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管理制度1
(一)一般規定
1、裝置管理規定
按照《三門峽市建築起重機械裝置安全監督管理職能》,在市行政區內建築施工現場使用的塔式起重機和龍門架、外用電臺等施工升降機必須具有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核發的建築起重機械裝置技術檔案及註冊編號。市建築安全監督站按照起重機械裝置生產廠家及產品型號,定期釋出裝置使用電機名錄及裝置淘汰名錄,使用單位應依照名錄選擇生產廠家和選用相應型號裝置。
2、安裝拆卸管理規定
①建築起重機械裝置安裝、拆卸必須由取得瀋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頒發的裝拆資質證書,並在瀋陽市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登記的專業隊伍進行施工;外埠裝拆施工企業必須在瀋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登記。
②安裝拆卸前必須到市建築安全監督站辦理改制登記手續,提交《建築起重機械裝置安裝、拆卸告知書》、《三門峽市建築機械起重裝置技術檔案》裝拆施工企業資質證書、裝拆施工合同、裝拆作業人員崗位證書等原件等材料,經審查合格准許施工。安裝施工完畢應立即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經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並持檢測合格報告和《建築起重機械裝置使用登記表》,辦理準用證方可使用。準用標誌應固定在裝置本體醒目位置。
3、從業人員
從事建築機械起重裝置安裝拆卸的指揮、作業人員及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須經過市建築安全監督站崗位教育培訓,取得崗位證書後方可從事相關作業。
(二)進場報驗
1、裝置選用
施工現場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建築起重機械裝置使用淨化選購或租用裝置。
①自購裝置要求
購置裝置時應查閱該裝置是否具有中文使用說明書、設計檔案、生產製造許可證、起重裝置產品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產品合格證、安裝使用維修上門等隨機檔案,並對照瀋陽市建築起重機械裝置使用登記名錄,確定是否為準用裝置。
②租賃裝置要求
租用裝置應查驗出租單位工商營業執照,並查驗租用裝置有無瀋陽市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頒發的建築起重機械裝置技術檔案及建築起重機械設備註冊編號。
2、進場驗收
建築起重機械裝置進入施工現場,專案經理應當組織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會同監理、銷售或出租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時應查驗裝置相關隨機檔案與實際是否相符;產品標牌等標誌是否齊全,附屬裝置、備件等專業工具與製造廠的裝箱是否相符。並按照關鍵嚴格標準和技術規範重點對裝置裝配質量的可靠性、潤滑部位潤滑情況、連線部位緊固程度、安全防護裝置進行外觀質量檢查。
(三)安裝拆卸、安全技術要求
1、基礎施工
建築起重機械裝置基礎應滿足設計和使用出廠使用說明要求,能可靠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載;基礎周圍應修築邊坡和排水設施,並應與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固定式塔式起重機基礎周邊有排水溝或抽水裝置,5平方以內無積水,基礎與周邊無雜物,無特殊情況基礎表面應高出現場地面200毫米。
施工升降機基礎如無設計要求的,應按照有關技術規範進行設計。捲揚機應安裝在堅實平整的位置上,遠離危險作業區,基座應平整牢固,周圍排水通暢,地錨設定可靠,並搭設工作棚。工作棚位置因保證操作人員能看清指揮人員和拖動或起吊的物件,可用5公分厚木板架設或採用兩層竹笆,上下竹笆層間距不小於600毫米;固定捲揚機的錨樁應牢固可靠,不得以樹木、電杆代替錨樁。
建築起重機械裝置基礎應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基礎圖、地耐力試驗報告、基礎所用材料複試單、混凝土強度試驗報告等隱蔽記錄及監理驗收手續等驗收記錄應立即立備檔備查。
2、安全拆卸施工
①安全拆卸施工前,裝拆單位技術負責人與施工現場技術負責人應編制施工技術方案,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後,由裝拆單位技術負責人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作業時,裝拆單位和施工現場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監理工程師必須在現場監護。
②裝拆作業前應對下列專案進行檢查:
⑴基礎符合技術要求。
⑵對裝拆捨不得各機關、各部位、結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捲揚機構和鋼絲繩、吊聚集電氣裝置、線路進行檢查。
⑶裝拆自升式塔機,應對頂升液壓系統的液壓缸和油管、頂升套架結構、導向輪、頂升撐腳等進行檢查。
⑷對裝拆人員使用的工具、安全帶、安全帽進行檢查,不合格的立即更換;
⑸檢查裝拆裝置作業配備中的起重機、運輸汽車等輔助機械,確保狀態良好,技術性能滿足裝拆作業需要。
⑹裝拆現場電源、電壓、運輸道路、作業場地等具備作業條件。
⑺安全監督崗的設定和安全技術措施落實達到要求。
③裝拆作業應在白天進行。當遇大風、濃霧和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
④指揮人員應熟悉裝拆方案,遵守裝拆工藝和操作規程,使用明確的指揮訊號進行指揮。所有參加裝拆作業的人員應聽從指揮,如發現指揮訊號不清或有錯誤時,應停止作業。
⑤裝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穿戴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應繫好安全帶,熟悉並認真執行裝拆工藝和操作規程,發現異常情況和疑難問題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反映。
⑥塔式起重機裝拆塔身起降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升降作用過程,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作業系統,專人裝拆螺栓。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平臺。操作室內只准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訊號;
⑵升降應在白天進行,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時,應有充分的照明。⑶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在作業過程中突然風力達到4級以上時,必須立即停止,並應緊固上下塔身各連線螺栓。
⑷頂升前應預先放鬆電纜,其長度應大於頂升總高度,並應緊固好電纜圈峝。下降時應適當收緊電纜。
⑸升降時必須套好頂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的間隙,並應按規定使塔身起重臂與平?臂處於平衡狀態,並將迴轉機構制動住,當迴轉臺與塔身標準節的最後一根螺栓(銷子)拆卸困難時,應將其對角方位的螺栓重新插入,再採取措施。不得以旋轉起重臂動作鬆動螺栓銷子。⑹升降時,頂升撐腳就位後,應插上安全銷,方可繼續下一個動作。
⑺升降完畢後,各連線螺栓應按扭力緊固,液壓操作杆應回到中間位置,切斷液壓升降機的結構電源。
⑦塔式起重機附著錨固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塔式起重機附著的建築物,其錨固點的受力強度應滿足起重機的設計要求。附著槓系的佈置方式、相互間距和附著距離等,應按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執行。有變動時,應另行設計;
⑵裝設附著框架和附著槓件,應採用經緯儀測量塔身垂直度,並應採用附著杆進行調整,在最高錨固點以下垂直度允許偏差為2/1000。⑶在附著框架和附著杆件支座佈設時附著杆傾斜度不得超過10度。⑷附著框架設定在塔身標準節連線處,箍緊塔身,塔架對角處在無斜撐時應加固。
⑸塔身頂升接高到規定錨固間距時,應及時增設與建築物的錨固裝置。塔身高出錨固裝置的自由端高度,應符合出廠要求。
⑹應經常檢查錨固裝置,發現鬆動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作業。
⑺裝卸作業時,應隨著降落塔身的程序拆卸相應的錨固裝置,嚴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錨固裝置。
⑻遇到六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安裝拆卸錨固裝置;
⑼錨固裝置的安裝、拆卸、檢查和調整,均有專人負責,工作時應系安全帶和戴安全帽,並應遵守高處作業有關安全操作的規定。
⑧塔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和起吊物邊緣與架空線路變現的最小距離應符合安全規定;小於2米的或在作業半徑下方有架空線路的,應按要求搭設防護架。夜間施工有36伏彩泡。金屬結構及所有的電器裝置的金屬外殼有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於4歐姆。按要求設定安全避雷裝置。移動塔機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間距離不小於5米。固定塔機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間距離不小於2米。按規定設定安全警示標誌。起重臂、吊鉤、平衡重等轉體上標以鮮明的色彩標誌。
⑨施工升降機裝拆應按照規定和相應技術規範和規程進行。
⑴升降機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升降機的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校準,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為其高度的5/10000。導軌架頂端自由高度、導軌架與附壁距離、導軌架與附壁距離、導軌架兩附壁連線點間距離和低附壁點高度不得超過出廠規定。
⑵在安裝拆卸時,嚴禁超過架設荷載量(即無配重時的荷載量)的規定。
⑶升降機周圍2.5米範圍內應設定穩固的防護欄杆,各樓層平臺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口應設防護欄杆和防護門。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執行的障礙物。
⑷升降機安裝在建築物內部井道之間時,應在全程範圍井壁四周搭設封閉屏障。裝設在陰暗處或夜班作業的升降機,應在全行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亮地樓層編號標誌燈。
⑸升降機安裝後,應經現場技術負責人會同安裝技術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對基礎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進行全面檢查,並按規定程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⑹裝拆作業前應檢查升降機與建築物及腳手架的廉潔情況、架體有無其他牽扯物、臨時附牆架、纜風繩基地錨設定情況、低梁宇基礎連線情況。拆除纜風繩和附牆架前,應先設定臨時纜風繩或支撐,確保架體的自由高度符合規定要求,無規定的一般不大於兩個標準節(一般不大於8米)。拆除作業中嚴禁從高產向下拋擲物件。因故中斷作業時,應採取臨時穩固措施。
⑩裝置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後,專案經理應組織安裝、監理單位進行驗收,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保證各機構動作正確、平穩、無異響,制動可靠,各安全裝置靈敏有效。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後,填寫檢驗記錄。
裝拆作業過程中,當遇天氣劇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短時間不能作業,必須使已裝拆的部位達到穩定狀態並固定牢固,經檢查穩定無隱患後,方可停止作業。
(四)作用安全技術要求
⑴現場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明顯部位貨機棚內要懸掛切實可靠的簡明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標牌。
⑵使用的裝置要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以確保作業中的安全執行。裝置使用的潤滑油(脂),應符合出場使用說明書所規定的種類和牌號,並應按時、按季、按質更換。
⑶建築起重機械裝置進入作業地點後,收購技術負責人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在作業琴應對現場環境、架空電線、建築物機構件重量和分佈情況進行全方位的瞭解,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⑷專案經理應負責為建築起重機械裝置作業提供道路、水電、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備的條件,並消除對機械作業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應設定足夠的照明。
⑸起重吊裝作業人員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訊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訊號進行作業,當訊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以拒絕執行。操作室遠離地面時,地面及高空指揮人員均應採用對講機等有效的通訊聯絡進行指揮。
⑹建築起重機械裝置操作人員要求:
①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拒絕執行違反操作規程的各項指令,不得擅離職守,不得酒後操作。塔及駕駛員在工作中要按照塔機使用說明書及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嚴格遵守十不弔。
②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注意機械工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內或操作室內。
③操作人員要遵守建築起重機械裝置有關保養規定,認真及時做好各級安全保養工作,經常保持裝置的完好狀態。建築起重機械裝置不得帶故障運轉。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立即停車檢修,應先停車機檢查,排除故障後方可使用。
④實行多班作業的裝置,應執行交接班制度,在工作班前應如實填寫裝置工作日誌和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經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工作。
⑤在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髮束緊不得外漏,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⑺建築起重機械裝置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的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試驗或任意擴大使用範圍。
⑻建築起重機械裝置上的各種安全使用防護裝置機檢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訊號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裝置不得使用。
⑼建築起重機械裝置作業區域,應設立警告標誌及採取現場安全措施。
⑽建築起重機械裝置須冬期施工、在寒冷季節使用,使用單位應制訂寒冷季節安全技術措施。
⑾停用一個月或封存的機械,應認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養工作,並應採取預防風沙、雨林、水泡、鏽蝕等措施。建築起重機械裝置集中停放的場所,應有專人看管,並應設定消防器材,裝置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⑿當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發生重大事故時,施工現場必須及時上報和組織搶救,保護現場,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落實及完善安全措施。
(五)、施工現場施工機具安全管理要求
1、鋼筋調直機
①料架、料槽應安裝平直,對準導向筒、調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線。
②用手轉動飛輪,檢查傳動機構和工作裝置,調整間隙,緊固螺栓,確認正常後,啟動空運轉,檢查軸承無異響,齒輪齧合良好,待運轉正常後,才可作業。
③按調直鋼筋的直徑,選用適當的調直塊及傳動速度。經除錯合格,才可送料。
④在調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不得送料。作業中嚴禁開啟各部防護罩及調整間隙。
⑤當鋼筋送入後,手與輪必須保持一定距離,不得接近。
⑥送料前應將不直的料頭切去,導向筒前裝一根1m長的鋼管,鋼筋必須先穿過鋼管再送入調直前端的導孔內。
⑦作業後,應鬆開調直筒的調直塊並回到原來位置,同時預壓彈簧必須回位。
2、鋼筋調直切斷機的安全技術規程
①料架、料槽應安裝平直,對準導向筒、調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線。
②用手轉動飛輪,檢查傳動機構和工作裝置,調整間隙,緊固螺栓,確認正常後,啟動空運轉,檢查軸承無異響,齒輪齧合良好,待運轉正常後,才可作業。
③按調直鋼筋的直徑,選用適當的調直塊及傳動速度。經除錯合格,才可送料。
④在調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不得送料。作業中嚴禁開啟各部防護罩及調整間隙。
⑤當鋼筋送入後,手與輪必須保持一定距離,不得接近。
⑥送料前應將不直的料頭切去,導向筒前裝一根1m長的鋼管,鋼筋必須先穿過鋼管再送入調直前端的導孔內。
⑦作業後,應鬆開調直筒的調直塊並回到原來位置,同時預壓彈簧必須回位。
3、鋼筋彎曲機
鋼筋彎曲機的安全技術規程
①工作臺和彎曲機臺面要保持水平,並準備好各種芯軸及工具。
②按加工鋼筋的直徑和彎曲半徑的要求裝好芯軸,成型軸、擋鐵軸或可變擋架,芯軸直徑應為鋼筋直徑的2.5倍。
③檢查芯軸、擋塊、轉盤應無損壞和裂紋,防護罩緊固可靠,經試運轉確認正常後,才可作業。
④作業時將鋼筋需彎的一頭插在轉盤固定銷的間隙內,另一端緊靠機身固定銷,並用手壓緊,檢查機身固定銷子確實安在擋住鋼筋的一側,才可開動。
⑤作業中,嚴禁更換芯軸、銷子和變換角度以及調速等作業,並不得加油或清掃。
⑥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本機規定的鋼筋直徑、根數及機械轉速。
⑦彎曲高強度或低合金鋼筋時,應按機械銘牌規定換算最大限制直徑並調換相應的芯軸。
⑧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半徑內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站人,彎曲好的半成品應堆放整齊,彎鉤不得朝上。
⑨轉盤換向時,必須在停穩後進行。
4、電焊機
電焊、對焊機的安全操作規程
(1)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可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並備有消防用品。
(2)焊接時,焊接和配合人員必須採取防止觸電、高空墜落、瓦斯中毒和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3)嚴禁在執行中的壓力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4)焊接鈾、鋁、鋅、錫、鉛等有色金屬時,必須在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焊接人員應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濾清器。
(5)高空焊接或切割時,必須掛好安全帶,焊件周圍和下方應採取防火措施並有專人監護。
(6)雨天不得露天電焊,在潮溼地帶作業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並穿好絕緣鞋。
(7)焊鉗應與手把連線牢固,不得用胳膊夾持焊鉗。清除焊渣時,面部應避開被清焊縫。
(8)施焊現場的10m範圍內,不得堆放氧氣瓶、乙炔發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9)對焊機應安置室內,並有可靠的接地,如多臺對焊機並列安裝時,間距不得少於3m,並應分別接在不同相位的電網上,分別有各自的刀型開關。-
(10)作業前,檢查對焊機的壓力機構應靈活,夾具應牢固,氣、液壓系統無洩漏,確認正常後,才可施焊。
(11)焊接前應根據所焊鋼筋截面,調整二次電壓,不得焊接超過對焊機規定直徑的鋼筋。
(12)斷路器的接觸點、電極應定期光磨,二次電路全部連線螺栓應定期緊固。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40℃;排水量應根據溫度調節。
(13)焊接較長鋼筋時,應設定托架。配合搬運鋼筋的操作人員,在焊接時要注意防止火花燙傷。
(14)閃光區應設擋板,焊接時無關人員不得人內。
(15)冬季施工時,室內溫度應不得低於8℃,作業完畢後,應放盡機內冷卻水。
施工管理制度2
一、施工準備階段
1,人員組織與協調:各班組按施工作業面工程量大小及進度要求合理組織勞動力,各班組嚴格按照專案進度計劃完成施工任務,若因人員不足而拖延工程工期時,對每次每天500元罰款,並賠償相關誤工損失。
二、技術準備:
1,圖紙,規範熟悉:包括圖紙會審,技術交底,設計變更等一系列施工依據的熟悉,為後期模板製作,架子搭設等施工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若是因為識圖錯誤或對規範的不熟悉而影響工程的進度、造成反工,對班組處以20xx元/處處罰,並賠所浪費的材料費損失。
2,各班組必須對進場工人進行詳細的技術和規範要求進行交底,嚴格按技術部門下發的施工方案執行,人員必須是技術精湛,經驗豐富的熟練工人。若因班組組織不力,工人技術較差而影響工程質量、進度時,按質量處罰規定執行,影響下道工序每拖延一小時按500元,超過一小時以外加倍處罰,並賠償相關的一切損失。
三、施工階段
1,施工階段的一切技術指標以圖紙、規範及專案部下達的技術交底為準。班組人員應嚴格按照專案管理人員要求施工。現場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原設計和施工方案,若不確定圖紙做法或對規範理解不明時,應及時與專案管理人員溝通。若因班組私自施工而造成返工或材料損失時,視情節輕重處以班組500-20xx元罰款,並承擔返工費用及賠償材料損失。
2,在混凝土澆築過程中,木工班組必須安排人全程看護,以便對模版變形、爆模等問題及時處理。若管理人員在澆築現場發現沒有木工值班或未盡到職責時,對班組處以500元罰款,爆模不及時處理,造成損失的接損失的兩倍處罰。
3,在製作安裝的過程小塊部位、要找零料使用、不得隨便拿原村使用否則發生一次罰款100元
4,牆板支設及拆模成品保護,牆板支設必須按施工方案和交底要求,模板下腳要趟木方,如不按要求每米罰10元,造成漏漿的每處罰100一500元,拆模對成品保護、窗角門角、樓梯踏步陽角破撬壞每處罰100元,跑模、、貼膠帶、清掃口否則發生一處罰100元,需做護角的缺一處罰50元。
5,混凝土澆築完成後,必須按照專案部管理人員要求拆模,如果拆模過早、過晚導致混凝土質量或成型出現問題時,處以500-1000元罰款,並賠償相關一切損失。
四、文明施工
1,除施工過程外木工班組的所有多餘材料和廢料必須及時分割槽域、規格、型號堆碼整齊,否則對班組處以200元罰款。工完料清:木工施工完畢後,及時報質檢部門驗收並對下道工種進行交按,不及時報驗一次罰500元,不與下道工種進行交接一次罰500元,必須在混凝土澆築前對施工的垃圾及費料等進行清理,並按指定地點堆放,否則對班組處以500元罰款。
2,在規定區域外不得堆放木工施工器具或模板成品與半成品,否則對班組處以200元罰款。
五、安全管理
1,木工班組在組織施工前,專案木工負責人應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範,遵守專案部的各項安全規定,不得違章作業,且必須無條件服從專案部的各項安全管理;配合專案部做好該班組施工人員的登記工作,以及三級安全教育卡和個人安全責任書的簽訂工作,缺一人罰100元,缺一項罰100。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木工班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木工班組承擔責任,由於違章作業所導致的一切安全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當事人及分包班組全額承擔。
2,施工現場嚴禁酒後作業、不戴安全帽、不扣安全帽帶等有違反專案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如有發生處以每人每次100元罰款,酒後作業處以每人每次200元罰款,並清出施工現場,發生後果的承擔所有發生的費用。
3,頂板梁底板拆模時應嚴格按施工方案交底程式進行,嚴禁整體放倒,如有發生對拆模所有損壞材料全額賠償,造成安全後果承擔全部責任(注強調頂板龍骨是方管,拆頂板前把拆除的方管收集集中碼好成堆預防把方管打彎變形,否則容易發生危險)
4,超過2米的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操作面必須鋪設跳板行走,嚴禁無安全設施作業,否則每人每處100元罰款。
5,樓層及外架上嚴禁堆放施工器具或模板成品與半成品,以免墜物傷人,否則處以200元罰款,造成後果負全部責任。
6,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安全設施嚴禁私自拆除,否則除恢復外,對責任人處以200元罰款每處。
7,嚴禁工人私自動用機械裝置,配電設施和攀爬塔吊,違者處以200-500元罰款。
8,承包班組管理人員與各班組施工人員嚴禁在任何原因、任何情況下與專案管理人員、工長、甲方、監理爭吵、頂撞,否則除賠禮道歉外,另處以500一1000元罰款,並清除出場。
9,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一旦發現,處以責任人500-1000元罰款。同時對承包班處以20xx-3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0,施工現場不得隨地大小便(特別是大便),不得生火取暖,否則,每人每次處以200元罰款,發生後果的承擔全部責任。
11、木方、架子管、方管、除規定尺寸以外私自改動尺寸每根木方30元一根、鋼管50元一根、多層板100元一張。
12、配製好的模板要加強管理確保週轉次數不少於12次,使用時及時塗刷脫模劑,一次不刷脫模劑每平米處罰20元,週轉次少一次每平米罰20元。
13、牆板模板安裝起吊必須用12光元吊鉤,牆板模板安裝不允許用鐵絲當吊鉤使用發生一次500元,造成後果班組負全責
施工管理制度3
一、施工現場“十不準”
1、不戴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2、不繫安全帶不得登高作業;
3、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4、施工過程中不準嬉笑打鬧;
5、吊籃下不準站人;
6、高層平臺接料口無安全措施不準接料;
7、酒後不準上班操作;
8、機械裝置不經過檢查不準開啟;
9、施工現場不準吸菸;
10、不準私自接拉電線
二、施工現場“六大紀律”
1、進入現場要穿戴整齊,帶好防護用品、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2、高空作業不準往下亂拋工具物件;
3、非機操工、電工不準隨便動用機械、電器;
4、吊籃下面不準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種機械裝置必須有防護罩及接地或接零裝備;
6、在現場工作不準嬉戲打鬧;
三、安全處罰規定: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0元,不繫帽帶罰50元。
2、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現一次罰100元。
3、高空作業和規定工種作業,不戴安全帽或不繫安全帶罰5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定的位置,否則罰500元。
4、嚴禁酒後上班,如發現後立即責令停工,罰款1000元。
5、機械裝置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並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每次罰款1000元,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操作人員負全部責任。
6、庫房內亂接電器的,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個人負責。
7、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給予罰款200元,所拉電線發現裸露線的,罰款5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線電工負主要責任,罰款1000元以上。
8、發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款作業人員500元,若引發火災事故的,由作業人員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9、高空作業時,嚴禁開玩笑吵架,發現在高空作業中開玩笑的罰200元,打架的罰500元以上,嚴重者開除,造成後果的,追究法律責任並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10、樓上向下亂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11、如有人乘吊籃上下,給予罰款100元,吊籃操作人員罰200元。
12、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菸,發現抽菸罰100元。
13、不按操作規程、不聽領導指揮者、嚴重違章引發安全事故的,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以上,責任人自身受傷害的,按規定不視為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每次罰責任人100元。
14.工地現場隨地大小便者,罰款500元。
15.特種專業必須持證上崗,若無證上崗者罰款5000元。
16.動火前必須開動火證,若不開動火證動火者罰款1000元,動火時必須有專人看守,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否則罰款500元。
17.現場工作場地垃圾要及時清理,現場垃圾必須堆放在指定地點,做到人走場清,否則罰款500元。
18.如無工作證進入現場罰款100元,不穿工作服工作者罰款100元。
施工管理制度4
第一條專案部進場後應根據本專案工程施工特點,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制定相關的路基、路面、橋涵、防護等方面的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一般工程、施工準備階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涵工程、高處作業、雨季施工、冬季施工、夜間施工過程中等主要安全技術控制要點。
第二條專案部進場後,工程技術人員在編制施工階段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且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以及行業的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並有安全管理人員參與意見,經過專案總工審批後生效。
第三條對於特殊和危險性大的的工程必須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如:爆破、吊裝、水上和水下作業、深坑、施工臨時便橋等,方案一定要有依據,嚴格標準,有計算過程、有詳圖、有說明等,並經公司總工程師稽核,報監理、業主審批。
第四條嚴格實行逐段技術交底制度:
一、各分項工程開工前,專案總工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各分項、各工區、各施工隊負責人進行詳細的書面交底,並向參加施工的全體從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同時做好每次的書面技術交底記錄。
二、兩個及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分項負責人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工區、施工隊或班組負責人進行交叉作業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三、各工區、施工隊負責人每天要向本工區(施工隊)的從業人員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術複雜、連續多天從事一項工作的,要進行書面交底。
第五條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驗收制度。專案總工應指派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驗收籤認。專案經理每月要親自帶隊到現場檢查一次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專案測量、試驗、檢測、工程、機械、材料、路基、路面、橋涵(防護)等分項負責人分別就自己分管的專案進行驗收籤認。
第六條特種作業等各類安全關鍵崗位的人員均應具備相應的技術等級和從業資格。
第七條專案部專(兼)職安全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把各類安全技術費用計劃、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安全技術交底書、安全技術措施和設施裝置、材料以及安全防護用品的檢查驗收單、合格證、施工隊伍和從業人員的資格證書、技術等級證書等安全技術資料進行回收、分類、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八條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日常安全檢查負責。日常檢查中,對存在的隱患不加以指出、不責令整改的或隱患既不整改也不向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彙報的,一旦因此發生事故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施工管理制度5
一、安全組織管理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根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及公司要求,制定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管理標準。
2、製作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責任制度,懸掛於辦公室內,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分解和細化各自責任,做到責任明確,獎罰鮮明,切實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3、凡安全防護措施不齊備,存在嚴重隱患或管理人員盲目指揮,安全無保證一時,安全員有權令其停工,堅持一票否決制。
(二)安全管理目標
無死亡事故,無重大事故,全年輕傷率不超過3‰。
無火災及重大交通責任事故,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達95%以上。特殊工種全部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安全合格率100%,優良率8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全面達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
安全目標(傷亡事故控制目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年月都要控制達標計劃,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考核到人。
(安全生產基本要求)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抓生產必須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安全防護措施提前施工,經驗收合格後交付使用。
2、各單位工程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按工種由專案經理或施工員,向班組做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求具體、明確,要有正式的書面記錄和簽字。特殊工種,如架子工、塔機工、電工等分別按安全技術標準規程做專項技術交底,形成書面文字,簽字後上崗操作。
3、每月安全領導小組進行一次工地現場安全檢查,平時針對存在問題,及時分片或分組召開現場會,令其整改。
4、每天安全員和班組長做好班前安全文明施工技術交底,檢查安全準備工作,緊跟生產進度,進行監護,對違章作業,及時糾正,對冒險作業,堅決制止。
5、嚴格“三寶”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每人一次罰款100-200元,不聽勸阻的,停止其作業。
6、嚴禁酒後上班,不準打赤膊、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準高處向上、往下扔物品,違者罰款200-500元。
7、“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場所,電源裝置和危險地帶,設定護欄,夜間設紅燈警示。
8、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準上崗操作,違者罰款200-500元。
9、機械裝置有漏電保護裝置和接零接地,開關、插座集中在配電箱內,有防雨裝置由電工專職管理。對亂接亂搭違規罰款200-500元。
10、經常對機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保養,每天上班試運轉後才能進入施工操作,嚴禁機械裝置帶故障強行作業,違者罰款200-500元,造成事故追究當事人全部責任。
11、易發生觸電事故地方和移動照明使用36伏低壓燈。
12、油漆噴刷場地必須有環保措施,鋼件、裝置、工藝製作場、木工製作場,必須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機,水泵操作和電工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作業。
13、木工房、庫房、工棚、廚房等臨時設施,必須配好足夠的滅火器材,掛有醒目的警示標誌,嚴禁吸菸標誌。
14、若發生安全事故,除積極搶救傷員和上報外,必須按“三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切實整改。
(三)安全管理基礎資料
安全檔案資料是安全基礎工作之一,也是檢查考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治療和反映工作情況的重要依據,同時是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動態,以便改進工作,達到預報、預測、預防事故為目的,必須及時做好做全,真實反映情況。要做好的治療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組織機構及崗位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制度;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4、安全技術資料(計劃,措施)、交底、檢查驗收;
5、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包括違章作業的教育、處理);
6、組建安全工種人員的上崗證影印件編繪成冊;
7、獎罰資料
8、傷亡事故檔案
9、有關檔案、會議記錄。
(四)安全檢查
1、對安全管理基礎資料逐一核實,審查。
2、做出評定、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意見。
3、複查整改情況。
二、安全文明施工基本原則與要求
1、執行政府有關文明工地規定,進行經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和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建築物效果圖,標明工程要點和主要施工人員。
2、必要時在施工場所寫大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等警示標語和標誌。
3、按“門前三包”制,責成值班人員每天打掃環境衛生,護衛綠化,市政等公用裝置,不因施工受損壞。工地內嚴禁焚燒雜草、垃圾、油氈、塑膠和廢棄物品,不準溶化瀝青、消化石灰等、杜絕廢氣和汙染,違者罰款200-20xx元/次。
4、施工場地保證道路排水暢通,工地無積水現象,車輛進出由專人沖洗車輛,因未沖洗車輛沾帶泥汙汙染道路罰款200-500元/次做保潔費。
5、採取措施,把粉塵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過噪音限度的施工。作業,必須控制,如元盤鋸,刨木機等,儘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間使用。違者必須停止其作業並罰款200-500元一次。
6、建立治安保衛制度,負責施工現場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責任分解到人。無失盜事件發生。加強對民工遵紀守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嚴禁賭博,打架鬥毆,違者罰款200-500一次,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追究其責任。
7、材料堆放:各種材料必須按施工平面圖位置堆放,保證施工道路平整、暢通。散堆材料隨用隨收堆,鋼材成捆堆放在雨棚中,水泥在庫房中分類堆碼整齊,用後的器材及時清場,將剩餘材料回收到指定地點堆放好。建築材料、構件、模板、腳手架、工藝、裝置費標誌作場地等按總平面圖佈置,堆放整齊並進行標識,做到工完地清。建築垃圾及時清運,清運車運輸沿途嚴禁拋、灑、滴、漏、和揚塵汙染。
三、高空安全作業規程
1、組織從事作業人員體檢,提交體檢證明覆印件。凡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精神病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禁止攀高作業,與以上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創面坡度大於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或有移(振)動地方應視為高處作業。防護用品穿戴整齊,褲腳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並將繩子繫牢在堅固的建築結構上或金屬結構架上。登高前必須辦法登高作業許可證,施工負責人對全體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教育。檢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防護板、安全網等)必須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如有靠近電源線路作業時,應先聯絡停電,確認停電後方可工作,並設定絕緣擋板,作業者最少離開電線2m。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袋內,不得在高處往下扔投材料或工具,不準打鬧,作業完畢應及時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當事人責任。嚴禁坐在高處無遮攔處休息、睡覺,防止墜落。各種升降、吊裝裝置嚴禁載人。不論任何情況不得在牆頂上行走或工作。腳手架的負荷不得超過270kg/㎡。遇有六級以上風力時,必須禁止露天高處作業。使用梯子時,必須檢查梯子是否堅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為宜,樓梯寬度不小於50cm,並應設防滑裝置。梯頂無搭勾,人字梯拉繩必須牢固,梯腳不能穩固時嚴禁作業。
四、現場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凡承包單項工程的承包人,在簽訂合同時,必須簽定安全責任合同,對自己所管轄的民工生命安全負責,如發生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戴好安全帽,栓好安全帶,保護自己生命安全。凡違規或冒險作業,發生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並對承包人採取10萬以上的經濟處罰。
所有的起重指揮和掛鉤人員,在未操作之前,必須環視周圍和樓下,有無人員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離開後才能指揮起重,否則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完全由肇事者負責賠償。升降裝載裝置操作人員,一切操作必須按規範執行。凡不聽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人生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完全由操作工負責賠償。
現場的所有電線都必須有安全裝置,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以免傷人。電線的一切接頭必須包紮完好,不得漏電,造成人生傷亡事故,由乙方及肇事者同時賠償一切損失,並追究其經濟賠償責任。
凡在人行道上空作業的,必須搭設安全封閉通道,保證行人暢通、安全。凡在高空作業的,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時,必須用繩子捆牢,不準用手拿著下滑,避免傷人。民工入場時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組),認真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活動,做到人人講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
五、班組長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
1、嚴格執行公司安全保衛規則。
2、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講求職業道德,班前、班後佈置工作時,同時強調安全教育,人人遵守。
3、無條件接受有關部門的安全、文明施工、質量監督檢查。對現場不安全因素,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加以預防。
4、所有管理人員及班長帶頭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嚴禁強行違章指揮。
5、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共同協助事故處理,並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6、不準帶小孩和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7、作好班前教育、講話記錄,經常檢查工地,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施工管理制度6
一、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規定
(1)根據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政策、規定、辦法,制定物資管理制度與實施細則
(2)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材料的供應計劃,保證施工需要與生產正常執行。
(3)減少週轉層次,簡化供需手續,隨時調整庫存,提高流動資金的週轉次數。
(4)負責填報材料、裝置統計報表,貫徹執行材料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
(5)根據施工預算,材料部門要編制單位工程材料計劃,報材料主管負責人審批後,作為物料器材加工、採購、供應的依據。
(6)月度材料計劃,根據工程進度,現場條件要求,由各工長參加,材料員彙總出用料計劃,交有關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執行。
二、材料入庫驗收制度
(1)物資入庫,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
(2)物資入庫,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3)核對證件:入庫物在進行驗收前,首先要將供貨單位提供的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裝箱單、發貨明細表等進行核對,看是否同合同相符。
(4)數量驗收:數量驗收要在物資入庫時一次進行,應當採取與供貨單位統一後的計量方法進行驗收,以實際驗收的數量為實收數。
(5)質量檢驗:一般只做外觀形狀和外觀質量檢驗的物資,可由保管員或驗收員自行檢查,驗收後做好記錄。
(6)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如證件不齊全,數量、規格不符,質量不合格,包裝不符合要求等,應及時報有關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處理,保管員不得自作主張。
(7)物資經過驗收合格後,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進行登賬、建檔工作,以便準確的反應庫存物資動態。在保管賬上要列出金額,保管員要隨時掌握儲存金額狀況。
(8)物資經過複核後,如果是用自提,即將物資和證件全部向提貨人當面點交,物資點交手續辦完後,該項物資的保管階段基本完成,保管員即應做好清理善後工作。
三、施工現場材料發放制度
(1)領取或借用材料器具必須經過出料登記並履行簽字手續後,方可領取。
(2)倉管員負責及時發放勞保防護用品,領取數量需經安全員簽字核實後,方可發放。
(3)器材收回後必須經過驗收,若發現有損壞現象,根據損壞程度的輕重和器材單價,給予適當的賠償。
(4)倉管員必須堅守崗位,設定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在倉庫內吸菸、聚會娛樂,同時搞好倉庫衛生,勤清掃,保持貨架及材料的清潔。
四、施工現場領料制度
(1)各施工隊領料時必須有計劃領取,按計劃分期、分批領取。
(2)各施工隊隊長親自到辦公室經主管同意簽字後領取。
(3)施工隊長可委派一名材料保管員負責領取本隊計劃內料具,並報辦公室審批後方可執行。
(4)領料具時必須填寫領料單據、簽字,多餘材料填寫退料單,經保管員簽字後退回。
五、施工現場材料使用制度
(1)施工材料的發放應嚴格按照材料消耗定額管理,採取分步、分項包乾等管理手段降低材料消耗。
(a)專案經理部材料部門以技術部門根據工程計劃和工程質量要求,提出的工程需用物資計劃為基礎,編制工程材料需用量,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遇有設計變更或特殊要求情況下,要以技術部門和經營管理部門書面通知為準,作為調整用量的依據。
(b)物資部對用料單位提供的用量不得超過申報的計劃數。
(c)物資部根據工程量用量分項、分部把材料供應到作業隊。
(d)分項、分部工程完工後由專案經理部生產、質量、材料部門共同驗收並在材料承包協議書上簽字。
(e)材料定額員根據對施工隊材料使用情況和分項、分部工程完成情況,對節超進行核算。
(2)水泥庫內外散落灰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拌料處及施工現場內無廢棄砂漿、混凝土,運輸道路和操作面落地灰及時清運。做到活完腳下清。砂漿、混凝土倒運時要採取放灑落措施。(
3)磚、砂、石和其他材料應隨用隨清,不留底料。
(4)施工現場要有用料計劃,按計劃用料,使現場材料不積壓,對剩餘材料及時書面報告公司物資部予以調劑,以減少積壓浪費,減少資金佔用,加速資金週轉。鋼材、木材等原材料下料要合理,做到優材優用。
(5)施工現場施工垃圾分揀站標識明顯,及時分揀、回收、利用、清運。垃圾清運手續齊全,按指定地點消納。
(6)施工現場必須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和長流水。
六、施工現場材料節約制度
(1)水泥庫內外,散落地灰要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攪拌處和現場內外無廢棄砂漿和混凝土,運輸道路和工作面等落地材料及時及時清理。砂漿、混泥土倒運時應用容器或鋪墊木板,澆築混凝土時應採取放散落措施。
(2)磚、砂石和其他散料應隨時清理,不留底料。
(3)要按計劃用料、進料,使材料不積壓,減少退料現象,鋼材、木材等料具要合理使用,長料不能短用,優料不能劣用。
(4)施工現場要有固定的垃圾站,對散落垃圾及時分揀回收利用。
(5)現場的剩餘料及包裝材料要及時回收,堆放整齊,及時清退。
(6)各班組要認證負責,做到計劃用料,活完腳下清。
七、施工現場週轉材料管理制度
(1)週轉材料進場後,現場材料保管員要與工程勞務分包單位共同按進料單進行點驗。
(2)週轉材料的使用一律實行指標承包管理,專案經理部應與使用單位簽訂指標承包合同,明確責任,實行節約獎勵,丟失按原價賠償,損失按損失價值賠償,並負責使用後的清理和現場保養,賠償費用從勞務費中扣除。
(3)專案經理部設專人負責現場週轉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對使用過程進行監督。
(4)嚴禁在模板上任意打孔;嚴禁任意切割架子管;嚴禁在週轉材料上焊接其他材料;嚴禁從高處向下拋物;嚴禁將週轉材料墊路和挪作他用。
(5)週轉材料停止使用時,立即組織退場,清點數量;對損壞、丟失的週轉材料應與租賃公司共同核對確認。
(6)負責現場管理的材料人員應監督施工人員對施工垃圾的分揀,對外運的施工垃圾應進行檢查。避免材料丟失。
(7)存放堆放要規範,各種週轉材料都要分類按規範堆碼整齊,符合現場管理要求。
(8)維護保養要得當,應隨拆、隨整、隨保養,大模板、支撐料具、組合模板及配件要及時清理、整修、刷油。組合鋼模板現場只負責板面水泥清理和整平,不得隨意焊接。
八、施工現場危險品保管制度
(1)對於貴州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油漆、稀料、殺菌藥品、氧氣瓶等,應根據材料效能採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爆措施,採取及時入庫,專人管理,加設明顯標誌,嚴格執行領退料手續。
(2)危險品的領取應由工長親自簽字領取,用多少領多少,用不完的及時歸還庫房。
(3)使用危險物品必須注意安全,採取必要的防護安全措施。
(4)使用者必須具有一定的使用操作知識,安全生產知識。
九、施工現場成品、半成品保護制度
(1)進場的建築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嚴加保護,不得損壞。
(2)樓板、過樑、混凝土構件必須按規定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3)過樑、陽臺板、等小型構件要分規格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4)鋼筋要分型號、分規格隔潮、防雨碼放。
(5)木材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加工好的成品應有專人保管。
(6)各種電器器件繼續數好,保護存放,不得損壞。
(7)水泥必須入庫儲存,要有防潮、防雨措施。
(8)鋼門窗各種成品鐵件,應做好防雨、防撞、防擠壓保護。
(9)鋁合金成品應進行特殊保護處理。
施工管理制度7
一、目的和範圍
為保證安全文明施工各項制度和措施的落實,使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標準化。
二、適用於參加建設的各施工單位及個人。
三、職責
3.1各施工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各項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活動。
3.2監理公司負責施工現場日巡查和定期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活動。
3.3工程部負責每月組織各單位專職安全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及不定期專項檢查。
3.4安全委員會負責每季度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
四、工作程式
4.1工程實行施工單位班組、部門、專案部和監理與業主的四級安全檢查制度。
4.2定期安全檢查
4.2.1各施工班組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本施工區進行安全巡查。
4.2.2部門專職安全員每週至少組織一次進行本專業施工區域的安全檢查。
4.2.3專案部專職安全員每半個月至少組織一次施工現場的全面安全檢查。
4.2.4監理公司會同工程部每月組織各單位專職安全員進行一次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按檢查表內容進行)
4.2.5每季度末結合安全文明施工流動紅旗競賽,由安委會辦公室主任組織各施工單位領導、安監科長和專職安全員參加的工地聯合大檢查。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檢查評分表”和“文明施工管理檢查評分表”逐項檢查打分,並結合月、日安全檢查考核將結果彙總,評出主戰單位和一般參戰單位優勝各一名。
4.3日常安全檢查
4.3.1日常施工過程中,各施工單位專案部、部門和班組三級安全員應按照每天劃分的安全監督區域進行不間斷動態安全監督,落實安全監督區域責任制。各施工人員要採用互相之間的安全監督措施,確保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4.3.2監理安全專工堅持對施工現場日巡查和不定期開展“三檢查”(定期檢查安全措施執行情況、檢查違章作業、檢查冬雨季安全施工設施),查“三違”,查“三寶”,查“四口”的檢查活動。對重要工序、重大施工專案、重要部位、危險作業區、多層交叉作業區,監理安全專工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防範,連續作業要跟蹤監督檢查。
4.3.3工程部安全專工不定時深入現場進行認真細緻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監理公司。要求監理公司對個別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員不到位,整改不及時,要簽發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時,要給予停工或處罰。
4.4專項檢查
4.4.1安全設施檢查。施工單位進行日常的檢查,監理公司和工程部安全專工不定期進行檢查。
4.4.2大型施工機械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大檢查。
4.4.3小型電力工具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公司進行日常檢查。
4.4.4施工用電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公司進行日常檢查。
4.4.5環境衛生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大檢查。
4.4.6防火防爆檢查。每年11月份進行聯合大檢查。
4.4.7防汛、防颱風、防雷檢查。每年4月份進行聯合大檢查。
4.4.8防暑降溫檢查。每年6月份進行一次大檢查。
4.5安全檢查要求
4.5.1安全檢查內容主要圍繞本工程執行的各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標準和安全工作規程以及各項安全措施、方案進行,檢查責任制執行情況。
4.5.2實行工序作業安全檢查標準化,加強日常性安全檢查。班(組)必須嚴格做好作業環境、工器具和安全設施的自檢、互檢和交接班的檢查。
4.5.3各施工班組必須做好上崗檢查:查上崗人員的精神狀態;查上崗人員的勞動保護情況;每個崗位周圍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患;機械裝置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等,並做好記錄。
4.5.4各施工單位組織的安全檢查除使用本公司的企業標準外,還應執行本工程有關各項規定並做好各項記錄。
4.5.5每次安全檢查均應作好記錄,並建立安全檢查臺帳,做到資料齊全。
4.5.6對各級安全檢查中(包括業主、監理、政府安全監督部門所組織的安全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由或監理公司安全專工、各專案部安監負責人填發“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各施工單位專案經理落實責任部門,並按“三定”原則限期整改封閉。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採取臨時措施並制定整改計劃報公司和監理公司備案。對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現場全域性的問題,應同時抄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4.5.7“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由存在事故隱患單位的領導或安監部負責人簽字接收和組織整改。如拒絕簽字,取消全年安全考核資格,所查出的問題一旦發生意外,由該單位領導承擔一切責任。
4.5.8各施工單位應建立事故隱患的登記、整改、檢查、銷案制度及管理臺帳。
4.5.9安全檢查標準按《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嚴格執行。
施工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為了加強公司對外來施工單位的管理,確保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專案建設、裝置安裝除錯、維修檢修等施工作業時能夠有序、安全地進行,保護施工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公司生產車間前的安全管理規定
2.1生產部在工程專案招標前要安排參加競標的施工單位到生產辦接受安全資質審查,審查合格的施工單位,方可參加投標。
2.2施工隊伍承擔公司的工程專案後,在辦理外來工程專案合同的同時,必須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簽訂《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如發現有不籤施工安全合同進行施工的現象,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5000元。
2.3簽訂《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的施工單位到生產部領取入公司安全培訓的資料,辦理安全教育的手續,由生產辦統一對施工單位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考核,考試合格者發放《安全教育合格證》。
2.4安全教育合格的施工單位,填寫《外來安全資訊登記表》,上報《hse作業計劃書》,計劃書中對風險識別、風險評價以及風險消減措施等方面的內容要全面、詳細、符合實際,經生產辦稽核合格後,方可施工。
三、進入生產車間安全管理規定
3.1外來施工單位持《安全教育合格證》到公司生產部辦理入廠證,不持《安全教育合格證》的施工單位,公司生產部不予辦理入廠證。
3.2施工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配戴安全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必須按要求配備勞動保護用品,如:防護衣、帽、鞋、手套、眼鏡、防毒面具等。不準穿能產生靜電的衣服、帶鐵釘的鞋進入易燃易爆危險區域施工。
3.3工程開工前,要按施工總平面的佈置,安排作業棚、休息室、辦公室、攪伴站、施工材料堆場預製場地等,所有佈置必須經安全部門稽核。生產區域內嚴禁有人居住。
四、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規定
4.1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要設有安全警示標誌,施工現場危險區域(如坑、進等)必須設定危險標誌。夜間要設紅燈警示,必要時設專人監護。
4.2搭建臨時建築物應提交申請,並附有具體區域相鄰建築、管線位置圖,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報安全質量環保審批,批准後方可搭建。
4.3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的人員名單組織施工,不得私自僱用名單外人員。如施工單位缺少某種特種作業人員需外僱時,要事先將僱用人員名單報生產辦審批,經安全教育合格後,方可入本公司。違反此規定每發現一人,個人罰款50元,單位罰款XX元,轉包單位罰款10000元。並通報全公司,停止施工。
4.4未經允許,不準佔用消防通道,需佔用或破路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後,立即恢復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4.5凡申請特殊作業(如:動火、高空、有限作業、動土、臨時用電等)的施工單位必須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到生產部辦理手續,經批准後按批准的時間、地點等作業,施工單位要隨身帶作業票,不得轉借他人,在接受檢查時要出示作業票,不能出示作業票或藉口在他人手中的按無票單處理,罰款1000-5000元。導致事故的,按《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規定進行經濟處罰並追究責任。
4.6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易燃液體擦洗裝置、配件、工具和衣物等。
4.7施工人員嚴禁進入非本單位施工區域或場所,不得亂動、亂碰或拆卸任何裝置零件、附件等。自覺維護作業區域內的建構築物、裝置管線和安全消防設施,在作業中可能對其構成影響或威脅時要立即提出,並採取妥善措施預以保護。
4.8外來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因違章給本公司造成裝置損壞、財產損失、人員傷害的應負責賠償經濟損失,所賠償的經濟損失由本公司相關部門確認落實。
4.9車輛進入生產區域要安裝阻火器,按規定路線行駛,在指定位置停放。遇有異常情況要聽從統一指揮或熄火停車,嚴禁進入禁行路線。
4.10外來施工人員要隨身攜帶各種證件(如:入廠證、安全教育合格證、焊工證等),並接受檢查,發現無證或不帶證件,按規定進行處罰,嚴重者,停止施工。
4.11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發生險情或事故,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並立即通知生產部及相關部門,不得隱瞞和私自處理事故。否則,按《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4.12施工單位要切實加強施工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各項條款、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管理局、及本公司的管理制度,施工中造成嚴重後果,應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4.13本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有責任經常檢查外來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是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有權對違規者進行制止、處罰、停止施工作業。並及時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彙報,不認真履行職責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施工完成後安全規定
5.1施工結束後,生產部根據施工過程中安全檢查、考核結果,按照《外來施工單位綜合安全考核表》對施工單位進行綜合評價,綜合得分70分以下的單位,安全風險抵押金不返回。綜合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的單位,根據施工過程中的違規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罰款。
5.2施工單位持《外來施工單位綜合安全考核表》到有關單位辦理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手續和付款手續。有關單位必須根據《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綜合考核表》結果,辦理退款和付款手續。否則,由此引起後果,由責任單位負責。
5.3安全風險抵押金不足時,外來施工單位應補足。否則,本公司將從有關單位工程款中雙倍扣除。
六、附則
6.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6.2本制度由本公司生產部負責解釋。
6.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施工管理制度9
重點工作
1.進度控制:根據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及設計圖紙,稽核施工單位制定的施工進度(年度、季度、月度)計劃、裝置與材料進場計劃、監理計劃;根據開發專案的具體建設實施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進行進度監督控制,每月編制實際工程進度表,對進度狀況進行檢討、彙報;
2.質量控制:根據專案開發流程規範、工程管理制度及工程質量技術要求,核對有關技術檔案、設計變更、圖紙修改等;核實施工單位實際資質、人員素質狀況;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的技術措施保障、有關材料與構配件中的質量證明檔案、施工工序記錄及動態統計資料和管理圖表、階段產品質量證明檔案;核查有關工程質量缺陷或質量事故的處理報告,核實現場有關質量技術報告;對現場質量實施檢查,並及時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成責任部門實施整改,並對整改的結果進行復查;
3.成本控制:根據專案開發流程規範、工程管理制度及專案預算對專案成本進行控制,對關鍵環節、關鍵結點進行重點控制;定期進行工程費用差異分析,提出控制工程成本突破預算的方案和措施;熟悉設計圖紙和設計要求,詳細進行工程計量,複核工程付款帳單,嚴格經費簽證;做好施工記錄,儲存好各種檔案圖紙,特別是施工變更圖紙,為處理可能發生的索賠提供依據;根據工程進度稽核施工單位工程款支付申請;
4.工程支援:提出本專業有關材料、裝置及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專業建議;參與專案設計技術交底;根據工程管理制度,及時提出和辦理工程變更;協助物業部門做好客戶提出的有關工程建設的問題;協助、監督監理單位做好分段、分項、隱蔽工程驗收,組織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5.材料管理:負責組織甲供土建材料的進場驗收工作和材料交付工作;監督監理單位做好乙供土建材料的驗收工作;
6.溝通協調:做好與施工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協助施工單位做好現場管理和爭優創杯工作;做好與監理單位的溝通協調工作,敦促監理單位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一般工作
1.安全控制:稽核施工單位的施工安全組織措施及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狀況,協助推行安全施工責任制;
2.其他事項:及時處理和上報工程建設過程中的突發事件;及時完成上級交給的其它臨時性任務;
主要責任
1.保證工程施工進度如期達成;
2.保證工程質量符合標準;
3.保證工程成本控制在預算範圍之內;
4.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無重大安全事故;
5.保證及時準確傳遞和上報各項資料、資訊;
6.保證本崗位各項工作按制度正常、高效運作,無重大違規現象;
7.保證妥善處理施工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各種異常問題;
崗位權力
1.要求上級明確工作要求和提供相應工作條件的權力;;
2.根據工作需要和公司相關制度,推薦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權力;並根據合作伙伴工作成效及配合程度,提出更換合作伙伴的建議權;
3.代表公司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力,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違規行為提出處理建議和按合同規定進行處理的權力;
4.依據公司的相關制度,要求公司其他部門對本崗位工作予以合理配合的權力;
5.根據公司制度有關規定,接受培訓,享受薪酬和各項福利政策的權力;
6.在職能與權力範圍內,按制度自主開展工作的權力;
7.按公司制度享有的其他權力;
任職資格
資歷:工民建、工程管理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能力:較強的工程管理專業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解決問題能力;
品質:工作敬業、廉潔、責任心強;
知識結構:熟悉土建操作業務流程,具有一定的質量、成本相關知識;
關鍵指標:工程進度、成本差異率、質量與安全重大事故發生次數、重大違規次數
施工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1、強化工地施工管理,是一個工程是否搞好的保證。也關係到工程進度、質量等一系列問題,特制訂本制度,以促進工地施工管理。
2、工地施工管理範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現場環境、材料、機械、人員方面的管理,以及與甲方和協作單位協調。
3、管理原則:施工有計劃、實施有制度、事事有人管。
4、管理體制:專案經理為龍頭、各工長分項管理,各分項責任到人,形成統一的管理網路,對工程負責。
二、工程進度、計劃
1、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由專案經理編寫工程總體網路計劃,對工程總體進度有一個宏觀的控制。
2、對於工程各分項、分段,做分段進度計劃,根據計劃進行施工。
3、在編寫進度計劃時,要留有充分餘地,以免在施工中發生不可避免的不利因素而影響進度,使計劃不能得到充分落實。
4、工程計劃編寫好後,施工必須以計劃為準。如有推後,必須說明原因,是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計劃延誤,經領導同意後方可延續。如果是人為的原因要追查當事人責任,根據責任程度按處罰條例處理。
5、工程進度計劃要一式四份,工地自留一份、甲方一份、隊部二份,經理可根據每個工地的工程進度計劃,不定期的對該工地進行進度檢查。
三、工程質量
1、每個施工管理人員,首先要讀懂該工程的施工圖、瞭解設計要求和意圖,對於各分項施工步驟和方法有一個明確的認識。
2、根據該工程各分部分項的結構,認真學習有關規範、熟悉規範對各分項工程的具體要求,在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規範要求去做,同時學習各工種對施工的各類有關檔案和標準圖,瞭解細部的具體做法,以免在施工中無章可尋。如果因圖紙不熟而人為的造成施工錯誤,且明確形成損失,對責任人要按處罰條例處理。
3、對於原材料的進場驗收,必須按照規範和設計要求進行(詳見材料管理制度)。
4、對檢驗批質量驗收,嚴格按照規範標準檢查,堅持自檢、交接檢、專檢三檢制度。各施工班組先自檢、自檢確認無誤、再交主管工長驗收、工長驗收合格再交監理或甲方驗收,如果自檢不過關工長可拒絕驗收。
5、隱檢制:根據施工進度安排時間預檢、隱檢計劃、進行預檢隱檢程式、辦理預檢、隱檢手續,並及時履行簽字歸檔。
6、工程例會制:工地每天下午召開碰頭會,解決施工中的問題,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7、樣板施工制度:先做樣板,由監理、建設單位認可後方可施工。
8、試塊標準養護及同條件養護制度:必須建立符合要求的現場標養室,對同條件養護試塊,必須與現場監理確定部位、數量並與構件同條件養護。如果對試塊人為的養護不好,使試塊強度不夠,查清原因後對責任人要按處罰條例處理。
9、問題追根制度:對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要會診、查原因、挖根原。追查責任人、限期整改、複驗結果不達要求不罷休。
10、分包管理制度:承包人應對分包人工程質量向發包人負責,所以應把分包單位的質量納入我單位的管理之中,不能以包代管。
11、質量交底和驗收制度:在每個分部分項工程開始前,必須有質量交底,使每個施工人員對該專案的質量要求有所瞭解。施工結束後,對質量要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及時補救甚至返工,決不遷就。
12、對於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的分包單位和個人,可根據情節的不同,按處罰條例做出警告、批評、通報批評、罰款、停工的不同程度的處理,對於有些人為的質量事故,不僅要罰款,並且要驅逐出現場。
四、安全管理
1、專案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安全生產必須先解決專案經理思想中的安全意識。必須排好安全——質量——進度的合理位置,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2、每個施工人員,必須增強安全生產的意識,從思想和行動上落實安全生產的概念,從根子上解決安全生產這個問題。並不是把安全生產只掛在嘴上並不落實在行動上。
3、進工地人員必須帶安全帽,三步架以上必須掛安全網,高空作業必須帶安全帶,架子上所鋪架板事先要檢查是否牢固,每層架板不少於三塊,不能有空頭板出現。
4、籤分包合同時必須要籤安全生產合同,每個專案開工前必須籤安全交底卡,每週召開一次安全交底會,總結上週安全生產情況,對存在不安全隱患做出及時處理,防止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5、現場要加強對電的管理,所有接線、安裝機械必須由電工或機械工完成,工人宿舍的電線由電工接,嚴禁工人宿舍自己接線和亂拉線,工地用電儘量用立杆或穿管走線,儘可能不在腳手架上固定線,如果工作需要不得不接時,可在鋼管上綁木杆再接線。
6、工地施工嚴禁穿拖鞋和高跟鞋,嚴禁喝酒,架上嚴禁打鬧、嬉耍。
7、對於施工平臺、預留洞口等,四周必須設定防護欄杆,對捲揚機、攪拌機必須搭設機械棚,施工通道要搭設進出口棚。同時設定相應的安全教育醒目掛牌和標語,提醒施工人員對安全施工的警覺性。
五、現場環境的管理
1、當施工達到0.000以上,回填土結束後,對於施工現場必須做平面佈置圖,對於現場材料,必須做一個科學的安排,材料堆放要做到整齊、規範、合理。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垃圾必須及時清理乾淨,始終保持施工現場乾淨衛生。
2、在施工中所用的設施料,要堆放在指定的位置,並且要堆放整齊。對於模板要按型號堆放,並且要做到隨用隨拉,隨拆隨清理、修理、隨堆放不允許亂放亂扔,搭架用的鋼管要按長短分類堆放,在拆架時要邊拆邊整理不能讓工地出現混亂。
3、水泥要堆放在庫房內,同時要一批進的水泥用完後,再用第二批進的水泥。篩沙篩出的砂頭,要堆放在指定位置,不能亂堆亂放。工地每天使用的水泥袋子,在下班時要整好,交材料庫不許在工地亂扔。
4、澆灌砼、砌牆、粉刷所產生的落地灰、落地砼,必須隨產生隨使用。施工用的漿車、架子車,每天下班時,必須沖洗乾淨,堆放在指定位置,攪拌機、砂漿機每天使用後要清理乾淨。同時要進行保養。
5、工地嚴禁喝酒、打架、罵人、賭博,特別是通宵賭博,對於以上四種情況,如有發生可根據情節不同進行罰款處理。
6、工地嚴禁用木料烤火、燒火,工地嚴禁使用電爐子。如果因工程需要,可經領導批准方可使用。
六、機械管理
1、對於工地的塔吊、攪拌機、砂漿機等機械,要以保養為主,修理為輔。如果平時不保養,導致壞了才去修,這種人為的機械事故,對修理工和使用單位均要按處罰條例處理。 5
2、對工地所有機械,機械修理工要定期打黃油,每天必須督促使用單位要對機械清理、沖洗、刷油等保養。如果使用單位不聽從,機械修理工有權讓使用單位停用,如果修理工經常不過問,導致機械損壞,不但要追查使用單位的責任同時對機械修理工也要按處罰條例處理。
3、塔吊司機除開塔吊外,還要對塔吊進行定期保養和一般維修。如果塔吊因保養不好而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對塔吊司機要按處罰條例處理。
4、震動棒配件要經常配備,有損壞的要隨壞隨修。如果因為震動棒沒有修理而影響工作,要追查當事人責任,追查到個人要按處罰
施工管理制度11
1、嚴格執行《市政府關於印發無錫市工程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對外來車輛進行認真詢問登記,未經許可不得入內,未戴安全帽的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外來人員嚴禁留宿工地。
3、施工單位必須在投標檔案中明確承諾將工程運輸業務發包給有資質和證照齊全的工程運輸單位。
4、工程運輸業務發包時,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與工程運輸單位必須簽訂道路運輸安全責任書,明確雙方在工程運輸中的安全管理責任及責任追究措施,自覺接受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依法監管,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5、值班期間要做好交接班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車輛要及時上報。
6、對所有進出施工現場的車輛,認真做好驗證工作,辦理有關手續。
7、認真做好門前環境衛生工作,保持清潔。
施工管理制度12
1、宿舍內佈置要整潔,床鋪、地面保持乾淨,不得亂丟雜物果皮。衣服、鞋帽、酒瓶、工具不得亂放。
2、室內外周圍要經常打掃,隨時清除垃圾雜物,做到門前'三包',剩飯剩菜倒入指定桶內,垃圾務必倒入指定垃圾箱內。
3、嚴禁賭博或變相賭博,違者罰款20xx元。
4、非本宿舍員工不得留宿,更不準留宿婦女。
5、嚴禁聚眾鬥毆、酗酒鬧事、打人、罵人等不文明行為。
6、工棚內不準貯放汽油、油漆、爆竹、刨花、木片等易燃易爆物品。
7、工棚內的照明線路,應有專業電工架設、安裝維修,非電工不得亂拉亂接、維修電源線路。
8、工棚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熱器等自行燒煮各種食物。
9、工棚宿舍照明燈泡不準用大燈泡,功率不得大於60w。
10、工棚宿舍輪流值班,上班和睡覺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注意關燈、關電扇。
11、廣大員工必須做到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幫助,做一個講公德、講文明、講衛生的合格員工。
對於違反上述行為者,公司將處予罰款。
施工管理制度13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提高湘桂鐵路提速擴能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工程施工中杜絕安全事故、消滅安全隱患,控制危險源的狀態,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公司規定,結合本專案部工程施工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1、開工前施工風險評估和管理制度
(1)單位工程開工前,專案部經理應組織專案部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工程師、相關技術人員,對單位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消除風險的管理方法及代價進行評估,確定施工中的危險源,並對危險源進行動態管理。
(2)風險評估和危險源管理是專案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風險評估和管理的主要目標就是已知某種危險的存在而研究制定相關的管理、控制措施,提高專案部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危險源管理的主要目標就是控制危險源的狀態,透過制訂相關的管理、技術措施以保證危險源執行在一個可控、可預見的範圍內,進行安全生產。
(3)專案部風險評估和危險源管理主要採取事前預防管理的方法:
一是落實政府及相關部門頒佈的各項安全法規、標準、公司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20xx年實施的《安全生產法》對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特別是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作出了嚴格而明確的規定,專案部是施工安全生產的主體,是落實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
二是強制實施許可證制度。勞務隊伍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專案經理、專案部主要領導具有安全培訓證,安全工程師、安全員和安全管理人員具有資質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培訓上崗等。
三是執行多方位的安全培訓制度。作業人員進場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操作培訓並考試合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培訓,工程技術人員與領導幹部必須參加安全技術與安全管理培訓等。
四是定期對單位工程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與評價。這是危險源管理的工作重點,在對各施工工點、環境、裝置等進行全面辨識與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相應的危險源評價,制訂出各項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五是使用監控系統進行現場監測與控制。利用軟體、硬體技術對重點危險源進行實時監控,做好事故的全面預防工作。
六是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可能發生的同類事故案例及預先事故評估模擬結果制訂出預防事故、控制事故、展開救援的方案,為後續的事故控制與處理提供技術支援。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根據制訂的應急救援預案,成立並指揮救援隊伍快速有效地控制事故、對受傷人員進行有效的`醫療處理、組織涉險人員疏散、事故災後的清理與恢復生產等。最後根據“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逐項進行處理,並透過反饋機制加強和完善事故的事前預防措施。
2、施工中風險評估和管理制度
單位工程施工過程中,專案部經理應定期組織專案部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工程師、相關技術人員,對單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風險、危險源進行評估及管理:
(1)專案部重點工程及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柳江雙線特大橋、大青茅隧道)每月評估一次,確定施工中出現的新的危險源並制定落實預防措施。
(2)專案部一般工程及危險性較小的工程每季度評估一次,確定施工中出現的新的危險源並制定落實預防措施。
(3)專案部針對各種意外情況可組織臨時的評估。
3、完工後風險和管理總結制度
各單位工程完工後,專案經理應組織專案部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工程師、相關技術人員,對單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風險、危險源管理進行總結,並出具總結報告,為後續類似工程的施工提供管理經驗。
4、專案部風險評估及危險源評估管理由安質部進行日常管理工作。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
施工管理制度14
為了保證工程安全、質量、進度及文明施工,木工班組必須按如下工序進行作業:
一、施工工序流程
熟悉施工圖→參加放線→吊運施工材料→打牆柱定位樁→按施工技術交底搭設支撐系統→根據梁板模進行水平標高→安裝梁底模及樓板模板→工長對梁板模進行水平驗收→交鋼筋班組安裝鋼筋→安裝牆柱模板→牆柱模板軸線及垂直度驗收→對支撐系統加固驗收→做好“三檢制”(班組自檢、與工長配合相互檢查、交與其他工序檢查)記錄。
二、施工質量管理
1、在裝模前熟悉圖紙,現場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原設計,若不確定圖紙做法或對規範理解不明時,應及時與專案管理人員溝通。若因班組私自施工而造成返工或材料損失時,視情節輕重處以班組500—20xx元罰款,並承擔返工費用及賠償材料損失(如高低梁或板處有絞結的儘早提出解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
2、班組長必須參加放線,並與樓棟主管工長進行交驗記錄,不參加放線的罰200元每層,無放線交驗記錄(雙方簽字)的對工長進行處罰200元/次。
3、放線交驗簽字後方可吊運施工材料,以免帶來放線工作的不便。
4、打定位樁時,施用鋼筋只能採用6—8mm的鋼筋,長度限制在100mm以內,如採用8mm以上鋼筋,所超出的鋼筋用量由班組承擔。
5、定位樁鑽孔深度限於50mm以內,超深易損害砼內的預埋管線,定位樁必須打在邊線以內,樁豎直,不能向線外傾斜。打好定位樁後交工長驗收簽字,無簽字記錄的處50元/層。
6、在混凝土澆築過程中,木工班組必須安排專人全程看護,以便對模版變形、爆模等問題及時處理,若管理人員在澆築現場發現沒有木工值班或未盡到職責時,對班組處以200元/次罰款。如有爆模造成砼損失由木工班組承擔損失。出現爆模情況必須在及時加固後把散落的混凝土回收使用,未將散落的混凝土回收乾淨的班組罰人民幣500元/次,每次搗砼時,出現二次以上(含二次)爆模情況,罰款人民幣500元/次。
7、梁板、柱模板安裝好後由班組負責人配合工長對垂直度、水平、軸線位移、加固全數驗收,不合格的定人定時進行修復,並由工長複檢後交專案部驗收。未自檢合格簽字的罰200元/次。
8、梁板模板安裝好後將殘質清理乾淨交鋼筋班組,並進行三方簽字(模板、鋼筋、工長)後方可安裝鋼筋。未經三方簽字的由工長負責全部責任。
9、嚴禁將樓板上的鋸末面等殘質掉進牆柱內,牆柱內若有鋸末等建渣,在牆柱鋼筋驗收前均由模板班組負責清理乾淨,否則產生的一切工時費由模板班組承擔。
10、對上下兩樓的外牆柱外模必須在樓層板以下200mm處設定預埋套管穿螺桿,在安裝上層模板時方便安裝套模和加固,以防上層柱砼漏漿。不按要求施工造成漏漿的罰100元/處。
11、梁板模板安裝好後,班組長配合工長對水平標高(按層高控制點計±10mm以內為合格,每間5處點全數驗收)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定人定時修復,經工長複檢合格後進行自檢驗收簽字記錄。未經驗收合格不能交與鋼筋班組,否則責任由工長承擔。
12、梁、板模板安裝時,淨跨超過4m的,按淨跨長度的2‰起拱。
13、梁模幾何尺寸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在驗收梁底和柱模時與設計尺寸要小5mm為佳,柱模板、垂直度偏差不能超過?5mm,軸線位移不能超過3mm,梁模上口尺寸不能大於設計尺寸,小於設計尺寸5mm為佳。
14、模板班組必須制定專人配料,無專人配料的罰500元/次,木方、木工板下料時,應先計算下料尺寸,結合圖紙,開料必須大小搭配,儘量避免浪費,不得將長木方,大模板隨意亂鋸改小(大板剩下的邊料寬度不得超過10公分,短方料必須充分利用),違者一經發現,按木方每根100元,模板每張300元處以罰款。如木工亂開亂鋸大板、方料,主管施工員不予制止,每次罰主管施工員人民幣100元/次。所有木工班用的材料(如:鋼管、扣件、對拉桿及木材等),不因其它原因,如損耗超出正常耗損,必須由班組負全部責任。
15、裁板時嚴禁用手提鋸下料,發現者100元/次。
16、進入各個作業段時必須將舊板,舊木方轉運至現場,以便需要時使用,未經工長允許不能隨意將長料截斷,違者罰100元/張板、50元/條方
17、為了保證工期和質量,板面上層鋼筋安裝好後,若有模板工再去作業的必須覆蓋好木板方能作業,以免將成品踩踏而破壞,如有違者,罰100元/人次。
18、木板經驗收合格後必須將多餘的材料及時收撿,不影響其他工序的進入,如有不配合工長的安排提供作業面的罰50元/次。 19、二次構件、節點施工嚴格按照設計及變更通知要求進行施工,對軸線、標高及集合尺寸嚴加控制,不符合要求的及時返工,造成材料及其他損失的均由班組承擔所有責任。
20、必須按照專案部指定的進度計劃完成施工任務,如木工組在無充足的理由下拒絕執行專案部的工作安排,專案部有權給予罰款1000~20xx元,有權並隨時終止勞動合同,耽誤工期造成損失均的由班組全額承擔。
21、在抹灰前,應將爆模或影響抹灰平整度的在通知時間內剔打幹淨,並將建渣清理下樓到指定地點堆放。如不按時剔打清除影響抹灰進度和質量的罰200元/處,如未將建渣清掃乾淨的罰50元/處。
22、自檢合格後,班組報與主管施工員初檢,主管施工員初檢後報到專案工程部複查。專案部檢查不合格需要整改的,之前主管施工員沒有指出問題,每次扣主管施工員人民幣200分/次,如主管施工員之前提出整改但班組沒有整改的,每次罰木工班組人民幣500元/次。
三、文明施工管理
1、每層模板在驗收前必須將多餘的材料調運至指定地點堆放整齊,經工長驗收合格為準,並實行簽字記錄,不按要求堆放的罰100/次。
2、工完場未清的罰200元/層樓,工完場清必須由材料員(或是工長)檢查合格並簽字記錄。材料員(或是工長)未履行職責的罰款100元/次,班組不配合的罰款100元/次。
3、每層梁板模板拆除後,將所有模板、鋼管等周輔材按指定時間(材料員通知單的時間為準)全部清乾淨,未如期收盡的材料按如下論處:20元/張(板),10元/條(方),20元/根(管),10元/顆(螺帽),10元/個(蝶扣),20元/根(絲桿),10元/個(扣件)其他小件按5元/件計算,由勞務普工班組清理。
4、拆除清運下樓的材料必須按材料員的要求進行分類堆碼整齊,並實行驗收合格簽字記錄,否則由勞務普工班組堆碼,並處200至500元罰款。
5、公司的材料,班組不妥善保管造成損失或浪費的照價賠償。
6、對其他班組的成品要愛護,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
7、領取步步緊、螺桿、螺帽時,先找主管施工員開具領料單,憑領料單到倉庫領取,未使用完要退回庫房,違者,每次罰款人民幣500元,主管施工員要嚴格掌握、控制步步緊、螺桿用量,超過正常用量處主管施工員1元/個的罰款。四、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不得煮飯、洗衣、洗澡等,一旦發現,處以每人每次50元罰款。除保衛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留宿施工現場,否則處以每人每次100元罰款。
2、施工現場不得隨地大小便,不得生火取暖,否則,每人每次處以
3、任何人員不得穿拖鞋、涼鞋、赤膊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後作業、不帶安全帽等有違專案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否則除勒令整改外,處以管理人員200分/次扣分,工人50元罰款;發現酒後作業的處以每人每次500元罰款,處以管理人員500分/次扣分。
4、超過2米的高處作業必須拴安全帶,操作面必須鋪設跳板行走,嚴禁無安全設施作業,否則除勒令整改外,處以每人每次100元罰款。
5、嚴禁工人私自動用機械裝置,配電設施和攀爬塔吊,違者處以200—500元罰款。
6、模板及支撐系統拆除時,必須有技術負責人或主管工長的通知,如末經允許擅自拆除模板,每次給予不少1000元的罰款。
7、高空臨邊作業不繫好安全帶的罰50元/人次。
8、施工現場規範用電,使用質量合格的插線頭、插板及電纜線,下工前檢查開關閘門確保已關閉,臨時用電嚴禁私拉亂接,不得用裸露線頭直接引電使用。違者每次處以罰款200元。
9、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纜電線及機具作業,一經發現當場沒收並罰款100元/次。
10、臨邊的安全防護架體不能隨便移動,如需移動由工長協調外架班組移動,擅自移動的造成安全隱患的罰200元/次,對安全網破壞的必須及時修復,並經安全員驗收,否則罰款100元/處。
11、高空作業嚴禁違章亂放材料,嚴禁高空拋物,違者每次處以罰款500元。
五、勞務管理
1、勞務管理與各班組人員嚴禁在任何原因、任何情況下與專案管理人員、工長、甲方、監理爭吵、頂撞,否則除賠禮道歉外,另處以500元罰款。
2、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一旦發現,處以責任人1000—3000元罰款。同時對勞務公司處以3000—1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3、參建人員有在工地上打架鬥毆、賭博、酗酒、偷盜或進行非法活動的,一經發現,處以1000—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本人負責。
4、工地上使用塔吊吊運材料時,服從塔吊指揮統一安排,不得因爭搶塔吊使用權與他人發生矛盾衝突,違者每次處以200元/次罰款。
5、班組與現場管理人員要相互尊重,各班組之間應相互配合、相互商量,發現問題必須及時上報提醒,共同協作解決問題,發現問題隱瞞不報或推卸責任的,主管工長扣200分/次,班組罰500元/次;
本制度從頒發之日起執行,請各相關責任人認真落實和執行,上述管理條例由段工、李工督促各樓棟主管工長嚴格執行,凡有執行不到位的主管工長一經發現扣50分——1000分/次。
施工管理制度15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堅定不移地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確保我工地安全生產的總目標,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必須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規章制度。
二、嚴格目標管理與控制,加強危險點的預測,嚴格控制危險點,清除危險源,密切注意危險人,堅決杜絕危險事故的發生。
三、抓好各類人員的安全責任制的到位和落實,做到職責分明、責任到人,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自明確在安全方面哪些範圍要自己負責,負什麼樣的責任,對誰負責,形成完整的管理體系,真正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四、認真落實“四個到位”,即“思想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
五、加強勞動者的政治和技術業務素質的培訓,提高全體勞動者的整體素質,不斷提高勞動者自我保護能力。
六、加強對民工、臨時工及包工隊的安全管理。
七、加強作業場所和施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作業場所和施工現場應有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方案,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要到位,不留死角、漏洞,做到“一嚴、二細、三落實”、即嚴要求、細心檢查、細心操作、落實責任、落實制度、落實措施。
八、加強對高空作業和交叉作業的主體安全多層次防護措施的編制和管理,並監督檢查、從而不斷髮展安全防護技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九、加強班組和安監隊伍的建設,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參加本工程建設的施工隊伍必須配置專職安全員,且業務素質、人員數量符合本工程建設的要求(每個施工隊伍的安全人員數量不得少於1人)。
十、對進廠的所有施工人員都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配發上崗證。
十一、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專案,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特殊的安全施工作業票,如動火作業票等,並監督實施。
十二、獎勵
1、能認真執行專案部的安全有關制度、準則,嚴格履行各崗位安全職責,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1)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50-200元。
(2)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50-100元。
(3)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採用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者,獎勵50-200元。
(4)堅守崗位、忠於職守、關心安全生產,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和提出切實整改意見者,獎勵100-200元。
2、專案部每月將實行“安全十日檢查制”,凡發現不符合專案部或其它有關規定的將按其進行處罰。對能始終貫徹執行專案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施工隊和施工班組專案部將依據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十三、違章處罰:
1、施工人員(包括臨時工、民工)必須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否則,發現每人次罰款50元。特殊工種無證上崗者罰款200元。
2、專案部要堅持實行專職安監人員值班制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監察,無值班者罰款100元/次。
3、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或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罰款5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4、未按規定給施工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每人次(件)罰款100元。
5、發現有“三違”作業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或不聽勸告者,視情況加重處罰。
6、“安規”中要求施工負責人及安全員應到位的重大、重要施工交叉作業,負責人及安全負責未到位者罰款100元/次。
7、各施工隊未設技術指導和安全監督,或不到位者,每次罰款200元,並限期到位。
8、腳手架搭設不合格,腳手板鋪設不合要求,梯子搭設不符合“安規”要求,無欄杆、圍欄、有空洞,跳板不綁紮和不設安全網等,每查出一處罰款50元;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或不按要求佩帶者,罰款100元/人次;高空作業沒穿軟底鞋,罰款50元/人次。
9、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50元/人次;不繫帽帶,罰款50元/人次;用安全帽當凳子,罰款100元/人次。
10、夜間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電不符合“安規”規定,用電、用水管理不善,現場發現跑、冒、滴、漏或電氣裝置不合格及使用不當,罰款200元/項次。非電工亂接電線罰款200元/人次。
11、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定或設定不合格者,罰款100-1000元/次;排架、腳手架安全網未兜底或不合格罰款200-1000元/次。
12、起重、搬運、起吊、運輸作業中,運輸作業違反“安規”者罰款100-1000元/人次;戴手套使用砂輪機、鑽床等罰款200元/項次。
13、高處作業嚴禁向上、向下拋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違者罰款200元/人次。
14、進入施工現場嚴禁赤腳,穿拖鞋、涼鞋、高跟鞋、裙子、短褲、背心,違者罰款50-100元/人次。
15、各施工現場應設明顯的標牌,標明施工專案名稱、施工單位及竣工日期、施工負責人及安全負責人。管理人員及特殊性工作人員必須佩帶標明身份的“胸卡”,違者罰款50元/處。
16、違章亂接亂拉電線,無絕緣措施直接將導線綁紮在金屬構架、鋼筋或架管上,罰款100元/處。
17、施工的電動器具、起重器具無檢驗合格證,無檢查日期或超期使用,罰款500元/件(次)。
18、臨時電源開關箱上鎖,閘開關不得有破損熔絲,不得用銅絲代替,使用電爐應有專案部安全科發放的使用證,不符合要求罰款500元/處;無證使用電爐、罰款500元/只;配電櫃、控制盤、電焊機未接地、接地電阻超過規定值的,罰款500元/次。
19、易燃、易爆物品應按規定存放,重點防火區域設立明顯的安全標誌,在規定範圍內嚴禁吸菸與動火,在禁菸火區域查獲菸頭,罰款100元/個。
20、防火設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設施,罰款100-1000元/處(次)。
21、易引起燒傷、燙傷的場所,未採用必要的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不當者,罰款100-1000元/項。
22、無證或酒後操作施工機械或駕駛車輛;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大型機械操作人員違規作業,罰款500-20xx元/項(人次)。
23、所有高壓電氣裝置非專業人員概不許亂動,專業人員要嚴格按照照明的電業“安規”的要求進行操作,違者罰款1000元/次。
24、高壓配電室、變電所不關門上鎖,造成他人進入或受傷的責任人罰款500元/次。
25、施工現場的溝道、孔洞、平臺和扶梯等不安全場所的安全設施,他人不準亂動。不做安全技術措施或亂動安全技術措施,罰款500元/人次,並限期做好和恢復安全技術措施。
26、凡不服從安全人員的安全管理,對安全監察人員實施打擊報復者罰款1000元/人次。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7、施工班組每天必須召開班前安全會,並做好安全記錄,專案部安全員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檢,發現如果少一次安全記錄,對該施工隊或施工班組處以50~500元罰款。
28、安監人員在施工現場發現除本處罰規定範圍內罰款物件以外的任何不安全行為和現象,有權作出罰款的決定。
29、各生產施工區域的施工隊負責人、施工員、工長,對本區域的安全生產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