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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合同

【精品】諮詢合同3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諮詢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諮詢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教育資訊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務專案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教育資訊諮詢服務:

  為甲方在 年中考前後進行無錫XX區的招生宣傳工作,調研 年無錫XX區初三畢業生預報貴校專業的傾向,協助甲方順利完成 年無錫XX區招生工作等。

  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併為其提供相關的教育資訊諮詢服務。

  二、專案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專案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元( 萬元整)於簽約後分三次支付完成。

  2、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資訊諮詢服務,並在半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日期: 年 月 日— 月 日止。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甲方的基本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乙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調研報告。

  4、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委託): 簽字(委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諮詢合同 篇2

  上訴人(原審被告):XX置業顧問有限公司

  地址:XX市ZZ區美湖路ZZ號

  法定代表人: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 Z女士

  地址:XX市XX區XX街

  原審被告:XXA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區XX東路XX號

  法定代表人:

  上訴請求:

  1、撤銷原審判決之第一、二項,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2、改判由被上訴人承擔本案一審及二審全部訴訟費用。

  上訴人XXV置業顧問有限公司、XXA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許《委託購房及裝修諮詢合同》糾紛案件,上訴人不服原審判決之第一、二項,特提起上訴,具體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上訴人已經充分履行了委託合同項下的裝修諮詢義務,原審認定事實不清。

  首先,上訴人委託合同項下義務為提供裝修諮詢服務,而不是進行實際的裝修施工。

  其次,上訴人已經為許華提供了XX苑精裝修選集。該選集根據不同戶型及各個型別的潛在客戶群,分別製作了不同風格及多元功能的裝修方案,該選集並附有各方案項下之圖紙,可以說,上訴人已經充分、有效、善意的履行了裝修諮詢義務。

  最後,至於裝修方案最終未能付諸實施,原因並不在上訴人或者同洲公司,而在許華,原因正是許華不履行認購書、拒絕簽署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因此,上訴人已經充分履行了委託合同的裝修諮詢義務。

  原審法院並未對上訴人充分履行裝修諮詢服務義務的事實予以認定,系屬認定事實不清。

  二、委託購房及裝修諮詢合同已因合同相對方均充分履行合同義務而終止,不存在單方解除的前提,原審適用法律錯誤,並導致了錯誤判決。

  前已述之,上訴人充分履行裝修諮詢服務義務,那麼,根據合同法第405條“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及合同約定,上訴人就應該依約足額相應報酬,事實上,許華也付清了相應的裝修諮詢報酬。因此,委託購房及裝修諮詢合同已因相對方均充分履行合同義務而終止,客觀上不存在委託人單方解除委託合同的前提。

  反觀原審判決,在認定上訴人與許華之間就裝修諮詢事項的委託關係的情況下,逕行根據,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的規定支援了許華解除合同的訴求,系屬適用法律錯誤。

  總之,上訴人認為,原審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均有誤。委託購房及裝修諮詢合同已因合同相對方均充分履行合同義務而終止,上訴人獲取報酬有充分的事實與法律依據,無需向許華退還任何款項。請貴院支援上訴人的全部上訴請求。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置業顧問有限公司

  (蓋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諮詢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

  (以下簡稱“本專案”),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合同的完整性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檔案、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2、檔案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檔案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檔案除外。修改檔案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3、禁止轉讓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4、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

  5.1(上述費用已含乙方為履行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中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諮詢服務費、勞務費、人工成本、影印費、檔案製作費、通訊費、交通費、協議差旅費、保險費、稅金等)。

  5.2支付方式

  以上費用以人民幣為計價單位並以人民幣支付,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開始為甲方做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完成合同約定事項後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6、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7、合同終止

  7.1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7.2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8、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9、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0、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0.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資料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0.2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專案、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約定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0.3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4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0.5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乙方應按照國家及專案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1.2乙方應按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11.3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原因,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1.4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免責約定

  12.1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3、智慧財產權

  13.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諮詢成果的版權,在甲方按附件一約定付清諮詢服務費用後,由甲乙雙方共有。

  13.2未經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最終諮詢成果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專案,但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前提下雙方均可用於企業推廣、廣告宣傳等。

  14、保密約定

  雙方承諾,雙方之間進行的與本合同相關的交流資訊都應當由接收方嚴格保密,除非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對方獲知的任何商務、技術、操作、工藝流程、市場資訊等商業秘密,但下列情況除外:

  a)對方書面同意;

  b)有關資訊已為公眾所知;

  c)一方在對方提供之前已透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該資訊。

  15、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和爭端解決等事項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不成的,則任何一方可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6、本合同專案服務期限:20_年1月1日----20_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