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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協議書

關於股東協議書範文彙總7篇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股東協議書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股東協議書 篇1

  甲方:xxx

  乙方:xxx

  丙方:xxx

  丁方:xxx

  卯方:xxx

  甲乙丙丁卯就合夥開辦飯店一事達成一致,為保證合夥事務順利執行,特訂立協議如下,以資各方共同遵守。

  一、一般約定

  第一條 本協議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並簽署。

  第二條 本個人合夥各方為:

  甲方:張三,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丙方:王五,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丁方:趙六,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卯方:

  第三條 本協議所約定的個人合夥經營範圍為餐飲(火鍋店),火鍋店地址為:財富路發財巷999號。

  第四條 本協議所約定的火鍋店經營形式為個體戶,字號為聚賢樓。

  第五條 本協議約定的合夥期限為五年,自本協議簽訂生效時起算,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合夥期限期滿後繼續經營,並決定再次經營的期限;也可以根據全體合夥人的一致同意,提前終止經營期限,並進行清算。

  二、合夥人出資

  第六條 本協議所約定的經營專案中協議各方均出資,出資比例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5:3:1:1。

  第七條 各方出資額度為:甲方五萬元,乙方三萬元,丙方一萬元,丁方一萬元。

  第一款所述出資均為貨幣出資,幣種為人民幣。

  第八條 各方出資應於20xx年 12 月31日前完成,各方應將出資匯入指定賬戶。

  第一款所述指定賬戶開戶行為中國富民銀行 ,戶名:張三,賬號:123456789。

  三、利潤分配及虧損承擔

  第九條 火鍋店利潤分配原則上按照出資比例進行。

  第十條 本協議所稱利潤是指火鍋店在扣除日常開銷、稅費、職工工資及相應應付款後的淨利潤,淨利潤原則上按月分紅。

  第十一條 月淨利潤在十萬元以內的,原則上不進行分紅,該月的淨利潤應逐月累計,至淨利潤超過十萬元時,在累計超過的當月將淨利潤進行全額分紅。

  第十二條 每月五日為分紅基準日,基準日後三日內,總經理應將合夥人上月應得分紅匯入各合夥人指定的賬戶。當月如遇清算,則當月利潤隨清算時一併分配。

  第十三條 火鍋店如發生虧損和其他原因對外形成債務的,首先由火鍋店自有資產進行清償,不足部分,對外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對內則由各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新合夥人加入或者原合夥人退夥的,僅對其退夥前或入夥後形成的債務對外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因承擔連帶責任導致承擔了其他合夥人應承擔份額的一方,可以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四、合夥事務執行

  第十五條 合夥人一致推選張三擔任火鍋店總經理即合夥事務執行人。

  第十六條 火鍋店的日常經營及財務、人事均由總經理進行管理。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推選李四擔任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進行火鍋店店內的管理,即火鍋店店內的日常經營活動主要由李四負責管理。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每月付給總經理一萬元的勞動報酬,付給副總經理六千元的勞動報酬;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對上述勞動報酬進行及時調整。上述合夥人在取得勞動報酬後,仍有權利按照合夥人的出資比例獲得全額分紅。

  合夥人對火鍋店的經營情況有知悉權,總經理應當保障各合夥人的知悉權。

  第十七條 對外的相關協議、合同由總經理簽署方生效。

  第十八條 火鍋店每月應當形成財務報表,總經理應當將財務報表進行復制後報送各合夥人參閱。

  各合夥人有權監督火鍋店的財務情況,各合夥人對總經理所報送的財務報表有權進行質詢。除質詢人特別同意以外,總經理應對質詢事項作出簽署其名字的書面說明。

  第十九條 火鍋店聘任管理人員及招錄員工由副總經理提名並經總經理決定。

  第二十條 以火鍋店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者需變更總經理、副總經理的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一條 因客觀情況火鍋店需變更字號、經營範圍、主要營業場所等事項的,實行合夥人一票否決制,否決的合夥人應當退夥並進行退夥清算,但各合夥人重新達成一致協議的除外。

  合夥人認為有其他重大事項需要經全體合夥人一致決議的,可以提請總經理召開全體合夥人大會,形成書面的決議,並按決議執行。

  五、合夥人的退夥與入夥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下列情況下,合夥人應當退夥:

  (一)合夥人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個人喪失債務清償能力的;

  (三)人民法院要求執行合夥人在火鍋店中的資產的。

  第二十四條 合夥人退夥的,其退夥應分配資產應以火鍋店淨資產為基準,依照出資比例從淨資產中進行分割。

  退夥後,退夥人的財產份額以貨幣方式進行退還,但將出資份額轉讓給其他合夥人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如有新的合夥人加入,新合夥人必須經本協議中各合夥人一致同意並重新達成新的合夥協議後方能入夥。

  第二十六條 新合夥人的出資在火鍋店中所佔比例按照新合夥協議中約定的比例確定。

  六、增資、減資

  第二十七條 經各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可以增加資金投入或者減少資金投入。

  第二十八條 合夥人變更投資金額的,利潤分配及債務承擔按照變更後的出資佔總出資的比例進行處理。

  七、火鍋店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解散火鍋店。

  第三十條 決定解散火鍋店的,各合夥人應當參與清算,火鍋店的淨資產按照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返還給各合夥人。

  八、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各合夥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如實出資的,按照其未出資的數額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合夥事務執行人未能積極履行其忠實及勤勉的管理義務或者惡意侵佔合夥財產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其他合夥人有權利向合夥事務執行人索賠。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其未出資的資金額為基準計算,每日承擔違約金 5%。

  第三十三條 對於違約方所應支付的違約金由守約方按照出資比例分配。

  九、爭議解決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各方補充約定。約定不成的,有法律明文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鍋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第三十六條 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三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八份,各方各執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協議連同本頁(條)共計四頁(三十八條),連續頁加按各方騎縫手印,協議內容以加按協議各方手印頁碼上的為準。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丁方: 年 月 日

股東協議書 篇2

  出名營業人(合夥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

  茲為隱名合夥一事,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擬和丙方、丁方(可增加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合夥開設x x有限合夥企業;成立後的該企業擬從事 (填寫經營範圍)經營。由於甲方和乙方系多年的朋友關係,彼此長期信任;乙方不瞭解丙方、丁方;而丙方、丁方與甲方系生意上的朋友關係,丙方、丁方基於對甲方的信任,願與甲方一道合夥成立上述企業。甲方現有的能力根本無法承擔如此大數額的投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名下的投資款均由乙方實際承擔,即:甲方出名,乙方出錢。x x有限合夥企業中甲方名義上應該投資共計資本金人民幣x x元整,該款均由乙方實際承擔投資,由乙方於本協議成立後分次轉賬交清x x有限合夥企業。甲乙雙方各自確認上述事實。

  第二條:乙方分次轉賬投入資本金後,即為隱名合夥人,且甲方認諾。乙方只按照本協議對x x有限合夥企業實際承擔所投資範圍內的有限責任,這一責任的承擔還須依賴於以甲方的名義處理。甲方在x x有限合夥企業中也只能擔任有限合夥人角色。

  若根據x x有限合夥企業發展的需要,仍需更進一步的追加投資,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甲方應於每屆事務年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損益計算書等相關財務報表交付乙方查核。

  上述資料中依法應該聘請或可聘請相關專業部門出具的資料,甲方應按照乙方的指定,聘請相關專業部門進行服務並出具相關資料。

  第四條:前條查核時,如乙方發現疑義之處,即可到x x有限合夥企業查閱合夥人帳簿,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五條:本隱名合夥人損益應按照合夥出資額比例分配負擔;但虧損的承擔以不超過乙方的實際投資為限。

  第六條:前條利益的分配,應於損益計算後,五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資的增加,甲方應配合乙方完善在x x有限合夥企業中甲方名下投資的增加手續。甲方應該為辦理上述手續,做好丙方、丁方的同意工作。

  第七條:關於x x有限合夥企業營業事務,均由 方執行,而乙方不得直接參與事務的執行。

  但乙方得隨時查閱合夥人的帳簿,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八條:隱名合夥期間中,如遇虧蝕時,如果甲方名下的財產不足資本額半數的,甲方應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終止協議。

  第九條:乙方所出的在甲方名下的資本,其實際權利和義務均由乙方實際享有和承擔。甲方據此資本在x x有限合夥企業中行使權利義務時,均必須按照乙方的指定行使。若甲方與乙方的意見不一致時,以乙方的意見為準。若甲方不遵守本條約定,每次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本協議投資總額的20%);並且若甲方的該次意見正確,則因此而產生的收益均歸實際出資人乙方所有,若甲方的該次意見錯誤,則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均歸甲方個人自己承擔,實際出資人乙方不承擔本次任何損失。

  甲方按照每年實際收益分配到自己名下的 %歸甲方所有,其餘歸乙方實際所有。

  辦理從合夥企業領取分紅款的事務,甲方必須委託乙方指定的人員去實際辦理。

  第十條:本隱名合夥有效期間,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 x x x x年x月x日止共為x年x月。

  第十一條: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須中途終止協議的,應於年底為之;但須於兩個月前通知甲方。

  在甲方做通丙方、丁方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協助乙方完成退夥工作。

  第十二條:協議終止時,甲方應返還乙方所出的資本金額,並應支付應得的利益金,但因虧損而減少資本的,只得返還其餘剩存額。

  第十三條:甲方名下所出的資本,如不幸虧蝕淨盡的,以協議終止論;但乙方願意繼續出資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繼續經營,而乙方亦不願意再出資加入時,甲方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甲方無權中途出讓自己名下的投資,乙方若想轉讓實際投資,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完成轉讓手續,甲方不得拒絕。但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五條:甲方擅自處分自己名下的投資或要求將自己名下的股份受讓給實際投資人乙方,而乙方不願意受讓的,則甲方應按照第九條的約定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乙方實際損失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訂明事項依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辦理,若本協議的約定與有關法律規定不一致,均按本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均須信守本協議,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為本協議投資額的20%。

  第十八條: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第十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出名營業人(甲方):x x x

  擬投資的有限合夥企業名稱:

  甲方以及合夥企業的地址:

  合夥企業的負責人:

  住址:

  隱名合夥人(乙方):x x x

  住址:

  x x x x年x月x日

股東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股東協議範本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經營範圍

  第四條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 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五十萬元。

  第七條 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乙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丙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丁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 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 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註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 股份;

  (六) 公司終止或清算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七) 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 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 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 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依法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 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 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 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 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六) 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 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 對公司合併、分立、改變經營範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對於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透過。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

  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於會議召開 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託他人參加,行使委託書載明的權利。

  股東經通知後既不參加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託他人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加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 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製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儲存。

  第六章 董事會

  第十六條 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准。

  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十七條 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分之二多數成員透過原則。

  董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重大事項,也可隨時召開。

  第十八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應於 日前通知董事、總經理、監事,如遇緊急情況,可提前 小時通知,如上述人員經兩次以上通知且推遲一次會議時間後仍不參加會議,視為自動放棄相應權利,董事會所作決議有效。

  董事會會議應制作會議紀要和董事會決議,參加會議人員均應簽字。

  第十九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 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說明

  (十二) 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並在適當時候及時向股東會報告。

  第七章 監事制度

  第二十條 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公司監事。

  第二十一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及經理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違反公司法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對其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丙方擔任。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公司具體經營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 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 主持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

  (三) 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 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 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人員

  (七)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八) 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後,決定開支)

  (九) 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章 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第二十三條 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第二十四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資。

  第二十五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六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透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十章 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第二十八條 公司允許按照《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 增加股東的程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交由股東會表決透過。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十一章 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第三十條 公司依法建立財會制度。具體制度由執行董事或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股東會表決透過。 第三十二條 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並提取三金後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註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註冊成立後,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註冊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於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第三十四條 利潤分配每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第三十五條 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由董事長於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第三十六條 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括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 資產負債表

  (二) 損益表

  (三) 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 現金流量表

  (五) 財務狀況說明書

  (六) 債權債務清單,包括髮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 虧損原因說明書。

  第十二章 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條 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條 公司營業期限為 年,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九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 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併、分立、被收購兼併、分立時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 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後連續 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股東會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並進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條 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一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職權,並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式進行。

  第十四章 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 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 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第九章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五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協商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公司依法核准註冊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第四十六條 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守。

  第四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各股東一份,如增加股東,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另兩份由見證人留存 。

股東協議書 篇4

  甲方(實際股東): XX

  乙方(名義股東): XX

  甲、乙雙方約定,保持甲方向 廣州A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的投資不變,乙方則作為名義股東登記於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或其他工商登記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為:廣州市X區X路X房。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肆仟萬元,其中以乙方名義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中登記的出資額為 叄仟陸佰萬元,佔投資比例90%,該項出資全部由甲方實際投入,乙方並不實際出資。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公司中的權利義務,保障隱名股東的權利,經雙方友好協商,茲簽訂該隱名股東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乙方的名義出資叄仟陸佰萬元全部由甲方實際出資,已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證明,乙方並不實際出資。

  第二條 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參與權、股息和其他股份財產權益,並承擔投資風險。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參與權,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財產權益的分配,不承擔投資風險。

  第三條 乙方作為顯名股東作如下承諾: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出質股權,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四條 乙方應向公司及其他股東披露甲方及本協議的存在,使公司認可甲方的實際股東身份行並使權利。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東權益,乙方不享受股東權益。

  第六條 若公司與第三人出現糾紛時,由甲方承擔實際的股東責任,乙方不承擔實際股東責任。

  第七條 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公司登記及其他法定的相關手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八條 如由於乙方的債務糾紛,而導致其名下的股權被他人透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預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乙方對此協議負有保密義務。除經甲方同意或本協議約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不得利用顯名股東身份謀取私利,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侵佔公司財產和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由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系乙方之妻,對本協議全部內容及含義均已知悉,確認乙方對合道路公司並未實際出資。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見證方: 廣州A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之妻:

  合同簽定日期:20xx年 月 日

股東協議書 篇5

  訂立協議人(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為推廣 教育科研成果,開發教育產業,促進兒童健康和諧發展,協議訂立人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 教育實業公司,以進行教育產業開發,開展幼兒園、小學、中學、高等教育的開發和辦學。

  二、 教育實業公司註冊地點在________。

  三、合作期限為___年。

  四、股東每人出資 元,每人佔公司總股份的___分之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以教育科研成果支援公司工作,其他人以資金支援公司工作。

  六、公司的盈餘在提取10%的公積金和10%的公益金後,按出資比例分配,一年分配一次,公司的債務依此法執行。

  七、股東的股份轉讓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執行。

  八、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股東選舉。

  九、股東有以下權利:(略)

  十、股東發生糾紛時可向________地區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一式七份,股東各執一份為憑,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生效時間: 年 月___日

股東協議書 篇6

  聯營合作協議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西寧市城中區金智廣告裝潢設計中心

  地址:西寧市南關街136號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西寧格桑梅朵廣告有限公司

  地址:西寧市南山路10號金翠苑小區5號樓401室

  第一條 合作專案名稱及主要經營地:西寧市長江路第十三中學家屬院 號樓樓頂。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戶外三面翻廣告牌設立及代理廣告發布。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10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

  (一)乙方出資辦理戶外三面翻廣告牌的相關手續(城管手續、廣告位設立時佔地的所有者的租賃合同)佔總投資額的50%;甲方出資設立三面翻廣告牌的裝置(三面翻裝置、基礎鋼結構、射燈、電源)佔總投資額的50%;

  (二) 乙方應在20xx年3月1日以前將手續(城管手續、廣告位設立時佔地的所有者的租賃合同)辦理完畢、甲方應在20xx年4月15日以前將三面翻裝置設立完畢。

  (三)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以後每年以此類推。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甲、乙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

  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及招商,乙方有權監督。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甲方合作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及維護;

  3. 出售合作的產品(三面翻廣告牌)、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5. 對合作專案(三面翻廣告牌)日常的經營成本核算,實報實銷;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經營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乙方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或本合同、法律規定有特別規定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壹拾萬元整,如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履行合同約定的合作意向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視為違約。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

  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視為違約。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視為違約。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視為違約。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六)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後,因各盡其責,乙方應在20xx年3月1日以前將手續(城管手續、廣告位設立時佔地的所有者的租賃合同)辦理完畢,待乙方將相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後60天內甲方應將三面翻裝置設立完畢,如因一方未能履行此條款的,視為違約。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共計五頁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二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本地使用每月油費14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

  銷,兼職會計一名每月工資500元,業務員一名底薪1200元+提成3--8%,以上均納入正常運營成本,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六)因贊助費、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篇二:聯營合同範本

  設店(櫃)廠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 授權代理人: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以下稱乙方) 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商場設定店(櫃)出售約定的商品特訂立如下協議。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

  第一條:設櫃位置

  1、甲方以位於商場樓 號鋪位(面積為: ㎡),供乙方設定店櫃,經營本合約所確定的業種與商品。

  2、在合同有效期間基於統一管理、提高經營效益或應營運事實的需要,甲方依每季每業種的經營績效後叄名中挑選,認為必須更動乙方設櫃位置或增減其經營面積及作其他改換時,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新的設櫃位置,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履行。

  3、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無償支付人民幣元(大寫: )作為乙方市場推廣費用,支付方式為:。

  4. 施工保證金 元整(大寫: )(施工完成且開始運營後一個月無息退還); 進櫃保證金 元整(大寫: )(開業後由進櫃保證金轉撤櫃保證金)。

  5.其他費用:(公共事業費用如有調漲,甲方得依視實際狀況通知調整收費標準)

  5.1管理費:__________元/每平方/月;

  5.2 電費:按電錶實際產生費用交納(未安裝電錶使用者按自設電量計算);

  5.3員工培訓費:________元/人;

  5.4週年慶贊助費:元;

  5.5 五一/國慶/聖誕贊助費各:元;

  第二條:經營範圍與方針

  2、乙方商品應送甲方審查和核價後,才能陳列銷售,不得擅自變更、增減經營商品。乙方若需要新

  增加營業專案或商品必須以書面方式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才可陳列出售,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違反本條之約定,應支付5000元至50000元違約金給甲方,作為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具體金額由甲方根據乙方違約的具體情況確定。

  3、乙方銷售商品品質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得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內容應力求充實、備齊,售價應合理公道。如乙方所售商品為假冒偽劣產品,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換貨或退還貨款。

  4、若乙方商品之來源、品質、內容、數量,無法達到甲方之要求,或乙方因其他因素,造成不正當營業狀況,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必賠償乙方的損失。

  5、乙方在本商場銷售的一切商品,若因存在瑕疵或質量問題而引起的消費者投訴等情況,乙方應做好售後等服務,不得無故拖延,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6、乙方在宜賓市其他百貨公司及聯銷商店銷售之商品,若有打折特賣等活動時,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甲方商場實施相同的活動,否則乙方須支付給甲方該櫃上月營業額2倍作為違約金。

  7、乙方應接受國家合法流通的信用卡及銀行卡,由此產生的相關之手續費由乙方負擔,甲方先墊付後從乙方之貨款中扣回。

  8、乙方不得私自收受外幣或外幣票據,否則以違約論,乙方並應自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商品打折部分(除5折以下)必須接受甲方vip卡____________折的優惠方式,否則甲方有權予以該部分銷售額20%的違約金。

  10、乙方自己發行之提貨券、優待卡需事先向甲方申請,待甲方核准後才能於甲方賣場內使用。

  第三條:經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滿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續約。乙方須於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為乙方不續約。甲方如不同意續約,本合同期滿即為合同履行完畢。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比其他第三方有優先續約權。

  3、合同生效期間乙方如欲提前終止合同(中途撤櫃),應於撤櫃四十五日前提出撤櫃申請書,經甲方同意後才能撤櫃。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中途停止履行合同或擅自轉讓權利義務予第三者或與第三者合作及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事情,否則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自違約行為發生日至返還櫃位予甲方,並與甲方結算完畢之日止,按日以每日人民幣1000元之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營業時間

  1、 營業時間概由甲方規定,乙方應嚴格遵守,不得有異議。

  夏季營業時間:至

  冬季營業時間:至

  以每年的四月一日、十一月一日為季度時間調整日,節慶日營業時間另行規定;

  2、除甲方另有規定和通知外,乙方不得於營業時間內擅自停止營業,否則以違約論,應承擔人民幣5000元至10000元之違約金,具體金額由甲方根據乙方違約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五條:結賬付款

  1、乙方每次銷售的貨款一律由甲方指定的收銀臺收取,並開具甲方的銷售票據。乙方不得漏繳、少

  繳銷售貨款,否則一經查出除補繳漏、少繳之營業款外,乙方須支付漏繳、少繳金額的10倍作為違約金支付甲方,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應提供給甲方的進貨發票,必須是乙方單位經正式註冊登記後,印有稅務專用章,並蓋有乙方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的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並在乙方提交合乎規定之增值稅發票之前,停止支付貨款。乙方若提供不合法之增值稅發票,無論合約終止與否,任何時間甲方均有權向乙方追索,並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

  3、乙方在甲方商場的銷售行為,一律使用甲方制式的銷售表單“銷售日報表”及四聯“購物單”據實填寫,至甲方收銀臺繳款並經甲方收銀員簽字確認後,作為乙方每日每筆之銷售憑證。“銷售日報表”一式三聯,其中廠商聯由乙方儲存,會計聯及營業聯由甲方儲存;“購物單”一式四聯,其中廠商聯由乙方儲存,會計聯及收銀聯由甲方儲存;作為今後雙方核對結算之原始憑證。

  4、每月營業額由甲、乙雙方在次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日結算對賬一次,(節假

股東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_________(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_

  3、註冊資本: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丁方以___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檔案;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4、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