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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協議書

關於股東協議書範文彙總六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股東協議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股東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範圍包括___________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份;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合夥人(乙):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丙):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合夥人(丁):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東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所有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宗旨以及經營範圍

  第四條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五十萬元。

  第七條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乙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丙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丁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根據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根據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註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公司終止或清算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七)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依法成立後,股東不可以抽回投資;

  (五)不可以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無合法理由不可以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併、分立、改變經營範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根據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對於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透過。

  第十四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

  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於會議召開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託他人參加,行使委託書載明的權利。

  股東經通知後既不參加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託他人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加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製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儲存。

  第六章董事會

  第十六條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准。

  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十七條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分之二多數成員透過原則。

  董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重大事項,也可隨時召開。

  第十八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應於日前通知董事、總經理、監事,如遇緊急情況,可提前小時通知,如上述人員經兩次以上通知且推遲一次會議時間後仍不參加會議,視為自動放棄相應權利,董事會所作決議有效。

  董事會會議應制作會議紀要和董事會決議,參加會議人員均應簽字。

  第十九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說明

  (十二)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並在適當時候及時向股東會報告。

  第七章監事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公司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及經理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違反公司法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對其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章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丙方擔任。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公司具體經營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主持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人員

  (七)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八)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後,決定開支)

  (九)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章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第二十三條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可以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第二十四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資。

  第二十五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商量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量不成的,根據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六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根據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透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十章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第二十八條公司允許根據《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增加股東的程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交由股東會表決透過。股東有權優先根據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十一章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第三十條公司依法建立財會制度。具體制度由執行董事或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股東會表決透過。

  第三十一條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第三十二條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並提取三金後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可以隨意撤回投資。

  第三十三條公司註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註冊成立後,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註冊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於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第三十四條利潤分配每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由董事長於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第三十六條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括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現金流量表

  (五)財務狀況說明書

  (六)債權債務清單,包括髮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虧損原因說明書。

  第十二章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條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條公司營業期限為年,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分立、被收購兼併、分立時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後連續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股東會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並進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條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職權,並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式進行。

  第十四章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商量解決,商量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第九章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五章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商量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公司依法核准註冊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商量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第四十六條根據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守。

  第四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六份,各股東一份,如增加股東,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另兩份由見證人留存。

股東協議書 篇3

  轉讓人(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人(乙方):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 %股權。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股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受讓價款及支付

  1、甲方將其持有的 公司 %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 的全部股權。

  2、乙方願意以 現金 萬元的價格受讓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 的全部股權。

  3、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成立時,一次性將股權受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銀行戶頭。

  4、甲方轉讓股權應得價款所涉甲方稅負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應當及時依法辦理。

  二、與股權轉讓相關的權利義務轉讓

  1、甲方轉讓其所持 公司 %的全部股權時,甲方對 公司所享有的一切權利及義務均同時轉讓給乙方,甲方作為股東的一切責任亦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當負責及時辦理股權轉讓登記手續,乙方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需要甲方協助的,乙方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通知要求進行必要的協助。

  3、乙方受讓甲方所持 公司 的全部股權並在依法變更登記後,即享有 公司與此相關的一切權利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義務。

  三、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 方承擔。

  四、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檔案。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五、違約責任本協議書生效後,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協議書約定義務。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萬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和主張權利的費用損失。

  六、協議的變更和解除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七、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5、甲、乙雙方應配合公司儘快辦理有關股東變更的審批手續,並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6、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工商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讓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協議書 篇4

  股東會決議主持人:

  出席會議股東:、、。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於年月日以(書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體股東在年月日(地點)召開股東會,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人,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未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人,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所作出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權的%透過,棄權或反對的佔股東表決權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決議事項如下:

  1.同意公司登出。

  2.同意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成員為:××× ××× ×××

  ×××……,×××為清算組組長。

  3.同意將上述決定登報公告公司登出情況及告知公司債權債務人。

  股東:(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章章)

  年 月 日

股東協議書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尋求合作發展,合作各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各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作為各方發起行為的規範,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公司概況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房)。

  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甲、乙、丙方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新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_________。

  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為:主營_________,兼營_________。

  第三條註冊資本

  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出資為_________(貨幣、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條出資時間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

  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丙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

  第五條出資評估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_________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六條出資證明

  本公司成立後,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有權要求公司向股東及時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登記日期;

  (3)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出資的轉讓

  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其他股東同意。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公司登記

  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九條新公司組織結構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

  2、公司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董事擔任。

  3、公司監事會由_________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監事會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監事擔任。

  4、公司設總經理_________名,副總經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會聘任。

  第十條各發起人的權利

  1、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瞭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2、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檔案。

  3、稽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4、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候選人名單,各方提出的執行董事候選人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5、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6、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其他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發起人的義務

  1、及時提供本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檔案材料。

  2、在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受到損害的,對本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發起人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本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為給其他發起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成立後,發起人不得抽逃出資。

  5、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承擔其他股東應承擔的義務。

  第十二條費用承擔

  1、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後,同意將為設立本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2、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各發起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第十三條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透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5、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第十四條合營期限

  1、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2、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甲乙丙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按甲乙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宣告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七條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八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國家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協議書 篇6

  轉讓方: (甲方)

  受讓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股份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1萬元股份轉讓給乙方。

  2、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以購買甲方在 公司的 萬元股份。

  3、甲方從其股份轉讓之日起,不再享有公司萬元股份的權利,亦不承擔其義務,由乙方享有其股份的權利,並承擔義務。

  4、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甲方)簽名:

  受讓方(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注:1、轉讓雙方是自然人的簽名,是單位的蓋公章;

  2、該協議書範本僅作參考,股東應根據實際情況簽訂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