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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憲法日為主題的精彩演講稿

以憲法日為主題的精彩演講稿(精選6篇)

  演講稿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能夠利用到演講稿的場合越來越多,你知道演講稿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以憲法日為主題的精彩演講稿(精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以憲法日為主題的精彩演講稿1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憲法在我心中”。

  憲法是規定公民基本權利和國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憲法是母法,就像家裡的母親一樣。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根據憲法產生,不得違背憲法,違背憲法的法律是無效的。憲法是愛法,就像母親保護自己的孩子一樣。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使我們的人格、人生、財產受到保護。憲法是國法,憲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規,而是規定整個國家基本制度的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主要包括序言,總綱、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和國旗、國歌、國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國家權力有序執行,規範和制約國家權力;確認和保障公民基本權利;調整國家最重要的社會關係,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因此,憲法是社會穩定的調節器和安全閥,對於解決各種重大社會矛盾和衝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國無法則亂,家無法則衰。同學們,讓我們首先從校規做起,規範自己的日常行為;走出校園後不僅自己始終遵紀守法,還要把法制意識宣傳給周圍的人。讓我們共同為祖國現代化建設、構建和諧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以憲法日為主題的精彩演講稿2

同學們:

  法律是規範人們日常行為的準繩,依法治國也是我們國家堅持的治國政策之一。我們生活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當中,法律是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的。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憲法,在此基礎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規,其中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國家專門為我們青少年所設立的。

  那麼,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約束不到我們,只要遵守校紀就行。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為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請問,如果法律作用甚微,為什麼公元前18世紀古巴比倫王國國王漢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眾所周知的漢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請問,如果法律只是一紙空文,為什麼拿破倫會說“我真正的光榮並非打了四十次勝仗;滑鐵盧之戰抹去了關於這一切的記憶。但是有一樣東西是不會被人忘卻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歷史不會說謊。法律,無疑是一個國家國泰民安的先決條件。它的重要性更是無庸質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的規定和精神。在當今這個資訊時代,在這個經濟社會,道德的約束在不斷的被人們所淡忘,甚至開始討論起一些傳統美德是否過時的問題。這促使我們更加呼籲法律來維護我們社會的秩序。紐約,這個世界最繁華的都市,卻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惡源。有統計表明,每5分鐘,就有一場搶劫上演。犯罪,無疑永遠在威脅著我們安定的生活。但是,我們應當堅信的是,法律永遠維護的是正義。

  誠然,就我國現階段的法律體制而言,的確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認,有一些人背離職業道德,背離良心,鑽法律的空子。為的只是金錢,只是一個“利”字。但我仍要說,我們的法律正在不斷的健全,完善中。我們應當毫不動搖的堅信法律的正義性。並學會捍衛它,這也是在捍衛國家的尊嚴,捍衛自己的尊嚴。

  而作為學生的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基礎。從認真聽課做起,從保證每一節自習課紀律開始。從同學之間的互相監督,到能夠做到嚴格自律。從被動的受約束到主動的養成遵紀的習慣。從杜絕抄襲作業開始到自覺抵制社會不良思想。!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體會到法律制裁的威嚴才悔恨呢?因此,讓我們從小做起,從身邊做起,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有法律武裝自己的頭腦,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讓我們大家共同攜手,在成長得到律上與法同行吧!!

  謝謝大家。

  以憲法日為主題的精彩演講稿3

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很高興能和同學們在一起共同進行一次法制學習。不久前我觀看了同學們自己編寫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實,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學編寫的一個毛阿敏偷稅漏稅的故事,我深受啟發,這不僅僅是一個故事,而是你們的內心深處法律意識的真實反映。在這裡,我也給大家講一個我親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發生在四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樓的樓道窗前嬉戲,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四樓摔了下來。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後來,乙被市醫院急救車救走。此時,我給同學們出二個思考題:

  ①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違法?

  ②如果甲違法,違反了什麼法?

  結果應是:如果醫療簽定部門確定為重傷,首先甲這種行為造成的後果違法,其次甲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下面,我從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三個方面,來給同學們講一下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20世紀以來,青少年犯罪是各國共同面臨的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青少年犯罪佔全國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較高,約為65%,處於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14—18歲的少年發案率上升較快,成為違法犯罪的高發年齡階段,並以侵犯財產型犯罪與性犯罪居多,團伙作案數量劇增。人之初,性本善,這些少年,曾經天真無邪,如同一張白紙,他們的人生座標為什麼變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筆來自哪裡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觀因素又有客觀因素,更是主、客觀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發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時期,是人生中至為關鍵的一個時期,是人從幼稚兒童期向青年期的過渡階段。處於這一特殊時期的人,無論從生理上還是心理上,都經歷著一場鉅變,從青少年的心理變化來看,主要表現為:

  求知慾增強,交往需要增加,有虛榮心,喜歡刺激,富於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強,有好勝心,易於衝動,愛感情用事,有較強的獨立意向,希望根據自己的想法、興趣去行事,認識問題直觀、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備的分析判斷、辨別能力。

  這種身心發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擾能力顯得相當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軌的舉動,實施違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個性傾向性

  人的個性傾向性是個性中最主動,最積極的因素,它決定著人對現實的態度,決定著人的認識和活動的趨向與選擇。個性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動機、興趣、信仰、觀念體系等,不良個性傾向性是大多數青少年實施犯罪行為的主觀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個性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現為:具有強烈的物質欲,權力慾,報復欲;在觀念體系上,概括地說,主要表現為五觀不端正,以自我為中心,只想索取,不願奉獻的極端利己的價值觀;過分追求金錢,享樂,名利,實惠,講究吃喝的人生觀;善惡、美醜、榮辱、愛憎、是非、苦樂,得失完全顛倒的道德觀;哥們義氣高於一切的封建行幫式的友誼觀;放蕩不羈,崇尚低階感官刺激的性愛觀等。正是在這些強烈,畸形的慾望驅使和錯誤觀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響

  下面,我重點給同學們講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響,希望同學們能引以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實際例子講給父母聽,糾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為。

  家庭是青少年個體生活、成長的第一空間,是青少年最早接觸的小社會。也可以說是一個大染缸。這就要求有些同學,是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應是最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會對子女的教化也是最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訓會影響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還世代相傳。調查與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這一環境中能否健康發展,與家長對家庭的責任感,態度,對子女的教育引導,與其自身性格和言行舉止有著密切的聯絡,若父母對家庭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對子女的態度適當,教育、引導得法,自身性格,言行舉止良好,家庭的內聚力,親和力增強,正面影響加大,子女實施不道德行為,違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負面影響大,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導致犯罪。

  其中影響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親情過剩,疏於管教,家庭暴力,單親家庭,不軌家庭五種。親情過剩。目前,在我國城鎮,18歲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數是獨生子女,這些在四二一家庭結構中長大的獨生子女,從小就受到祖輩、父輩的百般寵愛,被過度的親情所包圍,在家中儼然是一個小皇帝、小公主,處於一種特殊的地位,他們中一些人因而養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識和行為習慣,凡事總是先考慮自己,從個人角度出發,不達目的不罷休。因此為了達到個人目的,滿足自身的需要,他們可以不擇手段,不受任何約束,甚至以身試法,以致違法犯罪。

  近幾年來,因不良家庭因素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例子屢見不鮮。如:自97年上半年以來,佛山的一個少年暴力犯罪團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僅11歲,最大的17歲,在追求稱霸一方,為所欲為的目標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遠,吃幹吐淨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夥,五人成群,穿插結合,交替作案,漸漸發展一個犯罪團伙。並於1999年被公安部門依法逮捕。

  我希望透過這次的法制學習,在在座的同學能認清違法、犯法的後果,堅決抵制不良的誘惑,與不良的行為作鬥爭,走正確的人生道路。

  以憲法日為主題的精彩演講稿4

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

  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資訊時代,同學們可以透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學們是否想過你們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誰違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要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學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紀守法了,才能保護好自己。

  這裡給同學們講一個關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題目是走路也要有"規矩"。聽到這個題目,有的同學一定會感到可笑,"別逗了,走路誰不會呀!"這裡講的"走路"是講過交通路口時應該何時走,如何走。有的同學在馬路上玩耍、遊戲,甚至在馬路上相互追逐打鬧,這正說明他們沒有意識到危險性。南京某小學二年級學生王誠就是因為沒有這樣的意識,失去了一條腿,留下慘痛的教訓。一天傍晚,王誠瞞著爸爸媽媽溜出家門找同學一起玩捉迷藏。一個同學在前逃,王誠在後追,不知不覺中跑到了一個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當"俘虜",就飛快奔到了馬路對面。王誠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衝過馬路。就在這時,一輛貨車駛來,司機發現了他們,雖然馬上猛踩剎車,但由於距離太近,貨車右後輪仍然碰到了王誠的雙腿,他倒下了,鮮血流了一地。後來王誠雖被及時送到了醫院,但由於傷勢太重,當天夜裡,醫生們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決定,如不這樣做,一旦傷口惡化,性命也難保。王誠雖然活了下來,但右腿卻失去了,從此,再也不能和小夥伴一塊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見,遵守交通法規是多麼重要啊!

  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網咖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裡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

  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吧!

  以憲法日為主題的精彩演講稿5

親愛的教師,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裡演講的題目是:憲法日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大家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裡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裡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大家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大家息息相關。大家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大家的心中,鐫刻在大家的神經裡,灌注在大家的血液中,並同大家共呼吸;它們是大家的生存,特別是大家的幸

  福所必需的。”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大家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們國家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大家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我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於大家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們代表大會代表人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們的基本意志,大家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大家們國家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們意願、維護人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我,也貽害他人,留給大家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以憲法日為主題的精彩演講稿6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學憲法講憲法》。

  “憲法”這個詞,對於還是小學生的我們,是陌生的,但是卻又覺得它跟“法律”這個詞十分接近。那麼憲法的意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它規定了政府的權力和職責、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等,在一個國家的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權威和最大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總體來說也就是,國家的根本法。特指國家、社會的根本法規、原則的系統或總體。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句耳熟能詳的古話,時時刻刻教育著我們,如果做一件事情連規矩都沒有,否則無論如何都不能成立。而“憲法”是為了這個國家的政治而存在的,如果失去“憲法”和“法律”那麼國家便會一團糟,一些法外之徒便會組成一個新的隊伍,獲取國家利益。而“法”就是人與人之間信任的橋樑,也是維護合法公民的防護牆,也是教訓法外之徒的利器。“法”,它雖看不見也摸不著,但是卻在生活中形成一種透明的薄膜,保護著人與人之間的本性,“法”其實處處存在我們的生活之中,每個國家都渲染著“法”的氣息,一些改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也充滿著對“法”的知乎。我們作為國家的合法小公民,因當從小懂得“法”,從生活中接觸到“法”,做個學法、懂法、守法的愛國合格小公民。

  很多人說道,我們不清楚該如何懂得“法”,這很正常,對於青少年的我們,“憲法”這個詞就是若隱若現的雲霧,摸不著猜不透,一頭霧水的要拼命弄懂,要費很長時間。舉一個真實事情:這件事情我記得很清楚,一個二十五到三十五左右的媽媽,推著嬰兒車走向馬路,此時是黃燈,而媽媽沒有注意到是黃燈,而此時一輛計程車賓士而來,幸虧踩了緊急剎車,但是,計程車司機下來跟這位母親理論,結果倆人吵得不可開分,最後,計程車司機一氣之下將還在嬰兒車睡著,露出恬靜面孔的嬰兒重重扔出去,嬰兒當場死亡,最後,計程車司機需要負全責。本是可以互相理解,好好溝通簡簡單單的事情,卻非要在衝動魔鬼的支援下,忘掉了時時刻刻在提醒著自己保持冷靜的“法”,犯下了不可悔改的過錯。“法”這個字是莊嚴而又神聖不可侵犯的,它只為合法的公民,為改心革面的人一個敞開溫暖的擁抱,在人生道路上,“法”撐起了一頂巨大健康的保護傘。

  我們心中的寶典是“法典”,心中有著這樣寶貴的物品,是因為熱愛國家,熱愛社會,而憲法正是國家的根本。憲法是社會幸福安平的法律保障,也就是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核心而存在的。憲法和我們一同成長長大,都有不一樣的改變,只不過它的改變會隨著社會發展而變遷。

  讓我們一起學習憲法,理解它的基本原則和精神。我是學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共同為國家付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