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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宿舍規章制度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1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宿舍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1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3: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20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5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

  5、每間宿舍公司補貼10度電,超出部分本宿舍人員共同承擔。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相應處罰,並且恢復原樣。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於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天津市山地靜電噴塗有限公司

  20xx/10/27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2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住宿員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須知

  1、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2、員工入住須經批准,服從物業主管人員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物業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換房間、鋪位。

  3、集體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4、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到公司報備,公司備案同意後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員需退宿的,須提前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

  6、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公司宿舍實行共有負責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內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等。

  (三)裝置設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向公司申請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並確認。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內人員共同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修。

  (四)紀律管理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2、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並按時限返回。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嚴禁在宿舍內進行賭博、宣傳迷信等其他有傷風化的活動,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4、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交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5、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6、住宿員工不得於宿舍區室內外牆壁、櫥櫃、門窗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7、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動物,嚴禁向窗外潑水、亂扔雜物。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

  8、嚴禁宿舍白天無人時應關閉照明燈。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功率家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及時上報公司。

  4、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予以責任者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衛生管理

  1、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2、所有住宿員工必須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潔衛生。

  (七)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齊、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鞋子有序擺放於鞋櫃內或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4、面盆、水桶置於衛生間內,並置面盆於桶上。

  5、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指定區域或宿舍陽臺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衛生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

  (八)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並於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2、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過相關人員檢查。

  四、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視情節嚴重呈報至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窺、偷竊行為的;

  3、在宿舍內賭博、打架、酗酒的;

  4、經常妨礙他人休息,屢教不改的;

  5、蓄意破壞公物的';

  6、經常不在員工宿舍住宿但仍然佔用床位的;

  五、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xxx有限公司負責解釋並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8、工廠員工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註意見,報廠審查批准後,由保衛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後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後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髒物以及在牆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錶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道具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十、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十一、宿舍內安有保險並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引起保險絲燒斷者,視為偷電論處,發現一次罰款寢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衛科,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十三、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後,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後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3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1、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不準在床上抽菸,不得在宿舍內聚餐、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2、保護好宿舍設施、器具裝置及門窗棚壁的完好,損壞者按價賠償,故意損壞者加倍罰款,若責任不清或知情不舉,宿舍集體賠償。貴重物品自行帶好,注意提防盜賊。(宿舍設施、器具裝置及門窗棚壁均屬公司財產,每位入住員工須繳納公司財產押金100元,按程式辦完離職手續立即返還押金。)

  3、宿舍衛生須輪流負責打掃,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廢紙、果皮和髒物,不準在宿舍亂寫亂畫,不準向公共通道亂扔垃圾,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4、夜間最遲應於23時前返回宿舍,在外發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負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5、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節約用水,用電,最後離開房間要檢查關掉所有電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

  6、員工離職應於離職日當天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不得誤拿別人財物。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4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註意見,報廠審查批准後,由保衛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 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後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後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 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 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 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髒物以及在牆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 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 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錶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 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物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十、 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十一、 宿舍內安有保險並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視為偷電論處,發現一次罰款寢室20-50元。

  十二、 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衛科,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十三、 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 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後,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後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5

  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員工工作與生活,保證公司員工有一個整潔、衛生、安全的良好住宿環境, 特制定此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內容:

  1、員工宿舍由後勤部直接負責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宿舍的檢查與管理工作。

  2、公司員工宿舍的床位安排,由後勤部管理人員統籌負責,並編制員工宿舍床位安排表和員工宿舍定期檢查計劃,定期組織人員對員工集體宿舍進行衛生檢查,隨後公佈檢查情況。

  3、員工床位必須遵照管理人員的安排,不得隨意改換。如有正當理由確需改換的,必須向管理人員申請,經同意後方可更換。

  4、各宿舍選舉室長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並安排室內員工輪流值日、打掃衛生等事宜。

  5、所有人員遷出,均需由後勤部安排,並在後勤部辦理鑰匙、用具的交接手續及宿舍內物資的數目和完好程度的清點。離職人員須憑行政部開具的交接憑據,方可結算工資。

  6、員工必須愛護宿舍的設施,包括床、空調、衣櫃、水龍頭、衛生潔具等公用設施。員工宿舍於建設時,公司一次性提供宿舍內的生活設施,在宿舍建成使用後,所有設施交由員工保管、維護和使用。在使用過程中,如宿舍設施受到人為損壞、或是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室長應及時向行政部報備,由公司組織進行修理或更換,但公司不再負擔所有費用。具體的處理辦法為:如有明確責任者的,所有費用由責任者承擔;如無法確定責任者的,其費用由宿舍內各人均攤。如屬人為損壞的,均同時處以100元罰款。

  7、宿舍內的擺設由後勤部統一規劃,任何人不得隨意改動。

  8、集體宿舍內嚴禁動火、嚴禁使用電爐,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必須請示管理人員。

  9、集體宿舍休息時間內(晚上23:00~清晨6:30時;中午12:10~13:00時)嚴禁喧譁,嚴禁大聲說笑、打鬧、或開大音響、電視機的音量及其它嚴重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10、損壞他人財物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11、來訪客人如需進入宿舍的,須由被訪員工的上一級主管領導和後勤部批准,並由被訪員工本人帶入,並持有效身份證件,在門衛值班室做好登記(異性客人不可帶入宿舍)。

  12、未經後勤部管理人員許可,嚴禁留宿他人。

  13、員工離開宿舍要及時關門、關燈、關電、關水,嚴禁浪費。

  14、個人床鋪須每天整理,被子摺疊整齊。衣物必須放置在衣櫃內,嚴禁隨處堆放、曬掛。

  15、個人用具應擺放整齊,嚴禁在室內亂拉繩索、打鐵釘、張貼。

  16、宿舍要經常通風,員工要勤換、勤洗衣被。換冼的衣物、鞋襪(包括換下的工作服、鞋、襪)等,嚴禁堆放在室內,應集中掛放在陽臺。洗曬的衣物須在陽臺處晾曬,嚴禁在室內(包括衛生間)、走廓、窗臺、欄杆上晾曬。

  17、宿舍區(包括走廊、樓梯、過道)不得亂堆亂放,亂丟垃圾。垃圾一律由員工投入樓層的垃圾箱內;不得將垃圾堆於門邊、過道上;不得隨意在室內、過道和樓梯等處倒水,以保持宿舍區內的乾爽整潔。

  18、嚴禁向窗戶外拋丟垃圾、雜物。

  19、嚴禁在宿舍內用餐(病員除外)。

  20、晚上23:00時以後,男女員工不得串門探訪。

  21、對檢查中發現違反第8條規定的人員,每次罰款200元。在室內發現菸頭或檳榔、口香糖殘渣而無法確定責任者的,每隻菸頭或殘渣扣罰同室人員人均20元。

  22、在宿舍內進行偷竊或者引人偷竊的,一經發現,追回非法所得,處以被盜物資十倍以上且不低於500元的經濟處罰,並給予開除處理;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23、集體宿舍內動火,使用電爐,或未經批准使用大功率電器導致線路故障者每次處以當事人罰款100元並賠償經濟損失。

  24、在公司廠區或者宿舍內進行打架、鬥毆的,只要存在打人的行為,不管情節輕重,首先處以500元以上的罰款,扣留其餘的一切工資,以支付受傷者的醫藥費,並且要開除出廠。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25、在宿舍內進行違法亂紀、有傷風化的行為的,每次視情節處以200~5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26、違反第18條規定的,每次罰款100元。

  27、檢查發現亂堆亂放,不及時整理床鋪衣物、不及時清掃室內垃圾或衣物鞋帽不按規定放置的,一律由管理人員張榜公示,連續兩次檢查皆犯者均處以50元的罰款。

  28、衛生間排水道發生堵塞,由宿舍員工自行處理;如需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的,可由公司安排,但費用由本宿舍員工均攤承擔。

  29、對檢查出的`違反第3、7、8、9、13、16、17、19、20條規定的,每次扣罰當事人50元,不能確定當事人的扣罰同室人員人均10元(外差人員不計)。

  30、在室內打鐵釘、塗畫、張帖等破壞牆體的行為的,每處罰款50元,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31、違反第11、12條規定的,每次罰款100元。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6

  一、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華東分公司所有宿舍

  三、具體內容:

  3、1所有住宿人員住進或遷出之前,向華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待稽核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併到華東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辦好鑰匙、用具等領取、交接手續。

  3、2各宿舍選宿舍負責人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並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衛生。除特殊情況外,員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負責人彙報,後由宿舍負責人向行政部人員反映。

  3、3宿舍負責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樓道及洗手間等衛生狀況,不符合標準的令當事人整改,華東行政人事部及華東技安部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大檢查,檢查結果按實際情況予以公佈並實施獎懲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3、5宿舍內禁止抽菸、焚燒等出現明火、明煙行為。

  3、6宿舍內鋪位、桌子按公司規定統一擺放,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

  3、7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得在地面、牆壁、陽臺上亂寫亂塗,未經允許不得在牆壁上打鐵釘、拉繩子等,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8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床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插座,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暖器、電熱毯等超過1000瓦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並給予警告處分。若三次發現宿舍記憶體在大功率用電器,屢次不改者,公司將取消其入住宿舍資格。

  3、9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10節約用水,用水後及時關閉水龍頭。不得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牆壁上、窗門外,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1維護環境衛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衛生間、洗手間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帶往樓下放在垃圾桶內(指定位置),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2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樓道內大聲喧譁、追逐嬉鬧,電視或收音機及唱歌等聲音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3未經允許,不得將公司產品等公物帶入宿舍。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並追究刑事責任。

  3、14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視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內賭博,鬥毆,酗酒者。

  3、蓄意破壞宿舍物品及設施者。

  4、有偷盜行為者。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者。

  3、15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裝置,關閉燈具,禁止使用功率超過1000w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處以相應的處罰。

  3、16嚴禁員工在宿舍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將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17嚴禁在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係。

  3、18宿舍屬公共場所,應保持整潔,個人用品疊放整齊;請保管好現金、證件等貴重物品,如有物品丟失,公司可視情況協助調查,但不負擔賠償責任。

  3、19為延長電器裝置的使用壽命,正確操作使用公司配備的空調、及其他電氣裝置,達到節能效果,同時為了您的安全,嚴禁隨意拆卸電氣裝置。

  3、20室內所配置的電器上方及表面,嚴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體接觸電器,防止水及其它液體進入電氣裝置內,以免發生短路,電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調等電氣裝置中,注意觀察裝置運轉情況,如發現裝置異常應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置的請及時報告相關領導。

  3、21禁止空調全天連續運轉。

  3、22裝置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空調、等電器損壞,經專業人員認定後,由責任人按裝置價格進行賠償,造成安全事故視情況情節輕重另行處理。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

  3、23華東行政人事部和華東技安部將會定期檢查宿舍,在檢查過程中依據檢查表進行打分,分數最高的宿舍,予以公開表揚、獎勵;分數較低的宿舍,下發《整改通知單》,並進行處罰。宿舍存在安全隱患,且嚴重違反公司宿舍管理規定的員工,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3、24住宿人員離職,應於前往行政人事部辦理離宿手續,離職當日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25所有因宿舍違規而產生的處罰,將納入宿舍管理處罰基金,用於表彰先進宿舍,每月公佈。

  四、附件

  違規處罰明細表序號違規行為處罰措施

  4、1未經允許留宿外來人員視情節嚴重,處罰責任人100—200元罰款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4、2宿舍內抽菸、使用明火、存在菸頭、菸灰處罰責任人1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4、3使用大功率電器、違規電器沒收電器,處罰責任人100—200元罰款,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4、4私拉亂接插座、插排沒收排插,處罰責任人100—200元罰款,並通報處分一次。

  4、5故意損壞宿舍內設施裝置損壞的裝置照原價賠償,並處罰責任人200—500元罰款

  4、6私自改動宿舍內消防設施裝置(如感煙探測器、噴淋頭等),不規範行為引發火警報警處罰責任人20xx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4、7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處罰責任人20xx元,並記通報處分一次。

  4、8宿舍衛生差,物品擺放亂通報批評一次

  注:1、沒收的電器、物品等,搬離宿舍後可至行政部門領取。

  2、通報處分累計三次的一律搬離宿舍。

  五、執行

  5、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員工手冊執行。

  5、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行。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7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時都務必打卡,如遇特殊狀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不得爭先恐後,須排隊依次打卡,否則扣罰¥10元。

  4、上班時,務必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閒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下班前,各小組搞好場地清潔後該回到工作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處打卡下班,不準大聲喧譁,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公司。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6、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個別人員加班,經該部門主管簽名確認方可。

  7、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連續3個月都有遲到者,作開除處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9、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

  10、缺勤時間,不計算工資。

  11、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有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其工資不予發放。

  12、各班、組長、主管辭職須由廠領導批准,確認其離開時間和處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職責規定

  1、各部門員工應相互配合,相互監督,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2、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3、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賠償。

  4、在生產工作過程中,遇有問題是解決不了的,該請示主管,不得擅自處理,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會追究當事者之職責。

  5、如工作須當天完成,下班時還未完成者,該請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則追究當事者之職責。

  6、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節假期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餘不算工資。

  4、月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數,則不計算工資。

  5、如廠方有特殊狀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務必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則計算加班工資。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8

  為保障員工有一個舒適、良好的住宿環境,加強公司宿舍安全管理,特規定如下:

  一、入職員工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房間、床位,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所有住宿人員應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員工宿舍嚴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男女混居。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管理人員批准之後,方可入住。

  三、公司員工若提供鑰匙及私配給非公司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100元。若遇失竊,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

  四、在員工宿舍範圍內若遇到外來人員,住宿人員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9

  為了讓員工在上班之餘有個舒適、安全、安靜的休息環境,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工作,現特制訂以下規章制度,請各位員工仔細閱讀,嚴格遵守。

  一、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二、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宿舍相關制度,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三、每天由宿舍長檢查衛生,未做好者,先給予口頭警告,三次以上罰10-20元。

  四、愛護宿舍內的設施,裝置、熱水器等公共財物,故意損壞者、除賠償外扣50元。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五、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5-10元.

  六、不得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喝酒、賭博、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50—100元,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並送相關部門查處。

  七、宿舍員工必須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寢,超過規定時間後回宿舍由宿舍長負責登記人員名單,第二天上交部門經理。

  八、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宿舍過夜,探訪人員必須在11:30分後離開,由宿舍長勸其離開。

  九、宿舍內請勿大聲喧譁,影響其餘員工休息,如有違反罰5-10元。

  十、各部門領導進行不定期抽查。衛生不合格一次20元

  遇到突發情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好自己及其他人。

  十一、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十二、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十三、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十四、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10

  一、目的

  為了保證員工有一個清潔、衛生、整齊、舒適的休息環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以下管理規定。

  二、入住條件

  1、工作滿7天的且簽訂聘用合同,需要住宿的員工統一由人事行政部工作人員開具《住宿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同意,行政人事部批准後,統一安排住宿。

  2、宿舍是為本公司員工服務,入住人員應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三、注意事項

  1、宿舍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安排,如有調換,向人事行政部請示;未經許可不準擅自調換宿舍、更換床位。

  2、每宿舍選定一名宿舍長,建立值日製度,對於公共場所即衛生間、客廳、廚房採取誰值日誰清理的原則。

  3、宿舍不配製多餘鑰匙,不得將鑰匙轉借他人,如更換宿舍門鎖,先到人事行政部申請,同意後須在更換後一週內,把新門鎖鑰匙交到行政人事部備份。

  4、床上物品擺放整齊,床底為上、下鋪員工的公共空間;溼衣服涼在陽臺,不在室內晾衣服。

  5、愛護宿舍財產及公共措施,宿舍現有財產、裝置不得私自拆卸、調換,如有損壞則按新物品採購時2倍價格賠償,並根據情節的輕重給予罰款。

  6、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不在房內亂塗亂畫;不將剩餘飯菜與雜物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不向窗外潑水、扔紙屑果皮飲料盒等雜物;樓梯、公共客廳不允許堆放雜物;以上行為,如有發生除賠償損失外另罰款50元。

  7、禁止在宿舍記憶體放和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情節嚴重者送交派出所處理。

  8、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超負荷用電、私自接電線,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後果由本人承擔。

  9、嚴禁在宿舍打架鬥毆、聚眾賭博。

  10、非公司員工未經公司允許,不得進入公司宿舍,嚴禁留宿他人。

  11、員工離開宿舍後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切斷電源;養成隨手關門、關窗、節水、節電、防盜的好習慣。

  12、進入他人房間要敲門,徵得舍主同意後方可進入;他人房間無人時禁止進入。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11

  為了加強內部管理,做到既合理地利用資源又節約開支,體現對業主及其他員工的公平原則,公司對現有的員工宿舍的管理有關注意事項通知並規定如下:

  一、宿舍必須保持整潔衛生,不得亂堆亂放。

  二、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鬧、飲酒猜拳,嚴禁在宿舍裡賭博。

  三、節約水電,不得浪費。

  四、不得隨意攜帶他人在宿舍內留宿,如因特殊情況有親戚朋友投宿的,應告知管理處負責人或協管隊長,在得到同意後方可留宿。

  五、員工因工作需要,經管理處許可,住在管理處指定的集體宿舍的不收房屋管理費、水電費;若條件許可,不造成負面影響,經公司管理處許可的個別管理人員可住單間宿舍的,必須由公司統一安裝獨立水電錶,按水電錶讀數計收水電費。帶家屬住宿舍的(不提倡住在區內),並按各管理處實際居住條件暫時收取30-50元不等的管理費。以利合理利用資源和節約使用水電,體現公平。

  本規定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廈門市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室

  二00xx年xx月xx日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12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定。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人員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四、宿舍統由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職責不好罰30元)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3)、員工身體不適應或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厂部。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有關宿舍現有的裝置(如玻璃、衛浴裝置、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七、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監管理與監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違者罰30元)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違者罰20-200元)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後須疊齊。

  5、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 (違者罰5元)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9、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夜間最遲應於00:30時前返回宿舍。

  11、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2、宿舍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無打掃罰10元)

  13、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4、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

  15、沐浴以20分鐘為限。

  16、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八、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呈報班組以上會議議處:

  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十、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暫住證)。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13

  1、目的:

  宿舍是公司提供給在職員工居住的場所,是員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之一,為保障員工一個清潔、衛生、安全的環境及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2、範圍:

  公司所有宿舍。

  3、內容:

  3.1宿舍安全秩序

  3.1.1各宿舍推選宿舍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相關事務並安排員工輪流值日,打掃衛生。

  3.1.2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險品進入宿舍,一經發現作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3.1.3嚴禁亂搭接、拆改電線電路及在宿舍生火,用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給予罰款。

  3.1.4嚴禁在宿舍酗酒、聚眾打麻將、賭博、打架、盜竊及盜用不屬於本人的財物,一經發現處以500-1000元罰款。

  3.1.5嚴禁高空拋物,亂扔垃圾和菸頭,亂倒汙水。一經發現,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3.1.6嚴禁外人留宿和在宿舍接待賓客,特殊情況須報人力資源部批准。

  3.1.7住宿員工必須服從房號和鋪位安排,未經允許不準私自更換鋪位,不準私拆床架,不得到宿舍頂樓乘涼或睡覺。

  3.1.8損壞公司財產的責任人應照價賠償。員工應相互監督,正確使用,以保障公司財產完好。如損壞人無法確定,則宿舍內的所有住宿人員均有承擔賠償公司財產損失的責任。

  3.2宿舍衛生秩序

  3.2.1各宿舍推選宿舍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相關事務並安排員工輪流值日、打掃衛生。

  3.2.2住宿舍員工必須講究公共及個人衛生,不準隨地吐痰,衣物、床被須乾淨、整潔。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14

  目的:為了使住宿員工在上班之餘有個舒適、安全、安靜的休息環境,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工作,特制定以下宿舍規章制度,請各位住宿員工仔細閱讀,認真遵守。

  一、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宿舍相關制度,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二、每天由宿舍長檢查各位員工生活用品是否擺放整齊,未做好者,先給予口頭警告,三次以上罰10-20元。

  三、愛護宿舍內的設施,裝置、包括洗衣機、熱水器等公共財物,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者、除賠償外扣50元。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四、節約用水,用電、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5-10元。

  五、不得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喝酒、賭博、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50元,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並送相關部門查處。

  六、宿舍員工必須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寢,超過規定時間後回宿舍由宿舍長負責登記人員名單,第二天上交部門經理給予。

  七、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宿舍過夜,探訪人員必須在11:30分後離開,由宿舍長勸其離開。如經發現,私自留宿者扣5-10元/次。

  八、宿舍內請勿大聲喧譁,影響其餘員工休息,如有違反罰5-10元/次。

  部門主管負責每天檢查各宿舍衛生,紀律情況、部門經理進行不定期抽查。

  九、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十、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十一、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十二、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

  十三、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十四、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十五、住宿員工必須遵守下列規則及處罰條款

  1、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後須疊齊。

  5、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客廳內。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電腦等的使用,聲音不得太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9、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員工自行負責。

  12、不得在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3、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本人清潔整理。

  15、宿舍公共場所的衛生由舍監按排輪值人員清掃,未按照規定清掃的輪值人員,每次處以5元的罰款,由室長報公司財務部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16、不得在床上抽菸,不得在宿舍內吃其他不良物品。

  17、員工不得於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違反者每次處以100元的罰款,由室長報公司財務部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18、對水、電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

  十六、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並呈報管理部議處:

  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內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於宿舍內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住宿者。

  8、有偷竊行為者

  十七、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十八、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修改亦同。

  備註:鑰匙的發放:共計6把,同時發放給6名員工,不能遺失,遺失者需賠償換匙芯全部費用160元(壹佰陸拾元整)。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攜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並於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打架鬥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1.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11.2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汙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1.4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衛生間無汙物、汙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