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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特種裝置管理工作制度

幼兒園特種裝置管理工作制度(通用6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特種裝置管理工作制度(通用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特種裝置管理工作制度1

  為切實加強我園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確保教育資訊化和教育現代化的順利實施,制定本制度。

  一、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應定位放置,並由相應專業人員負責保管;要建立裝置技術檔案和固定資產總帳及分類帳;每學期清點核對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二、加強對各種裝置的檢查、保養、維修,做好通風、防潮、放火、防盜、防塵、防磁、防腐蝕、防靜電、防雷擊、防病毒、安全用電等工作。

  三、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因公需要短期外借的,須經分管校長書面批准,辦理相關手續,方可借出,用畢及時歸還。所有一律不得借予私人使用。

  四、由班級和個人保管的教育技術裝置管理,開學初由班主任和使用人填寫《裝置領用登記表》,辦理領用手續,並設專人管理。教學過程中臨時所須教學裝置,使用人須提前填寫《裝置使用通知單》,辦理使用手續。所有裝置均應在學期末歸還學校,集中保管。

  五、所有歸還的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均應檢查驗收,並作出驗收記錄。對人為損害或因違反操作規程、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害,應追究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賠償。

  六、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使用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大型、精密、貴重的裝置,還應建立專門的使用操作記錄,隨時記載裝置的使用、保養、維修等情況,裝置應始終處於完好狀態,禁止帶故障執行,以確保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

  七、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使用過程中的正常損壞,應及時報修;失去使用價值的裝置,經技術鑑定確認後,報請有關領導審批,及時報廢,並辦理財產報廢登出手續。

  八、 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的保管人員調離本崗,應辦理財產移交手續,並由有關領導監交,三方簽字生效,以保證財產不受損失。

  幼兒園特種裝置管理工作制度2

  為保障學校資訊中心正常的教學和工作秩序,加強對計算機裝置的管理,更好地發揮計算機裝置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的作用,促進我校教育資訊化的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計算機裝置主要包括臺式微機、筆記本式微機、顯示器、掃描器、印表機、UPS電流、穩壓電源、插座、滑鼠、鍵盤、光碟機、多媒體套件、網路伺服器、路由器、交換機等。

  第二條制度管理範圍包括:辦公計算機、計算機教室、多媒體教室、網路學習室、網管中心等範圍。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學校計算機裝置的使用、調配維護及其管理。

  第二章裝置日常維護及管理

  第四條資訊中心建立裝置登記制,建立全校計算機裝置檔案,內容包括機型、品牌、裝置編號、購買日期、配置、使用部門和人員、IP地址、防病毒系統、維護保養記錄、維修記錄等。

  第五條計算機裝置的使用必須按有關操作規程進行,其主要裝置臺式微機的開關機順序:一般先開顯示器、後開主機、先關主機、後關顯示器,不要頻繁開關主機電源,開關之間至少要間隔2分鐘以上,絕對不能在帶電狀態下開啟機箱、拔插各種介面卡和連線,下班前要關閉電源。

  第六條裝置必須由專人定期進行保養維護,並將保養維護記錄登記入“裝置維護記錄表”。

  第七條裝置發生故障時,應做好故障或系統提示記錄並立即關機,按裝置性質通知或送有關部門進行維修。

  第八條計算機裝置不得外借,確實工作需要,須經學校主要領導同意,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辦好相關手續後,方可外借,並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九條保證計算機裝置和計算機機房清潔、防塵、通風,機房溫度和溼度適宜(溫度保持在20℃±5℃,相對溼度在40-70%)。進入機房必須換鞋(或鞋套),嚴禁吸菸、吃食品,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第十條加強機房安全保衛工作,增強安全意識,定期檢查各種用電裝置和門窗安全,做好防盜、防火、防電、防雷、防水工作,機房和網路中心安裝專業安防系統。

  第十一條除網路裝置(含伺服器)外,下班時應及時關閉裝置總電源;在雷雨季節,下班時除拔掉電源進線外還應拔掉網路進線,嚴防雷電損壞整機或部件。

  第十二條不得利用學校網路做與教學無關的事,嚴禁利用學校計算機系統上網釋出、瀏覽、下載、傳送反動、色情及暴力的資訊。

  第三章監督與檢查

  第十三條學校資訊中心、總務部門定期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四條對於裝置發生損壞的,由資訊中心和總務部門進行技術鑑定,明確責任後,由責任人填寫《南師附中新城初級中學裝置報損表》,按照責任比例進行賠償。惡意損壞的,除賠償外,還須進行罰款處理。裝置丟失時,先由保衛部門立案偵察,明確責任後,由責任人按照責任比例予以賠償。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學校總務部門、資訊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特種裝置管理工作制度3

  為加強學校設施裝置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裝置的安全執行,延長設施裝置的使用壽命,特制定學校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一、設施裝置包括的內容

  1、學校房屋建築設施;

  2、水、電、氣設施;

  3、實驗儀器、教具裝置;

  4、計算機、多媒體教學及圖書等裝置。;

  二、檢查機構

  建立學校設施裝置安全檢查機構,由校長、分管後勤工作的`副校長組成。

  三、確定常規檢查時間

  1、學期開學前和結束後定時檢查;

  2、每月中旬例行檢查;

  3、大風、大雨後及時檢查;

  4、大型活動前全面檢查。

  四、設施裝置安全檢查內容

  1、房屋是否有損壞、開裂、傾斜、變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統是否通暢;

  4、門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設施是否完好;

  6、用電線路、開關、插座是否損壞;

  7、防火設施是否符合規範,滅火裝置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氣裝置是否有隱患;

  9、溝、梯、欄、蓋、路是否有安全隱患;

  10、防盜措施是否落實。

  五、檢查記錄

  每次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建立檢查情況彙總檔案。

  六、整改落實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校區總務處必須及時整改,確因某種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

  七、平時管理

  1、帳物清楚。各種設施裝置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執行專人負責管理。

  2、科學管理。各類教學儀器要按順序依次進行定位存放、一目瞭然。

  3、維修保養。對各種設施裝置要進行常規保養,及時維修,做好防塵、防潮、防熱、防蝕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專櫃存放。貴重裝置要有必要的防盜措施。重點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還。裝置的領用、借還要嚴格辦理借還手續,借出裝置到期後應及時歸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佔用,不準將學校設施裝置私自外借。

  6、損壞賠償。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責任人要按價賠償。

  7、鑑定報廢。裝置設施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鑑定,履行審批手續,批准後在有關帳目上登出。

  幼兒園特種裝置管理工作制度4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 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

  二、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三、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四、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並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五、按有關規範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六、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效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七、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7.1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乾燥,防止鏽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塗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註潤滑油。

  7.2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範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並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佔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效能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7.3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後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後應作密封試驗並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錶指標是否在綠色的區域,如指標在紅色的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後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鬆動、鏽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並應及時充填。

  (二)、對乾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乾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後,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並標註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幼兒園特種裝置管理工作制度5

  1、校內的一切裝置與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執行安全可靠。

  2、教學裝置的維護和安全管理:電腦、投影儀、錄音機、實物投影儀、電視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3、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教育,加強教室、教師宿舍、圖書室、多媒體教室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用電安全管理,由總務處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

  (2)學校總務處應按規定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組織開展緊急情況下師生安全撤離和疏散的演習活動,確保師生安全。

  (4)總務處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事故。

  (5)加強對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嚴禁教師在宿舍私自接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將煤油燈、蠟燭、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6)學校教師一旦發現消防不安全隱患,因立即向校長反饋,應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

  幼兒園特種裝置管理工作制度6

  為確保裝置正常執行和延長使用壽命,各車間必須合理使用、安全操作、維護保養、正確維修。

  一、 使用裝置的操作人員要了解裝置的效能、原理、結構、生產能力和最高允許使用負荷。

  二、 操作工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掌握操作技術,並能處理緊急停機故障,會排除一般性機械故障,嚴禁違章操作。

  三、 每臺裝置都要指定專人負責操作和日常的維護保養,確保裝置處於良好的狀態。

  四、 當班的機修工、電工要巡迴檢查所負責的電器,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並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

  五、 對裝置發生的臨時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維修工進行搶修,盡力減少停機時間,儘快恢復生產。

  六、 裝置發生重大事故時要及時上報,由主管經理寫出報告,落實責任,採取措施,總結經驗教訓。

  七、 裝置維修計劃由裝置負責人編制,正確制定維修計劃,保證裝置按計劃,有步驟的檢修。

  八、 確定各項修理專案,工作時間,材料消耗的費用及其它預算,報請批准後實施。

  九、 裝置修理後,需經有關人員驗收,驗收不合格的裝置不得使用。

  十、 裝置的保養維修應儘量避開正常操作時間,裝置上及周圍不得有食品原輔料、半成品或成品;維修完畢後應徹底清潔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