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合夥協議書模板錦集十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夥協議書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協議書 篇1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合夥協議書 篇2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三人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特擬此協議:
一、三人本著一切有利於三人合夥的原則,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夥人以勞動力出資的方式,甲方以資金出資方式。
三、退夥條件:
1、需正當理由經過合夥團體同意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人不利時退夥;
3、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四、____為合夥負責。其權利是:
1、對外開展業務,委託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人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人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五、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利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團體簽訂其他有損合夥團體利益的協議。
六、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協議:
1、全體合夥人同意解除合夥關係;
2、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工程一切資料具有長期加密性,未經全體合夥人執行,不得擅自外洩。
七、糾紛及其解決:
1、自行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尋求相關部門解決;
八、利潤分配原則:
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總工程執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則;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各合夥人每人各一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日期
合夥協議書 篇4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夥協議書 篇5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方: 身份證號: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合夥購買挖掘機的概況
1、甲乙雙方於年挖掘機(以下簡稱挖掘機),挖掘機價款為 首次購買車輛保險、貸款利息總價款為 萬元。
2、甲乙雙方以聯營方式合夥經營挖掘機。
3、本協議在挖掘機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雙方首付款共出資 萬元,並共同償還貸款,車輛產權份額如下:
1、甲方首付出資 萬元,佔購買挖掘機總金額二分之一的產權份額,乙方首付出資 萬元,佔購買挖掘機總金額二分之一的產權份額;雙方按上述產權分割比例在日後經營中獲得收益即各二分之一。
2、雙方約定以甲方名義為挖掘機辦理產權登記,但挖掘機在本協議生效期間始終屬於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
3、甲乙雙方依照各自的產權份額分配挖掘機的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的各種稅費、經營風險、事故風險以及其他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三、挖掘機的業務管理、財務管理及利潤分成
1、挖掘機由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
虧。
2、挖掘機正式開始運營時,由雙方各自記錄經營收入和費用支
出的詳細賬目,並於每月30日前雙方核對賬目,共同認定並簽字。
3、每月挖掘機實際收到勞務收入,扣掉銀行按揭貸款、油料消
耗、維修費用、司機工資、保險、稅金、拖車費等後,是每月經營利潤。挖掘機的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和挖掘機的按揭貸款在經營利潤內優先支付,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如經營利潤不足於償還按揭貸款時,債務按照雙方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合夥人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四、以下事項必須由雙方協商決定:
1、挖掘機的轉讓
2、挖掘機的經營事項
3、挖掘機的抵壓事項
4、挖掘機的交通事故處理事宜
5、其他有關挖掘機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
任何一方對挖掘機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因一方違反本協議
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五、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有權按以下約定行使權利:
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後挖掘機的產權歸屬問
題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所享有產權份額
的應付價款後散夥。
六、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的產權份額時,另一方
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雙方協商本合同不用公證,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
合同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公平的原則,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都可向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雙方、證明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
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 (簽章)
年 月 日
合夥人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證明人: (簽章)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本協議未規定或與法律法規不符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一章 企業名稱和經營場所
第一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
第二條 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經營範圍
第四條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合夥期限為 年(自由選擇是否約定合夥期限)
第三章 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五條 普通合夥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為:
姓名或者名稱
住 所
第六條 有限合夥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為:
第四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七條 合夥人共出資 萬元,各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為:
普通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價格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評估辦法)。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方式出資。
合夥人應按期足額繳納出資。以非貨幣形式出資需辦理財產權轉移的,辦理完財產權轉移手續方為繳付完成。
第五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八條 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該條可根據合夥人之間實際約定,規定相應內容)
第六章 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第九條 必須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第十條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 或者按照合夥協議自行約定 ),委
託 個合夥人為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該合夥人應按照合夥協議或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
作為合夥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夥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
第十一條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
夥事務;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十二條 執行合夥事務人未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登記時,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執行事務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列舉事由)
對執行事務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第七章 入夥、退夥
第十四條 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五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普XX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約定合夥期限的適用)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三)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四)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列舉退夥事由)。
(未約定合夥期限的適用)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七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作為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夥人外,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八條 合夥人符合本協議第十四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第十九條 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夥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夥。
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夥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
第二十條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
第二十一條 普通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八章 有限合夥人與普通合夥人的轉變
第二十二條 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條 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夥人期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有限合夥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普通合夥人的,轉為普通合夥企業。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約定合夥期限的,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列舉事由)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 合夥企業解散時,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條 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夥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
第三十條 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署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三十一條 合夥企業登出後,原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訂立,經全體合夥人簽署後
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修改或者補充本協議,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經全體合夥人簽署後生效。
本協議未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夥人依法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持一份,合夥企業留存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合夥人簽署(自然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單位蓋X):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7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擬以甲方名義向 銀行(以下簡稱貸款行)申請貸款,貸款總額為人民幣 元,乙方作為該貸款的抵押人;
對上述貸款甲方實際用款額為人民幣 萬元;乙方實際用款額為 萬元;
主合同:係指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本協議內容依附於主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徑及種類
1、本協議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義向中國民生銀行申請貸款,並由甲乙雙方實際共同使用。
2、甲、乙雙方使用本協議所述借款應嚴格按照甲方與銀行貸款合同所約定的借款種類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額
甲方透過銀行申請貸款額為人民幣 元,其中:
甲方實際使用額為人民幣 萬元;
乙方實際使用額為人民幣 萬元;
三、借款利率:
本協議借款利率均按照主合同(即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利率執行,各自以貸款利率為基數根據實際用款數額承擔各自應當承擔的利息。
四、借款發放:
甲方在收到貸款行的貸款到賬之日起 日內,按照乙方實際使用數額將款項匯至乙方賬戶,甲方的匯款憑證將作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憑據。
五、借款及還款賬戶
甲、乙雙方的下列賬戶將作為雙方借款發放及還款的重要依據,其中:
甲方貸款及還款賬戶: 開戶行:
乙方貸款及還款賬戶: 開戶行:
六、借款期限
1、根據甲方與貸款行貸款合同約定,甲方貸款總週期預計為 年期貸款,每一年度為一獨立貸款週期,亦即每一年度末應將本年度貸款本息全額清償完畢,方由甲方向貸款行申請發放下一年度貸款。
2、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將借款本息全額匯至本協議約定的甲方賬戶。
七、承諾和保證
1、甲、乙雙方共同承諾應嚴格按照主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及用途使用貸款,並按期歸還。
2、甲、乙雙方在借款期內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在發生下列事件之日起三日內通知對方:
(1)經營機制變化,例如:承包、聯營、合併、分立、兼併、託管、股份制改造、合作、與外商合資等
(2)涉及重大經濟案件訴訟(涉訴金額超出借款金額二分之一或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案件)
(3)歇業、解散、被申請查封、拍賣、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申請破產或撤銷;
(4)註冊資本、住所、聯絡方式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
甲方: 乙方:
合夥協議書 篇8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共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條 合夥企業名稱:×××商務會所
第三條 合夥企業經營場所:
第四條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卡拉ok包房
第五條 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 壹仟萬元人民幣 第六條 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甲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 現金 ,計人民幣 萬元。
(二)乙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 萬元。
(三)丙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 萬元。
(四)丁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 萬元。
(五)合夥人於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預期無正當理由不繳付出資份額的,按自動放棄本公司的營利分紅。其他合夥人有權利吸收其他人員入夥,並佔原合夥人出資份額比例。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夥人已經出資。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1、本公司按年收入實行分紅,分紅比例以出資份額所佔總註冊資金鐵百分比進行計算,(甲:35%,乙:30%,丙:30%,丁:5%)
2、本公司經營期間,如有虧損事由,即出現債務,由合夥人以 出資比例承擔。(即承擔:甲:35%,乙:30%,丙:30%,丁:5%)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夥企業的新增資金,但需經其他合夥人同意;
(四)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
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合法企業終止後,依法分得合夥企業的剩餘財產;
(六)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夥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八條 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委託合夥人吳建榮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共 1 名;
(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對合夥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九條 合夥人入夥、退夥
(一)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合夥退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並承擔合夥期間的債務,退夥人有權將自己的合夥份額轉讓其他合夥人。其他合夥人也有權利在退夥人員退出後追加出資份額。
(三)合夥人擅自退夥後,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款詳盡的,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條 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10年,自《合夥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夥企業解散時,依據《合夥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事後,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願透過協調、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二)為了能促進員工工作積極性,促使公司經濟效益更突出,儘早為所有股東收回投資本金,公司決定每月拿出總利潤10%作為行政管理獎勵。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人共同協商訂立,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9
甲姓名: 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乙姓名: 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丙姓名: 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一、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主要經營會展行業及銷售
二、合同期限至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出資金額方式、現金:
(1)、合夥人 :出資人民幣 ( )元
(2)、合夥人 :出資人民幣 ( )元
(3)、合夥人 :出資人民幣 ( )元
四、本次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如出現虧損合夥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夥人須承擔虧損金額的50%,方可撤股。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人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的承擔方式如下:
(1)、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2)、 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平均分擔及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3)、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餘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合夥人清償自己應負擔部分。
七、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八、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為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損害合夥企業的行為。
九、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人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十、合夥人退夥:退夥人對其與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
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企業和夥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十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群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2)、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主要責任分擔:所有合夥人共同承擔合夥企業的一切責任與風險。
合夥人簽字:
甲:
乙:
丙:
年 月日
合夥協議書 篇10
貨車合夥經營協議書合夥人甲方姓名(以下簡稱“甲方”):XX
身份證號:XXXXXXXX
合夥人乙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XX
身份證號:XXXXXXXX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經營大貨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有XXXX品牌XXXX型號貨車一輛(以下簡稱“合夥車輛”),車牌號XXXX,發動機號XXXX,車架號XXXX。
二、乙方出資人民幣XXXX伍萬(¥50000)元向甲方購買合夥車輛50%的所有權,使得甲乙雙方各佔有50%的股份共同經營合夥車輛。
三、乙方的出資,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交付給甲方。甲方簽署此協議,表明已經收到乙方的出資款項,可以不另立收條。
四、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貨車車輛營運。
五、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合夥車輛的經營盈餘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經營盈餘:合夥車輛在一個經營週期內的經營收入除去各種經營成本後的淨利潤。
2、合夥車輛的經營虧損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負擔。
經營虧損:合夥車輛在一個經營週期內的經營收入不足以支付各種經營成本的差額。
3、合夥車輛的收支每個月算帳一次。
六、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合夥車輛為甲乙雙方共有財產,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未經協商同意私自將合夥車輛進行變賣、轉讓、抵押、出租、外借以及其它損害另一合夥人利益的用途,否則利益被損害方有權提出賠償。造成不良後果的,將由過錯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合夥車輛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的任何經營虧損、債務、以及因違法違章行為與乙方無關。
八、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2、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十、合夥終止後,合夥車輛的總價值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