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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統計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範本

  為有效應對突發性公共事件,市統計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由局領導和綜合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組成,局長擔任總指揮,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領導負責總協調,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現根據市政府印發的《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安全生產的有關指示精神,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指揮排程能力和防範處理能力,對突發公共事件做到早預見、早報告、早處置,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和統一指揮、常備不懈和預防為主、反應靈敏和運轉高效的原則。局機關各處室和直屬事業單位應根據局應急指揮部的指示,把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到實際工作中,力求第一時間對突發公共事件作出準確判斷和及時響應,不斷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處理水平。

  三、分類應急響應

  (一)颱風應急響應

  1、當接到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預防特大強颱風的指示或新聞媒體釋出福州地區將有特大強颱風正面襲擊的預報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透過區域網公共資訊或手機簡訊、電話等方式通知局機關各處室負責同志,由處室單位負責同志通知所在處室的'全體幹部職工,進入防颱風工作狀態。

  2、局辦公室負責協調辦公大樓物業管理公司做好防颱風工作,並安排工作人員在辦公大樓內24小時值班、定期巡視各樓層情況,發現隱患和緊急事項應及時報告帶班領導,並做好當班記錄。

  3、全域性幹部職工應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隨時待命並服從調遣。當接到市應急指揮部的指令時,由局應急指揮部通知相關人員,相關人員應立即行動及時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接受上級指揮機關部署的工作任務,並積極投入防颱風工作。

  (二)地震應急響應

  1、當接到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抗震救災的指示或新聞媒體釋出福州地區發生重大地震災害時,全域性幹部職工應無條件服從局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根據要求立即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迅速投入抗震救災工作。

  2、全域性幹部職工應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時刻服從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指令,積極完成局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抗震救災任務,並及時有序組織引導有關人員迅速躲避或轉移到安全地帶,確保抗震救災工作有序開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火災應急響應

  1、當辦公樓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立即按下樓層消防報警器報警或立即拔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同時迅速啟用配置樓層的滅火器材或消防水槍開展滅火和組織救援工作,並及時報告辦公室。

  2、辦公室接到辦公樓發生火災的報告後,立即報告局領導並迅速組織人員前往火災現場,組織協調滅火及救援工作,立即通知大樓物業公司,關閉電源;協助解決消防人員滅火中的有關事項,確保人身安全。

  3、組織處室、單位人員安全轉移。當接到火災安全轉移的資訊後,各處室負責人應及時引領所屬人員,迅速有序地轉移安全帶,當濃煙較大時應臥下身體匍匐前行,迅速前往各樓層樓梯向一樓室外轉移。

  4、在緊急情況下局辦公室應指定人員迅速安裝好緩降梯,並組織引導人員有序撤離。

  5、辦公室及時向局領導和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

  (四)《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

  1、 當發現傳染性疾病案例時,要及時把病人隔離,向上報告。

  2、撥打120緊急送醫院隔離救治。

  3、及時請防疫部門對辦公室和人員進行消毒處理,預防傳染性疾病蔓延。

  4、辦公室及時向局領導和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

  (五)《治安事件應急預案》

  1、當發生治安事件時,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局辦公室,局辦公室應及時應對,說服輸導,防止激化矛盾、事態惡化,及時向局領導報告。

  2、發生鬥毆、傷亡事件要及時撥打110求救,協助配合公安機關調查,並將情況向局領導和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

  3、及時撥打120急救,救助傷者。

  (六)突發性群體上訪事件應急響應

  1、當發生五人以上群體上訪時,值班人員或第一接待人員應立即報告局辦公室,局辦公室應及時向上訪人員瞭解有關上訪事項,並及時報告局領導。接待處理突發性群體上訪事件,應做到妥善安排、熱情接待、科學答覆,防止激化矛盾、事態惡化。

  2、群體上訪人員直接進入有關處室、單位辦公室,第一接待單位或個人應按照《首問責任制》的要求,熱情做好上訪人員接待工作,同時應視上訪情況及時報告局領導,並按程式妥善處理群體上訪事件。

  (七)臨時重大任務應急響應

  當接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統計局關於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或臨時下達緊急統計工作任務需要抽調局機關人員時,各處室、單位負責人應樹立全域性觀念,無條件服從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的指令,按要求帶領有關人員按時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迅速開展工作,按時完成總指揮下達的各項任務。

  四、總體要求

  (一)保持通訊暢通。為了確保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響應工作,局副處以上幹部以及行政、機要、車輛駕駛等特殊崗位人員應保持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確保使用局機關通訊錄內的其中一種通訊方式可以聯絡。

  (二)加強宣傳教育。廣泛開展防颱風、防震、避險、自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消防知識講座,牢固樹立安全觀念,增強廣大幹部職工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促進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

  (三)搞好培訓與演練。結合落實應急工作預案和消防安全預案,開展突發公共事件和應急管理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演練,增強處室、單位之間的配合與協調,提高應急反應能力,並根據演練情況和實際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四)實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應急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翫忽職守、不執行命令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