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書模板集錦五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密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為規範公司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我公司員工手冊等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在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資訊
1、本保密協議中所涉指的需要保密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檔案;
(2)甲方簽訂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檔案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資料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戶資料、客戶統計臺帳等客戶資料和資訊;
(5)甲方各類統計資料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秘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
(8)乙方任職期間從甲方獲得的工資數額及工作期間依職權得知他人工資數額。
2、保密資訊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影片、音訊、計算機軟體以及記錄甲方秘密的任何載體等。
二、保密責任
1、乙方必須對所有來自甲方的保密資訊嚴格保密,包括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2、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複製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甲方專有的權利給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三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四、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法律強制性規定,甲方按照乙方自動離職處理,或者視情況給予扣除績效、降薪、降職直至開除等處分決定。並且甲方對乙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包括因追究違約責任所產生的所有合理費用等;根據洩密造成的損失的大小,嚴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洩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特別約定
1、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2、雙方同意,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獨立有效至保密期滿。
3、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鑑於甲方將於近期進行改制,而乙方有意向成為甲方的投資者,乙方需要對甲方進行了解而接觸甲方的相關商業秘密,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保密協議如下:
1、定義
保密資訊指本協議生效日前後,甲方披露給乙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頭或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工藝、技術、設計、圖紙、工程、工藝流程、硬體配置資訊、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原材料採購、預測和估計、各種報表、商業計劃、商業模式、公司及其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等。
2.不在定義範圍
乙方無義務對其能用檔案明確證明的如下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a)在沒有保密義務的情況下,乙方從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b)非因乙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瞭解的;
c)從沒有保密義務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裡正當取得的,並又以該乙方所應瞭解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地獲得或披露該保密資訊;
3.義務
a)乙方決不將任何或部分保密資訊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不得將保密資訊用於和執行與專案無關的活動。
b)乙方應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資訊一樣,對取得的保密資訊採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披露或使用。
c)乙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這方面資訊以使該專案取得進展,並書面同意對保密資訊保密的自身員工或者乙方為專案而聘請的中介機構為實施專案所需而披露甲方的保密資訊。
d)如果乙方被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要求提供保密資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予以通報,以便甲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乙方應用盡所有可行的措施來保護該保密資訊。
4.一般條款
a)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 個月。甲方可以在事先書面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提前終止本協議。
b)本協議一旦終止,所有保密資訊及其所有影印件,無論其為電子或書面等任何形式,均應立即交還甲方。
c)本協議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d)乙方承認甲方是所有保密資訊的所有權人或被許可人,除非協議中另有明確闡述,乙方不享有所有保密資訊的任何權利。
e)雙方均同意:為了保護甲方及其商業行為,本協議中所規定的己方義務是必要且合理的。雙方明確表示由於甲方保密資訊的唯一性,金錢賠償將不足以補償乙方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均同意並確認: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或可能的違約行為將對甲方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並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適用的補償外,甲方有權(a)禁止乙方可能違反或繼續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無須證明實際損失,(b)從乙方獲得任何的損失或損害的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引起的或與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有關的損失或損害、或未經授權的使用或披露甲方的保密資訊而引起的損失或損害
f)所有的保密資訊是並將繼續是甲方的財產。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解釋為一方授予對方任何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項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本協議亦並不授予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保密資訊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
g)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任何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的管轄法院是甲方住所地法院。
h)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增補和修改,除非由雙方合法指派的代表書面作出,否則視為無效或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i)本協議中的各個標題僅僅是出於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於解釋本協議及其條款。
j)本協議是協議雙方對相關義務、目的、權利、責任及關於本協議主題其他責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該協議將取代任何雙方以前和/或現在達成的與該主題有關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和理解。
k)任何一方不得將其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該種轉讓的嘗試自始無效。
鑑此,本保密協議一經簽署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 篇3
為維護僱員及僱主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僱員_______(以下簡稱僱員)與僱主(以下簡稱僱主)於____年__月__日同意達成本保密協議,僱主同意僱用和/或繼續僱用僱員僱員承諾為維護僱主的商業秘密遵守下列各條款。
1.商業秘密
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是指所有資訊,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僱主未曾發表/公開或公眾可隨時得到的技術、財務或商業資訊,諸如但不止於客戶名單及名片,在接觸的潛在客戶名單,電話記錄名單,價格資料,價格和報價方法資訊,製造技術,涉及銷售額及利潤的資訊,產品開發技術及開發計劃,僱主的商業策略,程式,市場策略,以及涉及僱主客戶的資訊。
2.商業秘密的歸還
僱主及僱員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中止僱用關係,僱員必須立即歸還僱主所有與商業秘密有關的檔案,以及所有影印件,包括客戶名單以及名片,價格資料,價格及報價方法資訊,涉及銷售額及利潤的資訊,僱主的商業策略,程式,市場策略,涉及僱主客戶的資訊,以及僱主個人及商業記錄,和僱主其他的資產。
3.不得濫用或洩漏僱主的商業秘密
僱員在未得僱主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在僱用期間以及僱用結束以後的任何時間,均不得為其個人目的,或為他人使用其在僱用期間取得或得知的僱主的商業秘密。
4.不得誘使僱主的僱員
在僱用期間,以及僱用之後兩年內,僱員在未得到僱主書面認可的情況下,將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地或間接地,以僱員、僱主、合夥人、顧問、持股人、董事、經理或者代理人的身份,為了其個人的利益,或代表任何其他個人、商號、合夥人、實體或公司,來引誘、招聘、僱用或企圖僱用僱主的任何僱員。
5.延伸
若僱員違反了第4條中一項或幾項承諾,則該條款將在僱員停止違反該承諾之日起,或在有關法律部門判決、強制其停止違反之日起,自動延長兩年。兩種情形以時間居後者為準。
7.違約補償
僱員認識到,僱員對本協議第2,3,4,5,6條的任何一項的違約,都會給僱主帶來不能彌補的損害,並且這種損害會持續下去,很難或不可能以金錢計算出損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執行任何有關損害賠償的規定外,僱員承諾僱主可以採取合理的方式來減輕損失,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和禁令,以確保僱員遵守協議。如果僱員構成對本協議條款任何一項的違約,僱員進一步承諾願意承擔律師費以及僱主與此相關的其他支出。
8.發明的所有權
A.僱員執行僱主佈置的工作任務,和/或主要是利用僱主的物質條件(僱主的資金、裝置、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所完成的所有設計、圖紙、技術規格、技術資料、以及其他記錄發明的載體,其產權歸僱主所有;不論上述發明其種類和產生方式如何,僱主依現行法律擁有對上述發明的所有權利。
B.僱員就此將已完成、發展中及構思中的發明的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在任何以及所有國家的所有專利權和所有專利權的使用,包括該發明權利的所有部分,連續及其延伸,無條件轉移並無條件同意轉移給僱主。這些發明是僱員在其僱用期間由其個人,或與他人一起,在執行本職工作的過程中,和/或主要是利用僱主的物質條件的情況下完成的。
在本條款(第8條)中,發明亦包括髮現、概念和主意,不論其是否會成為專利,只要其與達嘉產品線的'設計和製造有關,包括但不限於裝備、程式、方法、組合、技術以及任何改進。
C.如果申請、保護或強制任何或所有基於或相關於發明的專利權,確需僱員提交相關檔案、提供相關協助時,在僱主要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僱員應予以提供協助。
9.僱員的認可
僱員對以下各項表示認可,
(a).本協議中每一個承諾都是合理的和必要的,其目的是為了保護僱主的合理的及應有的商業利益;
(b).任何違約都會給僱主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害;
(c).以禁令方式執行的補償將不會影響僱員的生計。
10.可除性
雙方同意限制僱員行為的唯一目的,只是為了維護僱主合理的及應有的商業利益。如果本協議中的一個或多個承諾,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在法理上被認為限際範圍太廣,如時間、地域、行為或產品及服務等,則此等承諾的限際範圍將可自動收窄至與適用的法律規定的限際保持一致,以便於執行,此等改變將不導致該等承諾的失效。
11.不放棄
僱主未有及時對僱員違反本協議中任何一條或多條承諾採取措施以維護自身的權利,並不意味著僱主默許僱員的違約行為,也並不意味著僱主放棄對違約責任進行追究,亦不意味著僱主放棄了要求僱員在今後需嚴格遵守本協議中任何及所有承諾的權利。
12.不分割
如果本協議中任何一個或多個條款或其他的應用行為出現任何方面的無效、不合法或無法執行的情況,則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以及任何其他的應用行為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強制執行性將不受任何影響或損害。
13.約束力
有關本協議裁決的約束物件及受益人為僱主、僱主的繼任人、僱主指定的人、僱員、僱員的繼承人、執行人、管理人和法律代表人。
14.轉移
本協議條款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可以而且只能由僱主轉移給僱主指定的第三方。
15.修改
本協議已得到雙方完整的理解,此外別無其他任何口頭的或書面的與協議相關事項的協議。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得到雙方的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達成。本協議應取代先前雙方任何有關此類事項的協議。
16.透露協議的存在
為保障僱主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僱主可以告知任何第三方本協議的存在及其條款,僱主這樣做將不需負任何責任。
17.解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此作出解釋。
18.承認
簽署本協議以後,僱員承認他/她已經閱讀、理解並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每一個承諾,僱員認識到這是一個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僱員已經收到其中一份。
本協議中小標題只起提示作用,不具備任何實際涵義。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僱員:(簽名)僱主:(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鑑於,乙方受聘於甲方,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商業秘密。為切實保護甲方商業秘密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
第1條定義
1.1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及專有資訊是指:
(1)甲方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和其他商業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代理經銷政策、客戶名單、行銷計劃、營銷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招投標標底標書內容、重大經濟合同、重大經營專案、技術開發專案、專案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人事資料。
(2)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或有關合同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專有資訊。
1.2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1.3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和機構。
1.4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1.5期限:
(1)競業禁止期限包括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勞動合同終止後年內(最長不超過兩年),上述期限屆滿自動終止。
(2)保密義務是乙方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附隨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終止而終止,乙方履職期間及離職以後均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保密義務。
1.6關聯企業: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及有重大影響的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經濟組織。
1.7關係人:指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他關係密切的親屬等一切關聯人。
第2條乙方應說明的情況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如下情況:
2.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擁有的專利技術、著作權、商業秘密情況(無需披露商業秘密實質內容);
2.2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無需披露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2.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諾競業禁止的約定。
乙方違反上述說明義務,產生的一些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3條乙方的義務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年內(不論何種原因離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從事任何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投資、建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經濟實體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經濟實體中取得股權或任何權益;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參與任何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經營實體的管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受聘於任何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
3.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和/或使他人獲得、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及專有資訊,也不得在他人洩漏甲方商業秘密及專有資訊的情況下利用和/或擴大已洩露的甲方商業秘密及專有資訊。
3.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擅自實施侵犯他人商業秘密、專有資訊和智慧財產權的行為。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後,不得傳播、擴散不利於甲方的訊息或報道,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員工或客戶離開甲方。
第4條甲方義務
4.1如乙方從甲方離職,自勞動合同終止之日起,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應當按月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每月補償金金額為人民幣元(或每月補償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的三分之一),由甲方透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銀行卡上。
4.2甲方有權單方面要求乙方停止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並不再支付相應的補償金。
4.3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第3條第2、3、4款約定的義務系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應當恪守的法律義務,甲方無須就上述義務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第5條違約責任
5.1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不低於其所實際領取競業禁止補償金的5倍。
5.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及追究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費用。如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甲方有權按照追究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費用及乙方因違約所獲得的收益向乙方主張賠償。
5.3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禁止補償金的,乙方可不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但若乙方拒絕受領補償金,不得以此為由豁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5.4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及相關行政法規使乙方及其相關的僱傭單位受到追究,還可根據其選擇,或依據民法追究其侵權責任,或依據本協議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6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6.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6.2雙方應努力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7條合同效力
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簽章):
簽署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名):
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公司
乙方(受聘人):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鑑於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技術資訊及經營資訊之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一、保密範圍:
1、甲方之技術資訊、經營資訊、人力資源管理資訊、財務資訊等屬於保密範圍,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1)技術資訊: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的秘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經營資訊: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路、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戶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資料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3)人力資源管理資訊: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資料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4)財務資訊:各項銷售費用、利潤資料、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稅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5)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資訊的洩露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也屬於甲方的商業秘密範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技術進步的事項;
C、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D、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E、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G、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秘密具有資訊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並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並不使商業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秘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秘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秘密。
3)甲方在特定場合公開推銷其產品,或在產品上市前的訂貨會上公開展示其樣品。
4)甲方為了經營需要公開組織特定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人員參觀業務。
5)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6)對於需要具體說明的技術資訊及經營資訊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於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光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秘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的方式,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鑑於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或分公司職務,在離職後,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採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資訊或經營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資訊或經營資訊,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秘密資訊,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透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透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戶,或勸說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3、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4、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市場、技術、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根據約定程式離崗的,甲方給予乙方在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基本生活保障費120%)。
5、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型別: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係,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係,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於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係,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佔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人員保密協議書人員保密協議書。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元,並將此專案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專案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
4、經理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予以設定適當的脫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後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託他人儲存任何保密資料複製、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透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瞭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並自願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2)分別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3)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獲得的任何利益均視為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利益非為貨幣形式的,應折抵為貨幣賠償給甲方。
七、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