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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協議書

有關安全生產協議書模板合集五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施工、運輸兩項兼顧的原則,確保施工和行車安全。

  一、遵守XX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公司XXXX專案管理處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及要求。

  二、凡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的施工組織以及需要工程列車進行配合的施工組織,必須按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將本單位的施工計劃提前通報區間管理單位,與之協商,統籌安排區間施工計劃。計劃稽核同意,方可施工。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保證行車安全和執行線路的暢通,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安全的施工,必須預先申報作業計劃、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護辦法,經管理單位同意後,納入行車組織統籌安排實施。

  四、管理單位在現場執行的列車車長要配合其他單位施工負責人的工作。如發現有影響行車、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施工組織,及時要求整改。線上路上施工前,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必須透過書面形式向車站值班員進行施工要點登記,雙方同時做好記錄,車站值班員根據記錄安排行車的相關事宜。

  五、使用動力車在地鐵線路上卸料或使用現場管理單位的工程列車卸料時,施工單位在提報作業計劃時,必須按照現場管理單位的計劃申報表提報行車計劃,註明計劃申報表中規定的相關內容以確保行車安全。裝載貨物時,貨物兩側不得超出平車車體,高度不得入侵機車車輛限界尺寸,不得超載、偏載、集載,加固必須符合行車要求,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要加強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行車要求的,及時要求其整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有權取消施工單位此次的行車計劃。

  六、列車執行到指定地點,上卸車負責人向司機、運轉車長(調車長)佈置注意事項並組織指揮卸車。

  七、材料物資不可在執行時卸車。一般不允許推進和單邊卸車,特殊情況必須推進、單邊卸車時,用料單位要制定安全措施並報車站批准,確保行車安全。

  八、卸車完畢後,卸車負責人要組織人員清道並確認車輛已全部卸空後,通知運轉車長(調車長)開車。

  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退場後此協議即告終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監理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為了保證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乙、丙方應將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給甲方稽核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資料影印件交到甲方備案。

  第三條:乙、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_;安全生產管理人員:_______。

  丙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_;安全生產管理人員:_______。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工程開工前,應當依法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辦理開工報告批准手續。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依法委託乙方對施工專案進行安全生產監理。

  3、組織向乙方和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並提出安全措施要求。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和工作部署等。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受甲方委託和授權代表甲方對監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理,並配備與建設工程專案相適應的監理人員,明確工程專案監理人員的安全責任。

  2、在實施監理前應當制定包括安全監理內容的工程專案監理規劃,對大中型建設專案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當編制安全監理詳細計劃。

  3、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應當檢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落實情況,對施工全部過程實施旁站監理,並做好記錄。

  4、對丙方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到位情況、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等負全面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對丙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對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5、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不得將經濟損失和矛盾轉移到甲方,事故不得隱瞞不報,並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第六條: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丙方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全責。

  2、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設部等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安全規定。開工前,必須做好安全報備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專案經理是工程專案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定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

  5、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對新入場的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國家勞動培訓機構等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專案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定期對勞保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8、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並將保單影印件交給乙方備查。

  9、按照甲方的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等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時,也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同時,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並由乙、丙雙方簽字確認。

  10、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裝置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並將檢測報告和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使(租)用大型機械裝置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高空作業的裝置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11、施工現場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規範標準設定安全防護。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裝置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

  12、按照福州市建設局榕建城[20xx]185號《關於重申加強市政工程管理處文明安全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有關規定執行。嚴禁在人行道上搭蓋工棚、晾曬衣服、亂佔道。施工中使用的材料應嚴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內並設定圍檔,不得隨意堆放佔道。

  13、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乙方審批後執行;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 46-20xx的要求選用合格的電氣(器)裝置,並規範敷設線路、接地體等。

  14、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裝置的效能和使用方法;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15、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專案和季節性的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並報乙方備案。

  16、施工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進行施工,杜絕強令員工冒險作業和違章作業現象出現。定期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和作業人員的行為規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並記錄存檔。

  17、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服從甲、乙方對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甲、乙方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專案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反饋。

  18、丙方對用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專項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乙方,並接受甲、乙方的檢查和監督。負責為本單位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19、對甲、乙方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20、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乙方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乙方稽核批准後,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丙方的安全責任範圍。

  22、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丙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事故的責任主體為丙方,事故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乙、丙方根據各自相應的責任共同承擔。

  第七條: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遇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等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本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儲存一份。

  甲方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

  乙方: (土建施工隊負責人)

  身份證號:

  工程名稱:

  為了加強亳州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安徽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業部門的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監督乙方人員進行班組入場安全教育,必要時進行各種培訓,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監督,乙方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甚至停工整頓。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週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管理人員分工情況。

  6、嚴格審查乙方聘用人員的相關上崗證件。

  7、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利的給予罰款處理。甲方有權對嚴重違章行為和存在較大隱患的施工過程停工整頓,不執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場。

  8、乙方使用的機械裝置搭設的腳手架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

  2、乙方應根據工程專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並徵得發包人安全部門同意。

  3、嚴格履行發包人特種作業工作審批制度,根據各施工階段,將對斷路、動火、動氣、動水、臨時用電和進入容器內作業必須報批,並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工傷工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當盡力調解處理並就發生的事情及時上報甲方,因乙方處理不力或者無故拒賠致使甲方受牽連而賠賠的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乙方施工承包責任人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6、乙方總承包人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7、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工作。

  8、乙方負責人絕不能縱容、包庇專項工程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不允許充當隊(班組)的保護傘,從而拒絕甲方的管理要求,養癰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

  10、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裝置警示標誌及勞保工具、設施器具,並做到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1、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機械(電動吊籃、小型電動工具等)必須要有租賃單位資質證書、裝置編號、檢測報告、合格證,操作者上崗

  證及檢查維修制度。對機械裝置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3、必須執行班前講話制度並做好記錄,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物件、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4、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出安全管理計劃,並按照雙方合同規定無條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6、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並落實好各項合法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和考核的人員上崗。否則出現一切後果和責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

  17、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8、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後上班。

  20、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21、乙方對於其施工隊所聘任的勞務人員,應當按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人身損害意外險等,因乙方疏忽沒有辦理由乙方承擔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亦按規定正常執行,不能成為某個方面的藉口、推辭,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有其它條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有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時,以新的為準。

  四、特別說明: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責任重大。上至國務院、市、區,下至本公司都極為重視,相關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的相對出臺已將安全生產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須嚴格貫徹實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以人為本。

  五、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方強制要求,為防範和化解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風險、保障施工人員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穩定,儘量減少可能發生的意外損失,乙方應為現場管理及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手續由甲方代為辦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員的相關證件,相關費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後結算時在合同總價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關證件而未能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上級主管單位或建設方對甲方的處罰。

  補充條款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後本協議自行解除。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儲存一份。

  甲方:

  (蓋章)

  或代理委託人: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或代理委託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了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有關規定,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三分公司選場技改工程現場施工和安裝安全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三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三方遵照履行。具體條款如下: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嚴格遵守建築和安裝有關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檢查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同一區域或在同一地點(高空)作業時,施工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各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衝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雙方要先停止作業,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對方本班施工作業的內容、安排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7、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8、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號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

  9、所有通知都要採用書面形式,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丙方:負責人: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為確保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間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

  1、業務合同(或協議)的名稱:

  2、在甲方施工、租賃房屋、承攬加工業務的單位應具有營業執照和有關資質等證件,並將證件和簽訂的合同影印件附在協議後面。

  3、協議自業務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務合同履行完畢和乙方撤離甲方區域後終止。

  4、乙方人員在業務活動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因管理不善或“三違”工作而發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和火災事故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對乙方活動場所、作業現場進行檢查,對違章作業和隱患有權要求整改和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乙方施工單位的現場安全生產、防火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確定一名現場安全負責人,並報甲方安全監察處備案。

  7、乙方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築和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安全、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搭設臨時建築,禁止亂堆亂放可燃材料。

  8、乙方施工作業用電、安裝電氣裝置、進行電氣焊、氣割作業等,必須由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電工、焊工等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9、乙方施工作業中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高空作業要戴好安全帶和安全帽。

  10、在廠區進行明火作業時,應到廠保衛部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經同意後方可從事動火作業。

  11、乙方在施工中如需使用甲方電力、水源、暖氣、裝置等,或需要甲方有關部門配合時,要按照甲方有關部門的具體規定辦理。

  12、在進行地面開挖施工時,要事先與甲方裝置動力部門聯絡,查明地下是否有電纜存在,並經該部門同意後方可施工。

  13、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因甲方生產活動影響其作業進度時,應首先向甲方負責合同簽訂的部門報告,在甲方未確定協調方案前,乙方不得繼續擅自施工。

  14、乙方在接受和充分理解了上述條款,並且已經採取了有效措施後方可開展業務活動。

  15、本協議如有與國家法規相牴觸之處,按國家法規規定執行。

  16、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業務部門、安全主管部門和乙方各一份。

  1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