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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

  1、遵循計算機開關機的順序,先開顯示器,後開主機;關機順序則相反,先關主機,後關顯示器。計算機教室總電源開關開啟後,應一臺一臺開機,不能同時開機。

  2、不得頻繁開關主機電源,關機以後,應至少等待一分鐘再開機。

  3、不要過於用力敲擊鍵盤。

  4、要防止液體或其它雜物落入機器、鍵盤內。

  5、電腦不用時,間隔幾分鐘等散熱後應蓋好防塵罩,防止灰塵進入。

  6、酷熱的天氣不要長時間開機,雷雨天儘量不要開機,遇電壓不穩應立即關機。

  7、電腦執行時,不要隨便搬動主機,以免損壞硬碟。

  8、伺服器超級管理員密碼、應用軟體管理員密碼、衛星接收電腦密碼等涉及區域網安全的設定須學校、管理員嚴格保密,不得洩露。

  9、不能在計算機上隨意安裝、刪除程式,不得私自修改計算機系統的配置(如不要隨便更改IP地址),嚴禁擅自修改、刪除他人共享檔案。

  10、嚴格執行操作程式,保持機器裝置正常執行。裝置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機,及時報告管理人員進行處理,並做好記錄。使用者不得私自拆卸、修改電腦硬體配置,不得私自將電腦交給他人維修。

  11、不能隨意格式化硬碟或者安裝其它作業系統。

  12、絕對不能在帶電狀態下開啟機箱,插撥各種介面卡和連線。

  13、不得使用未經病毒防毒或檢查的光碟、軟盤、優盤等外儲存裝置、不得私連線各種硬體裝置。

  14、遵循投影儀正確的關機順序。首先按下關機按鈕,當螢幕出現確認關機的提示時,再按一次關機按鈕,當燈泡的溫度降到設定值,散熱風扇停止轉動,散熱訊號指示燈停止閃爍時方可關掉或拔掉投影儀電源;在投影機開啟和關閉狀態之間進行切換時,一定要確保有5~10分鐘的間隔時間。

  15、學校電工要定期檢查電路、接地是否可靠、電源是否穩定。

  16、管理員要每天實時監控校園網執行情況,定時巡察校園網內各伺服器、各子網及各使用者點的執行狀態,及時做好值班記錄。

  17、管理員用定時做好校園網各種執行軟體的資料備份工作。備份文件每季度整理一次,並刻錄成光碟儲存,根據制度只提供相關部門人員檢視。

  18、管理員要定時對伺服器、各部門使用者的重要資料、檔案進行備份,防止資訊資源的丟失。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2

  1、在班長的領導下,完成本班下達的礦石球磨指標;

  2、負責檢查磨、選各工序、裝置生產及運轉情況,發現問題、故障及時彙報、排除;

  3、保證給礦均勻,磨礦量、排礦濃度、粒度符合工藝指標要求;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照交接班規定要求,做好本項工作;

  5、遵守各項勞動紀律,有事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服從工作安排,完成好廠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第二章熱力機械工作票制度及相關制度,健全和完善裝置檢修安全隔離加鎖管理機制,防止重要裝置、安全措施在操作中發生誤操作事件造成嚴重後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對裝置檢修安全隔離加鎖工作操作方式、管理內容與要求,規定的實施與監督檢查。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的裝置檢修安全隔離加鎖措施制定、管理與處理。是檢查與考核其工作的依據。

  第四條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透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在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國家電力公司頒發《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國家電力公司頒發《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

  第二章職責

  第五條裝置技術部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代表公司行使監督、考核職能。

  第六條各專業負責人、工作票/工單簽發人稽核技術措施和簽發工作票/工單時,應檢查裝置檢修安全隔離加鎖和加裝的堵板措施是否必要和正確。

  第七條執行人員審查工作票/工單安全措施時,對檢修裝置應加鎖或加裝堵板的安全隔離措施不全進行補充,並向工作負責人正確說明哪些裝置有壓力、高溫和有爆炸危險等。

  第八條工作票/工單策劃人對所檢修裝置的安全隔離措施負責,措施中要求加鎖的截門或隔離堵板,執行、檢修人員必須正確地執行。

  第九條執行人員負責實施技術措施和工作票/工單中的裝置檢修安全隔離、加鎖措施。檢修人員負責檢修裝置安全隔離加裝堵板。

  第三章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十條在進行檢修或安裝工作時,為了能夠保證有安全的工作條件和裝置的安全執行,防止發生誤操作事故,各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工單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工作前制定技術措施和填寫工作票/工單時,安全措施必須寫明《安規》規定應加鎖的截門或隔離堵板。在做措施時,執行、檢修人員必須正確地逐條逐項執行,執行許可人和檢修負責人必須到現場進行確認。

  第十二條在許可開始檢修前,執行值班人員必須作好一切必要的切換工作,保證檢修的一段管道可靠地與其他部分隔斷,放去內部的汽、水、油或易燃易爆氣體。各有關閥門應上鎖,並掛警告牌,對電動閥門還應切斷電源並將這些操作以及發出許可工作的通知,詳細地記錄在值班日誌中。

  第十三條檢修人員只有在接到執行值班人員關於許可工作的通知以後,方可進行工作,開始工作前,檢修工作負責人必須會同值班人員共同檢查,需檢修的一段管道確已可靠地與執行中的管道隔斷,沒有汽、水、油或易燃易爆氣體流入的可能。

  第十四條在汽、水管道上進行長時間的檢修工作時,檢修管段應用帶尾巴的堵板和執行中的管段隔斷,或將它們之間的兩個串聯嚴密不漏的閥門關嚴,兩個串聯閥門之間的疏水門或放水門應予開啟。關閉的閥門和開啟的疏水門或放水門應上鎖並掛警告牌。

  第十五條在燃油管道上進行檢修工作(如更換石棉墊、閥門、焊接支管等)應將檢修的一段管道與執行中的燃油管道可靠地隔斷(關閉閥門並加堵板),然後用蒸汽通入管道進行吹洗,將殘留的燃油完全排出,並用儀器檢測,證明管道內確無燃油,方可開始檢修工作。

  第十六條儲氫裝置(包括管道系統)和發電機氫冷系統進行檢修前,必須將檢修部分與相連的部分隔斷,加裝嚴密的堵板並將氫氣置換為空氣,經過氫量測定證實工作區域內空氣中含氫量小於3%,並經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開始檢修工作。

  第十七條在鍋爐管道、閥門上進行檢修作業前,須把該爐與蒸汽母管、給水母管、排汙母管、疏水母管、加藥管等與沒有停運系統的聯通處用堵板隔斷或將該爐與各母管、總管間的嚴密不漏的閥門關嚴上鎖並掛上警告牌。

  第十八條汽輪機在開始檢修之前,須用閥門與蒸汽母管供熱管道抽汽系統等隔斷,閥門應上鎖並掛上警告牌。還應將電動閥門的電源切斷,並掛警告牌。疏水系統應可靠地隔絕。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檢查汽輪機前蒸汽管確無壓力後方可允許工作人員進行工作。

  第十九條裝置檢修以前,為了避免蒸汽或熱水進入熱交換器內,應將熱交換器和聯接的管道、裝置、疏水管和旁路管等可靠地隔斷,所有被隔斷的閥門應上鎖並掛上警告牌。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檢查上述措施符合要求後方可開始工作。

  第二十條熱交換器長期檢修時和在閥門不嚴密的情況下,應對被檢修的裝置加上堵板,堵板的厚度應符合裝置的工作引數。

  第二十一條進入下水道、疏水溝和井下進行檢修工作前,必須採取措施,防止蒸汽或水在檢修期間流入工作地點。有關的汽水門應關嚴上鎖並掛警告牌。

  第二十二條檢修工作完畢後,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會同執行值班人員檢查檢修工作確已完結,加裝的堵板已拆除,管道已恢復常態,工作場所已經清理完畢,所有檢修人員已經離開,然後才可取下警告牌和鎖鏈。拆除堵板時,必須先把堵板的另一側積存的汽水放盡。才可通知執行人員恢復裝置的使用。

  第四章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三條各級生產管理人員應隨時監督裝置檢修安全隔離加鎖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有權、有責任要求有關人員按規定履行本制度,否則應令其停止工作。

  第二十四條職能部門及專業人員,應負責組織對本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對不符合本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理,對安全隔離措施檢查或執行不力,按照反三違管理規定、績效管理辦法,對責任部門、責任崗位人員進行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適用於某發電公司。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某發電公司裝置技術部負責解釋。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裝置檢修活動中相關各方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要點。

  第二條本要點適用於公司裝置檢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職責劃分

  1、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職責

  負責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要求,對檢修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

  2、裝置處職責

  負責按照檢修安全管理要求,對檢修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

  3、檢修中心職責

  (1)、接受點檢方組織的專案現場安全交底(技術交底見裝置檢修管理辦法),認真填寫《安全確認票》(見附件二)、《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見附件三)。

  (2)、組織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糾正違章行為,考核違章員工。

  4、生產廠職責

  (1)、成立檢修期間安全領導小組,建立安全管理網路;明確檢修施工各相關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

  (2)、負責稽核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開展安全檢查,制止違章行為。

  (4)、負責危險源點的管理,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第二章流程

  第四條裝置檢修安全管理流程見附件一。

  第三章操作要點

  第五條檢修專案確定後,點檢員根據檢修專案填寫《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見附件三)後交施工班組,施工班組按照《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的要求辦理各種安全作業手續和準備工作;檢修前半小時,點檢人員組織生產方、檢修方三方進行現場安全確認,並填寫《安全確認票》(見附件二)。

  第六條沒有進行安全交底檢修方有權拒絕進入工地,誤工責任由點檢方負責;沒有履行安全作業手續和準備工作的,誤工責任由檢修方負責。

  第七條對現場交叉作業、起重機械、裝置電源、煤氣等危險源點要有明確的交接。

  第八條對於夜間發生緊急檢修專案,生產方排程既是搶修組織者又是安全責任人,生產方排程代替點檢人員會同崗位人員、檢修人員三方口頭安全確認後,檢修人員方可進入檢修現場。

  第九條生產方、檢修方均應嚴格遵守“三牌(檢修牌、操作牌、停送電牌)、兩票(安全確認票、檢修工程安全聯絡票)”安全管理制度。檢修方在分解檢修任務時,必須明確安全監護人,檢修任務與安全工作同時安排。

  第十條檢修前和檢修實施過程中,生產操作人員必須確保裝置處於停止和安全鎖定狀態,並對此負有責任。

  第十一條在禁火區域或裝置上動用明火作業,施工單位必須辦理動火證,動火證辦理按照《動火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時,要建立聯絡制度、實施可靠的防護措施,並由專人統一指揮進行工作。

  第十三條因檢修需要而臨時拆下的安全防護裝置,檢修完畢後,檢修方必須按規定恢復,安裝的臨時線路,用完後及時拆除。

  第十四條對易燃易爆的裝置及壓力容器進行檢修,必須遵守相應的安全規定。

  第十五條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嚴禁向下拋擲物件。

  第十六條禁止檢修中懸掛和起吊沒有繫牢的物件。

  第十七條電焊線,氧氣、乙炔氣帶跨越路面、道口時,必須用絕緣物蓋好或有其它防護措施方能進行工作。

  第十八條氣焊的風帶,鋼絲繩,電焊機的進線,電焊線不準混絞在一起。氧氣瓶和乙炔瓶必須放置在離明火10米以上安全地點,兩者間距在5米以外(如不能保證安全距離,中間必須有安全隔離保護措施)

  第十九條檢修完畢後,檢修方必須進行現場清掃、整理,崗位、點檢、檢修三方試車,並對檢修後安全事項確認後,簽署竣工證;安全確認票留存點檢作業區。

  第四章附則

  略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5

  1、所有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公司各項崗位職責和管理制度

  2、嚴格履行與公司安全生產部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中的各項條款。

  3、在裝置正常運轉過程中,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要求進行操作,同時還要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維修保養。

  4、務必認真填寫機械裝置運轉記錄及維修保養記錄,否則,按照安全責任書中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5、每臺機械的機長必須要有聯絡方式,保證24小時能夠聯絡上,遇有問題及時彙報,確保正常的裝置運轉和裝置安全。

  6、需要請假或著離開自己的崗位時,必須提前3天告訴公司安全生產部且等候安排後方可離開,不得擅自離開,否則,離開時間不計發以前所有工資,並對由此帶來的經濟後果負責及承擔費用。

  7、操作人員作業過程中,嚴禁24小時大倒班。每班作業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接班時要及時到位。每發現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

  8、嚴禁將裝置交給其他閒雜人員進行操作,每發現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嚴禁操作人員私自帶學徒人員,發現一次,將給予辭退並扣除責任人員全額工資。

  9、服從和執行專案上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拒絕違章操作要求。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6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B、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裝置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誌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B、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裝置管理工作。

  C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裝置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裝置檢驗

  A、特種裝置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並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裝置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裝置的報廢

  特種裝置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B、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裝置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誌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B、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裝置管理工作。

  C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裝置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裝置檢驗

  A、特種裝置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並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裝置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裝置的報廢

  特種裝置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7

  第1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1、保證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2、保證公司裝置的正常執行,防範裝置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2條、適用範圍

  1、適用於公司各類裝置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適用於操作人員對裝置的巡視、操作、檢查和維修等常規工作。

  第2章 操作裝置前的規定

  第3條、操作前的準備

  1、操作前,操作人員應認真閱讀操作說明,熟悉安全操作規範。

  2、操作人員必須瞭解裝置的效能和特點,對於危險環節,有關職能部門應設定明顯的安全標誌和安全防範裝置。

  第4條、操作人員的紀律。

  1、作業前,必須對裝置設施的傳動、電器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輔助材料的安全性進行檢查。

  2、作業中,如果發現裝置設施的轉動、電器部位發生故障,應立即予以解除。

  3、作業中,如果發現輔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

  4、作業中,一旦發生事故應首先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5、操作完畢,應認真擦洗、注油、,保持裝置實施處於良好狀態,定期對裝置進行保養。

  第3章 操作裝置中的安全管理

  第5條、制定裝置安全操作規範

  1、生產操作的裝置,均應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防火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

  2、各種機械裝置的除錯、安裝、使用和修理均須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裝、改裝、擴裝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裝置專案,必須以安全技術、工業衛生、勞動保護觀點來確定技術方案。

  4、裝置在試車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裝置和安裝應符合設計規範。

  5、新安裝的裝置投入生產前必須進行空轉,合格後方能帶負荷試車。

  第6條、安裝安全裝置

  1、生產過程中容易發生有毒氣體或粉塵,應安裝安全裝置,確保裝置的密封性和機械性。

  2、因壓力的施壓以及其他部件執行使得人體可能產生傷害的裝置,都要為裝置設有安全裝置。

  第7條、其他安全裝置的設定。

  1、高於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裝置,應有寬度為0。6毫米以上的走臺,走臺上應有該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地欄杆。

  2、電動機及動力轉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會接觸的部分應安裝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3、機械裝置在停車進行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而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誌。

  4、使用的閥門及其他所有計量儀器均應設定在照明充足的地點,以便操作、觀察和檢修。

  5、使用的閥門及其他調整裝置要便於操縱管理,反扣閥門或經常關閉的閥門和閘板上應懸掛明顯標誌。

  6、被切斷的與生產系統相連的管道應上好盲板,並掛上明顯的標誌。

  第8條、操作中的應急措施。

  1、裝置拆卸、貯槽時,其頂部走臺、通道、樓梯及其他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構築堅固的圍柵和扶欄。

  2、發現操作的裝置有嚴重故障,並有發生事故的風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3、防止可燃氣體發生爆炸的措施。

  ⑴可燃性氣體管道、裝置的嚴密程度應達到防止氣體洩漏的基本要求。

  ⑵帶有可燃性氣體管道的廠房內應保持充分的換氣,禁止動用明火。

  ⑶不允許可燃性氣體管道、裝置產生負壓。

  第4章 操作裝置後的維護

  第9條、操作後的維護。

  1、操作裝置後應立即進行日常維護工作,對裝置進行清洗,檢查各支架和個連結處是否有異常。

  2、裝置開始使用後,沒半年應對裝置進行一次全面維護,保證裝置能夠靈活、正常開啟,排汙口乾淨。

  第10條、操作後的清洗。

  1、使用裝置後,應從裝置的外表開始,對錶面各部位可見的泥汙、灰垢、油汙正常清洗。

  2、確保裝置各部件的安裝位置,將裝置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進行清洗。

  3、檢查各部位有無缺陷,是否需要更換零件,如需要,應對其進行更換和修復。

  第11條、操作後的檢修。

  1、根據裝置的結構、生產執行特點及重要程度選擇線上修理或離線修理。

  2、根據檢修方案,備齊有關技術資料、工裝、夾具、機具、量具和材料等。

  第5章 附則

  第12條、本規定由生產部負責制定並解釋。

  第13條、本規定經批准後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8

  0引言

  目前為了滿足各方面的需求,我國的電力行業正處於蓬勃發展的階段,因而電力裝置施工檢修普遍存在工期緊、任務重的特點,此外電力檢修施工現場危險點頗多,而且作業環境也經常變化,其生產設施也多為臨時性的,因而在電力裝置施工檢修的施工過程中存在大量的安全隱患。那些已經發生的安全事故帶給我們的是慘痛的教訓,如何在電力裝置施工檢修施工過程中抓住安全生產的核心,如何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電力裝置施工檢修中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的發生,是我們這些從事電力工作人員所必須面對和予以解決的問題。

  1電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現狀

  圖1為為電力施工裝置精益檢修的實施流程圖,以下將就相關施工安全管理進行簡要的分析。

  1.1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

  最近幾年,在電力工程的施工過程中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頻繁發生,雖然各個安全事故都存在很多不同的客觀原因,然而其也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沒有很好的落實。很多的安全管理人員在工作的過程中只是浮在表面,沒有將安全工作做細,對於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規程等落實也很不到位。他們工作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消除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而是為了做給上級領導看或者是為了應付各種各樣的檢查,其工作只是流於形式,對於安全事故的避免起不到任何的作用。許多安全管理人員在工作過程中還存在浮躁的思想,對於安全生產的意識薄弱,平時也不注重深入到施工現場實地的考察和分析,在工作中瞎指揮、走過程的現象普遍存在。

  1.2管理體制和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安全生產是企業良好發展的基本保證,一個好的安全管理體系有助於安全管理人員提前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然而現階段在電力裝置施工檢修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體系卻沒有與電力事業的發展保持相同的步調,其很難與飛速發展的電力事業相互匹配,與實際情況存在很大的差距。此外眾所周知管理隊伍素質的高低是管理質量的決定性因數,當前在電力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的發生一個重要因素便是管理隊伍的素質整體不高。電力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人員很多都不能接受和學習掌握最新的專業安全知識(例如對電力安全風險評估管理系統的學習和掌握),在工作過程他們所依賴的就是他們過往的工作經驗,缺乏理論知識和系統平臺的支撐,因而導致在實際的工作過程存在不少的問題。

  1.3對一線職工在施工檢修現場的安全培訓力度不夠

  雖然頻繁發生的安全事故使我們很重視平時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但是我們的很多管理人員卻忽視了對一線職工在施工檢修現場的安全培訓。因為不在檢修施工現場的安全學習和培訓比較抽象,沒有具體的針對性,職工們學習後往往印象不深。而只有在檢修施工現場結合現場實際電力檢修裝置進行的安全學習教育和安全培訓才能讓人印象深刻,只有熟知自己所處的安全環境、學習和熟悉檢修現場的安全措施的佈置,才能更好的實現電力裝置檢修施工現場的安全。

  2提高電力工程施工過程安全性的措施

  2.1加大投入,充分認識安全權利的重要性

  提高管理人員對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的認識是消除安全隱患的基本保證,同時也是為了保護施工人員人身安全的基本要求,是電力事業持續、高效發展的重要保障。然而現在在很多企業中,為了追求短期的經濟效益,在安全設施方面偷工減料,這樣做的後果不僅使得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受到極大的威脅,而且使得企業得不償失。例如20o8年某電力工程,整個工程預計需要650萬,工期預計為半年,而按照要求需要在安全方面投入30多萬,這樣才能保證各種安全設施齊全,各類安全管理人員和教育培訓到位,然而公司為了減少專案的開支提高利潤,只在安全方面投入了10多萬,並且安全員也有質檢員代替。由於在安全設施的投入過少,很多安全設施沒有達到相關的要求,一名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慎從腳手架上摔下,造成重傷。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三層腳手板沒有鋪滿,從而導致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混亂,並最終導致了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後該專案不僅被停工,而且施工人員的醫療費用加賠償一共40多萬元,遠遠的超過了當時的安全預算。

  2.2完善體制、提高管理人員素質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制是電力工程安全施工的基本保證。為了消除各種各樣的安全隱患,企業必須要建立和完善各種安全管理體制。例如企業可以舉行安全管理例會,建立安全管理委員會,將安全管理的任務落實到每個人身上,安全委員會每天都要向公司的相關部門做當天的報告,總結當天的工作。此外為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人員的素質,企業還必須要對所有的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在入職前,企業應當組織好崗前培訓,只有在他們完全熟悉了自己的工作任務並透過考核後,才能給他們發放專案部上崗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

  2.3加大懲罰力度

  現在對於安全事故的懲罰力度不夠導致其不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這也是目前安全事故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加大懲罰力度不僅僅是政府部門應當嚴懲那些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企業內部也要對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組織和個人嚴厲處罰,從而在企業內部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提高企業內部人員的安全意識。對此政府部門或者企業應當給於安檢部門和安監人員足夠的權利,加大在日常工作中的監管力度安監部門和安監人員對於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的通報,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此外企業和政府還應當增強相關的的責任,對於中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須要找出引發事故的原因,對相關的企業或單位要嚴厲懲罰,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3結語

  總而言之,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安全生產規律受到了人們越來越多的關注,雖然目前我國電力事業的發展取得了突出的成就,然而我國電力行業中現有的安全安全管理水平與西方的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想要我國電事業持續穩定的發展,減少在電力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事故是相關工作人員必須要高度重視的問題。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對各種安全隱患足夠的重視,並不斷地最佳化現有的安全管理系統,共同促進我國電力事業的發展。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9

  (一)制定特種裝置安全責任制

  1、各職能部門安全責任制。制定各職能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包括: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職責,崗位培訓教育部門安全職責和制度等。

  2、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制定特種裝置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包括:安全生產負責人崗位職責,特種裝置專職兼職管理人員崗位職責,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崗位職責等。

  (二)制定特種裝置安全規章制度

  制定本單位的特種裝置安全規章制度。包括:特種裝置維護保養管理制度,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救援制度,特種裝置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特種裝置報檢制度,特種裝置安全培訓制度等。

  (三)制定特種裝置操作規程

  根據特種裝置種類以及法規、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編制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包括:快開門壓力容器操作規程等。

  (四)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根據本單位特種裝置使用情況,制定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相應的搶險裝備和救援物資;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援演練。

  三、特種裝置行政許可及定期檢驗

  (一)行政許可

  1、特種裝置行政許可規定。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辦理特種裝置使用登記。

  2、特種裝置行政許可變更。特種裝置停用、登出、過戶、遷移、重新啟用應到質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必須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證書方可上崗操作。作業人員必須與企業辦理聘任手續併到質監部門備案。

  (二)特種裝置定期檢驗

  1、特種裝置報檢。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在特種裝置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特種裝置的檢驗日期可從檢驗報告、合格標誌檢視)。

  2、特種裝置報檢要求。按特種裝置檢驗規程提供相關資料。

  四、安全培訓

  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在落實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的基礎上,必須在本單位內對特種裝置作業進行業務培訓和安全、節能教育。做到有安全培訓計劃,有培訓記錄、有培訓考核。

  五、特種設相關記錄

  (一)特種裝置日常使用狀態記錄(特種裝置執行記錄)

  根據特種裝置的類別分別印製特種裝置日常使用狀態記錄,將裝置的使用狀態記錄在案。

  (二)特種裝置維護保養記錄(包括安全附件等保養記錄)

  根據特種裝置類別分別印製特種裝置維修保養記錄,每次對裝置維護保養做好記錄。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負責,維護保養後,維護保養人員和使用者應在保養單上簽名,保養單至少一式二份,使用者和維護保養單位各留一份存檔。並且至少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三)特種裝置檢查記錄

  根據特種裝置類別印製特種裝置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包括日檢、月檢、年檢記錄),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記錄在案。

  (四)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印製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當特種裝置出現執行故障和事故時,詳細記錄故障或事故出現的原因、解決方法等。

  (五)定期檢驗整改記錄

  將每次定期檢驗主要存在問題及落實整改情況記錄在案。

  (六)鍋爐房記錄。鍋爐房要設立六種記錄:

  1、鍋爐及附屬裝置的執行記錄;

  2、交接班記錄;

  3、水處理裝置執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4、裝置檢修保養記錄;

  5、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檢查記錄;

  6、事故記錄。

  六、特種裝置檔案管理

  (一)統一檔案盒規格

  特種裝置的檔案盒應統一規格。檔案盒側面應註明類別,盒內要附上檔案目錄。檔案可參照下面方法分類:

  (二)檔案分類

  1、檔案法規類。將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檔案統一存放。

  2、綜合管理類。將特種裝置安全責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管理結構圖、專職兼職安全管理員任命書、特種裝置使用管理安全責任承諾書等統一存放。

  3、特種裝置總檯帳類。

  使用帳本或資訊化管理系統對特種裝置臺帳進行管理,帳物相符,能方便索引到相應的檔案資訊。至少包括如下內容:

  1)裝置分佈情況。最好有本單位的特種裝置分佈圖。

  2)特種裝置臺帳。將本單位特種裝置分類登記在冊。包括:註冊號、使用登記證號、電梯年審情況、定期檢驗情況等

  3)安全附件管理臺帳。將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附件分類登記在冊,並標明安全附件安裝所在的裝置。

  4)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管理臺帳。將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及相關的管理人員的基本情況登記在冊,並註明作業人員所操作的特種裝置。

  4、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類。將每年的培訓計劃、培訓情況、考核情況作業人員證或影印件等資料統一存放,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件應有使用單位的聘用記錄併到質監局備案,證件在有效期內。

  5、應急救援類。將特種裝置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演練情況資料統一歸檔。

  6、技術檔案類。以一臺裝置一個技術檔案為原則(可用多個檔案盒存放),將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特種裝置使用證、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表、定期檢驗報告、安全附件校驗報告統一存放。

  7、特種裝置相關記錄。特種裝置記錄每月歸檔整理一次,將裝置日常使用狀態記錄、特種裝置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裝置檢查記錄、特種裝置交接班記錄、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統一存放。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了保證機臺正常執行,積極開展裝置預防性維護,及時維修保養裝置,防止裝置異常停機和故障重複發生,避免維修操作不當造成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以達到消滅事故和安全執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機電裝置維修安全操作管理

  3、責任者:

  裝置工程組、生產部及機電裝置使用部門

  4、程式:

  4.1電氣維修

  4.1.1檢修低壓電器裝置,應將裝置停電後進行,並對可能送電和倒送電的開關斷開,熔斷器取下,並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4.1.2更換供電電源裝置時,必須關閉控制櫃的總閘,鎖上安全鎖,維修人員負責保管鑰匙,合閘前由2人檢查電氣裝置安裝是否合理,確定準確無誤後方能送電。

  4.1.3維修主攪拌、研碾機、灌裝機時應切斷斷路器,鎖上安全鎖。

  4.1.4在調味室、空調房或熱水房等潮溼場維修電氣都要先切斷電源,不能停電時,至少有兩人在場一起工作。

  4.1.5停電檢修時應先通知有關部門及時懸掛標誌牌,以免發生危險。

  4.1.6架梯登高工作時,應放穩靠妥,高空作業時應繫好安全帶,如更換油炸段的照明設施

  4.1.7清掃配電箱時,刷子的金屬部分必須用膠布包裹。

  4.1.8使用電錘、衝擊鑽打牆孔時,必須帶好防護眼鏡。

  4.1.9拆除線路時,應包紮好線頭,清理掉落的銅絲

  4.1.10使用搖表測量絕緣電阻時,必須停電後方準進行。

  4.1.11不準帶電作業,線路停電後,必須逐個驗電,確認無電壓後方可進行維修工作。

  4.1.12注意感應高電壓,不能絕對信賴絕緣體,不可完全相信裝置,各種接地引下線在雷擊時不可靠近。

  4.1.13檢修中,拆卸或組裝零、部件時,要保護好易損件和絕緣層。詳細檢查零部件緊固情況和導線的絕緣有無擠壓現象。

  4.1.14保持操作現場衛生,不得亂扔包裝物、廢線頭、廢零件。

  4.2機械維修

  5)各種壓力機械的施壓部分,以及其它機械對人體有發生傷害的部分,都要設有安全裝置。

  4.5.1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於地面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要安設安全裝置。

  4.5.2要切實做到不因安全裝置缺陷或失效而造成事故。

  6高於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裝置,應有0.6米以上的走臺,走臺上應圍有高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的欄杆。

  7)電動機及動力傳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接觸的部分,應圍以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8)裝置的拆卸、貯槽頂部走臺、通道、樓梯及其它使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設定堅固的圍柵、扶欄或蓋子。

  9)發現操作的裝置有嚴重故障,並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10)機械裝置在停車機械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誌。

  11)機械在轉動時禁止做以下維修工作:

  a)用手拿拭布清掃軸或軸頭轉動部分。

  b)取下或停用安全裝置及設施。

  c)進行安裝、拆卸、修理等工作。

  d)向轉動輪結合處澆抹潤滑油。

  12)使用的活門及其它所有計量儀器均應設定在照明充足的適宜地點,以便操作、觀察和檢修。

  13)使用的活門及其它調整裝置,要便於操縱管理,反扣活門或經常關閉的活門和閘板應掛上明顯的標誌。

  15)為防止可燃性氣體產生爆炸應注意檢查:

  可燃性氣體管道、裝置的嚴密程度,要達到防止洩漏的基本要求。

  在可燃性氣體管道的廠房內、應保證充分的換氣,禁止隨意動火。

  不允許可燃性氣體管道、裝置產生負壓。

  含有可燃性氣體的管道、裝置,停車修理前必須進行置換,分析合格。

  16)開停車時必須作好檢查與聯絡工作,在確認無問題後按規定進行開停車。

  17)檢修後的裝置開車,按《安全生產檢修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18)基建部門裝置試車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裝置和安裝應符合設計規範,要知道試車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合格的操作人員在試車指揮者現場指揮下,方可進行試車。新安裝的基建裝置投入生產前必須進行空轉,合格後方能帶負荷試車。

  3.特種裝置維修

  3.1電梯維修

  1.電梯裝置維修人員必須是負責電梯裝置維護保養並熟識電梯裝置運作原理的電梯維修持證人員。

  2.電梯維修人員在工作時必須戴安全帽,使用電梯專用安全工具。

  3.電梯維護人員在每天工作開始前除對電梯作準備性試車外並應每天到機房內對機械和電器裝置作巡視性檢查。

  4.進行安全技術檢查時,不應一人進行,應有主持和助手互相配合。

  5.電梯在作定期的維修性檢修或加油時,或在修理後試車時,不得載客和裝貨,同時應在首層廳門口處懸掛“檢修停用”的標示牌。

  6.電梯在進行維修、檢查、清潔工作時,應根據具體情況斷開相應位置的開關。

  ⑴在機房時應將電源總開關斷開。

  ⑵在轎頂時應將安全鉗聯動開關和轎頂檢修箱的急停開關斷開。

  ⑶在轎廂內應將操縱盤上的電源開關斷開。

  ⑷在底坑時,應將限速器張緊裝置的安全開關和底坑檢修按鈕箱的急停開關斷開。

  7.電梯在維護檢查、修理時所使用的行燈必須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使用單位應在機房、井道底坑,轎頂裝設檢修用低壓插座。

  8.電梯所有的電氣裝備和管道應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裝置。

  9.嚴禁維修人員在井道外探身到轎廂頂或轎廂地坎上各站一隻腳來進行較長時間的檢修工作。

  10.每次維修均應作好記錄,存於裝置檔案。

  11.電梯在發生下述三種嚴重情況時,須經有部門嚴格檢查,修復鑑定後方可使用:

  ⑴當電梯發生嚴重衝頂和撞底時;

  ⑵發生地震時;

  微震和輕震對電梯的破壞不大,但轎廂或對重導靴有可能脫開導軌或一部分電線被切斷,此時開動電梯就會引起意想不到的事故。

  ⑶發生火災時:

  把各層廳門關閉,防止火勢向其他層樓蔓延,將電源切斷。

  12.不可用身體或腳來代替手操作,更不可利用物體吊在控制開關上或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電梯上下行駛。

  13.當電梯在執行時,應絕對禁止揩拭,潤滑或維修機件(在檢修時例外,但要做好安全措施)。

  14.不允許乘客電梯經常作為載貨電梯使用。

  15.不允許裝運易燃、爆炸的危險物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技術部批准,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16.嚴禁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用檢修速度作為正常行駛。

  17.不允許撳檢修、急停按鈕作為正常行駛中消除訊號之用。

  18.不允許開啟轎廂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來裝運長物件。

  19.在等待裝物或人員時,其他人員不可站在轎廂和井道廳門之間,應站在轎廂內或井道廳門外面等候。

  20.轎頂上部,不得放置雜物。

  21.行使時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將轎廂停止,再換向啟動。

  22.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起動或停止。

  23.載荷應儘可能穩妥地安放在轎廂中間,以免在執行中傾斜。

  24.如果遇井道底坑內的電氣裝置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後,才可把水弄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25.如遇有電氣裝置發生燃燒時,應把有關的電源切斷,除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外,採用1211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等避電滅火機進行搶救。

  26.電梯發生事故,電梯維修人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須設標誌,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聽候處理,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27.必須為電梯建立健全的管理維修保養制度<>,並將每次發生的故障、每次檢查的經過、結果,維修保養等作詳細的記錄。

  28.轎廂頂部除電梯自身的裝置外,不得放置其它雜物。人在轎頂工作時,站立時應有選擇,且腳下不得有油汙,否則應先打掃乾淨,以防滑倒。

  29.人在轎廂頂準備檢修開動電梯以觀察有關電梯部件的工作情況時,必須牢牢握住轎廂繩頭板、轎架上樑或防護柵欄等機件。不能握住鋼絲繩,並注意整個身體置於轎廂外框尺寸之內,防止被其他部件撞傷。

  31.因維修保養需停機時,須確認轎廂內無乘客方可停機,斷開相應開關,掛標示牌,用相應絕緣等級工具進行操作。

  32.在維修保養中必須注意工作協調和配合,有人協同工作時,行機、停機都必須揚聲,得到對方的回答後方可操作。

  33.在機頂檢修、保養工作時,除判斷故障和除錯需要外,禁止快車執行。

  34.維修保養結束時,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和物品。

  4、機修房工具、裝置

  1、使用銼刀、刮刀、手錘、臺鉗等工具前應仔細檢查是否牢固可靠,有無損裂,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2、鑿、鏟工件及清理毛刺時,嚴禁對著他人工作,要戴好防護鏡,以防止鐵削飛出傷人。使用手錘時禁止戴手套。不準用扳手、銼刀等工具代替手錘敲打物件,不準用嘴吹或手摸鐵削,以防傷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出時和毛刺。

  3、用臺鉗夾持工件時,鉗口不允許張得過大(不準超過最大行程的2/3)。夾持園件或精密工件時應用銅墊,以防工件墜落或損傷工件。

  4、鑽小工件時,必須用夾具固定,不準用手拿著工件鑽孔,使用鑽床加工工件時,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輪機按砂輪機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5、用汽油和揮發性易然品清洗工件,周圍應嚴禁煙火及易然物品,油桶、油盤,回絲要集中堆放處理。

  6、使用扳手緊固螺絲時,應檢查扳手和螺絲有無裂紋或損壞,在緊固時,不能用力過猛或用手錘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時,應該特別注意安全。

  7、使用手提砂輪前,必須仔細檢查砂輪片是否有裂紋,防護罩是否完好,電線是否磨損,是否漏電,運轉是否良好。用後放置安全可靠處,防止砂輪片接觸地面和其他物品。

  8、使用非安全電壓的手電鑽、手體砂輪時,應戴好絕緣手套,並站在絕緣橡皮墊上。在鑽孔或磨削時應保持用力均勻,嚴禁用手觸控轉動的砂輪片和鑽頭。

  9、使用手鋸要防止鋸條突然折斷,造成割傷事故;使用千斤頂要放平提穩,不頂託易滑地方以防發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統一指揮及必要安全措施,協調行動。

  10、使用剪刀車剪鐵皮時,手要離開側刀口,煎下邊角料要集中堆放,及時處理,防止刺戳傷人;帶電工件需焊補時,應切斷電源施工。

  11、維修機床裝置,應切斷電源,取下保險絲並掛好檢修標誌,以防他人亂動,盲目接電,維修時區域性照明用行燈,應使用低壓(36v以下)照明燈。

  12、不得將手伸入已裝配完的變速箱,主軸箱內檢查齒輪,檢查油壓裝置時禁止敲打。

  13、高空行業(3米以上)時,必須戴好安全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14、使用強水、鹽酸等腐燭劑時要戴好口罩,耐腐燭手套,並防止腐燭劑倒翻。操作時要小心謹慎,防止外濺。

  15、裝置檢修完畢應檢點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在確認沒有遺留在裝置裡時,方可啟動機床試車。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 經裝置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 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裝置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裝置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 裝置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 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裝置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 裝置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 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 報廢、拆除舊裝置由生產管理部、裝置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裝置事故,裝置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 裝置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第二十一條 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管理部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 生產管理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 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 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 ()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生產管理部經理與總經理和各部門溝通後,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 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裝置 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 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專案及時間。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生產管理部。

  第二十九條 維修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 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並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三十一條 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 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 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生產管理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三十四條 維修部門在接單後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七、裝置執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 裝置執行動態管理,是指透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依據裝置執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系統的裝置巡檢措施各作業部門要對每臺裝置,依據其結構和執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允許的值),並針對裝置的具體執行特點,對裝置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裝置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裝置的巡檢任務。各作業部門都要根據裝置的多少和複雜程式,確定設定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承包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裝置執行動態。

  第三十八條 資訊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裝置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排程,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裝置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資訊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專職巡檢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於上級、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三十九條 動態資料的應用

  1、巡檢工針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專案,納入檢修計劃。

  2、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的生產指揮者(班組長、車間主任)即刻組織處理;本班無能力處理的,由多作業部門領導確定解決方案。

  3、重要裝置的重大缺陷,各作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第四十條 裝置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裝置薄弱環節:

  1、執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執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裝置、部位。

  3、執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裝置)。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裝置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裝置。

  第四十一條 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各分公司機動處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裝置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專案,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檢修計劃。

  3、裝置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後,存入裝置檔案。

  八、裝置故障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裝置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四十三條 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裝置故障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

  第四十四條 未能及時排除的裝置故障,必須在每天生產排程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四十五條 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2

  1、裝置進場前實行檢驗制度:每臺裝置進場均需提供本臺裝置出廠合格證(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進場裝置進行檢查並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裝置驗收記錄”,對不滿足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裝置堅決給予清退出場。

  2、實行裝置登記制度:對每臺進場裝置均登記並做好臺賬。調配裝置做好折舊記錄,租賃裝置做好租金支付記錄。

  3、實行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裝置進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裝置安全施工的`培訓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機械保養、故障識別、施工現場的互相協調、統一指揮、高壓線路周邊的機械操作等,培訓後頒發培訓合格上崗證,不合格的操作人員堅決給予清退。

  4、特種裝置管理制度:如起重裝置、鍋爐等,須經過常州、無錫兩地特種裝置檢驗研究院安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5、制定裝置操作規程,完全按操作規程使用裝置。每臺裝置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裝置的操作規程,挖機、剷車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於司機學習掌握。並定期對操作人員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培訓。

  6、實行執證上崗制度:所有大型裝置的操作人員均執證上崗,上崗證必須是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證件,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

  7、實行維修保養制度:每一臺裝置的操作人員詳細填寫《裝置維修保養記錄》和《司機交接班記錄》將裝置的管理責任到人,增強裝置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於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實行機械裝置施工前安全檢查制度:根據機械裝置隱含或表現出的異常磨損、裂痕、變形、斷裂等情況,聯絡機械裝置的結構、工作原理判斷出裝置的安全隱患,及時給予正確、有效的處理,使其更趨合理有效並可安全施工。

  9、既有線施工裝置實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採用¢16鋼絲繩做為纜風繩,纜風繩一端加固在裝置頂距離地面2/3處,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錨上。地錨埋入地下1、5米深,地錨混凝土塊或方木等按標準尺寸加工,保證地錨可靠性。

  10、既有線施工裝置移位實施方式:當裝置移動時鬆開固定在地錨上的纜風繩,鬆開纜風繩一米後固定,裝置可移動一米,如此類推(此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可無纜風繩固定而移動裝置)。裝置移動到指定位置後在重新進行加固纜風繩。裝置移位應有工區副職以上領導在場,並做好記錄。

  11、每臺大型機械裝置工區必須和操作人員簽訂“裝置包保責任狀”。對裝置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等落實到個人。

  12、每臺大型機械裝置均噴塗“中國鐵建”字樣及標識,並做好裝置編號,便於管理。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3

  為正確使用裝置,使機電裝置安全執行,結合石窯店煤礦實際情況,制定石窯店煤礦機電裝置安全執行管理制度。

  1. 對裝置操作者要求

  (1) 裝置的操作者必須經過技術培訓並取得操作合格證,持證上崗。

  (2) 裝置操作者應熟知“三知四會”(知道裝置結構、知道裝置效能、知道裝置安全保護原理,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3) 裝置操作者應掌握一些潤滑基本常識,所操作的設備註油部位、潤滑油脂牌號、潤滑油注油量、注油週期等知識,切實做好裝置潤滑工作。

  (4) 裝置操作者應責任心強,做到“五嚴格”(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5) 裝置操作者在操作和執行中應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發現異常問題立即停機檢查。裝置日常執行情況應及時向維修工和隊部通報。

  2. 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1) 裝置使用單位應根據現場工作條件,搞好環境衛生和裝置衛生,創造整潔、通暢的裝置執行環境。

  (2) 根據裝置使用和維護的要求,配備裝置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並按照石窯店煤礦機電裝置安全保護裝置管理辦法要求進行試驗。

  (3) 對大型固定裝置配置必要的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和提供必要的檢修場所,並對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定期校驗,確保準確可靠。

  3. 建立健全必要的裝置執行管理制度

  (1) 建立裝置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裝置使用單位應根據裝置結構、效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應包括的內容:

  a. 裝置的主要效能和最大允許負荷;

  b. 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驟(啟動、停車順序、操作注意事項);

  c. 裝置執行過程應注意事項;

  d. 裝置的記錄填寫要求;

  e. 裝置的清掃、潤滑、維護保養、檢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 操作者和維修者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g. 操作者和維修者應遵守的規章制度和相關規定;

  h. 裝置與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項。

  (2) 建立交接班制度

  對重要的執行裝置必須實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裝置操作人員執行,在交接班時,應與日常裝置檢查結合起來進行交接班裝置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a. 交班人對接班人能否勝任工作要求進行檢查;

  b. 接班人對交班人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c.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裝置衛生、環境衛生進行交接檢查;

  d.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現場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滅火設施等進行檢查交接;

  e.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裝置各運轉部位溫度、各儀表指示資料、各潤滑部位油位、油量進行察看交接;

  f.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裝置各部位振動情況、聲響情況、緊固程度進行檢查;

  g. 交接班人員共同試驗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 建立裝置包機制度

  裝置使用單位必須建立裝置包機制度,每臺裝置、每個小型電器均包機到人,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包機者必須按規程規定操作使用裝置。並定期對裝置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裝置完好執行,包裝置和工作環境衛生,確保乾淨整潔。

  4. 建立裝置經濟執行制度

  (1) 對大型固定裝置,應根據裝置的額定負荷確定其執行負荷,不得使裝置在長期超載情況下執行。

  (2) 對大型固定裝置應儘可能在使它們的工況點在高效區執行,透過測試發現裝置本身和系統工況點不在高效區執行時,應及時安排檢查、檢修。確保大型固定裝置安全經濟執行。

  (3) 對採掘裝置應在規定的額定值下執行,完善電機綜合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防止裝置損壞事故發生。

  (4) 根據負荷情況及時調整裝置執行方式,減少空載損耗。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定期檢修

  1、裝置投入使用後,使用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根據裝置使用說明書和其它有關規定,制訂出本裝置有關部位或整體裝置的檢修或檢查更換週期,同時,使用裝置單位要根據本單位裝置的特點和使用狀況對裝置進行定期檢修。

  2、需要在月末或節日停產期間檢修的裝置,要提前向維修部申報檢修計劃,並嚴格按照節日停產檢修制度進行檢修組織準備工作。

  3、需要大修的裝置,各使用單位要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將本單位需要大修的裝置報維修部裝置組,維修部要在每年五月底編制出全礦裝置大修計劃待審批後組織實施。

  4、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檢修班次,未經有關礦領導和主管部門批准,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更改檢修班次和縮短檢修時間,一經查出私自更改檢修班次罰單位1000元,隨意縮短檢修時間,每三十分鐘,罰跟班幹部或值班隊幹部100元,依此類推。

  5、各單位必須制定日常檢修安全措施,並按規定審批後執行,以防在檢修過程中發生事故。

  6、各單位每日檢修班要詳細填寫檢修記錄,對檢修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採取的措施,消耗零配件以及檢修後設備實際運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各單位對每天檢修記錄要整理歸檔,維修部不定期抽查,無記錄者,罰單位500元,記錄不全者,少一份罰單位50元,依此類推。進口裝置及大型裝置的檢修,維護及執行記錄必須健全,否則加倍處罰。

  7、若在檢修時,需要停電,應提前一天寫出停電報告,(註明停電範圍,影響單位及影響時間等)報維修部主管人員核實簽字,經排程會通報批准後,方可停電,嚴禁擅自停電。

  8、檢修中需將減速箱內的機油放出時,要使用專用的容器,將潤滑油妥善儲存,以備檢修完後回收。另在加油和放油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潤滑油洩露和汙染。

  9、檢修時要加強對油脂的管理,節約用油,對檢修過程中產生的油棉紗等要定點暫時放置,最後由本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置。

  10、維修部負責督促檢查各單位的檢修情況,對不按規定進行檢修的單位除罰款處理外,有權令其停電強制檢修。

  二、月計劃檢修

  1、根據我礦規定,每月有兩天的全礦停產檢修日。

  2、每月中旬,各單位技術員要根據本單位的裝置運轉情況,編制出本單位裝置檢修計劃。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1)檢修專案;(2)檢修進度;(3)所需工時等,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措施必須包含:工藝流程、質量標準等,應明確專案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停送電負責人,並編制材料及配件計劃。安全措施中應其中檢修專案和材料配件計劃應在每月15日前報維修部,其它在20日前報維修部,維修部負責組織對安全措施的會審。逾期不報者,將對單位處以100――200元的罰款。

  3、維修部要根據各單位上報的檢修計劃,彙編當月全礦停產檢修計劃,並確定當月重點檢修專案,安排檢修所用配件的加工,擬定全礦停產檢修的停送電計劃和停送電安全措施,確定月末檢修的各項總負責人,並將計劃分別報送安全,排程,通風等有關單位和有關礦領導。

  4、每月25日前,由公司主管生產經理和公司主管機電經理牽頭召開月末停產檢修工作會議,落實檢修專案,檢修質量標準,工藝流程等,由排程室擬定全礦停產檢修通知,組織實施檢修。

  5、檢修專案一經確定,各單位要提前做好月檢修的一切準備工作,並按規定提前一天辦理有關停電、停風、停水及燒焊報告等手續。

  6、月中檢修指揮部設在排程室,由當日值班長及排程、維修、安全、通風等各派一名負責人組成。

  7、檢修前,各單位要組織檢修人員認真學習檢修安全措施,質量標準,工藝流程等,並要組織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檢修;維修部有關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要對重點檢修專案分頭把關,確保檢修安全和檢修質量。

  8、檢修其間,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做好各種記錄,測繪各種資料,要求準確無誤,檢修完後,檢修記錄要一式兩份,本單位留一份,於次月5日前報維修部一份。

  9、檢修其間,各單位要精心組織,隨時向排程室通報各專案的檢修進展情況,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檢修完畢。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檢修時間時,要向排程室說明情況,申請延長檢修時間,如無正當理由,隨意延長檢修時間的,每延長一小時,罰責任單位300元。

  10、檢修其間,各單位要確保檢修質量,對所承擔的檢修專案,保證在一週內不發生事故,否則,每影響一小時,罰款200元。

  11、檢修完畢後,組織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報告,驗收報告一式兩份,本單位留一份,於次月5日前報維修部一份。

  12、維修部負責對重點檢修專案的質量進行驗收,對一般檢修專案的質量進行抽查驗收。

  三、節日檢修

  1、根據我礦生產情況,如確實需要安排節日裝置檢修時遵照本規定執行。

  2、節日機電裝置停產檢修的組織管理工作由維修部負責。

  3、停產檢修前一個月,各單位技術人員都要詳細考察本單位的裝置運轉情況,再根據本單位的裝置檔案記錄確定本單位裝置的檢修臺數,檢修部位,從而編制出本單位的節日檢修計劃。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1)檢修專案;(2)檢修進度;(3)所需工時等,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措施必須包含工藝流程、質量標準等,並應明確專案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停送電負責人,並編制材料及配件計劃。其中檢修專案和材料配件計劃應在檢修前一個月報維修部,其他在檢修前十天報維修部。維修部負責組織對安全措施的會審。

  4、維修部要根據各單位上報的檢修計劃,彙編全礦節日停產檢修計劃,並確定重點檢修專案,安排檢修所用配件的加工,擬定全礦停產檢修的停送電計劃和停送電安全措施,確定節日檢修的各項總負責人。並將計劃分別報送安全、生產,通風等有關單位。人力資源部應落實檢修工時定額。

  5、檢修前五天,由公司主管生產經理和公司主管機電經理牽頭召開全礦停產檢修工作會議,決定停產時間,檢修時間,井下停風時間,停外運時間,停電時間,停供水、壓風時間,還要落實檢修專案,檢修質量標準,工藝流程,檢修材料,配件計劃,檢修安全措施以及檢修人員、起吊工具等,成立停產檢修指揮部,並擬定全礦停產檢修通知。

  6、節日檢修指揮部設在排程室,由公司主管生產經理或公司主管機電經理及生產、維修、安全、通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7、檢修前,各單位要組織檢修人員認真學習檢修安全措施,質量標準,工藝流程等,並要組織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檢修;維修部有關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要對重點檢修專案分頭把關,確保檢修安全和檢修質量、各把關人員要隨時將檢修情況向指揮部彙報。

  8、檢修其間,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做好各種記錄,測繪各種資料,要求準確無誤,檢修完畢後,檢修記錄要一式兩份,本單位留一份,報維修部一份。

  9、檢修其間,各單位要精心組織,隨時向指揮部通報各專案的檢修進展情況,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檢修完畢。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檢修時間時,要向指揮部說明情況,申請延長檢修時間,如無正當理由,隨意延長檢修時間的,每延長一小時,罰單位300元。

  10、檢修其間,各單位要確保檢修質量,對所承擔的檢修專案,保證在一月內不發生事故,否則,每影響一小時罰款200元。

  11、維修部要成立節日檢修驗收小組,對檢修好的裝置進行嚴格驗收,主要裝置要進行必要的試運轉,驗收合格後,維修部驗收人員與各單位驗收人員共同填寫“______機電裝置停產檢修竣工驗收報告”,一式兩份,維修部留一份,本單位留一份。

  12、每次節日檢修完畢後,維修部要撰寫節日檢修總結,並整理檢修檔案存檔。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5

  為了確保施工裝置滿足生產需要,更好地為整個施工過程提供使用能力,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一、責任分工

  1、總經濟師:主管物資裝置部的工作,協調、指導、督促本系統職能人員行使職權,並對本系統有關問題及時做出決策。

  2、部長

  (1)對施工機械及零配件的採購、管理、使用維修、保養、租賃及報廢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履行公司《質量手冊》中本部門的職責。

  (2)對本公司所屬各單位施工機械的使用、維修、保養等進行技術、業務指導、監督其合理使用、安全生產。

  (3)建立裝置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4)建立機械裝置臺帳。

  (5)對機械裝置固定資產負責管理並清核。

  (6)搞好本部職責範圍內的其它工作。

  3、物資裝置部

  (1)負責對大型裝置的安裝、拆卸進行跟蹤檢查。

  (2)做好其它有關工作。

  4、維修車間

  (1)負責機械裝置入庫後、出庫前的維修、保養,負責機械裝置的大、中修理和檢驗。

  (2)檢驗員經過公司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5、裝置庫:辦理機械裝置出入庫手續,保管好庫存裝置。

  6、專案部:

  (1)主管經理職責:監督指導本專案部施工機械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證施工過程中裝置能力的需求。

  (2)裝置員職責

  1)負責公司制定的機械裝置管理規章制度在本部六組織實施,並把本公司有關機械裝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反饋到物資裝置部。

  2)工程開工前,向物資裝置部遞交該專案的“裝置需用量計劃”並簽字,負責領用與交回裝置。

  3)監督檢查本單位機械裝置操作工作,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

  4)帶領機修班對本單位在用施工機械進行經常性的檢查、修理。裝置員必須取得有效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3)機械操作職責

  1)嚴格執行機械裝置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作好日常的維護、保養。

  2)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施工機械管理辦法

  (1)機械裝置的採購必須執行公司《機械裝置採購制度》。新增裝置購入後,固定資產部分由物資裝置部填寫“入庫單”,與購貨發票一同交給財務部固定資產帳,並由財務部按期提取折舊費。物資裝置部建立臺帳,主要裝置建立技術檔案,並編號。

  (2)工程開工前,使用單位的裝置員要向物資裝置部提供“施工裝置需求計劃表”,並據此辦理機械裝置領用手續。

  (3)裝置員到裝置庫提取裝置,由機械裝置檢驗員填寫“機械裝置隨機檢驗合格證”,雙方簽字訂可後設備方可出庫。裝置檢驗不合格的達不到使用效能要求的不能出庫。

  (4)主要施工機械要隨機配置“操作規程”。

  (5)裝置進入工地後,要按《裝置安裝使用明書》要求進行安裝使用,使用中嚴格按規程實施。大型裝置如塔吊安裝應編寫“安拆方案”。機械裝置嚴禁帶病作業。

  (6)機械裝置操作工,必須經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後發“操作證”,持證上崗,裝置員須經指定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取有效的“上崗證”。

  (7)機械裝置操作工,必須對在用機械裝置按《機械裝置維修保養制度》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裝置正常運轉,並及時準確地填寫《機械裝置運轉記錄》和《機械裝置維修保養記錄》。

  (8)機械裝置交回後,由裝置庫負責人填寫《機械裝置驗收單》,定明裝置的技術狀況,以便分清責任。交回的裝置除正常磨損外,其它裝置如裝置總成、構配件、儀表及附件等應齊全有效,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拆換,否則視情節由使用方做出賠償。

  (9)裝置入庫後,由機修車間檢驗裝置技術狀況,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修理類別(在、中、小修)或保養級別(一、二、三級保養)。

  (10)鋼模板出為前,必須對其進行修理,保證板面平整,無變形,筋骨板堵頭齊全,砼清理乾淨,保證良好的使用效果。對交回的鋼模板,庫管員要對其仔細檢查,發現有板面扭曲、變形、筋板缺損、板面有洞、砼清理不淨的要經領導批准酌情進行經濟處罰並做記錄。

  (11)各施工單位交回的鐵腳手管,按公司規定的尺寸驗收,長度允許誤差不大於十分分,對於焊接方式的補變長者拒收,彎曲的鐵管使用單位需校直。扣件的鑼絲要齊全,按動要輕鬆,活動部位要保證活動靈活自如,無鏽蝕,否則拒收,由使用單位做出賠償。

  (12)在年末施工淡季,物資裝置部對機械裝置操作工、裝置員組織專業培訓。

  (13)物資裝置部年末進行裝置清核,並提取報廢裝置,填寫“機械裝置報廢申請表”執行《機械裝置報廢制度》,已報廢的裝置不得重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