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協議書> 安全協議合同模板五篇

安全協議合同

安全協議合同模板五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協議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協議合同 篇1

  為保障員工外出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制,預防員工外出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雙方協商,明確各自安全管理責任,特協議如下: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市治安、交通管理條例之條款,在員工上崗前進行外出安全教育,並經過考試,簽訂保安人員外出安全管理協議。

  2.員工外出應嚴格執行員工外出安全管理規定,員工外出時應注意其自身安全。

  3.每次節前保安部對員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或安全會議,並在節日期間控制人員外出,保證員工安全。

  4.如遇特殊情況部門主管有權控制員工外出的時間及次數,如有特殊情況員工可向專案經理申請外出。

  5.員工外出時必須持請假條向部門領導或專案經理請假,請假條必須註明:外出時間、歸隊時間、外出事由、具體去向,緊急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簽署人員外出安全保證書。

  6.未經領導批准私自外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自身承擔。

  7.員工外出期間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治安交通管理條例條款,造成行政處罰,並造成一定影響者,一切後果均由自身承擔,與公司無關。

  8.意外事故發生後,部門必須對事件的起因、經過進行了解,並協助相關部門或人員對事件進行處理。

  9.對不遵守員工請銷假制度及外出管理規定的人員,將根據保安員處罰明細進行處罰,具體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10.在外參加非法集會,、吸毒等違反國家級地方法律法規的行為,保安部將進行辭退處理,並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11.在外參加打架鬥毆,造成他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12.因公差勤務外出,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遵守社會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個人原因違反規定而引發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後果均由自己承擔。

  13.外出期間亂丟亂扔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後果均由自己承擔。

  14.員工因特殊情況超假,必須提前兩小時向部門經理申請,批准後方可繼續休假,在此期間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後果均由自己承擔。

  15.外出休假假條只限一次性使用,員工回單位即視為銷假,二次外出必須重新填寫請假條,方可外出。

  16.外出休假員工必須22:00歸隊,特殊情況需在外留宿,必須提前向專案經理申請,批准後方可在外留宿。

  保安主管:

安全協議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高空作業安全法規、標準和規範;

  2、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確保高空作業安全經費的合理投入;

  3、組織定期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作為;

  4、負責員工的入場高空作業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5、負責對施工現場使用的高空作業安全裝置和臨時高空作業安全組織檢查,合格後方準使用;

  6、負責建立高空作業安全崗位責任制,對實際情況組織檢查和考評;不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

  7、不使用偽劣防護設施和用品;

  8、發生高空作業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的調查;擬訂高空作業安全預防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妨礙安全通道處。傳遞物件時不能拋擲。

  2、對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應隨時加以清掃乾淨。

  3、拆卸下來的物體、剩餘材料和廢料等都要及時清理和及時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

  4、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墜落傷人。

  三、設施安全

  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於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現場登高應藉助建築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採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裝置。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採用其他攀登設施。

  2、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於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3、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線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線後梯梁的強度,不應低於單梯梯梁的強度。摺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並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製成。梯寬不應大於50cm,支撐應採用不小於∟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並加設1~1.5m高的扶手。

  4、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定梯間平臺。

  四、高空作業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儘量減少高處作業。

  2、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鑑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採取防止隊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杆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杆,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峭壁、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常清理,靠外面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杆。在欄杆內側設18釐米高的側板或土埂,以防墜物傷人。

  4、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5、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髮生事故。

  7、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准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8、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繫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9、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冬季在低於零下十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應該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裝置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11、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12、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警告牌

  五、用電安全

  1、靠近電源線路作業前,聯絡相關單位拉閘停電。確認停電後方可進行工作,並應在工作區域設定絕緣擋壁,嚴禁在高壓線下作業。

  2、所接觸到的一切電氣、機械裝置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複接地安全措施。

  3、對於非電氣人員不準其裝修電氣裝置和線路。如果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保證其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六、其它

  1、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高空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立即處理解決。

  2、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動和拆除。

  3、有些確因施工需要而必須拆除或移位的,都要報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後才能動手拆移,並在工作完畢後即行復原。以上協議自簽字當日生效,長期有效。若因施工單位違反本協議或本協議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均與甲方無關,如果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無條件賠償、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3

  為加強裝修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州市消防條例》和廣州市消防局對施工管理得有關規定及要求,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制訂施工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如下:

  1.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甲、乙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防火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並將所有施工人員基本情況表交至保安部備案。

  2.乙方應在施工中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施工現場有明顯防火宣傳標誌,乙方應對職工安全、防火知識教育,上班作業應佩戴出入證,防止治安、傷害事故的發生,並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4.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危險作業時應有防火要求和措施,並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5.乙方應制定使用電器裝置,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6.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業,應嚴格按規定進行,並要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

  7.從事電器裝置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由施工隊負責人到保衛辦理用火手續,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動火前需清理附近易燃易爆物.

  8.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築物做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有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9.不準在施工建築物或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10.施工現場禁止吸菸。

  11.施工現場及庫區、料場禁止使用碘鎢燈作為強熱光照明。

  12.不準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氣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3.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的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採用可燃保溫材料。

  14、施工現場,未經保衛科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准使用的電熱器具枯符合電氣安裝規範。

  15、施工材料、裝置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6、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裝置應符合防火規定。

  18、嚴禁在現場喝酒、、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20施工現場應有專職安全負責人,檢查監督落實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

  21、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22搞好文明施工,對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尤其對一些易燃易爆雜物及時清掃,清除火災隱藏患。

  23、乙方要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量的滅火器,滅火器須自行配備進行,並經保衛科檢查是否合格。

安全協議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安全協議書。

  一、租房地址:

  二、租憑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由甲方免費租給乙方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4.因甲方在乙方租憑期滿後自己需要使用該房屋,因此不再與乙方進行續租。

  三、租賃期間安全協議:

  1.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並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2.乙方應遵守有關部門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汛、防災、用電、用氣等安全工作,嚴禁“三合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確保安全用電。嚴禁在房屋內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確保走廊、通道暢通;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負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3.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裝置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介面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裝置或物品。

  4.因乙方自身原因發生的自殘、自殺、意外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甲方已確認房屋設施的安全性,要求乙方對房屋及裝置的使用安全自行負責,發生任何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四、就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簽字(手印):乙方簽字(手印):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日期:日期:

安全協議合同 篇5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工程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人員安全,明確雙方責任;依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經雙方協商特擬定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在簽定工程承包合同後,工作中應該相互支援、相互關照、相互信賴,以便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甲、乙雙方在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程、規章制度,同時按照已簽定的協議各自履行其職責、權利。

  二、甲方職責:

  1.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符合工程發包有關要求;並負責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現場帶電部位及有關現場安全技術管理規定交底,明確施工範圍。

  3.甲方提供給乙方相關裝置的圖紙,以利於安全施工。

  4.開工前甲方組織乙方全體人員進行體檢和安全教育及考試,凡增補調換人員、更換工種亦必須及時進行體檢和安全教育及考試, 經體檢和考試合格後方能工作。

  5.甲方派人經常性地監督檢查乙方在施工中安全及質量工作情況和施工中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對檢查情況做好書面記錄,並對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發出書面通知書,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危及人身安全的,立即停止施工。

  三、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及電力行業頒佈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施工,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的重大機械裝置事故、火災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在施工期內輕傷事故頻率不超過2‰。

  2.專案開工前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方案、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

  3.乙方的現場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負全責。施工中,乙方必須對所負責的施工區域派第一安全監護人,即專職安全員。乙方的專職安全員必須佩戴明顯的袖標。乙方必須根據工作需要和施工安全需要劃分班(組),班(組)名單應報甲方安監部門備案,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兼職安全員。

  4.如乙方使用未經體檢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的,甲方發現後將對乙方處以200元/人次罰款。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且應及時將其名單及證件報甲方辦公室備案。

  5.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和甲方要求為單位施工人員配備應有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如由甲方配備的(如勞保服裝、安全帽、安全帶等),費用由乙方承擔。進行施工作業時,必須設安全監護人。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