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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協議書

協議離婚協議書模板錦集五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協議離婚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1

  離婚協議人:xxx, 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路____號。

  離婚協議人:xxx, 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路____號。

  離婚協議人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由於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xxx與xxx自願離婚。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條款

  夫妻婚後購有坐落在____路____號的樓房一套,合同價人民幣60萬元,現值人民幣100 萬元(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購房時以男方為主貸人貸款42萬元,現尚剩餘貸款本金30萬元。該房購買時首付18萬元,首付款來源於婚後雙方存款。現協商該套房產歸女方所有,由女方給付男方房屋折價款35萬元,折價款計算公式為:房屋現價100萬元,未還貸款本金30萬元。女方給付男方的折價款35萬元在兩年內分3次付清:

  第一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當天給付人民幣10萬元;

  第二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當年12月31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10萬元;

  第三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15萬元。

  女方若不按時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數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男方有義務配合女方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以及產權變更手續,相關變更手續在 辦理完離婚手續後即予以辦理。若由於男方不予配合女方辦理房產轉移而給女方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男方必須雙倍返還。

  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2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萬元。

  三、離婚夫妻債務分擔

  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四、子女撫養權行使方式

  兒子xxx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500元,在每月10號之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五、子女探視權行使方式

  xxx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在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xxx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xxx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2

  協議人:方 某, 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

  協議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

  協議人方某王某雙方於××年×月×日在××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年×月×日生育兒子×××。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方某與王某自願離婚。

  二、兒子方××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路××小區××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80萬元,現協商歸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方某現金38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後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XX年月9月18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3

  自願離婚協議書的含義 自願離婚協議書它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自願所簽署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 自願離婚協議書的含義

  自願離婚協議書它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自願所簽署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認可,才可成為離婚判決的一部分具有其法定效力。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4

  男方:某某,男,漢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女方:某某,女,漢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於_年_月認識,於_年_月_日在_登記結婚,婚後於_年_月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因_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兩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兩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於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付_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元,男方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__________)。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月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兩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元,兩方各分一半,為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付_元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擁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於_年_月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婚前兩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兩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兩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的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方於_年_月_日向XXX所借債務由_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兩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損害賠償:

  因女方的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理由,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_年_月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兩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兩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______女方:_______

  簽名:______簽名:______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5

  男方:金××,男,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女方:林××,女,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男方與女方於年月認識,於年月日在登記結婚,婚後於年月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元,男方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週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元,雙方各分一半,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

  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X方於X年X月X日向xxx所借債務由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辦理離婚登記後,備案於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難的,因此,簽訂協議時要有心平氣和、保持理智,同時,協議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於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於寬泛。比如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由於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沒有在協議當中體現出來,因此雙方意見很容易產生分歧,一方認為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另一方卻認為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專案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這樣在不能協商一致情況下,只能訴諸法院。 另外,還要防止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隱匿財產,因此,不能做類似“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的約定,以避免離婚後喪失起訴分割對方隱匿的其它財產的機會。下面從幾個具體方面來探討如何簽訂離婚協議:

  (1)離婚協議內容過於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協議約定: “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 子女撫養問題爭議不大,即使有爭議,也可以很容易透過法院解決。但財產問題卻漏洞較大,“財產已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數目均已協議一致,並處置完結。但是,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協議當中卻沒有體現。這樣,會產生兩種對立的觀點: 第一種,既然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 第二種,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專案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 由於爭議較大,難以協商,因此,一般解決的方法只能訴諸法院。

  (2)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於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 比如,協議約定:“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等。一般情況下,在協議離婚時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建立在簽訂時雙方已知對方財產情況下的意思表示,但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隱匿了房產或存款,但根據這一條款,就極有可能失去了索要勝訴的機會,因此,該條款風險性較大。

  (3)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並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但是,有些夫妻貸款週期較長,比如三十年還貸期間,並且每個月還款額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變更後的還貸人月工資收入不足貸款金額的二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除非當事人另行提供擔保人,或採取其他保險措施。因此,夫妻在協議分割房產前要注意銀行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 另外,在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中,銀行一般會嚴格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一方到場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場,可以委託代理人(包括律師)委託辦理變更手續,相關委託書必須辦理公證。

  如果不涉及銀行貸款,當事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雙方均到場。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固然重要,但離婚協議的執行更為重要。離婚後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以誠信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時候誠信只是一句空話,男女離婚後常常還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現象比比皆是。因此,離婚協議中應該明確一方沒有履行義務的懲罰措施,這樣,才能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對價的懲罰辦法、不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法律後果等。

  最後提醒一點,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稅的批覆(國稅函〔1999〕391號 1999年6月3日)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徵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稅。因此,如果因為夫妻離婚房屋產權人變更,是不用交契稅的。這樣,就可以避免房價1.5%-3%的契稅。 (4)銀行存款的約定和處理。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銀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別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於事業的男士,往往還不知道家裡的積蓄被存於哪個銀行,甚至家裡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為了使財產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財產的漏分,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共同存款的數額,以及現存於誰的名下、存於哪一個銀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給付義務方在離婚後不履行義務,另一方也好及時到法院起訴,根據離婚協議記載的存款資訊及時查到存款的支取情況及錢款的去向。

  在很多離婚協議中,對於銀行存款的處理往往這樣約定:“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我們認為這樣約定有好有壞,好處在於這樣簡單寫省事兒又省力,節約墨水;不利之處在於,如果一方還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這樣約定處理方法後,即使離婚後另一方又知道一方還有銀行存款,也很難要求分割,畢竟,已經同意“離婚時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因此,這樣的約定對有錢不報者有利,這樣的約定,可能會使夫妻的財產分割實際上不公平。因此,為達到公正公平的目的,我們還是建議夫妻在離婚協議中,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戶行、開戶名、賬號、存款餘額、幣種等。這樣,離婚後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透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5)股票的約定和處理。離婚協議中,當事人一般只會籠統地約定一方名下股票的總市值,這樣,如果一方不履行給付義務,而另一方再起訴到法院,由於不知對方的具體股市資訊,查詢起來就會比較麻煩和困難。因此,在離婚協議時,如果寫明股東程式碼、賬號,以及在何證券交易所開戶,將會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煩。

  另外,現實中常常有請他人代為炒股的情況,即夫妻一方用共同財產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字開戶,而是借他人的名義,在他人賬號下用夫妻雙方共有的資金進行股票炒作。很多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注意到這一點,並明確約定這部分股金為共同財產。但是,這樣的約定不能被法院直接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