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整治百日行動方案(精選5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麼大家知道方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整治百日行動方案(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通整治百日行動方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動員部署會議及省市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全面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堅決遏制群死群傷交通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鄉政府決定,從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鄉開展為期百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以下簡稱“百日行動”),為確保“百日行動”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總理念,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大局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圍繞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系建設,隱患排查治理,路面管控及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查處打擊,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方面,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全面起底、全力整改,進一步夯實監管責任和道路交通參與者的主體責任,規範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確保全鄉道路交通安全平穩執行。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全鄉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由政府鄉長任組長,分管領導、行政執法隊隊長、鄉交警中隊中隊長任副組長,各村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禹本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朱園培同志辦理具體業務。
三、工作措施
(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整治。
1、重點車輛大整治。
“八類”重點車輛大整治(大型公路客車、大型旅遊客車、危化品運輸車、重型貨車、農村麵包車、校車、營轉非大客車、重型掛車)。要全面排查“八類”重點車輛的使用單位和運營情況,全面排查檢驗、報廢、車輛狀況和違章情況,對於逾期未檢驗未報廢的“八類”重點車輛要重點攔查,要逐車逐人進行核查和督辦,杜絕車輛帶病上路現象。要結合實際設定淘汰時間表,督促車輛所有人加快淘汰隱患車輛、儘快辦理相關手續。
責任單位:鄉交管站、鄉行政執法隊 鄉交警中隊、各村委員會
農村“七類車”大整治(農村麵包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摩托車、拖拉機、電動車、鄉村公交)。要著力解決農村道路失控漏管的農村麵包車、三輪汽車、摩托車、電動車、拖拉機等農村地區重點車輛,各村要牽頭組織對各自轄區的農村“七類車”進行摸底登記,對於未及時登記掛牌的車輛要督促及時掛牌登記,對於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要督促動員車輛所有人儘快辦理報廢登出手續,對於逾期未檢驗的車輛督促儘快辦理檢驗手續,動員和鼓勵車輛所有人購買機動車強制保險,為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提供安全屏障。重點核查各類車輛駕駛員的資質,車輛安全效能,車輛違章情況及車輛所屬公司動態監管及駕駛員安全宣傳教育落實情況。
責任單位:鄉交管站、鄉行政執法隊 鄉交警中隊、各村委員會
2、隱患路段大整治。
要對全鄉轄區道路進行一次回頭看,全面加強隱患路段的排查和治理,重點強化對“7.15”暴雨天氣導致的水毀路段情況進行全部摸排治理,對於未能完成治理的路段要根據道路情況採取分流限流措施並及時設立安全防護設施。對於事故多發易發的路段要列為事故多發路段,上報縣安委會和相關部門,完成對事故多發路段的治理。
責任單位:鄉交管站、各村委員會
3、重點駕駛人大整治。
對全鄉轄區逾期未審驗未換證AB類駕駛人要進行定期核查,並按照明細進行劃分,抄告運管部門對駕駛人是否駕駛營運車輛情況進行核查,鄉交管站和各村配合鄉交警中隊對重點隱患駕駛人進行逐人核查清理,對於駕駛人已不具備駕駛大型車輛的要及時對所屬駕駛證型別進行降級或吊銷處理,對於仍在使用或從事車輛駕駛的AB類駕駛人要督促其儘快辦理審驗或換證業務。
責任單位:鄉交管站、鄉行政執法隊 鄉交警中隊、各村委員會
(二)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
1、主幹道違法行為查處。鄉交警中隊要充分發揮稽查布控系統的應用和交通監控裝置的職能應用,科學合理調整勤務,路面執勤民警要嚴格落實勤務計劃,突出國省道整治重點,緊盯大客車、大貨車等大型車輛,嚴查疲駕駛、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易肇事肇禍的違法行為。要組織開展好超載違法行為的查處,對於超載現象要嚴格落實“一超四罰”工作措施。
牽頭單位:鄉交管站 鄉行政執法隊 鄉交警中隊
2、通村、通組道路違法行為查處。各村要開展常態化路面違法行為查處工作模式,重點對面包車超員、“五小”車輛違法載人、農機車輛超載、摩托車超員及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各村勸導員要全天上路開展勸導工作,要嚴格落實每週不少於5次,每次不少於6小時的勤務要求,緊盯逢集、紅白喜事、學生上下學等重點時段,對岔路口、進村出入口等重點路段,常態化開展勸導糾違工作。
責任單位:鄉交管站 鄉交警中隊 各村委員會
(三)道路交通安全大宣傳。
1、聚焦宣傳重點。要針對轄區交通事故形態和易肇事肇禍的重點違法特點,聚焦重點人群、重點車輛、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違法,突出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強化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對各類車輛駕駛人開展風險預警推送、安全教育監督等常態化宣傳。
牽頭單位:鄉交管站 鄉交警中隊 各村委員會
2、強化宣傳警示。深化重點違法行為的警示提示和“一盔一帶”、“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雨天“亮尾、控距、限速”等防範措施全媒體宣傳。加大重點違法行為、事故多發路段、禁駕人員公開曝光力度。將本地近期發生的典型違法案例和事故案例製作成圖文、展板、影片資料,深入宣傳講解重點違法行為的危害性,以案說法,警鐘長鳴。
牽頭單位:鄉交管站 鄉交警中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在全鄉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專項行動,是積極貫徹落實公安部、省市縣“二十大”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工作要求,是縣委、縣政府預防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發態勢的重要舉措。各村要以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提高思想認識,克服麻痺思想,堅持問題導向,周密安排部署。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細化分解責任措施,全力開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嚴格履責,密切配合。各村要切實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村負責人要親力親為,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對發現的違法行為、違規作業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理,營造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
(三)強化督導,嚴肅問責。鄉交管站要加強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清單、掛牌督辦、限期整改,以常態化的督導檢查促進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要定期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不重視、責任履行不到位的,將通報批評、掛牌督辦和約談問責;對事故多發,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的,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交通整治百日行動方案2
為貫徹落實“11·27”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全力確保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努力為我鎮創造更加安全穩定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縣道安辦的統一部署,鎮道安辦決定自20XX年11月29日起至20XX年3月8日結束,在全鎮集中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動,並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緊緊圍繞“減量控大”目標,深刻汲取“11·27”連平縣隆街鎮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紮實抓好事故預防各項措施落實,確保實現“三個下降、一個零發生、一個上升”的工作目標(即: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6%以上,“兩客一危一重貨”車輛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零發生”,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同比上升),全力維護我鎮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平穩,嚴防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為全鎮創造安全穩定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措施
(一)持續加強農村交通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重點交通違法行為。要加強研判分析,認真分析我鎮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等特點,分析本鎮農村務農務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農產品(茶、果蔬、樹)產銷季節交通運輸的繁忙時段、路段,確定一批交通整治的重點地區路段,制定針對性整治方案,落實工作措施。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建立健全由交警、交管、應急管理、農業農村、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參與的聯合執法機制,動員基層管理力量,每月至少開展一次農村地區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重點整治交通秩序亂、事故多的路段和圩鎮的交通秩序,對農村地區紅白喜事、趕集趕圩、週五中小學生放學回家、週日返校和民俗節日等重點時段,嚴查農村地區麵包車、接送學生車輛超員、非法營運、超限超載、人貨混裝、違法載人、酒後駕駛、無牌無證、不戴頭盔、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鎮道安辦牽頭,交警中隊、交管站、農業農村辦、綜合行政執法隊配合)
2.提升農村交通管理能力水平。要推動警保合作農村勸導站的實體化運作,全力夯實農村交通安全“最後一公里”。要持續推進警保合作“兩站兩員”建設應用,創新執行模式,規範管理,確保實現20XX年底前至少建設1個標準警保合作勸導站的工作目標。要發動勸導員上路勸導、入戶宣傳,及時勸導、查糾麵包車超員、違法載人、無牌無證駕駛摩托車等高危違法行為。要在鎮、村二級農村公路建立“雙路長”制度(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公安部門在所有交通安全勸導站設立路長,由交警中隊長兼任,負責站點的監督管理,同時履行對本鎮農村道路的巡查職責;道路建設管養方面,在鎮、村二級農村公路設立路長,原則上鎮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擔任),增強農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要求派出所每月查處交通違法不少於40宗,參與民警不少於2人,提高農村路面見警率和管事率。(鎮道安辦牽頭,交警中隊、交管站、農業農村辦、派出所、綜合行政執法隊、各村分工負責)
(二)持續加強道路隱患排查治理
3.加強道路隱患治理。要全面排查國省道、農村公路的橋樑、隧道、邊坡、急彎陡坡、長縱坡、臨邊臨水臨崖臨村鎮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實施公路安全防護提升,全面梳理公路沿線標誌、標牌、標線、廣告牌、綠化、中間隔離帶,對發現存在隱患的按照現行規範標準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和整治提升,根據鄉道、村道設計標準,科學設定限載、限速標誌。20XX年12月10日前,鎮道安辦牽頭組織交警、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開展一次道路隱患專項排查,梳理各類季節性、地域性的道路隱患,建立道路隱患排查臺賬,並按照先易後難、因地制宜的原則進行治理。要結合“四好農村路”建設,深化“千燈萬帶”示範工程,推進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設訊號燈、減速帶。要結合“國省道安全文明示範路”建設,加強國省道穿村過鎮重點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頓“馬路市場”“佔道擺攤”,整治國省道沿線中央防護缺失、開口過多等問題。20XX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市、縣督辦隱患路段治理、農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燈一帶”和“平安村口”建設。(鎮道安辦、交警中隊、交管站、規劃建設辦、各村分工負責)
(三)持續加強摩托車、電動腳踏車安全治理
4.加強摩托車、電動腳踏車登記使用管理。由鎮、村組織力量摸查轄區摩電及其駕駛人底數,實行在用摩電戶籍化管理。要充分依託網格化管理實施摩電戶籍化、實名制監管,多措並舉方便群眾就近辦理業務,對無牌無證人員要全部落實一次上門提醒告知。聯絡縣車輛管理所開展“流動服務車”下鄉活動,方便群眾就近辦理摩托車註冊登記及其他交管業務,切實解決農村群眾“考證難”“上牌難”“年檢難”等問題。要嚴格落實加油站不給無牌無證車輛加油的措施,督促加油站在顯眼位置懸掛、擺放對無牌無證機動車“拒絕加油”的橫幅或告示牌,並預先開展宣傳告知工作。(鎮道安辦、交警中隊牽頭,應急管理辦、各村配合)
5.集中整治摩托車、電動腳踏車交通違法行為。每週五定為全鎮摩電整治統一行動日,要以無牌無證、超員載客、不戴頭盔等三類多發易發、安全危害大的違法行為為目標,集中優勢警力、組織精幹執法小分隊,精準發力、精心組織轄區摩、電交通違法行為集中統一行動。要持續開展摩托車無牌無證、不戴頭盔、超員超速、酒後駕駛、加裝遮陽傘,摩電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落實交通違法抄告制度。要加強違法違規摩托車、電動腳踏車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違法摩托車、電動腳踏車。(交警中隊牽頭,交管站、派出所、綜合行政執法隊、各村配合)
(四)持續加強危化品運輸安全專項整治
6.深入開展危化品運輸安全專項整治。要嚴格落實對轄區內的危險貨物託運、承運、裝卸、車輛執行以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罐式車輛罐體、可移動罐櫃、罐箱的監管。加大對轄區內運營的.危化品運輸車輛的交通違法查處力度,嚴查超速、超載、疲勞駕駛、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等重點違法行為。(鎮應急管理辦牽頭,交警中隊、交管站、市場監督管理所、綜合行政執法隊配合)
(五)持續加強貨執行業亂象整治
7.持續推進貨執行業亂象整治。加強城郊和偏遠地區流動治超巡查路段的執法巡查力度,特別是對石場、沙場等一些貨運源頭企業較多的路段,加大執法巡查密度和頻率。強化重點貨運源頭監管力度,加強貨運車輛交通科學組織,定期深入企業現場排查整治,對路面檢查發現超限超載、非法改裝的車輛,除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和消除違法外,追溯查處配載貨運源頭企業,嚴格落實“一超四罰”制度。(鎮道安辦牽頭,交警中隊、交管站、規劃建設辦、綜合行政執法隊、各村配合)
(六)持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
8.開展公職人員帶頭遵規守法活動。鎮、村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公職和工作人員要帶頭模範遵守交通法規,積極參與文明交通行動,自覺做到文明出行,並帶動家人、親友、同事和周邊群眾遵守交通法規。各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工作人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員不無證駕駛、不駕駛無牌車、報廢車、不酒後駕駛、不乘坐超員車輛等。交警中隊要及時將公職人員交通違法行為抄告所在部門,所在部門負責人要對交通違法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公職人員出現多次交通違法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交警中隊要上報縣交警大隊統一抄告縣委組織部和縣紀委監委,用人單位對屬下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負連帶責任。(鎮道安辦、交警中隊牽頭,各村、各部門配合)
9.開展分類點對點宣傳教育。發動農村“兩站兩員”、村委會逐村逐戶登門拜訪,開展點對點入戶交通安全教育。要關注農村“一老一小”,深入開展“美麗鄉村安全行”巡迴宣傳活動,交通安全流動宣傳車每月下鄉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要深化“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引導摩托車和電動腳踏車騎乘人員佩戴頭盔、汽車駕乘人員自覺正確使用安全帶。要以摩托車“有牌證、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為內容,組織開展“摩托車安全文明駕駛示範村”建立活動,至少培育1個示範村。針對學生群體,各中、小學要牽頭開展交通安全進校園主題宣傳活動,全部學校、幼兒園要設定交通安全宣傳欄,每學期開設不少於2次交通安全課,特別是在今年寒假之前完成一次交通安全宣講,重點宣傳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相關法律規定,警醒師生群體遵紀守法。(黨建工作辦、道安辦牽頭,交警中隊、各中小學、各村配合)
10.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力度和廣度。要圍繞第九個“全國交通安全日”廣泛宣傳,全方位提升宣傳水平、多渠道推動公益等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把“知危險會避險、安全文明出行”的年度主題講透。要夯實交通安全宣傳陣地,尤其要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陣地建設,20XX年底前,每間學校至少設定一處固定的交通安全宣傳陣地,每個行政村至少設定一處牆體標語板報,村口至少設定一處警示提示標牌。(黨建工作辦、道安辦牽頭,交警中隊、各中小學、各村配合)
11.加強隱患曝光和安全提示。要利用微信等各種媒體開展“高危風險企業”“突出違法車輛”“典型事故案例”“終生禁駕人員”等警示宣傳教育。要圍繞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大力推進安全宣傳警示曝光行動、現場教育勸導等活動。(鎮道安辦、交警中隊牽頭,黨建工作辦、各村配合)
(七)持續加強公路交通應急管理
12.加強公路交通應急管理。要加強部門協作,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提高交通應急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保障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有效運轉。要強化交通應急救援力量,加強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的及時性。(鎮道安辦、交警中隊牽頭,應急管理辦、衛生院、各村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開展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動是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領導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近期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和安全生產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各相關部門尤其是各村要高度重視,落實政策、資金、人員保障,明確“路線圖”和“時間表”,穩步推進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動深入開展並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加強組織領導。鎮道安辦在百日行動期間將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對工作推動不力、措施不落實的部門、村,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要發揮牽頭抓總的作用,加強各成員單位的工作協調,加強資訊互聯互通,完善聯合執法行動機制,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分析面臨的問題,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形成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
(三)加強春運安保。要堅持最高站位最高標準做好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更強有力的措施保障群眾平安順暢出行,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全力打造平安春運、和諧春運。
(四)加強責任分工。要明確責任分工,以釘釘子的精神抓工作、抓落實,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崗位責任制。要加強督導、檢查、通報、約談、督辦,推動各項工作落實。鎮道安辦將對工作不力、形勢不穩的地方進行集中督導、約談、督辦。
(五)加強資訊報送。各村以及各相關成員單位要與鎮道安辦加強溝通聯絡,定期反饋百日行動工作進展情況。於每月5日前報送上月工作小結,20XX年3月8日前報送百日行動總結,重要情況及時報送。
交通整治百日行動方案3
為有效解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問題,持續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不斷提升道路交通本質安全水平,助力美麗宜居平安新亭湖建設。根據全區統一部署要求,街道決定從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街範圍內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以下簡稱“百日行動”)。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積極響應“十四五”規劃城市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構建“黨委政府領導、公安機關牽頭、部門聯合行動、社會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深入治理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全力壓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創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先鋒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街道行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負責城建、維穩、交通、宣傳條線的領導任副組長。各村居、涉關機關科室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辦)在城管科,由鄭華順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部署、配合協調、督促檢查等工作。
三、整治範圍及重點
(一)整治範圍。本次整治範圍為本街道行政區域。
(二)整治重點。整治行動緊緊圍繞以下“三大重點”。
1.重點路段
全街範圍內大中型客貨車、工程運輸車、拖拉機、農用車、(電動)正三輪摩托車以及“非標”電動三(四)輪車等重點車輛通行頻率較高、事故多發的道路。
2.重點區域
全街範圍內的建築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易滋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區域以及學校、醫院、旅遊景點、商業綜合體、金融商圈等人員集中的區域。
3.重點違法。在全面整治影響交通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基礎上,重點整治“三亂”。
(1)施工亂佔道。未經許可或超出許可期限佔用、挖掘道路的,未經許可擅自開設道路出入口的;新、改、擴建道路未按規定同步建設安全設施,未經驗收擅自開通的;未按規定落實交通組織、未按規定設定圍擋和交通安全設施違規施工的;施工結束後,未及時清理施工現場,未及時恢復施工前狀態的。
(2)大車亂超限。混凝土攪拌車、渣土車、砂石運輸車等工程運輸車輛以及大中型客車超速(超過規定時速的)、超時(不在規定時間內通行的)、超道(不按核定線路通行的)、超員(超過核定人數的)、超載(超過核定載質量的)等“超限”違法;工程運輸車輛未按規定取得營運和準運資質、非法改拼裝、遮擋號牌、拋灑滴漏、不按規定放大號牌、汙損車身、疲勞駕駛、非法載人等重點違法。
(3)雜車亂通行。拖拉機、農用車、(電動)正三輪摩托車等禁限行車輛非法改拼裝、無牌無證、闖禁區、非法載人等;麵包車非法改拼裝、違法載貨、超員、疲勞駕駛等;“非標”電動三(四)輪車違規上路通行的。
四、整治目標
緊盯重點路段、重點區域,全力整治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重點違法,透過集中專項治理,實現“兩個明顯減少一個不發生”的工作目標:即重點違法明顯減少、交通安全事故明顯減少,堅決不發生三人以上亡人交通事故。
五、具體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現在起至4月25日)
召開行動部署會、解讀整治相關政策,掀起大力度、大範圍、大聲勢的宣傳行動,迅速造厚整治氛圍、掀起行動熱潮。
(二)全域整治階段(4月26日至7月31日)
緊盯整治目標不鬆懈,全力以赴、深入推動整治措施落地見效,全街道路交通違法違規行為明顯減少,秩序面貌煥然一新。
(三)長效管理階段(8月1日後)
針對整治過程中發現不足,及時研究問題、總結經驗、完善制度,鞏固、擴大整治成效。在收穫整治成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聯動機制,實現常態長效管理。
六、工作措施
緊緊圍繞整治重點,以最大力度、最嚴措施、最高標準,全力推進實施“六大攻堅、十六項措施”。
(一)交通安全意識提升攻堅
1.開展“大宣傳”行動。一是突出社會面發動。在街面、戶外、樓宇等載體顯示屏持續投放整治行動新聞報道、宣傳短片,在施工圍擋、宣傳欄等醒目位置張貼整治宣傳畫,進入建築工地、拆除工地等重點區域開展交通安全主題宣傳,引導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管理規定。二是做好重點人告知。對建築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重點單位負責人進行全面告知,逐一簽訂承諾書,全面落實主體管理職責,提升宣傳的針對性。三是強化新媒體宣傳。充分依託微信、微博、抖音、直播等各類新媒體渠道,開展全覆蓋、全方位的宣傳報道,對整治行動資訊進行實時推動、直播,持續曝光各類突出交通違法、典型案例,營造全社會理解支援的濃厚氛圍。(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街道文化中心)
2.開展“大舉報”行動。完善重點交通違法舉報查處曝光獎勵機制,充分依託微信公眾號、舉報熱線等途徑,暢通舉報渠道、拓展舉報範圍。對受理的舉報線索,及時組織核查、處理,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進行公開曝光,並對舉報群眾進行獎勵,提升群眾積極性,形成全民參與、全區聯動的良好整治氛圍。(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交巡警二大隊二中隊)
3.開展“大曝光”行動。一是違法人“大曝光”。公安機關負責在媒體上開設“交通違法曝光欄”,對嚴重違法違規的駕駛人、車輛進行常態化曝光,倒逼違法人員遵法守法。二是隱患車“大曝光”。公安機關、農辦、城管中隊、各村居按照工作職責,對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農村麵包車、應報廢未報廢的拖拉機、未取得準運資質的渣土運輸車等安全隱患較大的重點車輛進行曝光,嚴禁單位、企業違規使用此類車輛。三是違規企業“大曝光”。經濟科、城管中隊、市場監管局先鋒分局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違法違規的建築施工單位、工程運輸企業等進行曝光,落實主體管理職責。(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交巡警二大隊二中隊、農辦、城管中隊、經濟科、市場監管局先鋒分局、各村居)
(二)路面交通環境改善攻堅
4.開展淨化交通違法“夜鷹行動”。公安機關圍繞四類重點違法,突出夜間這一重點時段,全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夜間專項整治“夜鷹行動”,以“見違必糾、糾違必處、處罰必嚴”零容忍態度,用足用全教育、罰款、記分、扣車等措施,不間斷開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形成嚴管嚴治高壓態勢,迅速收穫整治成效。(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交巡警二大隊二中隊)
5.開展規範佔道施工“啄木鳥行動”。城管科、城管中隊要按照自身職責,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全市建設施工交通安全規範管理十項措施》等檔案規定,針對未經許可或超出許可期限佔用挖掘道路、未按規定設定明顯標誌和安全防圍設施的、施工結束後未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等違規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全面實施安全、綠色、文明施工。(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城管科、城管中隊)
6.開展工程運輸車輛“關城門行動”。交巡警二大隊二中隊、城管科、城管中隊等部門按照職責開展工程運輸車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轄區範圍內工程運輸車“五超”重點違法,對違法高發、事故多發的運輸企業實施聯動懲戒,有效解決工程運輸車事故多發、違法突出的頑症痼疾,全面實現工程運輸車規範化管理。(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交巡警二大隊二中隊、城管科、城管中隊)
(三)源頭企業治理創優攻堅
7.運輸企業“紅黃黑”分色管理。交巡警二大隊二中隊、城管中隊要用全用足車輛通行證、準運證、道路運輸證管理手段,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運輸企業“紅黃黑”分色管理制定,根據企業評價情況,加強行業監管,規範企業行為。(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先鋒派出所、交巡警二大隊二中隊、城管中隊)
8.建設單位“優良差”評價體系。要配合區住建部門建立全街建設單位道路交通安全評價制度,根據建設單位違規佔道施工、違規將建築垃圾交給無運輸處置資格的單位和個人運輸等違法行為情況,建立“優良差”三級評價體系,結合單位的評價結果採取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城管科、城管中隊、各村居)
(四)部門聯動共治暢通攻堅
9.實施運輸車輛違法“一案八查”制度。建立運輸車輛重點違法移交機制,實行“一案八查”制度,有效提升違法成本。具體為:一查違法上路、違法駕駛等道路交通類違法,二查無營運資格證件等交通運輸類違法,三查無渣土處置證等城市管理類違法,四查非法改拼裝、檢測資料造假等市場監管類違法,五查高汙染車輛上路行駛等環境保護類違法,六查不按規定落實安全責任等違法,七查變型拖拉機不按規定報廢等農業農村類違法,八查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類違法。(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交巡警二大隊二中隊、城管中隊、生態環境中心、人社中心、農辦、應急管理中心、市場監管局先鋒分局、各村居)
10.實施違規佔道施工“追本溯源”制度。配合區住建部門對照《全市建設施工交通安全規範管理十項措施》《鹽城市城市道路佔道施工交通安全組織規範》,全面查清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採取相應懲戒措施,對發現的違規佔道施工行為,請區職能部門依法嚴肅查處,形成層層監管、規範執行的管理閉環。(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城管科、城管中隊)
11.實施亡人事故“多線追責”制度。公安機關組織開展亡人事故“大倒查”行動,對發生亡人事故的,要從“人、車、路、企業、監理、監管”等六個方面進行剖析,對發現涉及交通、城管、市場監管、應急管理、住建部門等其他部門管轄範圍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進行移交,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提高違法成本,全面壓降道路交通安全傷亡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交巡警二大隊二中隊、市場監管局先鋒分局、城管科、應急管理中心、城管中隊、各村居)
(五)智慧管理手段助力攻堅
12.建築工地監管系統。各村居要全面督促建築工地啟用智慧監管系統(非道路),依託智慧監控、揚塵監測等功能,不斷強化車輛、人員的監管力度,打造實時、全過程、不間斷的建築工地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各村居)
13.工程運輸車監管系統。公安機關負責建設工程運輸車綜合監管系統,將城管部門渣土車GPS監管系統、交通運輸部門營運車輛監管系統、建築工地智慧監管系統等系統資料接入綜合管理系統,及時發現處置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管理不留死角。(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交巡警二大隊二中隊、城管科、城管中隊)
14.佔道施工監測系統。配合公安機關負責建設佔道施工智慧監測系統,依託現場智慧監控裝置,獲取施工現場運輸車輛、引導人員、安全設施以及周邊道路交通流等實時資訊,設定異常情況自動報警,不斷提升佔道施工管理質效,為“安全文明綠色施工”示範品牌打造提供科技支撐。(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各村居)
(六)長效治理品牌建立攻堅
15.建立“安全文明綠色施工”示範品牌。實施佔道施工管理“兩步走”策略,在狠抓違規佔道施工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對照市出臺佔道施工地方管理辦法,全力建立全市領先、全國一流的佔道施工規範化管理示範品牌。(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城管科、城管中隊、各村居)
16.建立“城市綠色配送體系”示範品牌。要充分藉助“百日行動”契機,構建綠色、高效、低廉的城市綠色物流配送系統,普及新能源廂式貨車、新能源載貨麵包車等車輛,探索運用新能源貨車租賃模式,充分滿足建築鋼材運輸、農副產品供給、快消品配送等城市貨物運輸需要,壓縮各類“非標”電動三(四)輪車、拖拉機、農用車以及正三輪車摩托車的使用需求,以市場手段推動非規範車輛淘汰。(完成時限:7月31日,責任單位:各村居、各相關科室)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思想認識。各村居、各機關科室、各駐街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百日行動”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堅持把消除隱患、壓降事故、保護生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工作部署上來,把專項整治作為當前一段時間的重要任務,結合本地工作實際,抓緊研究細化目標任務和責任清單,層層開展工作部署,切實按責履職、盡責履職。
(二)強化措施落實。各村居、各相關科室、各駐街管理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建立健全“一把手”總負責制度,明確一名領導具體負責,全面落實“十六項措施”,在整治中拿出敢“啃”硬骨頭的勇氣、要“打”攻堅戰的決心,真正解決一批長期存在的疑難雜症,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指數。
(三)強化考核問責。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辦要發揮考核督導職能,按照區整治辦制定的行動考核辦法,量化考核指標、細化考核內容、最佳化考核措施,促進轄區道路交通安全走上新臺階。
交通整治百日行動方案4
為進一步加強全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刻汲取我區“4·26”交通事故及天祝縣“6·14”較大交通事故教訓,全方位排查整改五屆區委第一輪巡察發現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問題,全面助力創城工作,縱深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堅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易發多發勢頭,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根據區委區政府及區道安委的統一安排,鎮黨委、政府決定,自20XX年6月21日至9月30日在全鎮範圍內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十五條”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條措施”、市委市政府“四十條措施”,牢固樹立憂患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三管三必須”要求,突出問題導向,開展綜合整治,推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實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創造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總體目標
以黨的二十大交通安保為主線,以安全生產大檢查和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為抓手,透過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集中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隱患,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自查自糾長效機制,實現“三提升兩下降一杜絕”工作目標,即:人民群眾交通安全意識明顯提升,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效果明顯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防範能力明顯提升,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下降,堅決杜絕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交管站,鎮武裝部長劉燕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百日攻堅行動的組織、協調、推動、督導、檢查等日常工作,確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務。
四、重點任務
(一)落實屬地責任,掃清管控盲區。要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村黨支部、村委會要認真對照《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和省市區配套檔案,檢視整改鎮村班子成員落實道路交通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情況和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推進情況,督促本轄區單位(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要認真抓好今年以來省、市、區督查檢查和區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要從嚴落實“管理在鎮、延伸到村”的工作機制,狠抓“兩站一室”建設和交通勸導工作,組織轄區共享共管人員、網格員等力量深入開展集中整治,將管理觸角延伸到村組,將交通違法行為制止在出村上路前。鎮黨政主要領導上路開展交通勸導每週不少於2次。各包村領導、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上路開展交通勸導每週不少於1次,要科學制定勤務計劃,透過常態化交通勸導和聯合整治,徹底整治轄區內電動車、農用車、三輪汽車違法載人、未成年人不按規定使用交通工具、麵包車超員、客貨混裝、隨意變道或停靠、酒駕醉駕等交通亂象。
(二)聚焦主責主業,狠抓路面管控。派出所要持續深化省道、農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對“兩客一危一貨一面”等重點車輛檢查力度,持續深化“車讓人、人快走”武威名片建立活動和“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嚴厲打擊整治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酒駕醉駕、涉牌涉證、不按規定讓行、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非法改裝以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督促逾期未檢驗(未報廢)車輛、逾期未審驗(換證)駕駛人按期檢驗(報廢)、審驗(換證)。對未按規定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交通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要嚴格按照省廳交管局統一部署,及時調整策略和整治時間,由以往每週集中行動轉變為每日高密度、高頻次行動,形成高壓嚴管、密集整治態勢,使整治工作達到“全覆蓋、無盲點”,提升工作實效。要堅決落實酒駕醉駕查處“七個一律”,從嚴從重打擊酒駕醉駕違法行為。要紮實推進創城工作,嚴厲查處車輛亂停亂放,電動車騎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著力推進“一難兩亂”整治和電動車掛牌管理工作。要設立並公開舉報電話或者其他舉報平臺,鼓勵群眾舉報道路交通違法違規行為。鎮交管站、農機站、派出所要定期開展鄉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檢查,及時發現並糾正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嚴查嚴處嚴重交通違法。
(三)落實監管責任,狠抓源頭管控
1.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職責。要牢固樹立“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理念,積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切實構建“權責一致、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協調聯動機制,共同築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線。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責任,改善監管手段和監管方式,不斷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隱患防控水平。鎮交管站要深入推進事故多發和安全隱患突出路段治理,全面完成隱患治理任務;要發揮治超牽頭作用,協調組織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嚴查貨車超限超載,嚴格落實“一超四罰”制度;常態化進行“安全帶和動態監控”兩個專項檢查;要督促建築工地落實主體責任,教育引導騎乘電動車人員在上下班途中佩戴頭盔,對工程運輸車輛常態化開展安全檢查,教育駕駛人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堅決杜絕問題車輛帶病上路;加強對環衛車輛的安全監管,確保車輛按照交通規則行駛,徹底整治環衛車輛隨意變道、停靠、逆行、超速等問題隱患。金河九年制學校要加大師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力度,與各小學(幼兒園)簽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組織開展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嚴防涉校涉生事故的發生。市場監管所要加大對侵佔道路擺攤設點、違法停放車輛等違法行為的整治,主動協助政府依法取締、適時搬遷轄區道路存在的馬路市場,整治整改佔道經營安全隱患。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嚴厲打擊貨車“大噸小標”、非法改裝、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杜絕非法改裝貨車出廠上路;要加強對電動車經營門店的監管和強制性產品認證,杜絕銷售非標產品。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農機站)要規範和加強拖拉機等農用機械的牌證核發,強化源頭管理,加強農機安全聯合執法,嚴肅查處無證駕駛、無牌行駛、拖拉機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
2.加強單位內部管理。各村黨支部、村委會、鎮屬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單位內部人員及車輛安全監管,充分發揮黨員幹部先鋒模範作用,帶頭踐行並宣傳“一盔一帶”安全守護,簽訂交通安全承諾書,確保單位內部人員及車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凡因內部管理責任不落實、車輛及人員被相關部門查處發現的,將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
(四)落實主體責任,全面自查整改。各村黨支部、村委會要督促轄區內企業、農場、工地、商場、娛樂場所等單位牢固樹立“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理念,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切實落實車輛及駕駛人源頭監管。重點從以下5個方面開展自查:
1.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落實方面。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交通勸導員、各崗位交通安全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執行方面。設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機構及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情況;車輛、駕駛人管理情況、安全運輸內部檢查與監督制度的落實情況、GPS動態監控責任履行情況、安全帶使用落實情況等。
3.隱患排查整改和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建設方面。單位運輸車輛、監控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裝置和危險物品的儲存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隱患整改閉環管理情況等。
4.應急管理方面。應急預案修訂、評審、備案情況;應急救
援物資配備情況;應急預案演練情況;對單位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容易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範和治理情況等。
5.安全教育培訓方面。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車輛駕駛人員教育培訓情況等。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21日至6月25日)。各村各單位迅速安排部署,科學安排交通勸導勤務計劃,明確工作目標、內容和標準,利用微信群等媒介,廣泛宣傳“百日行動”的重大意義和相關要求。各村將每月交通勸導勤務計劃於當月2號前報鎮交管站。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25日至9月20日)。紮實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層層簽訂承諾書,強化宣傳和警示教育活動,健全工作機制,完善交通安全設施,開展聯合執勤執法,嚴管路面交通秩序,強化防控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三)總結提高階段(9月20日至9月30日)。對“百日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對好的經驗、做法樹立典型,積極推廣,完善管理制度,鞏固行動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認識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嚴峻形勢和開展“百日行動”的重要意義,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個必須”要求,精心部署實施“百日行動”。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深入分析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突出問題和關鍵因素,超前研判可能出現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堅持問題導向,制定並採取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堅決遏制各類交通事故發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要以“隱患就是事故”的態度全面開展“百日行動”,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和責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等,實行閉環銷號管理。要堅持關口前移,注重事前預防,切實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問題整改到位,真正把道路交通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嚴格督查問效。“百日行動”期間,鎮交管站將對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轄區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嚴格按照《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領導責任考核辦法》,一律從嚴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交通整治百日行動方案5
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動”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結合迎接國家衛生城市複審及20XX年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工作,為切實改善我縣道路交通秩序,補齊道路交通管理短板,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和緩解擁堵能力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部署要求,堅持“條塊結合、源頭治理、宣傳教育”多管齊下,以“管、防、治、智、宣、優”為抓手,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動”,實現交通秩序大淨化、交通安全大提升、交通基礎設施大改善、出行習慣大改變,並在此基礎上形成常態長效治理機制,20XX年底前實現“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續提升、交通管理執法水平持續提升、市民滿意度持續提升”。
二、工作目標
(一)實現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續提升
1.城市道路主次幹道路口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遵章率均達90%以上。
2.城市道路主次幹道路段機動車、非機動車遵章率均達90%以上。
3.城市道路摩托車、電動腳踏車駕(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達到90%以上,其中快遞外賣行業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達到95%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車、電動腳踏車駕(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達到90%以上。
(二)實現交通管理執法水平持續提升
1.全年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執法量同比上升。
2.農村地區和公路違法查處量上升10%以上。
3.轄區高速公路違法查處量上升5%以上。
4.“兩客一危一貨一面”違法行為查處量上升5%以上;摩托車、電動腳踏車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量上升20%以上。
(三)實現市民滿意度持續提升
市民對交通秩序滿意度(由第三方評估機構出具)穩中有升。
三、組織領導
成立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動”專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不納入縣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工作任務完成後自行撤銷。具體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交警大隊,由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縣公安交警大隊隊長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統籌推進我縣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動”。
四、整治內容及工作步驟
(一)整治內容
以整治“五大交通違法行為”為突破口,以點帶線、以線帶面,點、線、面結合,全力推動交通管理秩序持續提升。
1.非機動車、行人違法行為。主要包括非機動車(含電動腳踏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載人、不戴頭盔;外賣送餐、快遞物流等新業態交通違法;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道、不走橫道線、跨越道路隔離欄。
2.摩托車違法行為。主要包括摩托車駕駛人不戴頭盔、無牌無證無強制保險上路行駛。
3.機動車“飆車”違法行為。主要包括機動車追逐竟駛、機動車違法改裝、噪音擾民。
4.機動車涉牌違法行為。主要包括機動車無牌上路、遮擋號牌、假(套)牌。
5.貨車、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違法行為。主要包括貨車、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違法改裝,違反貨車、建築廢棄物運輸車通行時間和範圍規定通行。(二)工作步驟
分步推進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動”:
1.宣傳整治階段(7月一10月)。透過教育與執法相結合,開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同時進行廣泛宣傳,為“百日行動”營造嚴查嚴管的整治氛圍。
2.嚴查嚴管階段(7月-10月)。全面開展社會面執法整治,嚴查嚴管“五大交通違法行為”,實現“三個持續提升”目標。
3.鞏固提升階段(10月並長期堅持)。持續強化宣傳和整治,提煉工作戰法,固化成功經驗,形成常態長效機制。
五、工作措施
(一)以“管”為手段,開展交通秩序網格整治行動
1.搭建各鄉(鎮、街道)網格化整治機制。建立“以公安交管和各鄉(鎮、街道)為主力軍、其他相關單位全面參與”的工作機制,整合交通、綜合執法、住建、志願者等力量,圍繞重點違法和重點路段、區域,實施全覆蓋整治。屬地政府、職能部門及交警大隊作為責任人,將責任落實,實行包乾管理,共同推進各項整治工作有序開展。(責任單位:縣公安交警大隊、各鄉<鎮、街道>;完成時限:7月底前建立機制,8月底前初步見效,9月底前全面見效,10月底前形成長效機制)
2.發動各部門網格化管理力量。按照網格化管理原則,督促各大市場、醫院、客運站、商場、公園、旅遊景點、公共休閒場所等有關責任方,組織發動人員參與交通管理。(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公安交警大隊、各鄉<鎮、街道>;完成時限:8月底前初步見效,9月底前全面見效,10月底前形成長效機制)
3.整合志願者勸導力量。組織機關、街道、企業、學校等社會志願者參與交通勸導、交通宣傳,結合衛生城市複審及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圍繞重點路口開展“文明過馬路”等宣傳動員活動,並按照“志願為先、適度激勵”的方針,鼓勵更多市民投身志願者活動。(責任單位:縣文明辦、縣教育局、團縣委、各鄉<鎮、街道>;完成時間:8月底前初步見效,9月底前全面見效,10月底前形成長效機制)
(二)以“防”為目標,開展交通事故源頭治理行動
1.進一步發揮縣級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作用。定期收集相關單位實體化運作情況,並組織開展檢查。對未開展實體化運作,交通事故突出的鄉(鎮、街道)進行定期通報。針對交通安全秩序混亂、亡人事故高發的鄉(鎮、街道)進行掛牌督辦。(責任單位:縣交聯辦、各鄉<鎮、街道>;完成時限:10月底前)
2.推動落實客貨車企業源頭治理。嚴格落實客貨運輸企業源頭治理,強化企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實現本縣貨車亡人交通事故明顯下降;對事故調查中發現企業“掛而不管”、主體責任不落實情況,嚴格依規處罰。加強高風險企業聯合監管,加大執法查處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應急局、縣公安交警大隊、各鄉<鎮、街道>;完成時限:10月底前)
3.加強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監管。研究制定對建築工地、施工場所建築廢棄物運輸企業和車輛參與建築廢棄物運輸的聯動處置規範;完善車輛技術標準及行業規範;建立完善全縣建築廢棄物運輸企業准入和退出機制;每月常態開展超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公安交警大隊、各鄉<鎮、街道>;完成時限:每月開展聯合整治,常態化工作)
(三)以“治”為基礎,開展交通問題綜合治理行動
加強交通新業態行業綜合治理。建立外賣、快遞行業聯合管理機制,對外賣、快遞行業人員車輛實行“四個一律”(人員入職一律審查培訓、車輛一律入庫編碼、企業管理一律實行考核、違法事故一律強制退出)管理,對企業定期考核,根據考核成績採取約談、曝光、整治等措施,形成管理和產業鏈條雙閉環機制。加快推動全縣快遞電動三輪車規範化管理,摸清網點、人員、車輛等基礎資訊,督促企業完成車輛備案、駕駛員考證工作。加強共享電動腳踏車管理,引導企業合理化設定投放點及投放量。(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8月底前初步見效,9月底前全面見效,10月底前形成長效機制)
(四)以“智”為引領,開展資訊化應用提升行動
強化重點車輛監管平臺使用效能。推進“重點車輛監管雲平臺”使用,透過重點車輛資訊、交通違法、事故資料共享,實現重點車輛實時監控、源頭監管。(責任單位:縣應急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交警大隊;完成時限:常態化工作,每月按計劃推進,10月底前建立長效機制。
(五)以“宣”為載體,開展全覆蓋宣傳教育行動
1.輿論造勢全覆蓋。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開展宣傳,分批次、分步驟,全方位推進“百日行動”宣傳工作,營造全社會支援配合交通大整治“百日行動”和交通參與者遵法守法、文明禮讓的濃厚氛圍。持續曝光各類道路交通違法現象、典型案例,大力宣傳“好交警、好司機、好市民”等正面典型。(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交警大隊;完成時限:常態化工作,每月按計劃推進,10月底前建立長效機制)
2.社會動員全覆蓋。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居民社群、市民廣場等區域,利用各類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宣傳提示和公益廣告。持續開展全縣性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圍繞企業、學校、農村、社群、家庭、單位、公共場所等主體,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責任單位:縣文明辦、縣公安交警大隊,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完成時限:常態化工作)
3.單位行業發動全覆蓋。督促、指導各類社會單位履行對本單位人員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法定義務。在各行業釋出全行業守法、文明、安全行車倡議,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承諾書,督促企業落實對交通參與者的教育管理責任。(責任單位: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完成時限:常態化工作)
(六)以“優”為理念,開展交通政策研究完善行動。
全力配合市級層面研究完善電動腳踏車備案政策。推進電動腳踏車備案、上牌管理工作方案,完成“帶牌銷售”、備案管理人員培訓、政策宣傳引導等配套準備工作。(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公安交警大隊、各鄉<鎮、街道>;完成時限:9月底前配合市級層面完成政策研完儲備,10月底前實施,常態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按照“半月一排程、一月一小結、百日一總結”的原則,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推動各時期交通整治工作。辦公室要組織對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工作措施和目標進行細化,逐項開展考評。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緊盯重點整治任務不放鬆,不折不扣抓好整治任務高標準高質量完成,確保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動”實現預期目標。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鄉(鎮、街道)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統籌發動轄區各方力量,積極投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動”。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切實制定本部門開展、參與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動”的任務清單和實施標準,加大政策支撐和投入保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動問題解決。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街道)要細化方案和指標,於20XX年8月9日前將工作落實子方案、月度細化任務指標、分管領導及聯絡員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強化成果鞏固。
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街道)要全力爭取在較短時間內道路交通秩序明顯好轉,並以此為基礎深入研究影響道路交通秩序的深層次社會治理難題,不斷完善常態長效治理機制、把執法實踐轉化為制度成果,推動全縣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續提升。
(四)強化考核問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以“工作清單”形式,定期下發任務表,對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街道)履職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對督辦情況按月通報,並及時向縣領導彙報。對不按要求開展整治行動、不按時完成整治任務或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嚴重影響整治效果的單位或個人,嚴肅依法依規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