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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龍泉驛區隨遷子女入學辦理材料

成都龍泉驛區隨遷子女入學辦理材料

  積分入學的扣減分指標包括“違法犯罪”和“其他違法行為”兩項內容,要求流動人員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成都龍泉驛區隨遷子女入學辦理材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用材料辦理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居住證》或由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公安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證》(本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居住證》需到居住地轄區對應的派出所辦理)。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有效證明:

  ①子女父母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孩子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

  ②申請人的戶口簿、被監護人的戶口簿、司法部門出具其法定監護關係的證明。

  3、申請人與龍泉驛區用人單位依法簽訂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龍泉驛區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於納稅相關材料)。

  4、申請人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2個月的清單。

  5、申請人已在龍泉驛區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材料。(如:以下任一種材料)

  ①自購房者:提供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並同時出示有二維碼驗證標識的《房屋資訊查詢記錄》或《網籤合同資訊查詢記錄》(可登陸天府市民雲APP、成都數字房產網查詢列印記錄,也可到龍泉驛區政務中心辦理)。

  ②居住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等)自購房者:提供房產證明和親屬關係證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可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鎮便民服務中心辦理)。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賃合同。

  ⑤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者:提供該單位集體宿舍的房產證明及單位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6、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資訊(小學一年級新生除外)。

  (二)用積分辦理

  1、申請人(積分達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公安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有效證明:

  ①子女父母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孩子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

  ②申請人的戶口簿、被監護人的戶口簿、司法部門出具其法定監護關係的證明。

  3、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資訊。積分達11分及以上,其中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於10分,合法穩定居住指標或累計居住指標不低於1分。

  4、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資訊(小學一年級新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