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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

  為加強學校學員安全管理工作,維護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保證學員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有關規定精神,特制訂以下規定。

  一、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任務是:對學員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積極引導學員安全健康成長。

  二、學校對學員安全教育管理,要以預防為主,本著愛護學員,教育先行,明確責任,管教結合,妥善處理的原則,做好教育管理和處理工作。

  三、本規定是對學員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處理的規範。

  四、學校要把對學員進行安全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到議事日程上來,積極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學員的防範能力。

  五、為加強學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學校將建立學員安全教育管理領導小組,組成員由各任課教師及各部門主管參加,在學校主管校長領導下進行工作。

  六、學校教職工要從愛護、關心學員出發、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和改善環境,保護學員人身和財產安全

  七、學員發生意外以及學員要求人身安全或財產安全保護時,學校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學員應自覺尊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參與危害社會及學校穩定的活動。不得有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要注意自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八、學員在各項活動中,應遵守紀律和有關規定。

  1、在實操室應嚴格按操作進行操作。

  2、在實操、社會實踐、軍訓及勞動中,應嚴格遵守學校有關規定,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九、學員應嚴格遵守宿舍管理規定,保持宿舍衛生清潔,嚴禁使用各種電器、煤油爐、酒精爐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經發現,將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律處分。

  十、如發生刑事、交通等其它事故,在場學員應保護現場,並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十一、學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發生一般傷害後,學校將及時進行調查,根據當事人或他人的過錯,給予批評教育,並根據損失程度,除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外,同時要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

  十二、學員在教學、實習、生活過程中,因屬學校責任發生的傷亡、或致殘等事故,由學校承擔責任,並依據有關規定做好處理及善後處理工作。在教學、實習生活過程中,由於學員本人不能遵守紀律或不按要求進行活動而發生意外人身傷亡事故,由學員本人負責。

  十三、學員參加未經學校校長批准的活動或未經請假擅自離校而發生的一切意外傷亡事故,由學員本人負責。

  十四、學員假期或畢業離校後發生的一切意外傷亡事故,由學員本人負責。

  十五、由屬於不可抗拒原因或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十六、對已參加人身保險的學員,在有效保險期內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按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保險金;屬於學校責任的,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補償,屬於學員本人責任的,除保險公司按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保險金外,學校將不再負責。

  十七、因病死亡可由本人承擔責任死亡的學員,學校不承擔喪葬費,如家庭確有實際困難,學校可酌情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補助費金額最多不能超過500元。

  十八、因保護國家財產或他人生命而致殘或英勇犧牲的學員,學校將報請省、市人民政府授予榮譽稱號,同時給予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十九、本規定由學校學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頒佈日起實施。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一、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片區教研室、直屬事業單位要充分利用有線廣播、閉路電視、校園網等宣傳媒體開展學校安全宣傳教育。每月要有學校安全宣傳教育節目,對本校各級幹部、教職員工、學生和承包經營戶主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每年培訓率達100%。

  二、積極配合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危化物品管理人員、專兼職安全員和司爐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培訓率達到100%。

  三、督促食堂、小賣部等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抓好安全教育。每月至少組織職工集中學習一次,不得少餘四小時。對新上崗和更換工種的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對學習教育培訓的內容、時間、人員的核實,以記錄、登記、簽到為準,凡未落實學習教育培訓內容、時間、人員而釀成傷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教體局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督促學校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工作情況。

  六、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3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特制訂消防安全制度。

  一、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規定,實行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並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學校領導是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學校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開展本部門、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對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學校消防職能部門。

  四、開展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火災預防和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學校發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疏散人員,維持火場秩序,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即撥打“119”電話,災後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調查,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生的情況。

  六、重點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①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③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有效,處於正常執行狀態。

  七、學校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學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遵守學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物品。

  八、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有條件的可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增強防火滅火應變能力。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4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實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保障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 、教育培訓目的

  教育學校班主任及教職員工關心愛護學生,認真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們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觀念,熟悉並自覺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規、規定,熟練掌握各類活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備準確分析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在緊急狀況下組織學生逃生避險的應急能力。

  二 、教育培訓物件

  學生、教師、學生家長、教育輔助人員、校車司機等。

  三 、教育培訓內容

  (1)責任意識教育。校長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責任人,其他教職員工是相關責任人,同時各班級指定固定的“班級安全安全員”及時參加各培訓活動。

  (2)法制意識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險地區搞活動,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組織學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種防火知識並能有效告知學生,瞭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在火災中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

  (5)食品衛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見傳染病並瞭解其預防辦法,掌握簡單的農藥及其他化學品中毒搶救方法。

  (6)保護學生在勞動、體育、競賽時人身安全的知識教育。

  (7)組織學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時迅速逃生避險,實行自救自護,並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識和能力的教育。

  (8)愛護學生、關心學生的師德教育。建立健全學生成長檔案,將導師制融入學生安全教育之中。

  (9)保持和調適自身及學生健康心理的常識。注意心理疏導,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師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師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10)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臺賬。

  四 、具體實施途徑

  在實施安全教育中,學校要發揮主導作用,同時要與家庭密切配合,爭取公安、安監、交警、消防、衛生、防疫、勞動、旅遊、林業、保險等部門和學生家長的支援,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務。主要實施途徑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後一個星期一)。每週一的升旗儀式,校長要親自講安全知識,集中對師生進行教育和培訓。

  2、班會和活動課。班主任要精心備課,進行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演練,讓學生在喜聞樂見的教育活動中,收到鞏固知識、強化技能的'效果。如請外來的專家開講座,搞模擬演練,看錶演,舉辦作文、書法、繪畫、演講等比賽,收聽收看廣播電視,辦專刊等。

  3、充分利用家長會等形式,對家長進行安全培訓。同時,要定期對教育輔助人員、校車司機等進行安全培訓。

  4、學科教學和校園文化滲透教育。將安全教育融入締造完美教室與特色校園建設序列。

  5、學校將按上級規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關人員參加各種培訓,提高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條 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二條 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條 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

  第四條 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第五條 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第一條 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各部門進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開放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其他部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第二條 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應佩戴統一製作的臂章。

  第三條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理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

  第四條 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被檢查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第五條 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6、開放結束或下班後應檢查是否關閉電源,消除菸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7、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第六條 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定和功能情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執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6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領導機構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解決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組長:

  成員:

  各部門負責人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樓道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師會。利用例會、教師安全專題會、暑期教師會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技能培訓。

  2、學校集會。一般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全校學生集會,總結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項。

  3、專題報告會。邀請鐵路、交警、公安、消防、衛生、防疫、電力等有關部門來校作專題安全知識報告。

  4、班會。各班利用班會,結合本班實際,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廣播、板報、圖片展覽、安全教育光碟等多種形式,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技能。

  6、體育課、綜合實踐活動課、理化生實驗課。課前有關教師必須進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教育。

  四、安全教育職責

  ㈠團委工作職責

  1、利用廣播、櫥窗、板報、學生會、教師會等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2、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依法執教,熱愛學生,面向全體,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進行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

  4、學生離校及時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學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報告。

  6、每學期舉辦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圖片展覽。

  7、每學期舉行一次交通法規、法律常識、消防知識、安全知識為內容的知識競賽或講座。

  8、每學期組織觀看一次安全知識教育錄影片。

  9、定期指導或召開安全教育專題班會、團會。

  ㈡保衛處職責

  1、配合團委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對學生家長進行一次加強子女安全監護的教育。

  3、對在校外租住學生和騎腳踏車學生每月進行安全教育、檢查,並建立檔案。

  4、重點對違紀學生進行法制等思想教育。

  ㈢總務處職責

  1、每週對各類管理人員和第三產業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培訓安全技能。

  2、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衛生,不吃生、冷、過期、黴爛、變質食品。

  3、教育學生買飯、打水要排隊,以免燙傷。

  ㈣教務處職責

  1、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師遵循教育規律,遵紀守法,依法執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教育教師注意實驗課、室外課的規範操作和安全管理。

  ㈤班主任職責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充分利用班會活動等不失時機地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並詳盡記錄。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2、每週班會,要及時總結上週安全工作,指出存在問題,對今後安全注意事項提出明確要求。把安全教育作為班會的重要內容之一。

  3、每學期開學、放假、集會、實踐活動前都要對學生進行全面細緻的安全教育工作。

  ㈥教職工職責

  1、平時和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2、利用綜合實踐活動課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訓練安全防護技能。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7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校區主任、副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常務校長、副校長、教務處主任、各校區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市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