本次服務須向乙方支付會議(活動)費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費用明細見行程表。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 元, 20xx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筆款項 元人民幣;本委託事項履行完畢後,乙方提交實際費用明細表,甲方在收到費用明細表後五個工作日內將剩餘款項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在收到每筆款項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發票。會議(活動)期間,應甲方要求或客觀情況變化,在不增加乙方損失的情況下,上述費用因會議(活動)有增加或減少時,應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認可,甲乙雙方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結算。如果該項變化要求給乙方造成損失,或者乙方提出該項變化給甲方造成損失,並且該項損失無法挽回時,提出方應當對此損失予以賠償。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務(會議)活動安排方案,並取得甲方授權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確定後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務專案的要求,乙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積極配合妥善解決。若該等取消或變更產生實際損失時,則該損失由甲方承擔。

  2.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確定的事項、任務和標準;如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應向甲方退還未提供服務部分的費用。

  3.為保障參加人員在會議(活動)期間的安全,為參加活動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事宜。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五、甲方的義務

  1.事先明確對活動安排的要求,及時稽核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併為乙方組織安排本次商務會議(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

  2.對參加會議(活動)人員應盡到管理職責。因非乙方原因,參加會議(活動)人員的行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損失時,應當先行履行賠付義務。

  3.按照約定支付活動費用。否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遲延支付費用 的違約金,同時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六、協議的變更

  1. 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協議條款或轉讓協議項下權利義務,但乙方為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將部分工作委託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 一方在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後變更協議內容的,應當確保另一方的權利不會受到損害;因該變更行為而增加的費用由提出一方承擔,造成另一方損害的,應當給予充分補償。

  七、第三方責任

  對由於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甲方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前款所述的乙方委託的第三方,不包含負責運輸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從居住地(或出發地)到會議(活動)地,以及從會議(活動)地返回居住地(或出發地)的航空、鐵路、輪船及其長途汽車的承運人,乙方只是代購此項運輸的相關運輸服務,不產生委託的法律後果。若因提供此項服務的承運人的責任,造成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人身、財產損失時,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應當依據相關運輸票據向責任人及相關保險機構行使賠償主張,乙方不負任何賠償義務。

  八、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後,守約方應當積極採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採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賠償。

  九、免責條款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透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

  1、成團人數為參考人數,具體旅遊者人數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單人數計算,但甲方最遲不能晚於 20xx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人員名單。

  2、活動費用單價為固定價格,即 元人民幣/人;暫估總費用為

  元(具體金額按照實 際人數*固定單價的方法進行核算)。

  3、如遇到住宿需要住單人房間,每個住單間者需要補 元/人的住宿差價;

  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協議的執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檔案,該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檔案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雙方應當履行。補充協議可以由雙方授權代表或會議(活動)負責人簽署。

  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之前甲乙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檔案內容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購買方)

  乙方: (服務方)

  丙方: 上海市靜安區社會組織聯合會 (見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社會組織參與社群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為保證所購買服務的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案內容

  第二條 服務專案及要求

  (專案標準、量化指標、時間節點)

  1、

  2、

  3、

  4、

  5、

  第三條 專案經費使用原則及支付方式

  專案經費確保專款專用,支付方式:

  A.分段劃撥( ) B.按月劃撥( )

  C. 按季劃撥( ) D.專案完成結算( )

  1、合同購買服務價款總額為:(大寫)

  2、第一次劃撥時間: ;金 額:

  第二次劃撥時間: ;金 額:

  第三次劃撥時間: ;金 額:

  第四次劃撥時間: ;金 額:

  本合同預留價款金額:

  合同終止後根據績效評估及合同履行中的過錯或過失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進行清算後支付。

  第四條 合同期限與終止

  1、合同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滿,雙方未續簽的;

  (2)乙方服務能力喪失,致使服務無法正常進行的;

  (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現乙方在合同簽訂前未如實按《靜安區社會組織聯合會關於承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社會組織資質標準》告知其承接能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五條 專案績效評估

  乙方承接服務專案以後,由丙方和有關部門對專案實施情況進行全程跟蹤和監督。專案完成後,丙方會同相關部門和社會評估機構對專案的工作績效、服務物件受益情況、公眾滿足等進行評估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第六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專案為年度內實施,甲方每季度瞭解掌握專案工作進度及資金運作情況,每半年對乙方資金的使用情況稽核一次。

  2、協調乙方在提供服務過程相關的政府部門和單位。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足額撥付專案經費。

  2、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務專案的資金,其溢位部分主要應用於乙方的再發展,不得挪作他用。

  3、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得將服務專案委託給第三人,應按本合同如實報告專案進展情況,按時、按標準完成專案任務。

  第七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因違約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區財政局各執一份,在丙方見證下,經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附件:(簽定具體合同時,若有附件應註明,並註明附件名稱)

  1、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2、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服務合同 篇4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之規定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企業財務諮詢服務等有關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財務顧問,幫助甲方辦理如下事宜:

  (一)財務管理諮詢

  1、提供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為公司財務合法運營提供法律依據;

  2、瞭解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瞭解公司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包括財務管理環境、崗位設定、崗位職責、人員分工、控制程式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定期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分析,關注公司在籌資、投資、資金運用等多方面的.運作,使公司保持健康成長的態勢。

  (二)會計核算諮詢

  1、提供會計核算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確保公司財務會計核算的合規合法性;

  2、瞭解公司會計核算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瞭解公司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包括會計科目設定、電子軟體使用、會計核算程式、會計處理方法、會計檔案管理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定期對公司會計核算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公司財務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法》、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所有重大專案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的變化。對常見核算問題是否設定了日常預防措施。

  (三)納稅籌劃諮詢

  1、提供納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在保證公司合法納稅的前提下,減少納稅成本;

  2、輔導相關人員熟悉與貴公司經營業務相關的各項稅收政策、法令和稅收徵管規定,以及相應的財務會計處理規定。幫助相關人員提高其業務水平,做到依法納稅,不錯不漏。

  3、根據公司的主要稅務操作流程與稅務管理特點,設計最佳化公司稅務操作流程與稅務管理架構;協助公司實施稅務管理完善方案。

  4、配合甲方對納稅事項進行籌劃、運作。

  (四)審計事項諮詢

  1、提供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

  2、對公司經營活動中需要提供審計報告的事項進行諮詢服務(財務諮詢以外的服務專案另行收費)。

  3、配合甲方全程參與審計工作,協助甲方解決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二、服務方式:

  1、遠端諮詢服務(即非現場諮詢服務),實行電話或傳送電子郵件的方式。

  2、現場諮詢服務。

  三、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甲方:

  1、甲方有關財務方面的問題,可隨時諮詢乙方;

  2、在委託期內,甲方可定期檢查乙方為其所做的工作;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合法完整的財務資料,供乙方查閱;

  4、根據工作需要為審計諮詢服務工作人員提供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乙方:

  1、積極負責的為公司提供服務,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各項財務制度指導甲方做好服務範圍內的各項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最大限度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2、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每月到甲方現場工作時間不少於兩天;

  3、認真做好甲方所有資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傳播,否則將賠償甲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4、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及時準確的辦理工作範圍內的事務。

  四、收費標準:

  經過雙方商定,顧問費為每季度元人民幣,在服務的過程中,如增加服務專案,收費專案另行商定。

  甲方認為需要進行實地調研,由甲方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真實合格發票後,於每季初支付上季度顧問費;

  2、顧問費透過銀行轉賬付至乙方帳戶。

  乙方戶名:**********會計師事務所

  開戶銀行:******************

  帳號:*********************

  六、甲乙雙方合作的期限是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同意後,本協議終止。

  七、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的商業機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者洩露,否則將賠償對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八、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根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不採取訴訟方式,仲裁裁決的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

  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不負違約責任,但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報告,同時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服務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廣州家事無憂家庭服務有限公司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專案名稱:

  2、服務地址:

  3、戶型與面積:

  4、服務範圍:

  第二條 服務期限

  1、根據本合同服務內容,雙方約定服務為XXXXXXX ,自XXXXXXXXXX起至XXXXXXXXX止。

  2、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具備現場服務條件而無法規定期限內履行合同,經雙方確定後,服務期可以相應縮短或延長。

  第三條 收費標準與付款方式

  1、收費標準:

  2、付款方式:

  3、本項服務費用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管理和存放保潔用品、用具及保潔員更衣的場所,以及乙方作業所需條件,如水、電和其它支援物品。

  2、甲方對該次服務的專案,應在保潔作業活動結束時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價款和付款方式進行結算。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

  2、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的規定進行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3、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作業所需的清潔裝置、工具、器材及藥劑。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作業或誤工,由此造成乙方作業延期完工或誤工損失之責任由甲方承擔。

  2、在服務過程中,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甲方財物損壞等後果,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 合同爭議解決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由消費者協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請訴訟。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透過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XXXXXXXXXXXXX(蓋章)

  簽字:(蓋章) 負責人: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6

  甲方(境外就業中介機構):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境外就業人員):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境外就業中介服務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在認真閱讀和充分理解的基礎上,雙方自願簽訂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總則

  一、乙方自願接受_________公司(廠)的聘用,到_________國家(地區)從事_________工作,合同期限_________年。乙方委託甲方為其辦理有關出境就業手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託,協助乙方辦理出境就業的相關手續,並在乙方與境外僱主簽訂勞動合同出境就業到終止勞動合同返回國內的履約過程中,甲方可應乙方要求,為維護乙方合法權益提供必要幫助。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境外就業中介管理規定》、《關於貫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境外就業中介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_________)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法》,自覺遵守本國法律、法規、規章和前往國家(地區)的有關法律、法規。

  第二條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出示勞動保障部頒發的境外就業中介機構許可證。協助乙方核查境外僱主的營業執照、資信證明、境外僱主所在國家(地區)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招聘外籍人員的許可證明及聘用勞動合同文字等有關資料。如實向乙方介紹境外就業條件、工種、收費標準、工資待遇、保險、安全設施和合同期限等有關情況。

  (二)按照境外僱主及其所在國家(地區)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告知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並儘快將所有材料轉交境外僱主,將僱主及其政府主管機關的審批意見及時通知乙方。

  (三)為維護乙方合法權益提供幫助,指導、協調乙方同境外僱主簽訂勞動合同。

  (四)教育乙方嚴格遵守前往國(地區)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僱主企業有關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在出境前接受必要的技能培訓、語言培訓。

  (五)協助或指導乙方辦理出境護照、簽證、公證、體檢、防疫注射和證件手續。

  (六)甲方協助乙方督促境外僱主按月以_________(貨幣)結算方式直接將工資發放至乙方手中,在超過勞動合同規定的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按所在國家(地區)有關規定執行,或按乙方與僱主簽訂的勞動合同執行。(為避免匯率風險,工資結算幣種可與美元等貨幣掛鉤,在勞動合同中體現)

  (七)接受乙方委託,協助乙方辦理國內或境外有關保險。

  (八)當境外僱主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損害乙方權益時,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協助乙方在履約所在國(地區)透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法律程式維護其合法權益。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在履約期間,甲方應協助督促僱主為乙方解決食宿、勞保用品、交通工具等方面問題。

  (十)保證乙方在_________個月內出境就業(自申辦邀請函直到出國手續完備離境出國)。

  (十一)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遭遇意外事故或患有職業病時,甲方應協調境外僱主按前往國家(地區)的相關法律規定及勞動合同負責解決乙方的醫療費和住院費。

  (十二)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因病或因工傷經當地正規醫院診斷證明不能繼續工作時,甲方應儘快協調僱主將乙方送回國並督促僱主承擔有關費用。如乙方發生意外死亡,甲方應協調境外僱主負責承擔相關費用,並處理好後事。其中,屬於所在國現行保險條款應索賠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督促僱主按事故發生地所在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保險條款給予經濟補償。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一)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交境外僱主或辦照所需的真實身份證明、學歷證明、職業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證明、證書等有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二)按照甲方安排,準時參加僱主或僱主委託甲方組織的的專業技能測試和麵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聘用。考試、考核所需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由乙方自行負擔。

  (三)乙方須身體健康,須經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出國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四)乙方在明確境外就業期間的權利、義務的基礎上,與境外僱主直接商定並簽訂僱用合約(勞動合同),直接建立僱用關係,並認真履行合約。服從僱主合理安排和管理,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及工作程式。不洩露僱主的商業及其它秘密。

  (五)乙方收到前往國家(地區)政府的入境許可(原件)後,在甲

  方的協助下,應積極辦理護照等有關出境手續,並按照甲方的安排在規定的時間內出境就業。

  (六)在境外就業期間應維護祖國和自身尊嚴,不做有損國格、人格以及違法違紀的事情。同時遵守所在國法律和法規,不做違反當地法律法規和有損祖國尊嚴的事,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若因乙方自身行為導致與僱主之間發生糾紛或爭議(如違反勞動合同、打架鬥毆、行為不檢、參加非法集會等政治或宗教活動等),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履約期間不得擅自離崗曠工。在協議期滿後,必須按時回國。逾期滯留不歸者,按違約處罰。

  (九)不得利用赴境外就業的機會進行非法轉道等偷私渡活動,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將追究乙方相應的經濟及名譽等的賠償責任。

  (十)委託事項完成後,乙方按規定向甲方交納境外就業中介服務費、履約保證金、培訓費、簽證和機票等相關費用。

  第三條費用及其支付

  一、費用

  (一)中介服務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包括機票、簽證、培訓等費用)。

  (三)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付款方式

  (一)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即付給甲方以下費用:_________。

  (二)收到境外就業簽證,乙方即付清餘款_________元人民幣。

  (三)其他_________。

  三、退款原則

  (一)以下情況,甲方在扣除相關成本費後,餘款全部退還:

  1.乙方未獲批准(正式檔案通知)或已接到移民局(使館)拒籤憑證正本的;

  2.乙方健康達不到標準,應提交甲方指定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並經甲方認可;

  3.甲方無法在規定期限內讓乙方赴境外就業,經甲、乙雙方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

  4.不可抗力因素,使協議無法執行的;

  (二)以下情況,甲方不退還已收的中介服務費:

  1.乙方沒有履行本協議中乙方責任和義務的;

  2.在申請辦理有關手續過程中,乙方單方撤消對甲方的委託;

  3.獲取簽證後,乙方因個人原因不願前往申請國履約的;

  4.乙方自行安排簽證或簽證成功後自行安排出國(境)的;

  (三)以下情況,甲方不退還已收的中介服務費和履約保證金:

  1.乙方在境外就業期間,因違反所在國相關法律、法規或違反勞動合同及僱用公司規章制度等合理原因被僱主解聘或本人不願意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

  2.乙方履約期滿滯留不歸及觸及我國、受僱國(地區)法律、法規的;

  (四)以下情況,甲方應將履約保證金全部退還乙方:

  1.勞動合同期滿後,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並按期回國的;

  2.非乙方個人原因,乙方提前回國的;

  (五)在乙方無過失的情況下,如果甲方和境外僱主因非乙方原因履行合作協議所產生的爭議或糾紛,致使境外僱主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則甲方除全部退還中介服務費、履約押金外,同時還要由甲方承擔乙方回國等相關費用。

  第四條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在乙方合同期滿回國後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等有關賬目結算清楚後,從結帳之日起終止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若乙方在合同期滿後_________日未返回國的,則本協議自動解除,同時終止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雙方有義務對本協議內容保密,不向無關人員洩露本協議有關事項。

  三、由於戰爭、重大自然災害以及雙方認同的不可抗拒的原因影響執行本協議時,則應延遲執行本協議的時間期限,或經雙方商定解除本協議。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在甲方報送_________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後,本協議正式執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的任何爭議可友好協商解決,並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和補充,補充條款可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五、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或糾紛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可透過相關司法途徑解決。甲乙雙方約定在_________方所在地轄區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