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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荔灣區小學的招生指南

廣州荔灣區小學的招生指南

  小學教育除了教育的特點外,還有獨特的基本特徵:一是全民性;二是義務性;三是全面性。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州荔灣區小學招生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廣州荔灣區小學的招生指南

  招生物件

  具有荔灣區常住戶籍並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地段報名登記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報區教育局小學教育科稽核備案;延緩入學期滿,應即入學。

  學位安排

  “人戶不一致”的適齡兒童,戶籍地址和實際居住地址都屬荔灣區的,在實際居住對口學校稽核資料,由荔灣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戶籍在荔灣區,實際居住在他區的,在實際居住地所在區對口學校稽核資料及安排學位;

  戶籍地在其他區,實際居住在荔灣區的,在荔灣區對口學校稽核資料,由荔灣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人戶一致:是指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居住在一起、戶口也在一起,並且戶籍地址與房產或租賃地址一致,戶籍戶主與房產業主或租賃人一致,是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確無房產,需居住在祖輩房產的,戶籍戶主與房產業主或租賃人一致,是適齡兒童的祖輩。

  實際居住地:是指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產權並實際居住的地點,或適齡兒童的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確無房產,但居住在祖輩房產或合法租賃並實際居住的唯一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