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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合同

【精品】諮詢合同4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諮詢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諮詢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為使甲方規範經營、科學管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諮詢服務。甲方認為乙方的諮詢服務符合甲方和合同的要求,保障了甲方的利益,現雙方就諮詢費支付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諮詢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對甲方在經營、建設中的相關的問題進行可行性分析,並提出專業意見及合理化建議。

  第二條諮詢期限

  諮詢期限為:6個月,從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12月3日。

  第三條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利監督乙方的諮詢活動;

  (2)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諮詢服務。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就諮詢事項在甲方指定期間內予以答覆;

  (2)乙方應當派遣1-2名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專業諮詢服務。

  第四條諮詢費用

  本合同總價為:【】元(大寫:),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諮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支付違約金【】元。

  2、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因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其他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都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時間:時間:

諮詢合同 篇2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受託人(乙方):xxx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組織機構程式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遵照執行。

  一、委託事項: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資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為實現融資,甲方委託乙方的服務事項包括:

  1. 尋找推介資金出借方,資金出借方包括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擔保公司和個人等一個或多個出借方;

  2. 收集申請融資借款所需資料,策劃最佳的融資方案;

  3. 以甲方名義與資金出借方溝通借款條件、利息和費用等相關事項;

  4.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達成借款協議、簽訂借款合同,協助辦理借款所需的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

  二、雙方對服務事項的要求:

  (一)委託人就委託服務事項對受託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額不少於人民幣大寫 元,出借期限不少於 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於;

  3、負責提供融資借款協商場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務,協助借款擔保、公證、保險等法律手續的辦理;

  4、在

  (二)、受託人(乙方)就委託服務事項對委託人的要求:

  1、甲方必須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詳細固定住址及通訊聯方式、電話等身份資訊資料,保證能親自簽署借款檔案、辦理借款手續。

  2.甲方必須向乙方真實提供和陳述資信情況、借款用途、擔保方式等。

  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申請融資所需的相關資料、檔案、憑證、權屬證書,並保證其提供資料、檔案、憑證或權屬證書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須配合乙方為促成借款協商、簽訂借款合同、辦理借款擔保而實施的行為,應配合乙方與資金出借方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不得推遲或拒絕。

  5、甲方據實支付辦理借款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的費用

  三、諮詢服務費用:

  1.委託人簽訂本合同時應先行向受託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xxx元(小寫xxx元),受託人促成受託人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後,擔保金抵作諮詢服務費,委託事項未促成則全額無息退還甲方;因甲方違約而導致委託事項終止,保證金不予退還。

  2、委託人與受託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之時起,受託人的受託服務事項即視為完結,委託人(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託人全部諮詢服務費。

  3、諮詢服務費按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總額的%計算支付,辦理借款延期的視同二次服務,需同樣再次計算支付諮詢服務費。

  4、本合同的諮詢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5、諮詢服務費的支付時間和方式為:在借款合同約定的獲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為支付。

  四、其他約定

  1、受託人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第三人)達成借款協議或簽訂書面借款合同後,由於委託人原因(包括但不僅限於反悔、放棄借款、不配合辦理擔保等法律手續等)而終止委託事項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託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託人(乙方)的諮詢服務費。

  受託人促成的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履行情況(提前或推遲借、還款,履行質量等)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執行。

  2、沒有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諮詢服務費,但簽訂本合同後委託人終止委託事項的,不退換履約保證金。

  4、本合同簽訂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當即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自下列之任一條件滿足時自動終止,且雙方互不書面通知。

  A、合同簽訂後30日內未能促成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時;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條(二)項的要求履行,致使委託事項無法進行時;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約定的行為均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20%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不足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六、受託人促成的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 )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作為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事項的依據。

  七、本合同完全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絕無任何欺詐和脅迫;受託人已就合同內容提請委託人注意,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認識清楚、一致,沒有疑義。

  八、本合同履行中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透過訴訟解決的,由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合同內容共2個頁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 受託人:

  年 月 日

諮詢合同 篇3

  簽訂地點: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案名稱: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受託人: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專案的技術諮詢(該專案屬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_________。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_________。

  三、委託人的協作事項: 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時間)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_________。

  五、驗收、評價方法: 諮詢報告達到了本合同第一項所列要求,採用_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_人出具技術諮詢驗收證明。 評價方法:_________。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本專案報酬(諮詢經費):_________元。 受託人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的經費為_________元,由_________人負擔。(此項經費如包含在諮詢經費中則不再單列) 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③ 其他方式: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一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_________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九、其他(含中介人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_________。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 受託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有限公司

  被委託方(乙方):------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情況概述

  工程名稱:-----基礎工程結算

  工程地點:重慶市----組團

  結構型別:鋼筋砼框架剪力牆結構

  第二條委託範圍及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對以下專案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基礎工程結算。

  服務類別:結算稽核

  乙方須:

  1、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甲方對結算的具體要求對本工程的工程量計算、材料結算價按甲方稽核確定後執行,定額套用、取費計算等全部專案分別按甲方要求進行編審。

  2、乙方初審完成後報甲方,根據甲方安排與施工單位對數。

  3、對數完成後一式四份提供稽核報告,同時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經濟指標分表。

  第三條稽核時間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審價資料起40日內(包括國家規定節假日)交出審價報告,其中編制結算初稿25日,與施工單位核對工程量及出具結算報告為15日。如甲方提供資料時間延長則稽核時間順延,如對數時施工單位不配合,時間可順延。

  第四條甲方責任

  1、及時為乙方的稽核工作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全部檔案和資料,包括承發包合同主要條款、竣工圖、圖紙會審記錄、隱蔽驗收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現場簽證等。

  2、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稽核費用。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再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稽核業務、出具稽核報告,分專業並按甲方要求計算工程造價,並附工程量計算書,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

  2、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乙方須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嚴加保密。除非經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洩露,一經發現,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六條特別規定

  乙方編制完成提交稽核初稿經甲方認可後由甲方組織乙方與施工單位對數,對數須在甲方辦公樓內甲方指定的地點進行,每次對數乙方參加人員不少於二人,乙方不得與施工單位單獨或私下接觸。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稽核報告後甲方另行對本工程結算進行二次稽核,二審與乙方一審結算結果誤差在2%內為乙方工作的合理誤差。

  第七條稽核收費

  本結算稽核收費:基本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作為計費基礎乘以相應費率)+成果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與結算審定額之差值作為計費基礎乘以成果費率),其中相應費率分別為:

  1、基本費用=送審金額×1.0‰;

  2、成果費用=(送審金額-審定金額)×2.0%。

  甲方於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正式稽核報告後十四天內支付稽核造價部分諮詢費的70%,餘下30%暫時扣留待二審結算完成後視以下情況決定是否支付:若二稽核減額低於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範圍內,則餘下30%款項在二審結算完成後十四天內支付給乙方;若二稽核減額超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範圍,則剩下30%款項不付,此合同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交審計報告的,逾期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違約金,超過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計計算,累計違約金不超過諮詢服務費總額。

  2、乙方有任何與施工單位惡意竄通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