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合同範本> 關於保管合同模板9篇

保管合同

關於保管合同模板9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管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保管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 方:

  公司註冊地址:

  乙 方:

  公司註冊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乙方為甲方提供 專案的模具設計,模具開發,模具保管。雙方共同承諾,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業務往來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一、 模具清單與價格:

  序號 模具名稱 模具材料 模腔 表面處理 模具單價(RMB) 備註

  1

  2

  3

  4

  5

  總計

  總金額(大寫):

  二、模具製作及修改

  2.1甲方提供產品零件圖(2D/3D)和工藝圖,由乙方嚴格按照甲方要求製作相應模具,經甲方郵件確認後,乙方按該圖紙製作加工。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因甲方怠於答覆等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2在模具開發過程中,甲方通知乙方進行的產品結構或工藝變更,除有更換大行位、模仁降面等大面積改模外,乙方免費修改模具,並在一週內修改完成;

  2.3乙方提供材料的,乙方應當按照約定選用材料,並接受甲方的檢驗。因乙方生產的模具無法達到甲方圖紙及合格產品的要求,為達到要求進行的模具修改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4因乙方過錯使模具無法達到甲方最終確認的模具圖紙要求的,由此造成的甲方工期延誤,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延期期間內,每天的違約金為合同總金額的5%。

  2.5甲方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6加工工作需要甲方協助的,甲方有協助的義務。甲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攬工作不能完成的,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並可以順延履行期限;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7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甲方必要的監督檢驗。甲方不得因監督檢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2.8乙方完成工作的,應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並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甲方應當驗收該工作成果。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9甲方未向乙方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乙方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模具精度及壽命

  3.1精度要求:依甲方最終確認的模具圖紙要求的公差為標準 。

  3.2模具壽命:模具壽命在 50 萬 次以上,若未能達到設定之壽命,由此而產生的模具維修或模具更新制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損失。

  四、模具製作時間

  4.1在本合同簽訂後 天(功能機13天,智慧機和平板15天),乙方須將該批模具T0樣品交由甲方確認(開模日期 ,要求模具TO日期 )。

  4.2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該批模具樣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延期期間內,每天的違約金為合同總金額的5%。

  五、模具驗收及保管

  5.1模具驗收:模具T1試模後由甲方模具工程師根據《智科模具驗收表》進行驗收。

  5.2模具保管時間:甲方專案停產後由乙方保管三年。保管期滿後由乙方書面詢問甲方處理方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處理;如需延長或者縮短可以另行協商確定。

  5.3在模具被驗收合格後,乙方就應承擔保管責任,並有義務對以上模具進行維修和保養。乙方不得將以上模具轉交第三方保管,但甲方同意除外。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以上模具轉交第三方保管,對模具 造成損失的,要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5.4乙方應當妥善保管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以上模具毀損、丟失的,乙方應當模具實際價格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5.5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使用中,因過錯而造成該批模具損壞,乙方應立即進行維修,使模具能正常使用,並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六、模具的權利歸屬

  6.1該批模具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可隨時轉移和支配。

  6.2乙方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方使用,且不得銷售該製品給第三方,但甲方授權除外。否則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該罰款為乙方所銷售該製品總銷售額的10倍,最低不能低於10萬元,同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付款方式

  7.1模具費總金額為 人民幣,此模具量產一年內如未達到150K, 需一次性付清模具。

  7.2乙方完成模具後,須將模具圖紙備份給甲方一套(2D/3D)。模具對應的圖紙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乙方負責該批模具產品的正常量產,量產達 數量後,乙方承諾將模具費全部返還給甲方。

  7.4如因甲方訂單安排調整,需要將模具轉移,乙方需返還部分模具費,計算公式為:已量產數/全返量產數*模具費。

  7.5由乙方自身原因無法滿足我司生產要求,並主動要求甲方模具轉移,乙方需返還甲方所有模具費,並需承擔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訂單損失等),甲方有權停止支付所有貨款。

  八、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8.1本合同的成立﹑履行﹑效力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8.2本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先由甲乙雙方本著友好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未果時,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深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敗訴一方承擔訴訟費。

  九、其他

  9.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後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3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始於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於模具保管期限滿。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保管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五、保管責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保管人員負賠償責任;

  2.寄存人隱瞞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導致保管期間發生損壞,由寄存人承擔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寄存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

  2.在保管期滿,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餘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為:

  4.保管費用一律以現金交付。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寄存人名稱(姓名):___________

  聯絡電話或聯絡方式: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3

  當事人:

  保管箱承租人:_________

  保管箱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於(地址)_________之_________型_________組第_________號保管組_________個,雙方約定遵守下列各條款:

  第一條

  合同的性質

  本保管箱的利用關係為租賃。

  第二條

  對價繳付方式

  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之一擇一打“√”,租用保管箱:

  (1)租金及保證金。

  (2)押租金(免再繳付租金及保證金)。

  (3)_________。

  第三條

  租用期限

  1、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簡稱租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以_________為一期。

  2、承租人於期滿時依第四條第二款或第五條方式繳足租金及保證金或押租金,本租約展延一期。

  3、原採繳付對價方式如有變更者,均自變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條

  對價之繳付、補繳及退還

  1、租金應於起租日及續約日,保證金或押金應於起租日,由承租人依當時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費率標準或者當事人特別約定的租金費率繳付。保證金於續約時如有調整,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2、以押租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於租期屆滿願意續租,而出租人費率標準變動時,出租人應於租約到期前,以書面列明調整後的費率及應補繳或退還押租金的差額及補繳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適用新費率。在書面通知補繳押租金差額期間尚未屆滿前,或出租人未為書面通知時,視為依本租約條件續約。

  3、前項情形於下一租期屆至前,費率有調降的,仍應適用新費率。

  第五條

  轉賬授權條款

  1、本租約每期應繳的租金以及應補繳或退還的保證金及押租金差額,承租人委託出租人於到期時:

  (1)不通知承租人;

  (2)通知承租人後;

  (3)通知承租人後,承租人未於七日內通知出租人有關差額的退補方式;

  2、同意就承租人開立於出租人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存款第_________號賬戶存款,自動轉賬代繳或將退款徑行存入,並以本租約為授權證明。

  3、本租約存續期間,有第三條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第六條

  保證金或押租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違反本租約約定致對出租人負有損害賠償責任者,於損害賠償金額確定時,同意出租人得徑就所繳保證金或押租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負責補繳。

  第七條

  承租人開箱手續

  1.承租人開啟保管箱應憑鑰匙、原留簽名或其他約定的辨視方法(注一),填寫開箱紀錄卡經出租人核驗後會同開箱,至開箱後除另有特別約定外,出租人不得繼續會同辦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庫人數眾多時,出租人有權合理限定同時進庫開箱的人數。

  2.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鑰匙及承租人原約定之辨識方法,申請開啟保管箱,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視同承租人本人申請開箱,出租人不得拒絕。

  第八條

  置放物的範圍與限制

  1、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價證券、權利證書、貴重物品、紀念品及其他物品檔案等,但不得置放危險物品、違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礙公共安全或衛生物品及潮溼有異味,容易腐敗變質的物品。

  2、承租人違反前款規定,致損壞保管箱或庫房其他裝置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損害時,均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3、若有事實足令出租人懷疑承租人違反第一款約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於指定期限內處理,但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機關調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徑行會同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搜尋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應將該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條

  保管箱鑰匙的持用、留存與保管

  1、保管箱鑰匙備有兩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滿退租時,承租人領用的鑰匙應歸還出租人。

  2、出租人於租約終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鑰匙。但有第八條第三款但書、第十七條及第二十條情形的,不在此限。

  3、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樣配製鑰匙,一經發現即由出租人無條件沒收銷燬複製鑰匙;因此發生糾紛與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4、承租人遺失鑰匙應付賠償金_________元,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出租人的注意義務

  1、出租人對於保管箱及設定保管箱場所的安全、防護及修繕、開箱手續,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2、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設定保管箱的場所,若未達到主管機關所訂定的基本安全標準,或出租人對於進出開啟保管箱的作業手續未完全依照其所訂作業規章和本合同約定的程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上述基本安全標準,附錄於本合同之後,而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於該標準提高時,依新標準適用。

  第十一條

  損害賠償責任

  1、因保管箱的設定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發生被竊、滅失、毀損或變質損害的,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依下列方式辦理:

  (1)承租人於損害發生後申報其置放物品內容及損失金額,在未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之範圍內,由出租人依據承租人申報損失的金額徑予賠償。

  (2)承租人主張其損害逾前款金額者,在承租人舉證證明其置放物品的內容及價值後,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實際損害負金錢賠償責任,但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前款第二項的情形,承租人能證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不受最高賠償金額的限制。

  第十二條

  承租人或其繼承人的通知義務

  1、承租人或其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以書面或出租人語音服務系統或專線電話通知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遺失鑰匙或變更密碼。

  (2)更換或遺失印鑑。

  (3)變更姓名。

  (4)承租人為法人團體,變更組織或代表人姓名。

  (5)因繼承開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暫停保管箱的使用。

  2、出租人於前款第一、二、五項通知到達後至承租人辦妥各項作業前,應停止本保管箱的開啟作業。對因未停止而導致承租人或其繼承人的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3、承租人或其繼承人未依第一款規定通知出租人時,因此所受的損失,出租人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租期屆滿未續租

  1、租期屆滿,承租人應到出租人處辦理續租或退租手續。

  2、租期屆滿,於承租人辦妥退租或續租手續並補繳租金或繳交逾期損害賠償金和違約金前,出租人應停止會同開啟保管箱。

  3、逾期辦理退租的,自原到期日起,至辦理退租手續之日或破封開箱之日止,計收逾期損害賠償金及違約金。

  4、上述逾期損害賠償金之標準,以辦理退租手續當日租金費率為準,依同額之月租金,按月計收,未滿一個月的,按日計收。違約金依逾期損害賠償金加百分之_________計算。

  第十四條

  未依約定繳足保證金或押租金的處置

  未依約繳足保證金或押租金時,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繳納日止依補繳_________利息,加計遲延利息。

  第十五條

  租約終止的程式與租金的返還

  1、承租人可隨時終止租約,但應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到出租人處辦理。

  2、承租人終止租約時應按月計付租金,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收,自承租人已繳租金、保證金或押租金中扣抵後,由承租人補繳不足的差額或由出租人退還溢付的租金、保證金或押租金。

  第十六條

  出租人終止租約的事由及租金的返還

  1、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書面於_________日前通知承租人終止本租約:

  (1)出租人因修繕、遷移保管箱或結束保管箱業務時。

  (2)出租人依第四條第一款約定,催告承租人補繳押租金差額,逾期_________個月後,承租人仍未補繳的。

  (3)承租人對出租人積欠因租用保管箱費用,屆期未清償,經出租人訂_________日催告清償,仍未清償的。

  (4)承租人因使用保管箱或進出保管箱設定場所對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

  (5)有事實足令出租人懷疑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置放物的範圍與限制的約定,經出租人通知於指定期限內到出租人處處理,承租人逾期未辦的。

  (6)承租人違反本租約其他約定。

  2、出租人因前款第一項事由終止租約時,應按實際出租日計收租金,並依法定利率加計利息後,退還已預收而未到期的租金;若出租人系依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事由終止租約時,應無息按日返還承租人已繳的租金。保證金、押租金,在辦妥退租手續時無息退還。

  3、上述應退還的租金、保證金及押租金可依法抵銷。

  第十七條

  破封開箱事由及方式的約定

  承租人在租期屆滿經出租人通知後,逾_________個月未辦理續租,或本租約經終止,而承租人未在出租人通知期限內,配合辦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的,出租人可依法請求_________,會同辦理破封開箱手續。

  第十八條

  破封開箱後對置放物的處置

  1、破封開箱後,對箱內建放物依下列方式處理:

  (1)由出租人會同前條_________人清點置放物及編制清單後,暫行包裹簽章封存,並立即通知承租人,限期_________個月內領回(注四)。

  (2)如承租人不於上述期限內領回,而所繳保證金或押租金不足抵償逾期租金、破封開箱費用及其他損害賠償時,出租人可以依法自行拍賣徑行處分抵償,有剩餘時,另行儲存候領,不足時,應由承租人負責補足。

  (3)承租人不於上述期限內領回,而置放物顯無變賣價值時,承租人同意拋棄置放物所有權,任由出租人處置。

  2、前款第二項及第三項情形,出租人應將其處理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十九條

  分租與轉租的禁止

  承租人不得將所租保管箱分租或轉租第三人或將保管箱租賃權作為質權標的。

  第二十條

  第三人的強制執行

  第三人向法院申請對承租人的置放物實施強制執行時,出租人應依法院之命令開啟保管箱,移交置放物品於法院;置放物經移交予法院後,出租人應立即將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二十一條

  文書的送達

  承租人同意以本租約所載的住所為相關文書的送達處所,若承租人或其聯絡人的住所變更,承租人應立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出租人,並同意改依變更後的住所為送達處所;如承租人未以書面或依約定方式通知變更住所時,出租人仍以本租約所載的住所或最後通知出租人的住所,為送達處所,於通知發出後,經通常的郵遞期間即推定為已送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特約事項

  承租人與出租人特別約定事項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未盡事宜

  本租約如有未盡事宜,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另行約定。

  第二十五條

  本租約一式_________份,由_________方各執_________份,以資信守。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保管物

  保管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保管場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保管物(是/否)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管物(是/否)有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

  第七條 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時,保管人應當驗收,並給付保管憑證。

  第九條 保管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第十條 保管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保管費的支付方式與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________時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 寄存人: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管合同 篇5

審判長、審判員:

  北京齊致律師事務所濟南分所接受被上訴人北京某某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委託,指派我擔任其訴訟代理人,依法出庭參加訴訟活動。現針對本案爭議的問題,結合相關規定,提出以下代理意見,供合議庭參考:

  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採信證據正確,程式合法,判決結果公平公正,依法應予維持;上訴人上訴無理,濫用訴權,企圖逃避制裁,推卸責任,公然置事實和法律於不顧,混淆黑白,依法不應支援。為此,請求二審法院明鏡高懸,依法駁回上訴人上訴,維持原判,保護北京某某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

  一、一審判決認定北京某某運輸有限公司與上訴人保管合同糾紛案由定性準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採信證據正確,上訴人觀點依法不能成立。

  北京某某運輸有限公司與上訴人和一審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簽定的保管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當事人都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不違反法律規定,應當受我國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第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是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第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上訴人違反了該協議,擅自處分了合同項下的貨物,我方收取賠償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的。

  二、保管合同可以是無償的。

  山東恆豐橡塑有限公司按照北京某某運輸有限公司的要求,在20xx年12月7日,20xx年1月2日將貨物送達到新泰市新興路中段陳真手中,為了預防糾紛的發生,北京某某運輸有限公司與上訴人和一審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簽定了保管合同,該保管合同只是將原先的“口頭合同”落實到了紙面上。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百六十六條 :“ 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保管是無償的。”

  三、該保管合同簽定後沒有任何變更、解除、終止或撤消,到目前為止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四、上訴人上訴無理,濫用訴權,企圖逃避制裁,推卸責任,上訴人到目前為止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支援自己的主張。沒有提供合夥協議、投資比例、甚至連證人證言也沒有。 上訴人根本沒有任何證據推翻我方的證據。

  五、北京某某運輸有限公司業務員孫某收取對方的賠償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的。對方違反了合同理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六、一審支援了我方的訴訟請求是有充分證據的。

  我方提供的一系列證據相互印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條體系,完全地、充分地、排他地得出了保管合同這一客觀事實的存在。上訴人私自處分輪胎理應賠償。

  綜上,代理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採信證據正確,程式合法,判決結果公平公正,依法應予維持。

保管合同 篇6

  甲方(寄存人)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人)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著合法、平等互利、等價有償和誠實信用,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保管物資訊

  保管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物瑕疵: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物市場價值: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第二條 告知義務

  1、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性質特殊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的,甲方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乙方。

  附件一:保管物的整體及瑕疵狀況圖

  【隨身法務提示:保管物有瑕疵或應當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當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損失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管人因此受損失的,除保管人知道並採取補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保管物為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的,應當向乙方宣告,由乙方驗收或者封存。

  第三條 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四條 保管費用

  當事人約定保管費用總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包含保管的必要費用。

  第五條 保管費用的'支付

  保管費的支付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2)甲方分_______次支付,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

  (3)甲方於合同簽訂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保管費人民幣________元;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每_____個月向乙方支付保管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保管費用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現金支付/銀行卡轉賬】。

  乙方的銀行資訊如下: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留置權

  甲方不能按時交付保管費用時,乙方有權在保管期限屆滿時對保管物行使留置權,並優先受償。

  第七條 交付

  甲方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保管物。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乙方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

  甲方在提取保管物時,應當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第八條 轉保管

  乙方______(可以、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給第三人進行保管。

  【隨身法務提示: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情形外,保管人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保管人擅自將保管物轉交給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九條 乙方的其他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2、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依法對保管物採取保全或者執行的以外,乙方應當履行向甲方返還保管物的義務。第三人對乙方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驗收保管物後,應當向甲方出具驗收憑證以及保管單或其他保管憑證。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保管期限屆滿,甲方逾期提取保管物的,應支付乙方因保管而產生的費

  用,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要求提取保管物,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保管期間,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保管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並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十二條 保密條款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30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否

  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由該自然人簽字後按手印;當事人為法人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本合同自乙方接收並驗收保管物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保管合同 篇7

  簽訂地點:

  保管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

  《倉儲保管合同》出自:

  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第2頁)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倉儲保管合同(第2頁)》出自: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

  |鑑(公)證意見:|

  ||

  |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有效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監製部門:印製單位:

保管合同 篇8

  一、違約責任

  1、《合同法》規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質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損失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管人因此受損失的,除保管人知道並未採取補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合同法》規定,保管人違反規定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將原物及其孳息歸還寄存人。如果因違約行為使對方失去實際上可獲得的利益,包括利息的損失、自然孳息損失、利潤損失等,應當賠償受害方所遭受的損失。

  二、保管合同的違約責任的免除

  1、因不可抗力而免責。不可抗力是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保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是當事人主觀上的過錯所引起的,因此,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有關當事人即可依法免除違約責任。

  2、受害人對於損失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違約方的責任。

  三、爭議解決

  1、如約定訴訟管轄法院,只能約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且只能約定其中一個法院管轄。如果約定不明確、選擇兩個以上法院管轄、或約定上述5個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的,這樣解決爭議的條款是無效的。

  2、如約定仲裁,應當明確約定具體的仲裁機構和仲裁事項。仲裁機構約定明確的標準為:仲裁機構所在地明確,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仲裁機構的應當寫明約定的仲裁機構的詳細名稱。

  3、發生爭議後當事人雙方可以平等協商達成共識,也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以及依約定申請仲裁。人民法院的裁判、調解以及仲裁機構的裁決、調解都是具有強制力;當事人雙方協商達成的共識和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沒有強制力但是其效力等同於簽訂了新的合同。

  合同雙方在履行保管合同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來履行,以免引起法律糾紛,損害雙方利益。

保管合同 篇9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內蒙古XX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被告XX的委託,並指派我擔任其訴訟代理人。現針對本案提出以下代理意見:

  一、本案原告的物品“全部融化”與被告無關。首先,原告舉證的證據保全只說明數量問題,但不能證明是被告的原因導致“全部融化”。因被告提供的是冷庫,且冷庫的常溫是零下10度左右。而“全部融化”除非是零度以上。但零度以上的情況除非連續停電幾天,才可能發生。而被告連續每月的電費都在1萬元左右。庭審中,被告舉證證明:自原告九月份將其物品存放在被告處,被告連續交納的電費證明,根本沒有發生過停電的現象。至於發生了租賃場所變更,也是由大冷庫轉變到速凍庫,且都是在大冷庫內發生移動,根本沒有移動到大冷庫的室外。也就是一直在零度以下的環境操作。所以,原告的物品無論如何也不會在被告的冷庫內發生“全部融化”。現原告的舉證也不能證明是因被告的過錯導致“全部融化”。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所以,應當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二、被告是為了原告的利益而變更了儲存場所。《食品安全法》第40條規定“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冷凍食品物流包裝、標誌、運輸和儲存》標準明確:“冷庫內冷凍食品應按食品類別分割槽域放置,防止串味與交叉感染,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的物品或其他雜物混存。”本案原告存放的各類水餃、餛飩、羔羊肉,是易變質、易串味的特殊食品,並且沒有向被告說明該物品的性質,也沒有出示相關書面材料來要求被告進行特殊保護。由於大冷庫儲藏的物品種類繁多,性質各異。當被告發現可能會導致原告的物品變質,被告便為了原告的利益,多次聯絡原告,可原告連續四天電話不通,辦公室也無人,發簡訊也不回。情急之下被告變更了儲存場所,並非原告訴狀中所陳述的事實。所以,被告的行為也屬於無因管理,何況也沒有證據能證明“全部融化”與被告有任何聯絡。因此,原告的訴請與事實不符,不應得到支援。

  三、反訴原告的訴訟請求,應當得到支援。《民通意見》第93條規定:“ 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本案中,反訴被告存放的物品水餃、餛飩、羔羊肉屬於易變質特殊食品。《食品安全法》等法規都有特別規定,反訴原告對其特殊的食品由大冷庫變更為小冷凍庫房內,即由較差的大環境變更為更好的速凍庫單間小環境,相關冷庫的租金也由每月的600元增加到每月5000元,近兩個月的租金也提高了8800元。此項費用應由受益方承擔。根據《民通意見》132規定:“管理人或者服務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償付的必要費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務活動中直接支出的費用,以及在該活動中受到的實際損失。”所以,反訴原告提起的反訴是有法可依的,應該得到支援。

  綜上所述,“全部融化”的損失無法證明是入庫前還是入庫後。且即便“全部融化”也無任何證據證明與被告有何聯絡。所以,應當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另外,反訴原告的訴訟請求既有事實依據,又有法律依據。懇請人民法院支援反訴原告的反訴請求。依法公正、公平實施法律。

  代理人: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