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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協議書

精選培訓協議書模板彙編8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培訓協議書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培訓協議書 篇1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培訓班,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按同樣的條件受讓培訓班。

  故此,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轉讓培訓班的基本情況

  轉讓培訓班名稱:_______________,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二、培訓班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培訓班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培訓班,包括該培訓班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

  3、協議生效之後,甲方將對乙方培訓事務不懂之處予以幫助。

  4、甲方務必確保水電費無拖欠及以前的學生無任何的遺留問題。若出現此類情況甲方應負解決的責任。

  5、轉讓物品包括床、桌子10張、凳子20張、電磁爐、電飯鍋等廚房用具。

  三、培訓班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人民幣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將培訓班轉讓給乙方,其中包括四個半月房租費,三千六百元轉讓費和物品折價費兩千元,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培訓班。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當日起兩天內向甲方支付部分價款20xx元,含房租費1000元和轉讓費1000元,餘款分月付清,每月支付20xx元,直至付清為止。

  3、房租費每個月八百元,暖氣費每個月三百八十元,另水電費由乙方自己承擔。

  四、甲方宣告

  1、甲方為本協議第二條所轉讓培訓班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已經保證有4人以上,一定會繼續由我們進行輔導其他人意向很大,屆時將其全部資訊轉讓並幫助消除家長之疑慮。

  五、乙方宣告

  1、乙方自行承擔培訓班的責任及義務。

  2、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六、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按時支付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_______%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_________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若甲方違背條約規定,也將賠償乙方損失。

  3、甲方和乙方保證履行自己的權力和義務,保證無虛言,一切由失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自行承擔。

  七、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

  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培訓班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受讓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培訓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為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體現以人為本、員工與公司共同發展的思想,幫助乙方實現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經公司研究決定為乙方提供本次專業技能培訓。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簽訂如下協議:

  一、培訓性質

  本次培訓屬於專項技能培訓,非一般職業技能和上崗培訓。

  二、培訓內容及費用

  詳見《華章公司員工進修審批表》。

  三、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乙方須在培訓結束後一月內(如遇特殊情況可酌情順延)向甲方提供培訓有關成績等方面的記錄。

  (二)乙方完成培訓後應回甲方工作,服務期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如勞動合同期限屆滿而服務期尚未屆滿,自動延長至服務期屆滿。若因甲方內部變更,需縮減勞動合同及服務期限,則以甲方變更為準。

  (三)乙方完成培訓後,在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為甲方服務。

  (四)在培訓期間,如乙方出現違反有關規定,未能透過培訓考核或未達到培訓要求取得畢業證書,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出培訓或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的,此次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培訓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取消本次培訓計劃和本培訓協議,所發生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雙方之間仍按勞動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

  四、違約責任

  (一)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內,因下列原因導致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履行的,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

  1.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解除勞動合同的;

  2.因乙方個人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3.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違約金的支付:

  按服務期限等分培訓費,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服務期限不足一年的,乙方須全額賠償甲方支付的培訓費用作為違約金;

  服務滿一年不滿二年的,乙方須賠償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的60%作為違約金;

  服務滿二年不滿三年的,乙方須賠償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的30%作為違約金。

  (三)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若協商、調解不成或乙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若本協議與雙方先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其他相關協議有任何衝突之處,一律以本協議為準,相應變更勞動合同。

  (三)本協議中任何條款如被確認為無效,不影響整個協議及其他條款的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公司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培訓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有計劃、有組織的開展乙方學生的培訓安置工作及明確雙方的職責和權益,達成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甲方負責提供適用於乙方的珠江三角洲地區企業用工資訊。

  2、 甲方負責核實用工企業的經營狀況、招聘要求及崗位職責、福利待遇等相關事宜,並對學生提供必要的崗前強化培訓,以提高學生就業成功率。

  3、 甲方按《培訓安置工作流程》安置乙方學生。

  4、 甲方對安置上崗的學生實行3個月的重新安置服務和一年的後續跟蹤服務。(詳見重新安置細則及申請服務細則)

  5、 甲方保證乙方學生最低月收入 元以上。(以上均不含食宿費用)

  二、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應如實向學生說明企業用工情況及要求,所組織的學生需符合企業用工標準,必須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服裝整潔、行為正常、無不良嗜好、遵紀守法、服從安排。

  2、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培訓安置工作,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按時組織學生南下,提供學生花名冊,調整學生就業心態,自覺遵守甲方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3、 乙方學生需備齊相關證件,包括:學歷證明、身份證、計劃生育證明、外出務工證等,及一寸照片五張。如有必要,乙方還需辦理前往深圳、珠海的邊境通行證。

  4、 乙方學生需備足外出必備費用,以應付交通、住宿及生活所需。

  5、 乙方應及時交納學生培訓安置費用。

  6、 甲方安置服務的企業,乙方不得單獨發生業務往來,不得利用甲方名義私自進行經營活動,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 收費標準:

  1、 培訓安置管理費:每個學生收取一個月收入作為培訓安置管理費(按學生上崗收入標準)。

  2、 特殊企業、特殊崗位、特殊情況,其收費標準雙方另行商議。

  3、 交通費:按實際發生額收取。

  4、 繳費辦法:乙方組織學生到達甲方中心時,需向甲方繳納每學生 %的培訓安置費及 元/人( 天)的住宿費,安置費總額在安置工作結束當天,按實際安置總人數與甲方結算。

  四、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 違約責任:

  1、 如單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2、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雙方不得無故中止協議。

  六、協議有效期: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

  (蓋 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名:

  (蓋 章)

  日期: 年 月 日

培訓協議書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了確保學生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最佳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保證學生上或是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後及時回家。並電話告知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反之發生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跨越欄杆、翻越圍牆和大門、上下樓擁擠等危險行為發生。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擔責任。

  四、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經輔導人員告知後,學生之間因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五、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不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與他人遊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髮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派人接送學生的,家長指派的其他人員,需告知輔導班,輔導班會在核實身份以後,同意其他人員接送。

  六、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為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八、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刃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輔導班不承擔責任。發現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九、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學生正在參加輔導教學時受到不法侵害,輔導班未盡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輔導班應承擔相應責任。輔導班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輔導班在適當的範圍內可配合家長對實際加害人的相應索賠工作。

  十一、雙方違反本協議要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____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輔導培訓課程結束日時終止。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培訓協議書 篇5

  甲方:xxxx學院

  乙方:

  乙方工作單位:

  乙方固定電話及手機:

  乙方通訊地址及郵編: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的兼職教師,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甲方聘用乙方擔任 系(部) 課程教學工作;協議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在聘期內,應獨立承擔甲方安排的課程教學任務,遵守師德規範、教學工作規範及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等要求,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三、乙方應自覺接受教師教學質量的評價,並能按甲方要求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教學工作會議及必要的教研活動。

  四、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任課程的教學大綱及統一制定的授課計劃,或委託乙方在規定時間內製定授課計劃(無統一授課計劃的課程)。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備課及教學的基本用品,如備課紙、教案表、學生實習報告紙等。

  六、甲方為乙方建立聘期內的工作檔案,並在乙方完成甲方安排的教學工作並接受教師教學質量評價後,按照《xxxx學院外聘教師管理辦法(試行)》及學院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核發酬金,發放時間為學期末。

  七、乙方在聘期內,甲方負責就乙方完成的由甲方安排的工作計發酬金,但不改變乙方原有的人事、供給、保險等各種關係。作為外聘教師,乙方不享受甲方自有教職工的有關待遇。

  八、協議的解除與終止

  1.如甲方不按時發放相應酬金,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乙方在聘期內,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或未完成甲方交付的教學工作,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如以甲方教師或兼職教師的名義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對甲方聲譽或經濟上造成惡劣影響或損失,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且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4.乙方教學質量評價較差,教學水平較低,經甲方考核不合格的;或造成重大教學事故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九、聘任期滿後,如需續聘,應按《xxxx學院外聘教師管理辦法(試行)》重新履行聘任程式,並辦理相關手續。

  十、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影印件。

  十一、甲方向乙方提供《xxxx學院外聘教師管理辦法(試行)》、外聘教師崗位職責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甲方有關師德規範、教學工作規範等規章制度乙方可在甲方網站上查閱。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處理。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人力資源部、所屬系部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委託人: 乙方:

  (人力資源部代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培訓協議書 篇6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上海市南匯航頭鎮下沙梅園村沙北518號的(花卉大棚?花鳥市場)

  號場地,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標準為:

  第一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二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三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為 : □現金 □支票 □匯票 □其它 ;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等。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等。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稅費,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7、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8、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20%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2.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租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稅收稅金

  關於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涉及的稅務、開票、稅收等事宜,按照國家徵收稅務的規定稅率稅金由乙方依法承擔,由甲方代徵代收,統一繳納,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它稅金除外的任何代理費或管理費。

  第十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租期到期後,可享有租賃優先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按照第三年的標準收取。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拒絕續租。

  第十一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十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相關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五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事宜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培訓協議書 篇7

  本著合作共贏、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薩提亞系列培訓課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培訓時間為: 20××年 10月 20日,下午2:00-21:00 2. 基本課時為3學時(每學時60分鐘),晚上香港泰拳&音樂體驗活動。雙方同意,本協議簽署並不意味著雙方建立勞動關係,也不意味著甲方需對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負責。提供服務期間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3. 甲方負責提供參加培訓的學員背景名單、培訓場地,根據教學要求提供教學裝置及其他培訓工具等,並保證學員準時參加培訓。甲方可以在其網站及其各種對外宣傳中宣告林正剛先生為甲方教授身份。

  4. 乙方有責任根據甲方的要求調整課程內容,最大限度達到甲方的培訓要求。向甲方提供電子版和紙件形式的培訓教材等培訓相關資料。乙方充分開展資源共享,積極配合甲方CE專案的開展,為甲方發展提供可能的幫助。 5. 付款:一次支付。

  6. 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正規培訓發票,稅費由乙方承擔。

  7. 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反合同內容(不可抗力或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除外),如違反,另一方有權追究違反方經濟責任。在培訓期內,乙方如更換講師,至少需提前一個月書面向甲方說明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若甲方不同意更換講師,則乙方無權更換。

  8.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9. 合同以雙方代表簽字及蓋公司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終止日期為雙方履行完本合同約定事項的當日。

  10. 雙方簽署的補充培訓計劃書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1. 雙方約定本合同的條款僅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所管轄。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日期:20××年 9月 15 日

  日期: 20×× 年 9月 15 日

培訓協議書 篇8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寫 說 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4規定填寫。

  二、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技術服務合同中包括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專案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資訊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絡、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並對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專案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專案此欄劃(/)表示。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術服務的特徵、標的範圍及效益情況;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屬技術培訓合同的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

  屬技術中介合同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資料、檔案及其他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

  屬技術培訓合同此條款填寫培訓所需必要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以及當事人各方應當約定的提供和管理有關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的責任。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透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影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