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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農產品協議書

食用農產品協議書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用農產品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市場開辦者(甲方):

  入場銷售者(乙方):

  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市場實際情況,現甲、乙雙方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如下:

  一、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市場管理制度,實行亮照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

  二、乙方不得銷售《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對所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承擔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

  三、乙方要向甲方主動提供乙方名稱或者姓名、社會信用程式碼或者身份證號碼、聯絡方式、住所、食用農產品主要品種、進貨渠道、產地等資訊。

  四、乙方採購食用農產品,應查驗供貨方合法有效的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檔案,留存相關憑證,並向甲方提交相關證明資料。

  五、甲方應當查驗並留存乙方的社會信用程式碼或者身份證影印件,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檔案。乙方無法提供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檔案的,甲方應當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合格的,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六、乙方必須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或委託甲方建立),以備查驗。

  七、甲方協助監管部門不定期對乙方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進行查驗;乙方保證記錄和憑證真實,儲存期限不得少於6個月。

  八、甲方對乙方的銷售環境和條件以及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甲方發現乙方存在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等違法行為的,要求乙方立即停止銷售,並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乙方應當立即停止銷售。

  九、乙方建立並執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符合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的,立即停止銷售並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銷售並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十、乙方發現銷售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消費者,並記錄停止銷售和通知情況。乙方認為應當召回的',應當立即召回。

  十一、乙方對被抽樣檢驗或快速檢測不合格的食用農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對抽樣檢驗或快速檢測結果無異議的,或者複檢結果確定不合格的,乙方應按照要求處理。

  十二、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停止銷售的食用農產品採取無害化處理、銷燬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場。

  十三、甲方和乙方應將停止銷售、召回和處理情況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配合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並記錄相關情況。

  十四、對因標籤、標誌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召回的食用農產品,乙方在採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繼續銷售,銷售時應向消費者明示補救措施。

  十五、乙方貯存食用農產品,應當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貯存日期、生產者或者供貨者名稱或者姓名、聯絡方式等內容,並在貯存場所儲存記錄。記錄和憑證儲存期限不得少於6個月。

  十六、乙方銷售按規定應包裝或附加標籤的食用農產品,在包裝或者附加標籤後方可銷售。對散裝銷售的食用農產品,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甲方統一製作場內固定攤位公示標牌,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等資訊。

  十七、乙方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以及分裝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包裝標籤應當按規定標註有關資訊。

  十八、乙方將本協議書原件或影印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張貼,接受社會監督。

  十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