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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結婚協議書

關於協議結婚協議書範文九篇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協議書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擬起協議書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協議結婚協議書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協議結婚協議書 篇1

  甲方: ,男,身份證號 。

  乙方: ,女,身份證號 。

  總則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戀愛x年,現決定締結婚姻關係。為規範雙方在婚姻生活中的行為和明確人身、財產關係,經過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所設權利義務關係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

  協議內容如有與上述法律規定相沖突的,以法律規定為準;與法規或行政規章有衝突的,雙方視具體情況表達各自意見決定參照何者,意見一致的以雙方合意為準,意見不一致的,主張一方須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以確認依據何種標準。

  第三條 本協議和婚姻法未規定的具體內容,在婚姻生活中有分歧的,參照婚姻法基本原則而行。

  結婚

  第四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x日內,雙方須主動辦理婚姻登記的各項手續,任何一方不得拒絕、拖延或以任何理由藉口不辦理婚姻登記。

  第五條 任何一方不得就關於締結婚姻的法律要件以及身份、社會關係作出欺瞞。

  第六條 婚前雙方各自財產如下:

  甲方:(1)

  (2)

  (3)

  (4)

  乙方:(1)

  (2)

  (3)

  (4)

  雙方婚前財產無論是否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婚姻家庭生活起作用,雙方均有各自的處分權,即自願決定其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不受對方或第三方的脅迫或影響。父母或他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贈與,以及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其他收入,除有法律規定的外,無論對方是否知曉,一律視為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雙方共同財產。婚前取得的收入或其他未被對方知曉的合法取得的財產,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第七條 婚禮定於xxxx年x月x日在xx地點舉行,總費用不得超過xx萬元,邀請的親友每方不得超過xx人,親屬限五代以內直系血親、四代以內旁系血親、三代以內姻親,友人

  不受此限。

  婚禮的費用根據雙方實際赴約的親友比例分配,以雙方的婚前財產各自分擔。未邀請的親友及其他各項預算外費用由雙方婚前財產等額共擔。

  婚姻生活

  第八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甲乙雙方有相互撫養的義務,共同承擔贍養雙方父母的義務。上述義務不因任何一方的收入、地位而有大小之分,人身行為上雙方平等承擔,費用支出由雙方的共同財產承擔。

  上述義務及其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婚姻家庭有關的經濟收支,均由雙方共同財產承擔,除非財產所有人同意,否則任何一方不得要求以婚前財產為婚姻家庭生活相關收支負責。

  第九條 雙方共同居住的處所,如為租賃,則由共同財產承擔租賃費用;如為本協議一方或雙方所有,以登記為準,任何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或之後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登記以外的房產權或地產權。

  第十條 任何一方均有和對方進行性交流的權利和義務,無客觀因素不適宜的情形或病理性不適,被請求方不得拒絕。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允許,不得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對於導致或有可能導致與無法與對方進行性行為的活動和行為,不得參與、作出。

  第十二條 對於能夠影響或有可能影響雙方感情的事務、經歷,除本協議第五、第十一和第十三條的內容外任何一方有不表露的權利,但不得作出虛假陳述欺騙對方。

  第十三條 對於雙方共同財產的處理,任何一方不得隱瞞,數額巨大超過收入小的一方當月收入的50%的,必須主動告知對方。

  第十四條 婚姻家庭生活的人身、財產和其他處理事項,包括生活細節問題,由雙方共同決定或商議決定如何處理,任何一方均有不受夫妻雙方以外任何人干涉的權利,也有協助保護對方實現此權利的義務。

  如一方的家屬親友對上述權利加以干涉,一方認為有必要排除的,有權請求對方協助排除,對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

  第十五條 乙方在孕期及哺乳期有享受休息的權利,期間甲方有義務積極照顧乙方、承擔大部分家庭事務,但不是全部。乙方也應當視具體情況承擔力所能及的事,不得以妊娠為理由提出違反本協議的要求。

  第十六條 雙方應當平等對待子女的性別,不得對子女有任何形式的性別歧視。雙方亦有主動排除任何一方親屬對子女性別有歧視行為的義務。

  第十七條 所生子女取名女隨母親姓氏,男隨父親姓氏,應當在子女成年之前有足夠的理解力時告知其有自行決定姓名的權利。

  第十八條 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子女有言傳身教的義務,任何一方無客觀條件限制都必須與子女進行交流,對其進行教育,禁止以只出錢不出力等形式的消極態度履行本義務。違約責任和離婚

  第十九條 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婚姻自始無效,被欺瞞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因結婚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並另行加付賠償相當於被欺瞞方當年收入的精神賠償金;如雙方均違反,則賠償義務相互抵消,婚姻自始無效。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或數者的,過錯相對方可以請求離婚並按照相應規定獲得共同財產的分割:

  (一)一方長期拒絕履行本協議第十條規定的義務,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無法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可獲得共同財產60%以上的 分割份額;

  (二)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的,另一方可以獲得共同財產80%以上的分割份額,導致子女非對方親生的,另一方可以獲得共同財產90%以上的分割份額,與他人同居或有重婚行為的,另一方可以獲得95%以上的分割份額;

  (三)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的規定,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另一方可以獲得共同財產65%以上的分割;

  (四)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或造成共同財產重大損失的,過錯方按(過錯金額/當月過錯方收入)×2%+50%的公式計算比例承擔共同債務,按100%減去上述比例分割取得共同財產。

  (五)一方未盡到本協議第十四、第十五條規定的義務或有其他對干涉婚姻生活的行為不作為的情形,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無法繼續婚姻生活的,另一方可獲得共同財產的60%以上的分割。

  若雙方均有前款規定(二)至(五)項各自規定的情形的,可以相互抵消財產分割份額。若同時存在違反前款各項規定的,最終分割份額按先各項相互抵消再疊乘的方法計算。一方有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述情形的導致對方撫養非親生子女的,承擔對方的撫養費用和該費用0.5倍的精神賠償金,本款所涉金額不在前款計算之列,另行賠付。

  一方或雙方自願放棄上述獲賠權利,或雙方達成其他處理意見的,不受本條的限制。第二十一條 離婚後子女的撫養權依序遵循以下原則處理:

  (一)如雙方合意離婚之時或一方起訴離婚之時,子女年齡在10週歲以上,以其自身意願為主要參考意見;

  (二)無過錯方或過錯小方優先取得撫養權,但非親生子女必須交由其親生父母撫養;

  (三)經濟狀況較好一方優先取得撫養權;

  (四)學歷較高的一方優先取得撫養權。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留一份。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自公證之次日起生效。

協議結婚協議書 篇2

  協議方姓名:xxx 性別:男

  出生年月:xxxx年x月x日身份證號:xxx

  協議方姓名:xxx性別:女

  出生年月:xxxx年x月x日身份證號:xxx

  為了相互忠實,維護夫妻感情,協議人xx和xxx在xxxx年x月x日,就有關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協議人雙方在結婚登記前已經同居,所以本協議中的“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指的是從簽訂本協議書之日算起)的財產、子女撫養、老人贍養和特別事項的處理及婚後義務自願達成如下永久不可更改協議:

  一、財產: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協議人雙方透過所有來源所獲得的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所有夫妻共有財產均歸協議女方管理,協議男方擁有財產的支配權;

  2、雙方對夫妻共有財產均不得監守自盜;

  二、地位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協議人雙方在家中擁有同等地位;

  2、協議男方對家中的事情擁有決定權,協議女方擁有否決權;

  三、債務

  夫妻關係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夫妻共有債務;

  四、子女:

  子女為夫妻雙方共同撫養,教育。

  五、老人贍養:

  總則:協議雙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

  1、協議人雙方同男方母親同居;

  2、協議人雙方必須對男方的母親的吃、穿、住、行負責;

  3、協議人女方對去看女方父母擁有決定權,男方擁有否定權;

  六、親友:

  協議雙方親友具有同等地位。

  七、義務:

  如協議人發生下列情況,對方可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賠償。具體賠償內容為協議男方每發生下例情況一次,則要對女方做出賠償。每發生五次為一級,最低賠償標準為1000—1500元的物品一件,每加一級就在其上次的最低標準上加1000元,例如犯規1-5次男方需每次賠償女方1000—1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犯規6-10次,則要每次賠償20xx—2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以此類推……(此賠償屬於男方對女方的贈與行為,不算是夫妻共有財產。)

  男方:1、必須以養活女方和孩子為已任,不得對其合理的要求推諉或拒絕;

  2、外出超過12點必須告知協議女方,如超時回家則不得過問女方的去向;

  3、與關係曖昧的固定異性朋友關係不得超過一年;

  4、與異性發生曖昧關係之前後,不得讓協議女方知道;

  5、當女方對男方的去向產生疑問時,男方必須解釋到女方滿意為止。

  八、特別事項:

  如果協議雙方發生下列情形,對方除可以要求離婚並全得夫妻共同財產和擁有孩子的撫養權,並要求其支付不低於人均水平的撫養費及教育用金外,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發生下列情形的一方獨自負責: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2、在家庭內部使用顯形暴力(身體上的)及隱形暴力(言語上、心理上及生理上)。

  3、遺棄對方。

  4、帶關係曖昧的異性回家;

  協議人簽名: 協議人簽名:

  xxxx年x月x日xxxx年4月28日

  此協議一份共兩張,雙方各執一份。兼職協議書範本假離婚協議書婚前協議書

協議結婚協議書 篇3

  協議方姓名:xxx性別:男出生年月:xxxx年x月x日身份證號:xxx

  協議方姓名:xxx性別:女出生年月:xxxx年x月x日身份證號:xxx

  為了相互忠實,維護夫妻感情,協議人xx和xxx在xxxx年x月x日,就有關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協議人雙方在結婚登記前已經同居,所以本協議中的“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指的是從簽訂本協議書之日算起)的財產、子女撫養、老人贍養和特別事項的處理及婚後義務自願達成如下永久不可更改協議:

  一、財產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協議人雙方透過所有來源所獲得的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所有夫妻共有財產均歸協議女方管理,協議男方擁有財產的支配權;

  2、雙方對夫妻共有財產均不得監守自盜;

  二、地位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協議人雙方在家中擁有同等地位;

  2、協議男方對家中的事情擁有決定權,協議女方擁有否決權;

  三、債務

  夫妻關係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夫妻共有債務;

  四、子女:

  子女為夫妻雙方共同撫養,教育。

  五、老人贍養:

  總則:協議雙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

  1、協議人雙方同男方母親同居;

  2、協議人雙方必須對男方的母親的吃、穿、住、行負責;

  3、協議人女方對去看女方父母擁有決定權,男方擁有否定權;

  六、親友:

  協議雙方親友具有同等地位。

  七、義務:

  如協議人發生下列情況,對方可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賠償。具體賠償內容為協議男方每發生下例情況一次,則要對女方做出賠償。每發生五次為一級,最低賠償標準為1000—1500元的物品一件,每加一級就在其上次的`最低標準上加1000元,例如犯規1—5次男方需每次賠償女方1000—1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犯規6—10次,則要每次賠償20xx—2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以此類推??(此賠償屬於男方對女方的贈與行為,不算是夫妻共有財產。)

  男方:1、必須以養活女方和孩子為已任,不得對其合理的要求推諉或拒絕;

  2、外出超過12點必須告知協議女方,如超時回家則不得過問女方的去向;

  3、與關係曖昧的固定異性朋友關係不得超過一年;

  4、與異性發生曖昧關係之前後,不得讓協議女方知道;

  5、當女方對男方的去向產生疑問時,男方必須解釋到女方滿意為止。

  八、特別事項:

  如果協議雙方發生下列情形,對方除可以要求離婚並全得夫妻共同財產和擁有孩子的撫養權,並要求其支付不低於人均水平的撫養費及教育用金外,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發生下列情形的一方獨自負責: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2、在家庭內部使用顯形暴力(身體上的)及隱形暴力(言語上、心理上及生理上)。

  3、遺棄對方。

  4、帶關係曖昧的異性回家;

  協議人簽名:協議人簽名:xxxx年x月x日xxxx年4月28日

  (注:如協議雙方均未曾違背本協議各項條約,但因雙方性格不合而解除婚約的情況下,財產與債務各分得一半。)

  此協議一份共兩張,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時起升效,直至雙方之中任意一方死亡或雙方解除婚姻關係之後,失效!

協議結婚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姓名:xx性別:男 姓名:xx性別:女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是在大學時透過自由戀愛認識的。戀愛期間,雙方共同經歷了大學的浪漫與生活的艱辛,彼此對對方都有著刻骨銘心的感情。但由於客觀條件不允許,現無法到國家民政部門辦理結婚證,特決定在雙方自願平等的情況下籤署此結婚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本協議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條文的情況下公平公正地制定。

  二、財產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甲乙雙方透過所有來源所獲得的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雙方均有平等地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甲乙雙方對夫妻共有財產均不得監守自盜;

  3、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不正當理由干預對方給父母錢財;

  4、甲方不得干預乙方買書、衣物等物品;

  5、乙方不得干預甲方往外借錢、請吃飯等活動。

  三、債務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夫妻共有債務。

  四、子女教育

  1、子女為甲乙雙方共同撫養,教育;

  2、甲乙雙方應尋求合適的教育方法,以思想教育為主;

  3、甲乙雙方應按照子女的天性使之健康成長,不得逼迫子女做其非常不願意而又超出其能力範圍的事情;

  4、甲乙雙方不得以工作忙等為由忽視對子女的關愛和教育;

  5、甲乙雙方應每月帶子女出門遊玩,均不得以工作忙等為由缺席;

  6、在子女的教育方面,甲方應負主要責任;

  7、在子女的生活方面,乙方應負主要責任。

  五、老人贍養

  甲乙雙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甲乙雙方必需尊重,孝敬雙方父母。違背者罰俸祿一年給予雙方父母。

  1、甲乙雙方必須對甲方母親的衣、食、住、行等一切日常活動負責;

  2、婚後乙方有義務定期給甲方母親打電話報平安,時間不得超過半個月;

  3、婚後乙方不得干預甲方母親與甲乙雙方暫住;

  4、婚後甲方不得干預女方回家看望其父母或親友。

  六、甲乙雙方婚後義務

  1、甲乙雙方有共同承擔家務的義務,如做飯、洗衣、拖地等;

  2、甲乙雙方每週開一次小型座談會,每月開一次大型座談會,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缺席。同時,乙方做好會議記錄工作;

  3、甲乙雙方每年出去旅行一次,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拒絕;

  4、甲乙雙方外出超過23:00必須告知對方;

  5、甲方嚴禁搶乙方喜歡看的電視節目,或者看乙方不愛看的節目;

  6、乙方在甲方面前陳述同一件事情或說同一句話不得超過3次,音量不得超過60分貝;

  7、乙方要加強家庭精神文明建設,不得浪費攀比,努力提高自身修養;

  8、處罰。若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買禮物、分居一個月、直至解除婚姻關係。

  七、甲乙雙方一致認為:反對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利於夫妻和諧。溝通和理解有助於解決矛盾,若不可抗拒因素,可以走法律途徑。

  八、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直系親戚負責監督執行,但最終解釋權由甲乙雙方保留。

  九、未盡事宜,結婚後補充完善。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執一份。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時起升效,直至雙方之中任意一方死亡或雙方解除婚姻關係後失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公 證 人:

  年 月 日

協議結婚協議書 篇5

  協議方 姓 名:xxx 性 別:男

  出生年月:xxxx年x月x日 身份證號: xxx 協議方 姓 名:xxx 性 別: 女

  出生年月:xxxx年x月x日 身份證號:xxx 為了相互忠實,維護夫妻感情,協議人 xx 和 xxx 在xxxx年x月x日,就有關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協議人雙方在結婚登記前已經同居,所以本協議中的“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指的是從簽訂本協議書之日算起)的財產、子女撫養、老人贍養和特別事項的處理及婚後義務自願達成如下永久不可更改協議:

  一、財產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協議人雙方透過所有來源所獲得的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所有夫妻共有財產均歸協議女方管理,協議男方擁有財產的支配權;

  2、雙方對夫妻共有財產均不得監守自盜;

  二、地位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協議人雙方在家中擁有同等地位;

  2、協議男方對家中的事情擁有決定權,協議女方擁有否決權;

  三、債務

  夫妻關係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夫妻共有債務;

  四、子女

  子女為夫妻雙方共同撫養,教育。

  五、老人贍養

  總則:協議雙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

  1、協議人雙方同男方母親同居;

  2、協議人雙方必須對男方的母親的吃、穿、住、行負責;

  3、協議人女方對去看女方父母擁有決定權,男方擁有否定權;

  六、親友

  協議雙方親友具有同等地位。

  七、義務

  如協議人發生下列情況,對方可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賠償。具體賠償內容為協議男方每發生下例情況一次,則要對女方做出賠償。每發生五次為一級,最低賠償標準為1000—1500元的物品一件,每加一級就在其上次的最低標準上加1000元,例如犯規1-5次男方需每次賠償女方1000—1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犯規6-10次,則要每次賠償

  20xx—2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以此類推??(此賠償屬於男方對女方的贈與行為,不算是夫妻共有財產。)

  男方:1、必須以養活女方和孩子為已任,不得對其合理的要求推諉或拒絕;

  2、外出超過12點必須告知協議女方,如超時回家則不得過問女方的去向;

  3、與關係曖昧的固定異性朋友關係不得超過一年;

  4、與異性發生曖昧關係之前後,不得讓協議女方知道;

  5、當女方對男方的去向產生疑問時,男方必須解釋到女方滿意為止。

  八、特別事項

  如果協議雙方發生下列情形,對方除可以要求離婚並全得夫妻共同財產和擁有孩子的撫養權,並要求其支付不低於人均水平的撫養費及教育用金外,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發生下列情形的一方獨自負責:

  1、 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2、 在家庭內部使用顯形暴力(身體上的)及隱形暴力(言語上、心理上及生理上)。

  3、 遺棄對方。

  4、 帶關係曖昧的異性回家;

  協議人簽名:

  協議人簽名:

  xxxx年x月x日 xxxx年4月28日

  (注:如協議雙方均未曾違背本協議各項條約,但因雙方性格不合而解除婚約的情況下,財產與債務各分得一半。)

  此協議一份共兩張,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結婚協議書 篇6

  甲方(男):

  乙方(女):

  無論天山之巔、還是海上瀛洲只要你需要我、我都會跋山涉水趕到你身邊!我會在你無助時,給你力量;我會在你傷心時,給你依靠;我會在你失敗時,給你鼓勵。我用我的整個生命來愛你,所以我們一定要好好的!

  1、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要一起面對,一起承擔,一起克服。

  2、彼此都要剋制下自己的脾氣,別讓情緒影響彼此的感情。

  3、不管未來的路有多難走,我們都要同舟共濟,()一起去拼未來。

  4、你一定要健健康康的,為了我,也一定要健康快樂的生活。

  5、無論發生什麼事都不許瞞我,要讓我和你一起面對和承受。

  6、我們都要堅定自己的心,不要受世俗的干擾,要抵擋住誘惑。

  7、當彼此犯錯時,耐心的告訴對方,勸說對方改正,但不要爭吵。

  8、要奔著我們倆的夢想而努力,一個家,有你,有我,有兩個寶寶。

  9、把每一次爭吵當作調味劑,把每一次磨難當作墊腳石,這樣,我們的感情

  磨合到一定程度後,我們便無什麼障礙可言啦。

  10、除了彼此、對任何人都很不屑、一定努力要讓彼此在一起!

  本協議從即日起開始生效,履行期限為一輩子!

  簽下本協議後,雙方必須要做到:生不離、死不棄!

  甲方:

  乙方:

協議結婚協議書 篇7

  為了相互忠實,維護夫妻感情,建立和諧美滿的家庭,甲乙雙方自願在結婚以前於年月日,就有關結婚、婚前財產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債務、子女撫養、老人贍養和特別事項的處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男女雙方要絕對忠誠,不要出現任何形式的背叛,欺騙,要愛女方,照顧女方。

  2。雙方在生活細節方面,一定要做到多溝通,儘量減少生活鎖事產生的摩擦,所有不涉及原則問題的事情,原則上都要對女方忍讓,不能有毆打女方的事情發生,不要和老婆爭一時之氣。

  3。雙方在發生口角時,不要驚動雙方的父母,有問題二個人協商解決,不能讓雙方家裡人操心。

  4。女方在男方家生活,不論是婆媳關係還是其他事情,男方一定會處理好,絕對不能讓女方受任何委屈。

  結婚協議書

  一、 夫妻倆吵架了,都必須在當天說清楚。不管對錯,丈夫要主動哄妻子!

  二、 丈夫不能揹著妻子再外!更不能欺騙!

  三、 經常陪妻子問候她父母,讓他們知道你的關心!

  四、 按時回家。有事不能回家或發生很重要的事也要第一時間打電話通知對方,不能自顧自!

  五、 丈夫在外受氣,不要一個人喝悶酒或出去鬼混,告訴妻子,讓她為你分擔,不要讓她擔心!

  六、 面對貧窮、失敗、挫折、疾病要保持樂觀的心態,不放棄對生活的熱愛和追求!

  七、 丈夫每年都要為某些紀念日準備一兩次小浪漫,只是讓妻子感受到丈夫為了她還會精心做這些!

  八、 丈夫要愛護妻子,不能讓妻子受委屈,妻子和公婆有矛盾,丈夫也要站在妻子的角度維護好妻子!

  九、 丈夫不能自私地想自己舒服,要多為妻子著想。幫妻子分擔任何煩惱。

  十、 丈夫可以什麼都沒有,但必須“上進”!

  十一、 丈夫不能嚴厲批評妻子,更不能動手打妻子!

  十二、 雙方在外可以有自己的私人空間,但都不能和異性搞曖昧,更不能有背叛的行為(背叛包括心理出軌和肉體出軌)。都要勇於拒絕破壞感情的人和誘惑,對自己的婚姻負責!如違背諾言,一切條件由對方提出,不得有意見! 十三、 婚姻是平淡的,雙方都能以樂觀、平靜、感恩的心去享受這種平淡。 十四、 丈夫要為自己的妻子創造幸福!

  十五、 不管什麼情況,丈夫都不能用語言傷害妻子,傷妻子自尊!

  十六、 當雙方都70、80歲的時候,丈夫仍然能像當年一樣握著妻子不再滋潤的手,深情對妻子說:“能娶到世界上最美麗最可愛的老婆,是我的福氣!” 十七、 無論吵架多嚴重都不準提離婚!

  十八、 丈夫不能比妻子先死,因為妻子怕孤單,也受不了離別之苦。所以丈夫的生活要節制點、健康點!

  十九、 不管任何時候都不要欺騙,因為知道真相後會心碎! 二十、 丈夫要懂得適當的妥協!

  二十一、 要記得妻子愛著丈夫,所做的事都是為了丈夫,為了這個家! 二十二、 丈夫要一直愛妻子,一直對妻子好!

  二十三、 永遠記得雙方作出的承諾並兌現!

  丈夫_____________

  妻子_____________

協議結婚協議書 篇8

  甲方{姓名:老我,男,漢族,本市戶口,大學學歷,未婚,身份證號碼:略,家庭住址:略(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上述姓名為化名,相關資料略),以下亦可稱男方}

  與

  乙方[姓名:小她,女,漢族,本市戶口,大專學歷,未婚。身份證號碼:略,家庭住址:略(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上述姓名為化名,相關資料略),以下亦可稱女方]

  本著友好協商、平等對待、互利互惠、免遭白眼、避免非議、共同對外、敷衍父母、麻痺親友等原則,雙方就結成合法夫妻一事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經過一階段的交往瞭解以及反覆協商研究和討價還價後,雙方一致同意結成合法夫妻,現就有關籌備事項及舉辦結婚儀式的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a、20xx年xx月xx日,男方依據風俗與父母一起呈送xx元(人民幣,以下同)及所需物品到女方家下聘(注:女方需保證該款項屆時須作為嫁妝返還男方);

  b、20xx年xx月xx—xx日,雙方共同前往接受體檢(注:因某方身體健康原因而未能透過,本合約自動失效。如系女方原因,所下聘金女方應原款付還甲方,利息不計;如系甲方原因,乙方除利息及尾數不計外,聘金應歸還甲方,計xxx元整);

  c、xx月xx—xx日,註冊登記;(注:所需費用男方支付)

  dxx月xx日,拍攝婚照;(注:所需費用男方支付)

  e、20xx年xx月xx日,確定婚宴舉辦酒店;

  f、xx月xx-xx日,擬定請柬(雙方均同意在保證“救本”的原則下,除將以往的付出連本帶利收回,還須保證對某部分人在將來足夠連本帶利返還,以儘量避免無謂的損失)。

  g、2月14日,舉辦婚禮。

  第二條: 擬設婚宴xx桌(如有增加,依實際數量按本款所定方式處理),其中男方xx桌,女方xxx桌,每桌xxx元,女方桌數費用自行負責(婚宴結束後,男方先行墊付,但女方需在三天內還付男方,共計xxxx元,男方同意其中的菸酒飲料由甲方統一承付)。

  第三條: 所收禮金雙方同意按此方式處理,即:男方父母所收款項由男方父母收受,女方父母亦同,雙方如何與父母分配宴席費用自行協商,雙方所有收入各自保管。

  第四條: 甲方同意其中的喜糖喜餅費用由甲方負責,女方不必分攤該部分支出。

  第五條: 除34寸彩電及其中一部空調由乙方購買作為象徵性的嫁妝外(擁有權為女方),其餘物品應由甲方購置,包括:cav音響一套,新房彩電(29寸)一臺,最新高階電腦一套(含掃描器及彩色印表機),dvd一臺,空調三部及相關傢俱家電(擁有權為甲方),但甲方購送乙方的高階鑽戒兩枚、高階情人對錶一枚、高階鈦金眼鏡一付、腳鏈一對等女用品歸屬乙方。

  第六條: 甲方暫用其父母提供的住房作為結婚用房,如果以後有能力購置新房且雙方依然存在相對較好的夫妻關係,如何支付費用及享有其產權,雙方同意另行協商補充。

  第七條: 為節省支出,雙方均同意婚後每月邀請父母團聚不得超過兩次,超過次數所需費用由當事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為節約開支,雙方均同意每月共同前往各自父母親處三次以上(週六或週日,視具體情況適當調整,且必須是午飯前到晚飯後回返),能空手最佳,如需禮品,原則上以每次30元為最高標準,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為避免閒話及背上不孝之惡名,雙方同意,每月酌情給予各自父母200- 300元生活補貼,特殊情況需超過者應經雙方同意,並由雙方共同分攤。

協議結婚協議書 篇9

  1、吵架不當著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2、要出氣時,不準砸東西,只能吃東西,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

  3、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吵架不開心不能對父母無禮。

  4、無論吵架多嚴重,都不許提離婚,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並補償後要儘快原諒對方。

  5、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慢語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馬上冷靜下來,否則女方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男方負責。