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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協議書

關於加工協議書模板彙總7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加工協議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加工協議書 篇1

  協議編號:

  簽定地點: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加工的產品

  本協議中所指產品為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__MP3播放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名及蓋章後生效,至_年__月__日為止。

  第三條 加工生產形式、加工生產的期限

  3.1 甲方以委託加工形式委託乙方生產上述產品,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授權書》。

  3.2 產品詳細內容《產品詳細清單確認單》。

  3.3 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產品,乙方應在生產料件備齊後14天的時間內完成,具體交貨時間見訂單。

  乙方應在確認的時間內準時交貨。

  第四條 甲乙雙方交易的程式

  4.1 甲乙雙方指定以下人員負責處理雙方有關業務往來:

  甲方授權代表姓名: 乙方授權代表人:

  電話: 電話:

  4.2 訂貨:甲方正式訂貨,應在乙方確認樣機後,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下達《產品訂貨單》,

  續訂貨需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下達訂貨單。甲方應填寫由乙方提供的《產品訂貨單》,簽名蓋章傳真至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訂單的第二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答覆。乙方應在書面答覆之日起 天內交貨。

  4.3 乙方應按訂單約定的時間交貨。

  第五條 產品的價格和貨款的支付

  5.1 貨物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產品訂貨單》中的價格為準。

  5.2 甲方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後,甲方二個工作日內按照乙方書面指示支付訂貨約定的訂金,乙方開始生產備貨,發貨前乙方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付款。(這次以現金付)

  第六條 貨物的交付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6.1 交貨目的地:

  6. 2 產品至甲方倉庫的運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產品的檢驗,驗收

  7.1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將貨物交到雙方約定的地點,並在發貨的同時提供該批次產品的出廠測試記錄.甲方自收到貨物後二個工作日內(節假日順延)完成檢驗,如與訂單數量、規格不符或包裝嚴重損壞,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最遲在下批交貨時解決問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如若不合格比例超過雙方協議的比例而造成甲方無法使用,甲方在收貨後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通知

  乙方,由此造成甲方產銷脫鉤的現象,甲方保留由此造成的損失的索賠權力。

  第八條 產品品質條款

  8.1品質標準: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檢測軟體和規格書所承諾的標準進行本產品的生產和向甲方

  批次供貨,甲方按此標準對訂單產品進行驗收。

  8.2 乙方保證為甲方代購物料的品質達到規格書所承諾的標準. 如有問題乙方在5日之內替換每一個有

  故障的材料。

  8.3 乙方承諾所提供之產品的開箱合格率不得低於所訂貨物的98%.

  8. 4 原則上不合格產品的判定以雙方共同確認《MP3成品檢驗規範》為準。如出現《MP3成品檢驗規範》

  之外的質量問題,雙方應本著合作態度協商處理

  第九條 售後服務條款

  9.1 乙方承諾銷售給甲方的產品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在交貨後13個月內提供免費保修,並在十五個工

  作日之內完成相應工作。因甲方供應的材料引起的質量因素和人為因素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

  9.2 乙方需在收到維修的產品15個工作日內將其修復或更換合格部件返還甲方。

  9.3 乙方提供的更換後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順延。

  9.4 甲方承擔甲方售後服務部至乙方的維修部運費,乙方承擔乙方的維修部至甲方售後服務部的運費。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相關的運輸保險.

  9.5 甲方應對不合格品標明詳細故障現象,利於乙方順利維修。為了瞭解產品的修復狀況,乙方應向甲

  方提交每一次由甲方返回不良品維修報告或故障分析報告,並詳細說明故障原因,乙方在返還維修品時應隨貨將此報告提交給甲方;

  9.6 乙方保證維修品效能達到新品出廠標準。

  9.7 如果乙方合同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甲方技術部門不能解決的問題,甲方以書面形式將故障現象、

  工作環境、發生的過程等資料等通知乙方,乙方技術工程師接到通知後須迅速反應,對一般性問題要求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予以解決。

  9.8 維修期限以本協議規定為準,不受本協議終止約束,在本協議終止後包括協議期滿終止或執行中途

  因故終止,也無論是否續簽訂新協議,都不影響乙方對所銷售的產品保修承諾;

  9.9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尊重本協議產品的智慧財產權,防止發生任何侵害乙方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10.2 在簽訂本協議前,乙方應對提供的樣品進行相容性測試,並提供測試報告。

  10.3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對第三方侵犯乙方產品智慧財產權的行為進行阻止。

  10. 4 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有商標產品,如有侵權問題,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1.1 保證本協議產品為質量合格品,如確係乙方產品本身質量發生問題,乙方有責任予以免費更換。 11.2 正常情況(質量無問題),乙方對甲方訂購的產品不承擔退貨、調貨、換版本升級的義務。 11.3 有義務保護甲方的商業與技術秘密,如乙方洩密,甲方有權追索經濟賠償。

  11.4 尊重本協議產品的智慧財產權,防止發生任何侵害甲方商標權的行為。

  11.5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委託加工的產品與甲方測試的產品內容完全一致。

  第十二條 違約事項及違約責任

  12.1 違約:下述情況屬違約行為

  (1) 乙方直接或間接(在不透過甲方的情況下)向第三方銷售甲方授權生產的產品。

  (2)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合格產品以及售後服務。

  (3) 乙方在接到甲方《產品訂貨單》,同時乙方收到訂貨單總金額30%的貨款後的二十一個工作日內

  不能正常交貨,不可抗力除外。

  (4)甲方超過約定時間取消訂單。

  (5)甲方超過約定時間支付相應的貨款。

  12.2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有前項(3)款所規定的違約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違約金。

  (2)甲方如有前項(4)、(5)款所規定的違約行為,乙方有權沒收訂金。並且,甲方應承擔違約金(每

  天按乙方應收賬款的0.05%計算)。

  第十三條 責任和權利的轉移

  本協議只對甲、乙雙方有效,對甲乙雙方的合作單位、子公司等無效。本合同的責任、權利不可轉移。任何一方的關聯單位,都不能成為本合同的自然承接者。

  第十四條 智慧財產權

  甲方保證授權予乙方生產的商標為甲方合法取得,並有權授予乙方製造產品(注MP3系列)之用,絕無侵犯他人商標權。如因侵犯他人商標權而發生的糾紛甲方應負責解決,乙方因此受到損害的,甲方應賠償一切損失(含律師費)。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本合同的內容及在合作期所獲得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

  第十六條 協議的終止

  協議一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之規定或有其它違法行為時,經對方限期催告而未改正。另一方可以終止本協議,並請求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協議的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提請深圳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本協議的附件是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 真: 傳 真:

  日 期: 日 期:

加工協議書 篇2

  編號:emt_____號

  日期:____年__月__日於____

  為發展雙方在漁網生產方面的友好合作,增進中日兩國人民友誼,中國××漁網線廠,地址:____市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日本國____制網株式會社,地址:日本兵庫縣赤穗市中;電掛marumako; 電傳5778875momoi-aj(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輕工業品進出口總公司××省分公司(地址:____光路____號,電掛,0675或-“indukt”kw-ang ghow電傳號碼44079kcabcn的協助下,雙方代表就漁網來料加工業務問題,經過____年__月、__月和___年__月在____進行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 總則

  1.乙方負責提供生產漁網所需的全套裝置及必須的零部件,以及擴建廠房建築安裝用的鋼材、管道和貨車(具體規格要求詳見附件一、二),全套裝置分新舊兩部分,屬於全新的,其效能是國際先進水平;屬於半舊的裝置,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換新,並經過全面檢修,其效能與同類型號全新的裝置一樣,裝置及零部件價款是優惠價格。

  全套裝置的生產能力必須達到年產漁網500噸以上,機械效能的正常運轉由乙方負責確保,在裝置投產後1年6個月內,如發生機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錯誤而造成的損壞,乙方應負責派出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修理和免費提供零配件,由此產生的停工停產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一年半後發生機械故障,查明原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協議簽訂後,乙方應著手按上述要求進行籌備,甲方將派員到乙方工廠參觀裝置情況、裝置效能,以運抵___工廠進行驗收為準。機械的專利和技術資料由乙

  方免費提供。

  2.乙方負責提供足夠46臺編網機為中心的全套裝置所需的原料和輔料(包括染料和樹脂)寄存甲方,委託加工,並保證按月均衡供應。

  3.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水電、勞動力及包裝物料(包裝物料費用由甲方向乙方結算),並負責按照乙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加工漁網,收取加工費,產品全部交由乙方銷售。

  4.雙方同意,裝置價款和加工費均以日元結算。

  二 加工數量和加工費

  乙方保證每年提供漁網加工數量在500噸以上,每年加工費收入不低於

  2.4億日元,甲方保證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噸以上或相當於加工收入2.4億日元以上漁網的生產力。從全套裝置正常運轉時起四個月做為試產和工人培訓期,在此期間內的加工費,以雙方同意暫定的產品方案中的加工價為基礎,

  1.裝置、零配件和擴建廠房安裝所需的鋼材、管道及貨車的價款為:cmt汕頭6.09152億日元(此數為原價扣除合作減價數36.037萬日元,具體規格詳見附件一、二)。價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透過廣州中國銀行信用擔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費中提取60%分期償還,直至償完為止,上述價款的銀行利息由甲方負擔,年利率為7.60%,利息以最後一批裝置的裝船提單日期起算。

  2.加工費的支付由乙方在

  三次品處理和損耗率

  產品損耗率和次品率雙方應努力降低,尼龍復絲暫定為5%,尼龍單絲的損耗率,經試產期實踐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試產期滿後,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錯誤,次品和損耗超過合理的幅度,其超過部分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若因原料質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過多,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試機所需的原輔料由乙方負擔。

  四技術交流

  裝置運抵汕頭工廠後,乙方需派出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安裝機器,調整機械和試機開動,直至機器正常運轉,達到產品合格為止。上述工程技術人員在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對乙方提供有關生產上和技術上的秘密,甲方負責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產後,乙方派出技術工程人員駐廠進行技術上、生產管理上和品質檢驗上的指導,具體辦法雙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時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到乙方進行技術交流。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年,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跟

  本協議正本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存一份,以中文為準。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 中國___漁網線廠 日本國_____制網株式會社 中國輕工業品 進出口總公司:_____ 日本國_____產業株式會社

加工協議書 篇3

  甲方:花垣縣新昌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花垣縣天地人礦業有限公司

  乙方為甲方加工處理原礦石,加工成精礦,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則基礎上,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責任自選廠收到礦石開始計算,外礦運費、鏟裝費等由甲方負責。

  2、過磅以雙方認可過磅資料為準。

  3、原礦和精礦品位,以乙方取樣,甲方監督其過程,留公樣原則執行。甲方對品位結果又異議的,可以到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化驗,公樣。公樣費用由輸方支出。鋅精礦誤差在0.4%內,以乙方資料為準。

  4、鋅精礦由甲方自主銷售。

  5、加工費包括破碎、浮選、尾礦排放、鋅精礦上車費,加工費按原礦石處理噸位計,按 52 元/噸。

  6、乙方保證原礦石加工處理回收率為。達不到回收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加工費預支比例為得貨款後一次性付清。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到花垣縣人民法院協調和仲裁解決。

  9、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加工協議書 篇4

  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了如下質量保證協議內容,並簽訂本協議書,現將有關事宜規定如下:

  1、大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進行電鍍產品加工時,必須清楚的寫明外協乙方名、訂單名、產品編號、產品數量、電鍍顏色、電鍍質量要求或圖樣材料、發貨人、發貨日期、甲方廠名、發鍍時間、要求返回時間、備註等相關要求;儘量把同一種電鍍顏色的`產品放在同一個袋子或箱子裡,對要求嚴格的產品要做好產品保護工作;大連×××電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操作時必須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相關產品保護工作,如因操作不當所產生的返鍍、補數帶來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在收到甲方貨品加工時,必須認真核對數量與款式,如發現少數、多數漏發的現象時,必須及時以電話的形式通知甲方相關責任人,否則責任由乙方承擔,樣品要求百分之百準確;

  3、甲方在進行收貨時,必須根據相關記錄認真核對款式與數量,如發現少數、漏貨時必須在當天內通知乙方;雙方電鍍產品檢查員,須認真對產品質量進行品質檢驗;並對質量問題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品質問題原因,要記錄清楚;若責任部門屬於乙方時,必須在電鍍記錄單上註明相關的原因及不合格品的數量;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相關負責人進行處置;若責任部門屬於甲方時,乙方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4、電鍍單價以雙方協議認同的價格為標準,如任何一方私自減價或提價都不生效,雙方均有專人負責對電鍍價格進行稽核,如發現電鍍單價出現有誤,雙方有權透過協商對單價進行更改;

  5、如乙方因工藝或操作不當所造成的質量問題,導致返鍍時不計算第二次電鍍費,在返鍍時如需甲方重新加工的情況,所支付的工本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補數、少數的情況,則所造成的人工費、材料費、電鍍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乙方對甲方產品的電鍍質量負責,如因電鍍品質不合格導致客戶退貨、索賠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7、對於樣板的電鍍工作,乙方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甲方的樣品、客戶資訊等相關公司機密不能外洩,少一個樣品或板種按雙方協商損失價格扣除;如出現重大的商業機密外洩時將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8、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貨期進行電鍍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時,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如因電鍍貨期不及時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乙方須按雙方協商的價格承擔損失;

  9、在協議書有效期內,未經雙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違背本協議書的條款。如違反本條規定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部承擔。受害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書。

  10、甲方向乙方支付電鍍費的方式為月結,即:每月的二十五號前結算上個月的電 鍍費用(注:付款方式多種,可由甲、乙雙方商定)。

  11、本協議的履行因發生地震、水災、非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戰爭、社會動亂、流行瘟疫等不可抗力事件,可以中止;如果協議的繼續履行已不可能或不再必要,可以協商終止。

  12、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形成的違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以公平的原則協商解決協議中止或終止後的遺留問題

  13、雙方因對協議書的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請求相關部門進行仲裁。

  14、本協議書發生未規定的事項或需要更改本協議書的條款,由雙方另行商定。

  15、本協議書自20xx年6月30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三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長協議期限,應在協議書期滿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另行商定延期期限及有關事宜。

  16、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據。

  甲 方:大連×××有限公司 乙 方:大連×××電鍍有限公司

  (蓋 章) (蓋 章)

  籤 字: 日期 20xx 年 6 月 30 日籤 字: 日期20xx年 6 月 30 日

加工協議書 篇5

  出租方: (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方現將所有鐵礦加工廠租賃給乙方生產經營,現雙方就約定相關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鐵礦加工廠位於,其註冊登記的名稱叫。

  二、租賃範圍:廠地使用權、廠房、加工所需的機械裝置、化驗裝置、地磅、變壓器等供電系統、供水系統等。

  二、租期一年,自 年月日於 年月日。

  四、租賃費、押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賃費15萬元;

  2、機械裝置押金3萬元;

  3、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五、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

  1、甲方必須保證其租賃物的權利真實,不得有其它人主張權利;

  2、本協議生效之日前甲方因經營該廠所發生的各項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負,租賃期間的相關債權債務和各種費用(含稅)

  由乙方自負;

  3、甲方應負責協調好廠房周邊的居民關係,理順處理好如環保等政府部門的關係,不得因此事影響乙方生產或導致無法生產。如因上述原因或政策原因導致乙方不能生產,乙方可終止協議,甲方應無條件退回押金和租賃費;

  4、除政府或政策原因可終止本協議外,協議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協議或另租他人,否則甲方除退回押金和租金外另賠償與租金同等額的違約金;

  5、本協議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6、乙方應按時給甲方交納押金和租金和自負水電等生產費用,不得因此產生矛盾糾紛,甚至影響到甲方,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7、乙方必須合法經營,如因違法經營受到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甚至影響甲方,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8、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注重安全生產並自負安全生產的一切責任。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效力同等。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加工協議書 篇6

  簽訂日期:年月日 完成日期:年月日

  一、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的,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合同條款:(共12條)

  1、合同簽定雙方就以下 加工零件簽定加工合同。

  2、自合同簽定生效之日起,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按合同總額20%支付乙方加工預付款。

  3、乙方完成加工向甲方交貨時,所有加工的產品零件必須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圖紙尺寸。

  4、所加工的零件經過甲方複檢合格後,甲方可按合同總額的50%支付乙方。

  5、所餘合同總額的30%在零件裝配除錯完成,乙方開具稅率為17%的全額增值稅發票後,15日內甲方酌情付清餘款。

  6、合同的交貨日期根據雙方要求確定,若乙方推遲交貨,違約金每天合同總額的1%從總額中扣除。

  7、加工件所需材料由乙方負責,加工完畢後,乙方負責加工件運送至甲方所在地的運費。

  8、甲方複檢時,出現加工件不符合圖紙要求、不合格的現象,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負責及時修復或補件;如甲方通知後,乙方未做出補救工作,甲方代替乙方修復或補加工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從合同總額中扣除。

  9、若乙方在一次性完成零部件不合格率在5%以上時,不合格件處理方法除按合同條款的第六項、第八項執行外,再處以合同總額10%的扣款。

  10、本合同附件:甲方外協加工檢驗格式書及加工圖紙,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乙方必須妥善儲存甲方所提供的圖紙,不得外洩,同零件一同交還甲方。 12、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互敬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加工協議書 篇7

  立約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客戶)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託承攬加工事項,透過友好協商,於 年 月 日雙方同意訂立合約條款如下,以為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組成及內容

  1.1 本合同規範由乙方供料並委託甲方承攬加工後,將全數加工製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關法律行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製成品之具體品種數量、交期、交貨地、加工費金額、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經甲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發票或其它書面約定所列,並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合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合約到期前 日甲乙雙方得就本合約之內容重新檢視,檢視無意見則本合約自動續約 年,甲乙雙方並得協議無條件期前終止。

  第三章 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3.1 委託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費用,由雙方協商決定並註明於發票/採購單。

  3.2 加工費、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應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付款採每月結算形式並在乙方採購單及甲方發票上註明,亦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四章 質量要求及運輸方式

  4.1 各類物料及加工製成品質量標準按經甲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式樣書、圖紙、規格之約定,就有關標準之任何變更,應經雙方同意始生效力。

  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製成品之發貨(以下簡稱“發貨方”)應按約定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對於乙方供料,由甲方位於 廠房,按經雙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所列核對數量、規格、型號,不符合約定的,應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七日內調換或補齊;屬於多發、錯運物料或加工製成品,收貨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 日內通知發貨方;收貨方對發貨方加工製成品之質量或效能有異議的,應在收到加工製成品後 日內提出異議,發貨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日內完成返修,收貨方逾期提出以上異議的,發貨方不承擔物料質量、數量、規格、型號不合格的責任。

  4.3 發貨方應確保其供料或加工製成品包裝牢固,並保障運輸過程安全。

  4.4 發貨方應按收貨方確定的運輸路線、運輸方式、送貨地點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4.5 乙方對甲方供料及甲方對乙方運送加工製成品之運輸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第五章 加工貿易手冊、原物料進口及成品出口報關

  5.1 加工貿易手冊由甲方按海關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填報,但因乙方向甲方提供資料性檔案與實際進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於重量、品名規格、數量、原產地等),導致甲方在料件進口報關或加工製成品出口報關時產生一切支出費用損失,由乙方全數承擔。

  第六章 成品驗收標準和方法

  6.1甲方將加工製成品送達雙方約定交付地後,乙方應於三日內驗收,倘甲方未於此約定期間內接乙方驗收結果之通知,即於送達後第四日起視為加工製成品已透過驗收。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7.1 甲方未按約定質量交付加工製成品,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

  7.2 甲方交付加工製成品數量少於約定,應當照數補齊。

  7.3 加工製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備齊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時間而確定,加工期間甲方預期未能如期交貨時,應立即附具理由及計劃交貨日期提交乙方,雙方重新約定新交期。

  7.4 由於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毀損、滅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違約責任

  7.5 乙方於發出採購單後變更供料或委託加工製成品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如因相關變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需作出賠償。

  7.6 乙方未按約定期間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術資料、式樣書、圖紙、規格、包材等,經甲方同意順延交期,並應當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7.7 乙方超過約定日期支付加工費,應當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7.8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法和期限對甲方加工製成品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約定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甲方對其加工製成品質量、數量不負責任。

  7.9 對於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主動匯給守約方,違者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物料、加工製成品或扣付加工費充抵。

  第八章 合同解除

  9.1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

  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於該原因發生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第九章 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守秘義務

  10.1雙方應信守職業道德,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任何於業務過程中知悉對方包括

  但不限於生產工藝、技術、商業秘密及其它各類資訊,洩露於包括對方員工在內之任何第三人,違者守約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第十章 紛爭解決

  10.1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0.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 方: 乙 方:(客戶)

  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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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____年_____月__日 日 期: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