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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協議書

關於租賃協議書3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協議書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租賃協議書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租賃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裝置租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裝置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裝置名稱
型號規格
機械編號
數量
操作人員
發電機




發電機














  第二條租賃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要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重新簽訂合同或辦理續租手續,否則出租方有權將裝置另行安排。

  第三條工程專案,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3.1工程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4.1租賃方式:本裝置的租賃由出租方配備操作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

  4.2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合同附件所列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裝置的所有權。

  4.3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裝置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租賃價格計費時間及租費的籤認

  5.1租賃價格:本裝置按每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收取租賃費,以後使用時間,按三十個日曆天數計算壹個月租費,最後使用時間,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曆天_________元收取租賃費。

  5.2租賃計費起止時間

  5.2.1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本次裝置租賃的計費開始時間,如果裝置到達工地後承租方仍不開工,租賃時間照常計算

  5.2.2在機械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機械停工,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租費而停機,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機械租賃計費時間。

  5.2.3機械退租時,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發出書面通知,出租方接到書面通知並認可的退租日期為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5.3運轉時間及租費有籤認:機械到達工地之日屬出租方原因若不能發電施工不作計費,承租方必須辦理到達日期的簽收手續。租賃計費時間開始後,雙方每月籤認一次機械租賃費。最後一次為退租之日。

  5.4機械的進退場費:機械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辦理,承租方協助裝卸車。機械的進出場費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付款方式

  6.1裝置發運之前,承租方須先預付給出租方一個月的租費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整)及裝置返程運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

  6.2以後按每月預付一次租費,每次要在上次預付租金所能租用機械到期前五日預付下一個月租費。

  第七條雙方義務和責任

  7.1出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7.1.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產,滿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從承租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承租方的違章指揮。

  7.1.2負責配備裝置操作,維護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機械技術狀態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單次連續停機超過三天以上,則超過的天數不收臺班費。

  7.1.3負責操作人員的工資及裝置維修配件

  7.1.4與承租方共同辦理機械裝置的租費籤認工作。

  7.2承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7.2.1負責工作期間租賃機械和操作司機的安全,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7.2.2免費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機的食宿。承擔司機加班費及施工補助。

  7.2.3負責租賃裝置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7.2.4負責租賃期間裝置保護及看守,確保發電機安全。

  7.2.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潤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機有權不加油,造成的停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7.2.6租賃期間,如出租方購買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應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資金在承租方掛支,在租費中抵扣。

  7.2.7負責租賃機械進出場運費,負責運輸安全,承擔運輸費用及保險費。

  第八條

  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8.1承租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承租方責任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內)和滅失的風險。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8.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和滅失時,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8.2.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8.2.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8.2.3當租賃機械毀損功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承租方應按合同附件之規定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出租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承租方延遲支付裝置進場費或者延遲預付機械租費時,出租方裝置將延遲進場功停機。

  9.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

  9.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費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出租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9.3.1要求承租方及時付清租費和其他費用,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損失。

  9.3.2.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裝置,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合同附件,租賃機械發運及到達籤認收據,雙方籤認的機械租賃費。及雙方透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協議書 篇2

  出租方(甲方):提車時里程:油箱:

  承租方(乙方):還車時里程:油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租車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車牌號:粵,從xx年月日時起到xx年月日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天月),(日月)租費用元,共元。此車輛只能由乙方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延時租金按元天計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元。還車時甲方退還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未發生交通違規、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後5天內,甲方經過諮詢交管部門後確定無交通違規、事故、意外將退還剩餘押金給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xx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保險單汽車養路費及橋費年票、購置稅等)。

  2、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趕往現場或者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

  3、因甲方車輛本身問題或自然原因導致車輛不能繼續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即更換相當檔次和新舊的車輛為乙方服務。

  4、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維修,負責該車全年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使使用者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3、如在承包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衝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4、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牌以上的汽車駕駛執照,並有一年以上駕駛經驗。不得將汽車交給無c牌以上汽車駕駛執照和駕駛經驗的他人駕駛,如違反此規定,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章責任。

  5、乙方應安全駕駛此車輛,不能酒後駕駛,或交給喝酒後的人駕駛,或因對車輛的操作不當或不按車輛使用規定保養,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章違約責任,並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6、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7、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後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租賃期間,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2、租賃的車輛只限在廣東省範圍內行駛,超出了廣東省範圍,必須報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範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4、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學習駕駛。

  5、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的里程為公里,超里程元公里。

  第六條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賠償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責任,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合同簽定後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九條額外裝置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裝置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南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備註(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授權人:身份證:

  電話:電話(公司住宅):

租賃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協商,甲乙雙方自願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1、甲方願將手機號碼 出租給乙方,押金為 元,租金為 元/月,一次性到賬話費為 元,分月到賬話費為 元,最低消費 元/月,最低消費到期日為 ,租賃期為 個月( 至 ),租賃期結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享有該號碼的租賃權及購買權,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2、乙方每月28號前須按時足額支付次月租金,28號前未完成租賃款項支付的,甲方有權辦理停機。延期10日內買家有權申請開通,但需支付50元/天的違約金。延期10日以上(不含10日)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並立即收回號碼,乙方所繳納的押金、租金、話費等不予退還。

  3、協議期內,甲方擁有號碼的所有權,乙方擁有租賃號碼的使用權;乙方可將號碼用於 ,不得將該號碼用作其他用途。如乙方使用該號碼進行任何形式的違法犯罪活動,甲方可立即收回該號碼,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乙方所繳納的押金、租金、話費等不予退還;若乙方將所租賃號碼用作違法犯罪活動,所有違法犯罪後果皆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民事、刑事責任。

  4、乙方在使用該號碼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欠繳話費,導致該號碼欠費停機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並立即收回號碼,乙方所繳納的押金、租金、話費等不予退還。

  5、協議期內,如乙方未違反第3、第4條之規定,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號碼,如有違反,甲方需退還雙倍押金賠償給乙方;在協議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合約,如有違反,乙方所繳納的押金、租金、話費等不予退還。

  6、協議期內,乙方如遺失SIM卡,甲方須配合乙方補卡,補卡週期為1—15天,且每張卡每次需支付補卡費用100元(15元補辦卡費用+85元勞務費)

  7、付款方式為:支付寶、 建設銀行、上門付款等。

  8、租賃協議到期後,承租方須在一週內將SIM卡送回或寄回,我方收到卡後查詢未欠話費,則全額退還押金,交易完成,租賃合同解除。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甲方經手人簽名(蓋章)

  租賃號碼:

  乙方身份證黏貼處:

  乙方付款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