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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大學校本部碩士研究生招生指南

2021年北京大學校本部碩士研究生招生指南

  北京大學創立於1898年維新變法之際,初名京師大學堂,是中國近現代第一所國立綜合性大學,創辦之初也是國家最高教育行政機關。1912年改為國立北京大學。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1年北京大學校本部碩士研究生招生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推薦免試

  根據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北京大學透過推薦免試方式接收全國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為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研究生”)。

  (一)申請人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

  (二)報名

  我校每年9月上旬釋出年度“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辦法”(以下簡稱“接收辦法”),申請人可以依據“接收辦法”及院系具體要求進行網上報名、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申請流程大致為:

  1、北大網上申報

  申請人須在報考院系規定的時間內透過北大研招網報名,並在報考院系有關工作通知要求的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申請事項。

  2、申請材料寄送

  申請人在院系規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將全部申請材料(統一使用A4紙)裝入自備的信封,直接寄(送)達所報考的學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務辦公室(各院系具體聯絡方式見北大研招網-聯絡資訊欄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請材料一經收到,不予退還。

  3、教育部推免系統報名

  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為推免工作統一的資訊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

  透過院系組織的複試並獲得我校待錄取資格的申請人,應在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後,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入推免服務系統,在系統中註冊和填寫基本資訊,完成網上報名、支付報名費、複試確認和待錄取確認等環節。

  (三)初審與複試

  1、院系收到申請材料後,將組織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對材料進行初審,並通知透過初審的申請人按時參加複試。

  2、複試實行差額複試,擇優錄取。具體複試選拔辦法和差額比例由各院系根據自身特點和生源狀況自行確定,一經公佈不得隨意更改。

  3、每位透過初審的申請人綜合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於20分鐘。

  4、複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60分及格,綜合面試、一級學科綜合筆試任一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5、院系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待錄取與公示

  1、院系根據複試情況,擇優確定待錄取名單。透過院系組織的複試,獲得我校待錄取資格,但未能獲得推薦學校推免資格的申請人,其待錄取資格無效。

  2、院系透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擬接收的申請人傳送待錄取通知,申請人在院系規定的時間內在系統中確認是否接受待錄取。若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則視為放棄,院系將撤銷其待錄取。

  3、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院系在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申請人可在院系或北大研招網的資訊公開欄目查詢擬錄取公示名單。若申請人對公示名單有疑問,可於公示期內向院系提出。

  (五)複審與錄取

  在發出錄取通知書之前,我校將按照《北京大學2021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辦法(校本部)》對獲得待錄取資格的推免生進行資格複審,未透過審查者將被取消擬錄取資格。

  已錄取的推免生,應在入學報到當日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提供給錄取院系進行核查,若在入學報到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二、普通招考

  (一)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以開學報到日為準)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在校研究生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方可報考,透過複試後,須從所在培養單位退學後,方可獲得我校擬錄取資格。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報考條件第1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須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報考法律碩士(法學)的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須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報考條件第1條中第(1)—(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前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要求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高階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見《北京大學2021年高階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招生簡章》。

  4、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報考條件第1條中的各項要求以及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的特殊說明。

  5、個別專業學位碩士,如工商管理碩士(MBA)、高階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工程管理碩士(MEM)、藝術碩士(MFA)、風景園林碩士(MLA)等的特殊報考要求,請注意檢視相關院系招考要求。

  (二)報名

  1、有關招生院系、專業、考試科目、學習方式、招生人數及相關說明見北大研招網或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

  2、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3、考生應當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在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報名,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除我校報名公告中提及的特殊專業和考生型別必須選擇北京大學考點外,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我校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有關報名的具體要求見北大研招網和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釋出的《北京大學(10001)2021年碩士研究生報名公告》。

  6、有關報名確認和繳納報名費

  (1)在外埠報考點參加初試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上報名後,按照當地報名點的要求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網報資訊、繳納報考費和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2)在北京大學報考點(程式碼:1101)參加初試的考生,應按照《北京大學報考點(1101)2021年應試碩士生網上報名公告》完成報考費繳納、電子照片上傳、網報資訊核對、網上確認等報名程式。考生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網上確認”的,其報名程式未完成,報名無效。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資訊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7、報名期間網報系統將對考生所填學歷(學籍)等資訊進行網上校驗,考生應及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

  北京大學報考點和外埠報考點的以下四類考生,均須在2020年11月10日前,按下述要求將認證報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須註明報名號和聯絡方式),寄(送)達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同時將電子掃描件(以報名號+姓名+材料名稱命名)郵件傳送至研招辦[email protected]信箱。凡因未能按時提供認證報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不能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責任自負。

  (1)在校研究生報名參加考試的,應提供現培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持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3)未透過學歷(學籍)校驗的,應提供學歷(學籍)權威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4)已簽署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協議並尚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須如實填報並提供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8、網報結束後,我校對有效報名資訊進行準考資格審查。經我校確認準考的考生應於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憑網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將用於初試和複試,請考生務必按照有關規定使用和妥善保管。

  9、報考“強軍計劃”、的考生將統一使用國家統考的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及數學試題。

  (三)初試

  1、初試時間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試科目詳見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3、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複試

  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簡要說明如下(具體見當年的複試與錄取工作有關規定):

  1、複試時間一般在3月中下旬。

  2、我校將在複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應屆考生)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3、我校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具體可參見招生目錄及院系招生說明等);參加複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初試各科成績及總分)應同時達到學校複試基本分數線和院系複試基本要求。

  4、複試實行差額複試,生源充足情況下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具體差額複試比例和初試、複試成績所佔權重由招生院系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複試前確定。

  5、複試將結合學科特點和培養要求,透過筆試、面試、實踐操作等靈活多樣的方式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方面的考核。

  6、院系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參加初試並獲得複試資格的考生,應在複試前到北大研招網下載相關表格,在規定時間提供可以證明自身研究潛能的各種材料,包括攻讀碩士學位階段的研究計劃、畢業學校正式成績單、科研成果等。

  8、參加複試考生需繳納複試費,複試費標準按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9、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包括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10、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11、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考試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12、複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複試成績及格者,依考生的總成績排名以招生名額為限依次錄取。

  總成績包括兩部分,即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複試成績佔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至50%的範圍內。

  (五)調劑與錄取

  1、我校第一志願上線考生不足的專業,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校內調劑。針對第一志願上線考生和校內調劑生源均不足的情況,我校各院系可統籌本院系相關專業生源實際情況,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對個別專業的招生計劃進行院系內調整。

  2、未被我校擬錄取的考生,若自願調劑到北京大學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應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並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辦理調劑。考生應自行聯絡接收調劑單位,並按調入單位相關要求參加複試,具體要求、流程和系統開通時間見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我校不提供自命題科目試卷等相關材料。

  3、我校將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北京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教育部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4、已錄取的碩士研究生,應在報到當日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提供給錄取院系進行核查,無學歷學位證書者不予報到註冊。

  三、學習方式與學習年限

  1、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考生在報名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填報,院系在錄取時予以確定。

  2、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基本學習年限一般為2年或3年。

  四、學費與獎助學金

  (一)學費

  我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學費。

  (二)獎學金

  1.有關北京大學獎助學金具體規定請見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grs.pku.edu.cn/jzgz/zcwj/xyjxjy/)。

  2.有關國家獎學金具體規定請見學生工作部網站(網址:http://xgb.pku.edu.cn/jxj/jxjxm/)。

  五、入學體檢

  所有被錄取的新生均須體檢。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醫院為北京大學校醫院,體檢標準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住宿安排

  1.我校實行住宿申請制,住宿費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型別研究生有資格申請學校住宿:

  (1)人事檔案轉入我校的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

  (2)“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

  學校鼓勵有條件的同學申請不住宿。碩士研究生宿舍園區為萬柳公寓、昌平新校區,具體安排可於報到前查詢(查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培養方案規定的基本學習年限為準,超過基本學習年限的研究生住宿自理。

  3、除上述第2條所列兩類研究生外,其他型別的研究生,包括專業學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確由院系安排或協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學校不安排住宿。

  4、深圳研究生院、軟體與微電子學院、資訊科學技術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一級學科的研究生住宿按照學院具體要求執行。

  七、碩博連讀

  凡被錄取為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同學,可在入學之後根據各院系的規定申請碩博連讀,具體人數、比例、學習年限和選拔辦法由各院系決定。

  八、轉檔與就業派遣

  被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戶口轉入學校,入學後學校不再辦理相關手續。人事檔案按規定轉入我校的碩士研究生,按國家和學校有關就業政策辦理相關派遣手續。

  被錄取為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學校不接受人事檔案轉入。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碩士研究生,學校不接受戶口轉入、不提供獎學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費醫療,不負責其就業派遣,畢業後應回原工作單位或自謀職業;若原為在職人員,在學習期間由於原單位被撤消、合併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單位者,由學生自謀職業。

  專項計劃研究生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辦理。

  九、監督管理與違紀處理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與學校有關部門全程監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況,及時公佈院系接受考生申訴的途徑和聯絡方式,並保證各級投訴、申訴渠道暢通,對有關問題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2、申請人或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資訊的真實性,存在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取消報考、錄取等資格。

  3、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我校將不予錄取並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4、若發現考生持偽造證件,我校將暫扣相關證件並及時通知公安機關。

  5、嚴禁學校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6、研究生招生相關人員如有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係人報考當年研究生的情況,應主動申請回避。

  7.我校及相關招生院系以研招資訊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簡訊等方式公開或傳送給考生的相關資訊、檔案和訊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十、其他事項

  1、我校各院系公佈的招生計劃中均包含擬接收推薦免試生人數,應試生招生人數以院系公佈的招生計劃減去實際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人數為準。

  2、有關招生院系的基本情況、科研、導師隊伍、招生專業、研究方向、培養方案和獎助政策等,可在相關院系網站查詢。

  3、我校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招收“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等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具體招考數量和複試分數線,將根據當年國家計劃和生源情況綜合確定。

  4、北京大學醫學部的招生、獎助學金和住宿等具體事宜參見其招生簡章。

  5、若上級部門在本年度出臺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及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