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年度十佳讀書人物評選活動計劃
一、評選標準
1.熱愛讀書,堅持長期讀書,形成良好的讀書習慣,自覺閱讀書籍、報刊,包括網上的電子文字閱讀。
2.能帶動學生、教師、家長共同讀書,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影響大家,形成良好的讀書氛圍。
3.能把讀書與教學工作結合起來,並積極參與學校的讀書交流活動。
4.在《海燕報。教師版》《海燕報。綜合版》《海燕報。家教版》《海燕。杏壇》及學校網站上發表自己讀書心得,或指導學生髮表文章等。
5.有自己的部落格。
6.個人藏書不少於200冊;每年購書不少於15冊。
7.在市級以上(含市級)報刊雜誌發表文章,或者指導學生髮表文章。
二、評選辦法
1.各級部(處室)各推薦2名教師參加學校初評。
2.參評教師填寫“十佳讀書人物”推薦表。
3.提交材料:教師本人發表或獲獎的文章(2008年以來,最多5篇),指導學生撰寫的文章(2008年以來,最多10篇)。
4.2012年的'讀書筆記或者隨筆感悟等證明自己讀書的相關資料。
5.個人藏書照片。
6.評選結果公示3天,最後給予表彰。
(另外,各級部(處室)要發現新人才;去年榮獲“十佳讀書人物”的老師也可以參加今年的評選,除按照以上辦法參加評選外,還要提交一年來的讀書總結。)
三、獎勵措施
榮獲本屆“年度十佳讀書人物”的教師,自行購書專業書籍(可含部分人文性書籍)200元以上,學校報銷200元(在2013年3月30日前憑購書發票辦理)。
四、評選材料上交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