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協議書彙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夥經營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夥經營協議書1
探礦權人:(以下稱甲方)
入夥人:(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合法的原則,共同協商簽訂礦區探礦、採掘、作業合夥經營協議書,具體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探礦證號:______,,探礦權人為___________,其礦山範圍內全部礦產資源探礦、採掘生產作業同乙方合夥完成。甲方必須自主保證探礦權、採礦權的延續性,合法性,保證辦理延續審批許可手續,保證合夥經營的需要。
二、合夥礦山企業名稱:___________,開採礦種:螢石(普通)、大理石、鉛鋅等。礦區範圍為:拐點座標見探礦許可證副本。
合夥企業所有權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企業的礦區探礦權及以後的採礦權歸合夥人共有,乙方為整個礦區的採、探礦權申請人、投資人、權利人之一。合夥經營期間,營業執照及探採許可手續可以不辦理變更,對外以現有企業名稱經營,對內甲乙雙方按本協議執行。
三、具體探礦、採掘四至範圍、和林木、土地具體狀況等由雙方共同現場實際勘察;標註界點,製作圖紙文書做為本合同的附件存檔。
四、甲方負責以甲方的名義辦理全部與礦區全部礦種的探礦、礦石採掘、作業有關的全部所必須的行政法律許可手續。合法取得采掘所需的火攻爆破材料,作業、排渣場地、運輸道路等的正常使用,保證正常生產作業,相關費用甲方自理,一切法律責任甲方負責。
五、甲方負責辦理與礦區全部礦種礦採掘作業有關的相鄰關係的協調處理,並承擔相關責任,保證乙方正常生產作業。如果因甲方的原因,發生乙方中斷生產時,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六、甲方負責清理前期礦山採掘作業的一切許可、轉讓、發包、分包等手續,並承擔以前的全部法律責任,一切義務和債務都由甲方獨立承擔,概與乙方無關。保證乙方正常生產作業。
七、乙方負責投入探礦、採掘裝置,電力設施的投入,保證除甲方現有的以外,另外增加的裝置、技術和勞動力組織完成探礦、採掘作業工作,乙方可以自主採取、選擇科學、合理的經營管理方式。
八、合夥經營期限內,甲乙雙方合夥共同經營,甲方為合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本合夥企業,乙方擔任經理,負責日常經營管理。甲方指派一名現金出納,乙方指派一名會計,其他人員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委任。
本合夥企業的會計稽核制度為:分工負責,共同稽核,任何單方的稽核行為均為無效。任何單方行為由行為人自己獨立負責,概予合夥企業無關。
經營期間,合夥經營的利潤甲、乙雙方按3:7的比例分配,甲方分得30%乙方分得70%。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礦區可以轉讓,轉讓收益甲乙雙方個按50%的比例分配。合夥經營期間,任何一方的單方轉讓、變賣等行為均為無效,並承擔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雙方必須保證礦產資源有序利用,保護資源,保證礦區的長期利用,做到增創效益的目標。
合夥經營期間。雙方負責礦井安全、勞動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並依法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十、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三十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十一、違約責任: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不得影響正常生產活動,否則,除賠償對方所投入的全部經濟損失外,承擔違約金500萬元。
十二、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需要變更時必須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和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相關部門備案二份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2
甲方:王** 身份證號:
乙方:史**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合夥經營專案:承包吉林省宏大保險銷售有限公司南關分公司經營權。
二、合夥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資方式與期限
1、本合夥由乙方出資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其中壹拾萬元為乙方出資,另外壹拾萬元為乙方借予甲方的出資。
2、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乙方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乙方借予甲方出資的壹拾萬元同時返還。
四、合夥事務的執行
1、甲方為普通合夥人,乙方為有限合夥人。協議存續期間,合夥人共同委託甲方負責合夥專案的經營與管理。
2、乙方有權監督合夥事務的執行,檢查合夥事務財務狀況。
3、重要財務款項的支出需甲、乙雙方協商取得一致後方能實施,否則無效。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合夥經營所得利潤,按照每年 次進行分配,其中甲方按照利潤的50%,乙方按照利潤的50%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甲方為普通合夥人、乙方為有限合夥人。在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甲方對合夥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乙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的債務承擔責任。
3、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時產生的收益在未分配前歸合夥人共有,所產生費用和虧損由合夥財產承擔。
六、入夥、退夥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或訂立補充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出資為限承擔責任。
2、退夥
(1)合夥的經營期限內,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2)一方要求退夥的,應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因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財產進行清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七、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2)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因經營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5)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6)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其他應當終止的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九、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對合夥造成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十、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春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3
合夥人(甲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合夥人(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_______品牌________型號的車輛一輛(以下簡稱為“合夥車輛”),合夥車輛裸車總價款為___________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購買車輛,由甲方負責辦理登記。
第三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車輛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3.甲方因需聯絡貨源、應酬等一些業務工作。車輛每趟(往返為一趟)附加陸百元為甲方固定費用。
4.該車駕駛員確定為乙方,該車駕駛員的工資由甲、乙雙方共同支付。
5.駕駛員工資按照總運費扣除罰款、輪渡費、資訊費後的百分之十
6.分紅按每__ 個月結算一次。
第四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夥人:_______ (簽字)
乙方合夥人:_______ (簽字)
___年__月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4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合夥人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風險告知:在合夥協議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合夥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的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合夥企業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則具有欺騙性,由此可能影響正常的交易行為。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人脈優勢、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特色酒吧,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酒水、飲料、點心、水果、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不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酒吧轉讓、轉向時止。
第五條出資額、期限
1.前期共投資金______萬元。各合夥人的出資、收益相關情況約定如下:
甲方以現金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
乙方以現金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
丙方以現金___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
按實際投資金額比例獲取收益,後期如需追加投資,經合夥人會討論透過,各合夥人按各自股份份額相應追加。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人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風險告知: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第六條工資、獎金、紅利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全職參與酒吧經營管理的合夥人發放工資,發放標準按所從事崗位和職務另行制定;兼職或非全職合夥人不發放工資,視具體情況可報銷費用。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每季度向部分合夥人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任務完成情況和個人貢獻度經全體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紅利分配:每月1日分配上月紅利,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折舊損耗、需繳納的稅費等費用,結餘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扣除下月週轉資金後以合夥人的分紅比例為依據,進行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原則上不再增加合夥人人數,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不享有入夥前的企業利潤。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2萬元以上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第三人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相關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為合夥總負責人(持牌人),任期一年,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向合夥人會報告工作;
3.擬訂企業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訂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等具體規章;
5.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6.聘任或解聘除應由合夥人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7.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8.支付合夥債務;
9.組織召開合夥人會議、執行紀律;
10.本合同或合夥人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陳逢源、張俊文分別為財務會計和出納,任期一年。財務制度、審批制度和財務人員管理許可權為另行制定。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各合夥人按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累計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分紅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對核對財務帳目的權利;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企業的利益;
2.積極為合夥企業的發展出謀劃策;
3.執行合夥人會議的決議、遵守合夥企業的章程、接受企業負責人的工作安排;
4.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5.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此行為,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按當時的經營狀況清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1.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等報酬費用;2.合夥所欠稅款;3.合夥的債務;4.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四款債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進行質押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第二款、第十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違反達兩次以上,經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對其除名,所涉股份全部衝公。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現的所有違約情形,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透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應當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手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合夥人(甲):__________(簽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乙):__________(簽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丙):__________(簽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摩托車修理行,特訂立本契約。
1、車行正式名稱為“宏達摩托車修理行” (以下簡稱“車行”)。經營門面設在×___市___ ___路___ ___號。
2、車行經營範圍為:摩托車修理,摩托車零配件零售。經營方式為:共同投資、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佔。
3、合夥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車行總投資為_________元。甲方投資___元,佔總投資額55%;乙方以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私房門面作為投資。作價______元,佔總投資額45%。投資繳付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4、合夥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略)
乙方:(略)
5、合夥雙方的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合夥經營所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6、利潤分紅與風險承擔:(略)。
7、甲乙雙方的分工:(略)。
8、會計、出納的任用及財務管理方式:(略)
9、違約責任:(略)
10、契約糾紛的處理辦法:(略)
11、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6
合夥人(甲):電話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合夥人本著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則投資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逸陽女裝專賣店,總投資為元,甲方出資元,各佔總額的。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雙方家屬不參與經濟。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稅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為,並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為,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按共同分擔。
第三條、本合人經營期限為叄年,如需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協商,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由甲方負責統一管理資金,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做賬,每天經營費用按時打甲方賬戶,由甲方保管,統一分配。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對每個月營業所獲得的純利潤經核算無誤認可後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部份利潤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開支以及稅收、裝修費(以三年為計算準則,作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當月純利潤。
第五條、甲方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作為協議的附件。
乙方提供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 本協議附件。
1、合作區域:合作雙方不得隱瞞另一方在此範圍內另開設經營此品牌的店面或櫃檯,一經發現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人民幣拾萬元。
2、合作場所:白馬轉盤譚醫師藥店隔壁,原麗人名店(甲方不可單方面收回房屋的使用權,乙方不可單方面收回該品牌的經營權,否則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拾萬元,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但不限於本地點,可與本合作區域內以本協議規定的合作方式另開分店。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合夥雙方不得自行解除本協議,否則視為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給對方。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7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名稱及經營場所
1、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企業名稱:
3、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二條 合夥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後,若雙方仍需合夥經營,可進行協議續簽。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第四條 企業法人
1、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為了便於生產運營,現決定由_________為企業法人代表,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雙方同意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無法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2)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合夥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八條 合夥事務的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4、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雙方共同決定。
5、合夥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6、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因此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無法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二條 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1)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3)清繳所欠稅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6)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7)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登出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後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留存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合夥經營協議書8
第一章 總則
茲有甲、乙、丙三方合夥經營包裝廠專案,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規範經營行為,更好的維護合夥各方利益,經三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夥經營協議。
本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願意自覺遵守本協議所協定之條款,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第二章
住所(址): ,
身份證號碼:;
丙、。
住所(址): ,
身份證號碼:;
以上合夥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四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方以貨幣出資%。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本協議簽訂後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繳足。
2、乙方以貨幣出資%。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本協議簽訂後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繳足。
3、丙方以貨幣出資%。
部事務享有同等的審議和監督權利。
2、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本人所執行事務範疇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
3、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4、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過半數透過的表決辦法。
5、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7
第八章 入夥與退夥
1、本協議所約定的合夥期限內,
(一)、除非合夥人喪失
(二)、合夥人
(二)、未經合夥人同意自行退夥的,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1、合夥人出現以下行為,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如期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個人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損害企業或合夥人利益的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條
第九章 合夥財產份額轉讓
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九條 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夥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第三十一條
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銷登記。
第十二章
第三十三條
第十三章
第三十四條 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第三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夥人參考。設立合夥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夥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合夥經營協議書9
甲方:身份證號碼: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
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
為了綜合利用自身資金、管理、創意等各種資源,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決定共同經營一間酒吧,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酒吧名稱:____酒吧。
二、合夥經營專案、範圍:經營專案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酒類銷售、中西式簡餐、茶、各種特色小吃等。
三、合夥期限:20____年3月1日起-20____年2月29日,為期3年;合同期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動延期3年。
四、出資:本酒吧總資本合計人民幣萬元整。
1、甲方以現金收購原合夥人出資,及現金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60%乙方以原酒吧份額,及現金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40%,丙方以人力資源管理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萬元(摺合股本13%),丙方出資只參與經營利潤分配,不參與實際財產、現金的清算分配;承擔個人份額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
2、各合夥人的出資,由合夥負責人保管。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後清算返還。
五、盈餘、工資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酒吧主要由丙方管理,按月支付丙方酬勞;如需另外徵召僱員時三方協商解決。
2、盈餘: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淨利潤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每季度分紅一次。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因合夥人違法、或個人原因造成的除名退夥,責任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全部損失。
3、轉讓: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實際經營執行人為丙方,丙方應認真管理、按時到崗、做好經營業務及賬務管理,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八、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夥人不得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酒吧利益的活動。
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解散: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合夥經營不善;被依法撤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員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各合夥人按出資比列承擔。
十、爭議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有爭議時,共同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的可訴至人民法院。
十一、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壹份;如有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生產,合作內容如下:
一、合作原則: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公平自願的原則進行合作,雙方自願承擔合作義務及責任。
二、合作範圍:
生產、銷售並進行售後服務等運營活動(詳見附件一)。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設立企業,並以自有技術(等技術,該技術研發成本計萬人民幣,市場估價約萬人民幣)同乙方合作。企業研發、生產、財務、內部管理等事務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得干涉。
2、乙方以出資人民幣的形式入股甲方企業,乙方應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出資款。
3、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營銷、售後等相關業務。乙方利用其現有的市場營銷網路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開發市場潛力,配合甲方形成全國性的營銷網路。
四、所有權
各自現有技術歸各方自行所有,各方技術不因合作方式而改變所有權屬性。在甲方現有技術上研發的裝置、技術或產品等所有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和甲方企業所有。
五、甲方權利義務
1、設立企業,依法開展相關運營活動;
2、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以自有技術為依託,開展新專案研發;
4、負責企業研發、採購、生產、財務、內部管理等相關事務;
5、財務管理並製作財務會計報告;
6、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利益分配;
7、決定甲方企業其他相關事務等。
六、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出資,且在企業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
2、配合甲方進行產品生產銷售及售後服務等事務;
3、有權瞭解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比例分取紅利;
5、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甲方和甲方企業利益的任何活動:
6、不得干預甲方企業的研發、經營管理等活動;
7、保守甲方及甲方企業商業秘密。
七、利益分配
1、雙方本著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分配利益。甲方企業以稅後利潤的90%(提取10%作為售後維修準備金,待保修期過再做分配)按照甲乙雙方各自50%的比例進行利益分配。該利益每個月分配一次。
2、由乙方開發或聯絡到的業務不另外計報酬。
八、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專案的策劃設計等要嚴格保密,並只限於甲方企業業務範圍內使用。在合作期間及合作結束之日起三年內,乙方不得使用此技術的技術方案、圖紙、軟體、程式自行研發生產或與其他第三人合作研發生產此類產品,亦不得將合作專案的技術方案、圖紙、軟體、程式等一切資料出售或透露給其他第三人。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階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等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合作專案,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合作合同、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專案設計,資本融資,技術資料,專案商業計劃書等均屬甲方及甲方企業所有,乙方應遵守第八條規定嚴格保密。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如期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企業繳付應付出資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2、因任何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企業的全部損失。
十、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書面補充協議。
2、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請審理。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乙方實際出資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合夥經營協議書11
合夥人甲: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考查認定在_________合夥開設_________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店,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
甲出資金額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
乙出資金額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早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夥債權;④____________。合夥合同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_________每月___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_________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
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權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權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縮短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_________(一)合夥期滿;_________(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_________(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_________(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裡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
以上合同若有釁待,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12
合夥人: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2..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人的出資為個人所有,至時應予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割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 合夥債務應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及出資的轉讓
1. 入夥:
⑴須承認本合同
⑵須經本合同人同意
⑶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退夥:
⑴需要有正當理由才能退夥
⑵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⑶退夥須提前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
⑷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方式結算。 ⑸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 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⑴對外開展業務
⑵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⑶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⑷支付合夥債務。
2.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⑴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
⑵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⑶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⑷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⑴合夥期屆滿;
⑵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⑶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⑷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⑸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 合夥人:______
___年____月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1、合作經營的飯店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特色餐飲。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_%。
丙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七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 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 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 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 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為: 。
第2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合夥人的姓名、身份證。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繳付出資日期為本協議簽訂日。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 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所有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4條 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 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 合夥期間合夥雙方不得動用合夥資產對第三方進行再投資/合夥。
第7條 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 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 本合夥企業從年終所有開資後純利潤中提取2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專案)
第10條 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 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 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 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 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 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 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為前提,可提前六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合夥經營協議書15
合夥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地暖疏通清洗,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50%。由甲負責地暖疏通施工,乙方負責聯絡業務及結算。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公司,經營地點為大同市礦區。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地暖疏通清洗及保養維護。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和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終止後雙方應及時進行清算。
2、清算如有贏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
簽名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