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協議書> 地皮協議書模板合集5篇

地皮協議書

地皮協議書模板合集5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想寫協議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地皮協議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地皮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 _,土地面積為有土地證部分_ _平方米(折__ _畝)。無土地證部分 畝,共計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為出讓地,規劃用途為商住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把該地塊以土地過戶或辦他項權並協議公證方式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不小於規劃局規定的3.79,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並辦好規劃手續。

  2、土地的轉讓總價為一口價萬元[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 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土地管理費、土地差價和規劃報批所有費用]。

  3、乙方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在辦好土地轉讓手續和規劃手續後,乙方支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期,在建好第一層確定土地無其他糾紛或麻煩後乙方支付人民幣萬元,共計 萬元,餘款 萬元用建好後房屋門面衝抵,暫定房屋兩套,按起價 元/平米,門面一間,按起價 元/平米,實際購買時支付差價。

  4、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相關部門手續,如出現產權糾紛或報建手續不能進行,甲方必須退還已付款項並按銀行利息四倍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相應損失。

  5、在土地和規劃手續辦理好後簽訂正式合同。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地皮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就建房地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三新 號前,建房規劃建設許可證號為: ,實際建房面積為 平方米,轉讓給乙方建設房屋作永久性產權使用,今後甲方家人及子孫後代不得干涉乙方對該地皮及該地皮上房屋的所有權。

  二、甲方轉讓地皮東鄰 米,南鄰 米,西鄰 米,北鄰 米,甲方必須負責理順好四周鄰里關係,清理好四周有阻乙方建房施工的設施,保證乙方按約定界線建設該地。

  三、該地皮總額為 萬元,付款方式為訂立合同時付地皮款 萬,乙方主體完工時支付清款共 元。甲方中途反悔應賠償乙方購買該地皮總額的拾倍賠償。

  四、甲方轉讓該地國土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實際轉讓給乙方的建築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乙方在該地皮建房的一樓面積為 平方米,與甲方房屋間隔 米,其他三面陽臺可向外飄 米。

  五、建設過程中如遇城管、集體或鄰里阻撓時,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調處理,處理不了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六、雙方簽訂此地轉讓協議之日後,如有發生與此相關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七、建好房屋後,乙方如需辦理相關轉讓手續,甲方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

  七、本協議合同書,一式叄份,村小組蓋章。雙方不得違反,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村小組蓋章:

地皮協議書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了解決乙方用地困難,自願將位於 一塊地皮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轉讓的地皮四至界限為:東臨巷道,西臨採老地,南臨居民房,北臨居民房。該地皮規格為:長 米,寬 米,總佔地面積為 平方米,該地皮轉讓總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 元)。土地權屬性質為國有出讓,土地用途為居住用地。

  二、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地價款 萬元整(¥ 元),甲方將該地皮的(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號為 ))等相關證件交給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地皮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地皮變更登記手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處理。

  三、甲方把地皮轉讓給乙方後,該地皮所有權和使用權全歸乙方終身享有,並可自行支配該地皮的用途(包括使用性質),甲方無權干涉,也不得反悔。該地皮如存在權屬糾紛,由甲方自己負責解決。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執行,共同遵守。轉讓後,如有甲方家屬親戚和本村人員干涉、鬧事,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的一切由甲方負法律責任。如一 1

  方違約,違約方將按地皮市價的兩倍給乙方進行補償。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間人各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中間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簽約日期:2 年 月 日

地皮協議書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了解決乙方用地困難,自願將位於一塊地皮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轉讓的地皮四至界限為:東臨巷道,西臨採老地,南臨居民房,北臨居民房。該地皮規格為:長米,寬 米,總佔地面積為平方米,該地皮轉讓總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 元)。土地權屬性質為國有出讓,土地用途為居住用地。

  二、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地價款 萬元整(¥ 元),甲方將該地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號為))等相關證件交給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地皮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地皮變更登記手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處理。

  三、甲方把地皮轉讓給乙方後,該地皮所有權和使用權全歸乙方終身享有,並可自行支配該地皮的用途(包括使用性質),甲方無權干涉,也不得反悔。該地皮如存在權屬糾紛,由甲方自己負責解決。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執行,共同遵守。轉讓後,如有甲方家屬親戚和本村人員干涉、鬧事,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的一切由甲方負法律責任。如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按地皮市價的兩倍給乙方進行補償。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間人各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中間人簽章:

  甲身份證號:

  乙身份證號:

  中間人身份證號:

  簽約日期:

地皮協議書 篇5

  甲方:新莊鎮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周寧(鎮長)

  乙方:王天祥,男,漢族,現年歲,系新莊街道工商個體戶。

  新莊鎮政府西面與個體戶王天祥為鄰,由於歷史原因,兩家界畔相互交錯,非常混亂(後附兩家界線圖),為了便於管理,規範整潔各自院落,界線以直線劃撥的原則,經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地皮兌換協議如下:

  1、新莊鎮政府同意將西面與王天祥相接的四間房屋地皮的一部分(長11米,寬3.4米)轉讓給王天祥使用。

  2、王天祥將自家院落東面廈房地皮(長12.4米,寬3.2米)同時轉給鎮政府使用。

  3、因鎮政府四間房屋現在還需使用,故鎮政府地皮兌付時間為鎮政府廢棄拆除其房屋時,立即兌付。

  4、地皮兌換後,兩家界畔以政府四間房屋南邊的王天祥四間房屋後牆外皮為界(以廈房後牆外皮為直線南北延伸,北面延伸至鎮政府車棚南側)。

  5、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當事人及鎮司法所各存檔一份。

  甲方:

  見證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