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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安全規章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精選9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物流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精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流公司安全規章制度1

  一、總則

  為了規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增強公司競爭力,特制定堆場安全管理規定。我公司安全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工作標準:認真落實公司安全方面的相關制度;深入開展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做到人人講安全,人人都能認真遵守安全方面相關工作制度。

  1、進入場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2、嚴禁在工作崗位上追逐嬉戲。

  3、現場人員隨時關注集裝箱及貨物擺放、吊運安全,與行駛中機械車輛保持安全距離。

  4、場內禁止吸菸。

  5、除修箱區外,嚴禁明火作業,如確有需要,必須按公司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並採取安全措施,得到批准後方可作業。

  6、場區內不允許閒雜人員逗留,現場作業員工發現非本公司員工必須詢問,若送貨、監裝等相關人員,安排其應在指定區域作業或等候,若與作業無關人員,立即勸離出場,以保證作業安全。

  7、送貨、送箱、提箱車輛進場,現場員工疏導車輛按照規定交通路線行駛。

  8、送貨司機辦理卸貨手續後可以立即作業的,理貨員將其引領至作業區;不能立即開始作業的,應告知司機將送貨車停放在待裝區等候。

  二、著裝及勞動防護

  1、進入場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佩帶員工證、安全帽。

  2、著裝配置

  現場員工:

  藍色工作服、黃色安全帽

  現場排程:

  藍色工作服、藍色安全帽

  巡查經理:

  紅色安全帽

  3、員工穿著工作服,必須經常保持整潔。

  4、胸卡必須端正佩帶在前胸,不允許纏繞在手腕或其它部位。

  5、要保持胸卡乾淨、配件整齊。

  6、胸卡丟失或殘缺不齊應立即到辦公室更換新卡。

  7、其他人員進入現場之前,必須到排程室領取安全帽,戴好後方可進入。

  8、安全帽由公司統一配置,由使用者負責保管,如有丟失,由領用人賠償。

  9、勞動防護用品按不同崗位、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配置,以滿足勞動保護的基本需要為宗旨,注重節約使用原則。

  10、勞動保護用品由各部門統一申請,辦公室集中採購。

  11、配發勞動防護用具的崗位,上崗作業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具。

  三、場站交通

  1、與作業無關的人員未經許可禁止在作業區逗留。

  2、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堆箱位;不得在吊具吊重下透過、滯留。

  3、工作態度認真嚴肅,嚴禁在作業區嬉戲、追逐、打鬧、急速跑動。

  4、進場作業車輛主動避讓堆場起重機械。

  5、進場車輛必須遵從現場員工指揮,不允許在作業區內隨意行車停靠。

  6、場內叉車行駛速度不準超過10公里/小時;重箱機力行駛速度不準超過5公里/小時,在下列情況,車輛必須減速行駛(1)調頭、轉彎、視線受阻,經過十字路口;(2)雨天、霧天能見度在30米以內時。(3)路面溼滑(4)倒車行駛、上下棧臺、出入庫作業時。

  7、禁止在集裝箱箱縫隙中間穿行;儘量避免在並排或交錯停放的車輛中間穿行。

  8、叉車在載物行車時,若視線受阻,必須倒車行駛,如必須前進行車,要有現場人員指揮。

  9、重型機械行駛時調頭、轉彎、起步或經過十字路口視線受阻時,鳴喇叭示意。

  10、現場作業人員指揮入場作業車輛依照公司規劃交通路線行駛。

  四、機械車輛駕駛員管理規定

  1、機械車輛駕駛員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照機械車輛操作規程作業,

  2、愛護車輛,嚴禁野蠻作業。

  3、駕駛員在作業時必須服從現場排程指揮。

  4、重機、空機駕駛員執行車輛交接制度。

  5、機械車輛駕駛員每日對車輛進行檢查清潔。確保全車外形完整無損,車身光澤明亮,無浮沉、油汙、泥水痕跡,全車前後擋風玻璃明亮。

  6、司機在作業時嚴禁吸菸、飲食、打電話或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7、駕駛員每天做好操作記錄。

  8、各駕駛員請假、換休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執行,不得私自調班。

  9、負責所駕駛機械車輛的維修保養申請和車輛故障資訊反饋。

  10、對機械車倆的隨車證件和各種工具、材料做好使用保管記錄。

  11、機械車輛在維修時,駕駛員在現場監修,並做自修專案的保養,不得無故離開。

  12、每個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三檢制度,加強機械車輛的維修保養,確保機械車倆隨時處在良好的技術狀態,有問題及時向部門主管彙報,同時向後勤保障部提出維修申請。

  13、駕駛員保管好所操作機械車輛,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將車熄滅並拔掉鑰匙。不允許私自將車輛交予非公司指定駕駛人員操作。

  14、不準穿著拖鞋、赤腳駕駛車輛。

  15、嚴禁酒後駕車、疲勞駕車。

  五、機車三檢制度

  (一)作業前檢查

  1、水箱冷卻水是否充足,冬季作業待水溫升到50度方可使用;

  2、燃油是否加足,潤滑油是否充足;油泵、油缸、控制閥等各部位油封和管路接頭有無漏油現象;

  3、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有無破壞;

  4、蓄電池電量正常,接頭是否牢固,電解液是否加足;

  5、電氣線路連線部位是否鬆動;各儀表、指示燈、照明燈、喇叭是否齊全,有效;

  6、檢查後視鏡位置是否合適;

  7、風扇帶、水泵帶鬆緊度是否符合要求;軸頭各部位螺絲是否鬆動;

  8、制動液是否加足。制動系統和轉向系統的機械效能是否良好;

  9、液壓油是否加足;

  10、發動機低速運轉有無異響,儀表是否有效,排煙是否正常,各部位有無漏油、漏水現象;

  11、啟動電動機空轉無異常現象後,再操縱手柄空載執行數次,察看有無異常現象;

  12、啟動發動機、電動機、操縱檢查液壓系統是否正常。

  13、檢查機械外露部分螺栓螺母是否齊全。

  (二)作業中檢查

  1、起步前要仔細察看機械裝置周圍有無障礙物,倒車時要特別注意車後是否通暢;

  2、起步時應按喇叭並平穩起步;

  3、檢查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

  4、注意選擇路面,避免顛簸,沒有緊急情況禁止急剎車。叉車空載行使速度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負載行使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重型機械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5、隨時察看各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6、隨時注意察聽發動機、行走部分、液壓機構工作是否正常,有無異響,發現問題及時停車,排除故障和異響,不得帶病作業。

  (三)作業完畢檢查

  1、將機械裝置停放在指定地點,拉緊手制動,檢查是否有效;

  2、怠速或空轉察聽有無異響,檢查機身周圍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

  3、補充燃油和潤滑油;

  4、清潔機身、底盤、發動機、輪胎等各部位,打掃駕駛室。

  5、檢查隨車工具及附件;

  6、檢查傳動系統、轉向系統有無鬆動損壞;

  7、檢查蓄電池,需要充電的進行充電;

  8、冬季需放冷卻水的機械裝置,必須放淨冷卻水;

  (四)作業前應做到“三清楚”

  1、貨物重量、貨物體積、貨物標誌及中心位置要清楚;

  2、指揮訊號要清楚;

  3、機械裝置的安全負荷量要清楚。

  物流公司安全規章制度2

  1目的

  為了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公司員工和財產安全,保證有一個正常的經營、生產秩序為公司發展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流公司及各下屬單位。

  3職責

  3.1物流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治安防範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治安防範工作全面負責。安全工作分管負責人負具體領導責任。

  3.2各部門負責人必須把安全保衛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內容來抓,督促本部門人員認真執行公司制定各項安全制度。經常檢查本部門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確保機關辦公室的安全。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定期檢查考核。

  4工作要求

  4.1物流公司應對安全防範工作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杜絕發生因人為因素或疏於防範而引發的各類安全責任事故和治安案件。

  4.2確定物流公司及下屬各部門的安全保衛重點部位為分揀車間、倉庫、物流中轉站、電腦機房、財務室、檔案室等。重點部位所屬單位負責人為該部位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

  4.3重點部門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規範操作。如物流中轉站要開啟報警監控系統,財務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防盜門,正常情況下非網管不得進入電腦機房等。

  4.4不斷完善技防、物防設施並確保發揮防範功能的實效。辦公樓各通道口、電梯、大樓門廳等應安裝使用高畫質攝像監控系統,監控實時攝像資訊儲存期為180天以上。

  4.5重點部位要安裝必要的安全設施如防盜門、消防裝置、報警裝置、安全裝置、消防器材必須定期定人檢查和維護保養。

  4.6嚴禁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熱杯、煤油爐、禁止亂扔菸蒂或存放易燃的易爆品。

  4.7每天下班,必須及時關閉門窗,鎖好抽屜、檔案櫃,切斷電腦、空調電源,排除一切不安全的隱患。

  4.8辦公室不能存放私人現與貴重物品,公款存放要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

  4.9遵守保密制度,保管好印鑑、檔案、資料和檔案,及時做好檔案的收、存、轉工作。

  4.10重要的票據、證照、印鑑及收錄機、報話機、對講機等必須定人、定責,專櫃存放保管。

  4.11每日行政值班員、門崗、物流中轉站值班人員要對重點部門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等向領導彙報。

  4.12經常開展安全大檢查,部門人員每月要自查一次,每季度綜合辦會同其他有關部門集中檢查一次,節假日要安排人員值班,發現隱患漏洞要限期整改。

  4.13當班保安負責辦公樓巡查主要內容:各樓層及樓梯通道,開水間,衛生間,各科室的大門、窗是否關閉牢固,電源開關是否切斷,報警裝置系統是否開啟等。

  4.14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排除,一時難以排除的安全隱患,應配合保安人員共同採取有效防範措施。查實存在安全隱患的部門,次日值班人員應將隱患情況反饋所屬部門負責人,並按要求填寫《值班日記》。

  4.15安全保衛異常情況資訊及時上報,安全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4.16積極參與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努力建設平安單位。

  4.17組織全體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各類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使全體員工自覺提高自我防範、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制意識,確保全體員工違法犯罪率為零。

  物流公司安全規章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公司是以儲糖為主的大型物流企業,為切實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內貿系統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公司確定一名行政副職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均對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確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 各駐司單位和駐司民工,必須服從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統一管理,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

  第四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法人代表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黨政主要領導成員和各部室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保衛部是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有下列職責:

  1、根據公司實際召開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點防火季節的專項治理工作。

  2、組織制定對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識,提高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研究制定重大隱患整改方案,並針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消除火災危害。

  5、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並將消防工作納入考評。

  第八條 根據我司實際,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及實際演練,積極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兩會” 即:懂預防措施,懂儲存商品性質和消防裝置效能,懂防火滅火知識;兩會:會滅火戰術,會使用和排除消防裝置、器材的故障。

  第九條 我司實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時對庫區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條 我司各級領導必須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

  第十一條 透過開展群防群治活動,組織職工結合崗位工作實際,擺現象、找問題、查隱患、定措施、搞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的落實。

  第十二條 防火宣傳教育內容:

  1、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

  3、 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十三條 防火宣傳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點防火季節和重大節日前,利用會議、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全體職工進行以防火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針對性的教育:平時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和上級機關通報的火災案例及時進行教育。

  3、重點教育:對重點部位的員工,結合崗位特點進行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對保衛卡口和巡邏人員進行提高專業素質教育。

  4、個別教育:對調入我司和內部調崗的職工,保衛部在其上崗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對外來作業人員隨時進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

  5、開展防火、滅火科技教育:透過組織“義務消防隊”活動和舉辦消防技術訓練班,聘請專業消防人員舉辦防火科技講座,提高職工的消防技術水平,改進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條 明火作業管理

  1、凡在庫區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保衛部在進行現場勘查後,負責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明火作業許可證”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並經主管領導、保衛部共同稽核簽字後,組織實施。

  2、明火作業必須在“明火作業許可證”批准的有效時間內作業,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

  3、明火作業前,在作業現場必須配備足量的相應消防器材,明火作業負責人對全體作業人員詳細講明動火方案和動火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做好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及清理工作,保衛部派人對現場監督。

  4、明火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裝置、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裝置、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實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動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6、動火作業完畢,保衛部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督作業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

  7、大風天(4 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

  8、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9、外來施工單位在我司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履行我司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和其它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爐火使用管理

  1、使用爐火取暖的部門必須向保衛部提出書面申請,經保衛部審查合格後開據爐火使用證,方可按裝爐具。嚴禁私自按裝使用爐火。

  2、辦公室在收到經保衛部批准的“爐火使用證”後,方可發放爐具。

  3、爐具按裝後,必須經保衛部檢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4、使用爐火部門,必須有專人對爐火進行管理,並嚴防一氧化碳中毒。

  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門向保衛部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6、嚴格執行爐火管理辦法:

  ⑴ 應做到“兩定、把三關、四有、五不準”。兩定是:定爐型、定地點。把三關是:把宣傳教育關、把爐火按裝關、把檢查驗收關。四有是:有制度、有專人管理、有指定爐火安放地點、有消防器材。五不準是:不準用易燃液體點火、不準在爐旁放可燃物、不準在爐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不準無人封火過夜和看火人睡覺、不準任意挪動爐火。

  ⑵ 熱爐灰須用水澆滅無餘火後,再倒入指定地點。

  7、對違反制度者,保衛部必須勒令停火進行整改,對勸阻不聽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六條 吸菸管理

  1、我司庫區、生活區內嚴禁吸菸,必須到指定地點(辦公室)內吸咽。

  2、在指定的吸菸室內吸菸,菸頭必須熄滅後放入菸灰器具內,不得隨意亂扔。

  3、吸菸室必須保持清潔,無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後再行使用。

  第五章 電源管理

  第十七條 我司生產、生活、庫區照明用電線路必須分開。電線和電器裝置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維護。定期對線路、變壓器、避雷裝置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確保倉庫安全。

  第十八條 庫區鋪設的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或用阻燃硬塑膠管保護,每個庫房應在庫外單獨安裝電源開關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電。

  第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 0 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與儲存商品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米。對我司庫房內配備的吸溼機、軸流風機等電器裝置,必須就近配置電源插扳,電源連線線必須使用相應功率的護套線,確保安全送電,各種電器裝置工作期間,作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離崗斷電。嚴禁在庫房內使用任何非作業用電器具。

  第二十條 庫區電器裝置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商品,嚴禁在庫區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裝置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裝置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操作人員使用電器裝置過程中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使用,及時向專業人員報告(電工、維修工)。

  第二十一條 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提前向保衛部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按裝。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按裝規範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第二十二條 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管,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條 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器線路和設施,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章 儲存作業管理

  第二十四條 我司庫區、生活區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應按第十四條明火作業管理要求執行。

  第二十五條 庫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保管員為所分管的庫房、露天垛防火負責人,對所管轄的庫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負責。

  第二十六條 我司儲存商品實行分類、分垛儲存,庫房內儲存商品每垛佔地面積不大於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8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與垛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於2米,露天貨區與建築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嚴禁將性質相互牴觸、串味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庫房內要設立醒目標誌,標明儲存商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八條 庫區和庫房內應經常保持清潔,對散落的包裝物、庫區落葉、雜草等應及時清除,妥善處理。

  第二十九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配帶防火帽,並嚴禁進入庫房及在倉庫區域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條 裝卸作業結束後,作業人員必須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十一條 消防器材的配置與使用:

  1、 保衛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我司儲存商品的效能和各部位的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佈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懸掛在固定醒目處,做到防雨、防曬、防鏽蝕、防黴爛、防凍。

  3、我司職工對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必須備加愛護,對擅自挪動或做與消防無關使用的,應及時制止,對勸阻不聽者交由保衛部按有關規定處理。

  4、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商品和雜物,不準堵塞及佔用消防通道,不準在設施和器材上掛放它物,並保持整潔。

  第三十二條 消防設施的配置與使用

  1、我司地處市政供水偏遠地區,水壓偏低,為此我司設立第二水源(即4000立方米消防池)和加壓泵房一座。

  2、我司保衛部負責消防池的日常清理和維護,做到水面清潔、無雜物,遇有火災時,消防加壓泵的起動必須由卡口值班出一人和電工值班人員一起共同啟動。

  3、保衛部每年對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閥進行檢查及試執行,以保持其靈敏有效。

  第三十三條 消防器材的管理

  1、 根據公司實際,我司對庫房外的消防器材實行集中存放統一管理,並由保衛部負責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持其靈敏有效。

  2、各重點部位及庫房內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負責落實到崗位,不得丟失、損壞、挪動,如發現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並上報保衛部,及時補充。

  第三十四條 對違反本制度,按有關制度規定處理。

  第八章 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 根據我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司確定變電室、鍋爐房和器材庫為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以下簡稱部位),其消防安全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部門及本公司頒發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 部位所在部室主管領導應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職工的安全教育、技術培訓,提高人員專業素質和消防安全防範意識,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第三十七條 部位職工必須熟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況,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須做到會使用、會保養。

  第三十八條 部位職工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外單位人員來檢查工作時,必須由主管領導或主管部門負責人帶領登記後方可進入。

  第九章 建築防火管理

  第三十九條 我司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專案,必須嚴格執行“天津市建築防火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建築防火管理,建築防火從建築設計抓起,直至工程驗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並自覺接受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監管。

  第四十條 建築設計: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專案設計,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和“天津市建築防火管理辦法”的規定,必須有與火災危險性、建設規模、功能相適應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等項設計,並經公安消防機關審批後方可組織施工。

  第四十一條 基建人員應配合保衛部向屬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築設計防火送審》手續,領取《建築設計防火審批單》後,方可進行施工。

  第四十二條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施工過程中,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貫穿於工程的全過程,搞好自審自驗工作。

  第四十三條 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消防監督機構核准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準擅自更改;施工期間,施工單位和保衛部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施工人員駐地的防火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到邊檢查邊整改,防止火災事故和各類災害性事故的發生。

  第四十四條 建設工程竣工後,須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依照工程防火設計等資料對建築工程及消防設施進行驗收,收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防火驗收合格證》後,方可投入使用,否則應按公安消防監督機關《防火驗收意見書》進行整改。

  第四十五條 凡在我司施工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項規章制度,並簽定“安全防火責任書”,承擔相應防火安全責任。

  第十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條 依照逐級防火責任制,我司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組日查。各崗位執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後檢查。

  第四十七條 我司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檢查,做好當班記錄;發生突發事件和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置,並向上級有關部門或人員報告。

  第四十八條 保衛部應堅持開展經常性防火安全檢查,並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監督機關適時開展各類專項檢查。

  第四十九條 防火安全檢查範圍:

  1、貫徹落實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情況。

  2、火源、電源、水源使用管理情況。

  3、消防器材、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到位情況。

  4、生產裝置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實情況。

  5、火險隱患整改情況。

  6、其它有關情況。

  第五十條 防火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險隱患,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進行整改,對火險隱患,必須做出詳細記錄,建立檔案,依照“三定”原則,即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限期整改,不準拖延扯皮。對不能及時整改的火險隱患,應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以確保安全,並報上級備案。

  第五十一條 凡有條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不按“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意見整改的,按消防安全獎懲制度執行。

  第十一章 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第五十二條 保護現場:

  1、撲救火災過程中,應注意發現和保護起火地點,儘可能保護燃燒後的狀態。

  2、撲救後立即劃出警戒區域,限制無關人員進入。

  3、在現場勘察後,經公安消防部門或保衛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場。

  第五十三條 調查:由保衛部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開展火場勘察和火災事故調查。

  第五十四條 處理: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依據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第五十五條 對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和滅火過程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規章制度4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公司法人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動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崗位責任制

  (一)公司法人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佈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並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二)公司安全員崗位職責:

  1、佈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入及善後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髮、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作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效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佈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二、安全生產業務操作流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

  4、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產生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檢查範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可、輪胎告示。要做到一日三檢,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訊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8、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並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9、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10、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11、定期跟車送貨,了確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四、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並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驗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效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防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是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必須按照國家《機動車行車安全技術條件》和《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進行車輛維護。

  2、車輛維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維修作業,使用合格配件修理車輛,不得非法拼裝車輛或承修報廢車輛。

  3、車輛維修後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合格裝置對車輛進行檢測,如實提供檢測報告,並按要求建立和儲存車輛檢測技術檔案。

  4、虛心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車輛維護監督。公司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對車輛維護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車輛維護制度不落實的要責令其整改並按規定進行處罰。

  5、機動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各部件靈敏可靠,技術性能良好,嚴禁車輛帶病執行。

  物流公司安全規章制度5

  為加強貨物運輸安全管理,掌握車輛的技術狀況,給視情修理提供依據,鑑定車輛維修質量,預防車輛非正常損壞,保證安全運輸生產,特由公司第二負責人汪鑫城車輛主管制定本制度並執行。

  一、車輛主管的主要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車輛檢查、檢測管理的政策和規定。

  2、負責制修定本公司車輛檢查、檢測管理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3、組織推廣和交流先進的車輛檢查、檢測技術和經驗,及其培訓工作。

  4、貫徹執行公司釋出的有關車輛檢查、檢測標準和規定。

  5、檢查、檢測車輛的複雜小修、一級維護、二級維護、季節性維護、強制維護和大修送修前、修竣後。

  6、定期不定期抽檢各車輛的技術狀況。

  7、長途車出車前的安全檢查。

  8、對每次車輛檢查檢測做好書面記錄。

  9、定期對駕駛員的各項規章制度的掌握情況進行檢查。

  二、檢查內容

  1、定期檢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公司規章制度、貨運知識、港口、堆場作業規則、工廠內作業規定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掌握情況。

  2、定期檢查駕駛員對車輛檢查、檢測技術的掌握情況。

  3、定期和不定期檢查車隊長對公司各項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

  4、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駕駛員的工作狀態及態度。

  三、獎勵與處罰

  獎勵:

  1、對工作認真、檢查仔細,工作積極的安全管理人員,每月獎勵100元。

  2、透過車輛“日常檢查”、“月檢查”和“換季維護竣工檢查”等,發現隱患,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員獎勵100元。

  3、對考核低分駕駛員,進行積極教育,並在下一次考核中取得明顯成績的安全管理人員,獎勵200元。

  處罰:

  1、一次未實施定期安全檢查,罰款200元,第二次罰款500元,第三次予以辭退。

  2、車輛檢查、檢測管理混亂,翫忽職守或無人管理,嚴重失職,使車輛檢查流於形式,連續發生車輛損壞事故的,即時辭退。

  3、違反檢查、檢測管理規定,敷衍了事,發生較大機械事故或執行安全事故的即時辭退。

  4、不經規定程式進行車輛檢查、檢測,私自將車輛投入使用的,罰款200元。

  物流公司安全規章制度6

  一、倉管員安全操作規

  1、倉管員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及棉衣褲等勞保護具

  2、現場作業工程中,倉管員必須維持好現場秩序,保障安全作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現場排除或上報倉儲部長

  3、倉管員指導相關人員在穿堂叉車通道(黃線)外行走,如需橫穿叉車通道,要明確告知注意躲避來往車輛,無關人員不準圍觀裝卸作業

  4、倉管員嚴禁在叉車執行中靠近叉車,待叉車停穩後方可靠近,進行點數或傳遞票據等作業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裝置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後方可進庫作業

  6、庫內貨物碼放整齊牢固,貨物要與各種管路、線路、設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特殊情況下貨物碼放不準佔用叉車通道、如發現險垛、歪垛要及時調整,在險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員、車輛到險垛周圍作業

  7、正確使用和精心愛護庫內的裝置、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維修,運用冷廊潮溼的電器開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脫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並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後方可鎖

  二、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透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並經公司同意後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後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閒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訊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效能、貨叉、輪胎,使之處於完好狀態、起步時要檢視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後鳴笛起步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6、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於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後傾到上坡限

  7、應於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執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並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必須啟動剎車

  1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衝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後禁止將貨物懸於空中,卸貨後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後再行駛

  14、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範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運貨上貨櫃車前,應先觀察貨櫃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裡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後再進行裝卸

  18、儘量避免將叉車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車並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於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將叉車停靠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等地方

  19、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後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於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貨叉升起後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三、充電工安全操作規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2、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開啟門窗或通風裝置、充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線線是否完好無損,並開啟氣蓋

  5、不許開啟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啟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菸,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為,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溫度須低於55攝氏度

  9、蓄電池充電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室溫不要高於40攝氏度,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淨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乾燥,並塗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麵高度,按規定的液麵新增蒸餾水

  14、如果因電解液太少而導致蓄電池發熱損壞,責任由當事人自負、蓄電池接近使用壽命終期時單格電池內的電解液消減得非常快,應每天補充蒸餾水

  15、嚴禁為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新增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位

  16、電解液洩漏應立即進行以下緊急處理:

  電解液濺到皮膚、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後接受專業醫生治療、

  電解液濺灑到衣服

  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後再用弱鹼性皂液沖洗、

  電解液洩露到外部時

  立即用石灰、碳酸蘇打等進行中和,並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四、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裝置執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

  2、開啟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後,開啟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執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

  B、工作時注意事項

  1、電梯裝卸貨物時,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險的貨物不得進入梯內,嚴禁超載,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3、行駛中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停轎廂,再換向啟動、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

  4、執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啟

  5、若發現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並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操作驕內發出指令並關閉層轎門後,電梯不能啟動

  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按下轎內指令按鈕時,電梯啟動、

  廳、轎門關閉後未加指令,電梯啟動、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等訊號失靈失

  電梯以額定速度執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鉗誤動作

  超過端站而繼續執行

  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衝擊

  電氣部件有燒焦氣味

  6、有故障的電梯要在一樓廳門外設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夠正常使用後,及時撤掉

  7、電梯使用完畢後,將轎廂停於基站,清理好機內外衛生,關閉照明開關,鎖好廳門,並做好執行記錄和交接記錄

  五、裝卸平臺安全操作規

  1、平臺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臺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臺,站在穿堂安全區域內

  3、車輛未安全停靠在站臺時,操作人員不得啟動裝卸平臺

  4、裝卸平臺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啟動裝卸平臺

  5、裝卸平臺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臺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臺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結束後,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臺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臺進行保養,並做好記錄

  10、對有故障的平臺要及時設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的安全警示牌,維修完畢後,及時撤掉

  物流公司安全規章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特根據國家《公路運輸管理暫行條例》和《天津市公路運輸行業行車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各級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三條公司安全技術部是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安全技術組織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佈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安全活動、技術培訓,交流和推廣安全先進經驗;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定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各類安全、車管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並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防範措施;

  4、佈置和檢查各運輸單位的安全學習,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

  5、負責機動車的技術檢驗、鑑定和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企業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後工作。

  6、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換髮、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第四條配備專職安全員,主持單位日常安全組織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發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和企業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定期組織安全學習,抓好駕駛員安全教育和管理;

  2、指定單位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防範措施,組織各項安全活動和安全競賽,定期做好各階段的工作總結,並及時收集、統計、整理有關資料報送企業有關部門和領導;

  3、處理單位交通事故,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後和結案工作,同時做好事故車輛的估價、預算和索賠工作;

  4、負責單位駕駛員的建檔管理和事故登記、里程統計、安全獎罰等安全業務,做好車輛入城證、營運證、養路費、牌照稅的經辦工作;

  5、協助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技術檢驗和日常管理工作;

  6、辦理單位領導委託和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組織管理事項。第五條安全員應具備思想作風正派,工作認真負責,並懂得汽車駕駛技術,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同時有一定的文字、語言表達能力。

  第六條運輸單位配備專職車管員,主持日常車輛機務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政府辦法及公司制定的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做好車輛、機械(含電傳機)的技術建檔和使用管理,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車輛執行、包修、肇事等有關資料;

  2、教育和督促駕駛員遵守操作規程,做好愛車例保工作,管好、用好、養護好車輛,組織和開展群眾性的愛車、節油、節胎等專業技術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3、編排車輛、機械保修計劃,按期組織安排車輛、機械保養和維修,並會同安全員定期做好車輛例保質量檢查及技術等級堅定工作;

  4、貫徹執行車輛耗油、用件、用胎的立卡、登記、考核、統計、盤查等各項管理、搞好成本節支、實施節超獎罰,定期分析測算、按月彙總上報;

  5、協助安全員辦理車輛年審、事故處理及其他安全生產業務;

  6、辦理單位領導委託和交辦的'其他車管及安全生產管理事項。

  第七條車管員應具備思想作風正派,工作認真負責,並懂得汽車駕駛技術,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和修理技術,有獨立判斷和排除汽車一般故障的技術和現場處理能力,並有一定的文字、語言表達能力。

  第八條公司對安全員和車管員要進行有計劃的培訓,透過自培或選送代培等渠道,不斷提高其業務水平及工作能力。同時根據他們的工作性質和特點,授於一定的工作權利和給予一定的崗位津貼。

  第三章安全管理基礎工作

  第九條公司建立各級正副行政領導的安全崗位責任制:公司總經理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分管副總經理為公司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安全技術部經理為公司安全生產組織管理責任人;屬下各運輸單位(車隊)經理(車隊長)為所在工作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分管副經理(副隊長)為所在工作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安全員、車管員為所在工作單位安全生產組織管理責任人。實行全面質量管理,運用全面質量管理方法抓好安全管理基礎工作。

  第十條屬下各運輸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生產與安全的關係,實行全方位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列入黨、政、工、青、婦等部門的議事日程,齊抓共管。

  第十一條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屬下運輸單位要運用板報、標語等形式大力宣傳國家和企業有關安全法規和安全制度,推廣行車先進經驗和表彰好人好事,教育員工遵章守法,自覺做好安全行車的各項工作。

  第十二條個運輸單位(車隊)每月至少召開兩次安全生產會議及組織兩次安全學習,開展經常性的教育。學習內容:

  (1)學習交通法規,提高安全觀念;

  (2)總結行車工作,交流安全經驗;

  (3)分析事故案例,查詢事故苗頭;

  (4)檢查安全漏洞,制定防範措施;

  (5)宣傳安全典型,表揚好人好事。同時做好會議記錄和簽到手續。

  第十三條實行車輛承包經營的單位,必須把安全考核指標納入承包合同,並要加強對承包者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對承包車的技術管理工作,不得以包代管,以罰代教。

  第十四條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領導要經常深入到各運輸單位(車隊)檢查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落實以及各項原始資料的建檔登記情況。各運輸單位(車隊)均應建立領導值班制度,設立安全值班日記和原始資料記錄臺帳或檔案。

  第十五條各運輸單位(車隊)應根據季節變化和運輸工作實際,組織各種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如百日安全無事故競賽、春運安全競賽、安全知識和優質服務競賽等,並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統計工作,報送公司有關部門及領導。

  第四章駕駛員管理

  第十六條僱傭或接收調入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駕駛技術考核合格才能辦理僱用和調入手續。

  第十七條持有汽車駕駛執照未從事過職業駕駛工作的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到車隊駕駛車輛時,必須經過駕駛技術考核合格才能安排駕駛車輛。

  第十八條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的員工及新調入或僱傭的機動車駕駛員,均須到公司安全技術部填表登記建立駕駛檔案。駕駛關係在外單位的,應在登記後一個月內轉入本公司。

  第十九條調離的機動車駕駛員,應在調離後三個月內辦妥駕駛關係過戶手續。否則,公司不予辦理年審簽章,其違章肇事亦與公司無關。

  第二十條被僱傭的臨時駕駛員,在報到上班前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用工合同,按規定繳交合同和安全押金,並由用工單位做好上崗前教育培訓工作,否則不安排駕車。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一、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二、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學習及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三、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排程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四、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牌、證件齊全和完好。

  五、熟悉車輛效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經驗,掌握行車規律,努力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六、旅行車隊工作程式,做好車輛交接班工作。

  七、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佈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二十二條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遵守國家《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安全行車規定,切實做到“十堅持”、“九不準”。

  十堅持:

  1、堅持中速行駛,不開英雄車;

  2、堅持各行其道,不開霸王車;

  3、堅持文明禮讓,不開鬥氣車;

  4、堅持安全第一,不開冒險車;

  5、堅持預防為主,不開僥倖車;

  6、堅持二嚴律己,不開違章車;

  7、堅持三勤例保,不開帶病車;

  8、堅持四慢五掌握,不開盲目車;

  9、堅持勞逸結合,不開疲勞車;

  10、堅持顧客至上,不開缺德車。

  九不準:

  1、駕駛車輛時不準吸菸、飲食和玩耍;

  2、不準光腳和穿拖鞋開車;

  3、不準超速和超載;

  4、不準疲勞和帶病駕車;

  5、不準駕駛技術狀況不良和駕駛紀錄不符的車輛;

  6、不準飲酒後開車;

  7、不準動用單位車輛私帶學徒學車;

  8、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外單位司機及無駕駛執照的人員駕駛;

  9、不準裝運走私人物品和無邊防證人員進入邊防區。

  第二十三條各運輸單位(車隊)要經常瞭解和掌握駕駛員的思想動態和精神狀態,主動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不斷改善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條件;注意勞逸結合,適度安排出車,防止疲勞駕駛。

  第五章事故處理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駕駛員在行車工作中發生刮擦、碰撞、碾壓、翻覆、失火或其他過失,造成人、畜傷亡或車物損失,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200元以上者均記案事故處理。

  第二十五條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當地交警部門和本單位,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後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第二十六條車屬單位接到事故資訊後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按規定逐級上報,並會同公司安全技術部門和有關單位做好善後工作。

  第二十七條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後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單位及公司安全技術部備案。書面檢查要求將肇事日期、時間、所駕車輛號牌、行使路線、出事地點、經過、後果(含人、畜傷亡和車、物損失情況)及本人對事故的認識、教訓、今後措施詳細寫清楚。

  第二十八條為教育肇事者本人及廣大駕駛員,肇事單位對事故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沒有弄清事故原因不放過;沒有認真寫出書面檢查及訂出今後防範措施不放過;沒有在安全會上深刻檢查使廣大駕駛員從中受到教育和吸取教訓不放過。同時,其駕駛執照由所在單位安全員收繳保管,待後處理。

  第二十九條對肇事駕駛員,肇事單位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本制度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等處理。公司各級管理人員駕駛肇事,其事故處理一律應報公司安全技術部核准。

  第三十條事故結案後,肇事單位應將事故結案書影印一份報送安全技術部存案。同時事故結案書正本及索賠單位應彙總、整理交由有關經辦人員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獎罰規定

  第三十一條公司屬下各運輸單位(車隊)必須建立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從到本單位駕車之日起按時準確地記錄駕駛員安全行車裡程、違章、肇事及表彰、獎勵等情況,作為其本人今後晉級任職及參加各類評獎的有效依據。

  第三十二條對下列在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車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精神鼓勵外應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

  1、本公司職業駕駛員每月安全行車二十天以上,每季六十天以上無大小事故,並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及安全會議者,獎勵六十元;全年安全行車二百四十天以上無大小事故及無會議缺席情況,獎勵一百元。

  2、在季度安全檢查評比中,消滅責任事故和貨損貨差或旅客投訴的車隊,車隊長、安全員、車管員、排程員每人獎勵一百元。在年度安全檢查評比中,消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四項頻率均不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之車隊,車隊長、安全員、車管員、排程員每人獎勵二百元。

  3、在年終總結評比中被評為公司安全先進單位(或集體)的車隊,車隊長、安全員、車管員、排程員每人獎勵二百元;被評為公司安全先進的個人,每人獎勵二百元。

  4、在每季度車輛安全技術檢查評比中,保養質量達九十分以上的車輛,獎勵主管司機五十元;連續四個季度均達到九十分以上者,年終加獎一百元。

  第三十三條對發生責任事故的駕駛員,根據其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下列規定標準給予停止駕駛工作、取消個人累計安全里程及追究賠償等處理:

  1、輕微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00元以下)負同等以上責任,賠償30%至40%經濟損失,取消五千公里安全里程。

  2、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負一定、次要責任,停駕五至十天,賠償10%至20%經濟損失,取消六千公里至一萬公里安全里程;負同等以上責任停駕十至三十天,賠償30%至40%經濟損失,取消一萬至六萬公里安全里程。

  3、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負一定、次要責任,停駕一至三個月,賠償10%至20%經濟損失,取消二十萬至三十萬公里安全里程(屬死亡事故,取消三十萬至五十萬公里)負同等以上責任,停駕三個月以上,賠償30%至40%經濟損失,取消全部安全里程,貨運事故損失賠償限額,同等責任以下最高不超過一千元,主要責任以上最高不超過二千元。

  4、特大事故:凡負有責任的,停駕半年以上,取消全部安全里程。

  上述事故賠償總額最高不得超過二千元(租賃承包除外)。駕駛員肇事扣證期間,由車隊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做雜工,並按工種及表現發給基本工資、工齡工資、輔助工資(即福利補貼),同時發給出勤生活補貼,標準為每天3至5元(以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安排裝卸的,則按裝卸班組的計酬辦法計發工資。

  第三十四條駕駛員在一年內累計發生三宗同等以上交通責任事故,每宗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者或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者,取消其在本公司的駕駛資格。是職工者另行安排工作,是臨時工者給予解僱處理。

  第三十五條其他違章處罰:

  1、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每次罰款二十元;累計三次不參加學習,除按規定罰款外,停止駕駛工作一個月;累計五次以上,停止駕駛工作三個月,是臨時工者給予解僱處理。

  2、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肇事辦班學習,除責成補課外,每次罰款五十元;重犯者加倍處罰。

  3、違反“九不準”一至六項其中一項,以及不按規定裝載危險品、易燃品、易爆品或發現乘客帶有上述物品上車時不予勸阻或在執行吊裝作業期間不戴安全帽,處予一百元以下罰款。

  4、私自動用單位車輛帶學徒學車或將車輛交給外單位司機及無證人員加時,經查獲:貨車每次罰款300元;計程車每次罰款1000元。重犯者加倍處罰,是臨時工的給予解僱處理,並充公其合同及安全押金。若造成事故,其一起經濟損失概由駕駛員負責。

  5、私自動用營運車輛裝運走私人物品或無證人員進入邊防區,造成車輛被扣留者,除罰款由司機自負外,並按車類臺班計賠損失。造成車輛被沒收者,則按價賠償。

  6、非工作需要和未經單位領導同意私自動用營運車輛辦私事,或在運輸途中無故駛離託運路段運私貨,經查獲,其行駛里程雙倍計收運費。私吞之運費則十倍處罰。若造成車輛損壞或事故,其一切經濟損失概由駕駛員本人負責賠償。

  7、駕駛員在行車中發生交通事故,不報告當地公安警部門及本單位處理,其一切後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事態發展,牽涉到單位派人處理者,其事故賠償加倍追究。

  8、駕駛員在行車中因違章駕駛或無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營運證、路費證、入城證、保險證等,其被查獲的違章罰款,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即日起實施。有關條例如與政府部門頒發的法令、規定不符,應及時進行修改。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於公司董事會。

  物流公司安全規章制度8

  為進一步加強我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和廣州市交通委員會以及廣州市白雲區交通局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公司當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特別要強化事故隱患整改,從工作上加強安全管理力度,進一步實現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建立我公司道路運輸安全長效管理機制,使公司安全狀況進一步好轉,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按照道路運輸安全的要求,公司從思想、制度、紀律、作風、隱患、措施和整改來執行工作,做到嚴把三關和一加強。即嚴把“從業人員資質關,管理人員資質關、車輛技術關”,加強對駕駛員行為和安全責任制度的監督,深入排查安全隱患。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駕駛技能和安全意識,消除危及安全行車的不良現象,全面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具體做到以下幾點工作:

  一、切實增強做好道路運輸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工作與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息息相關,黨和國務院歷來十分重視。道路運輸安全工作責任重大,任務艱鉅,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公司各工作人員必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實人員,明確責任,克服麻痺鬆懈和厭倦情緒,採取有力措施,著力解決當前道路運輸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保障貨物運輸安全,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切實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

  1、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公司是人流、車流的彙集地,人員密集,車流量大,抓好公司的安全管理是貨運運輸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

  2、切實做好危險品查堵工作。

  3、採取堅決措施,嚴格控制超載行為。

  4、協助公安部門做好工作。積極與公安部門配合,加強溝通,及時反映情況,並做好司乘人員的應急防範培訓工作。

  三、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落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有關規章和規定,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運輸車輛和裝置定期檢測和維護制度、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和在崗人員定期培訓制度、危險貨物憑證運輸制度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對運輸車輛、駕駛人員的管理職責。

  2、嚴格執行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許可制度。

  四、加強營運車輛技術管理

  建立健全並落實車輛技術管理制度,加強營運車輛的例保和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要進一步加強對營運車輛的綜合技術性能定期檢測,對凡不符合運輸安全技術條件的營運車輛,要責成車輛實際支配人立即送修或及時予以更新。

  五、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人員培訓

  要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活動,每月不低於兩次安全學習,特別是要加強對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要利用典型運輸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廣大從業人員增強安全意識,要加強對駕駛員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培訓。

  六、加強安全監督檢查

  做好安全工作關鍵在於制度落實。組織力量深入運輸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事故隱患,維護經營秩序。

  七、培養駕駛員的職業道德和思想情操。

  建立“人命關天”、“以人為本”的重要意識,樹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嚴格監督並強制駕駛員辦理從業上崗證。根據國家頒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法規,向駕駛員大量發放有關宣傳資料,並重點解讀司機肇事逃逸、酒後駕車等相關條款。

  八、杜絕車輛嚴重超載行為

  (一).熱力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內容

  (二).加工車間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三).機修車間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內容

  (四).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危險化學品票據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全文

  (六).運輸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內容

  (七).餐飲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全文

  (八).員工對公司管理制度的意見和建議有哪些

  (九).商場保潔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是什麼

  (十).保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

  督促駕駛員嚴格按規定的經營範圍營運,以正當手段爭攬貨源,不從事倒賣貨源的`違法活動,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交通運輸管理的相關法律和規定。嚴禁人貨混載,嚴禁本公司貨運車輛經營客運和危險物品運輸。

  九、嚴格按照《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和廣州市道路運輸車輛二級維護的相關規定,進行車輛維護

  執行車輛安全技術檢查。做到車容美觀,安全效能良好。在年度審檢時,達不到車輛技術等級檢測的,強制維修合格後放行。根據由2004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示精神,結合各同行業開展的有關安全管理活動,公司將採取各方面更有效的措施,進行妥善管理工作。

  物流公司安全規章制度9

  安全會議制度

  為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和推進公司的安全管理以及為:讓大家及時瞭解公司的安全狀態,特製公司安全會議制度。

  1、公司每個月必須召開一次以上安全會議。要求參加的人員有公司領導、安全成員、全體駕駛員。

  2、當公司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臨時會議。

  3、各部門每月召開部門協調會議時,要將安全內容列入部門的生產會議內容中。

  會議內容:

  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並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會議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範措施。

  4、各部門提出目前存在的問題及隱患,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

  5、公司安全會議由公司安全負責人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會議簽到和會議記錄,安全會議之後,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和張貼,並跟蹤瞭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